[爆卦]申訴檢察官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申訴檢察官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申訴檢察官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申訴檢察官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3萬的網紅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德國人交通歷險記:從臺灣道路奇觀談公民遵法意識> 全文看這裡➡️http://bit.ly/2mTyutG 摘: 在臺灣,被人看到違規,甚至被警察當場發現開罰單、因為違規出車禍而致人死傷,好像不是什麼羞愧的事情。 在偵查庭中,違規的人講話比檢察官還大聲、還兇狠,甚至不滿檢察官認定他違規,而陳情...

 同時也有7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萬的網紅羅文好公民,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先前的影片被某些跟館長有關的人檢舉到下架了... 但經過我跟YT官方申訴反映後 經過了將近1個月 終於可以重新上架(心很累) 我絕不會服輸的 也希望大家給我鼓勵加油 一起合作下架台灣民粹網紅 人人有責 想要成為羅文好公民頻道的會員並獲得相關獎勵嗎? 想要觀看會員專屬影片嗎?請點以下連結查看詳...

申訴檢察官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03 14:47:52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什麼是性騷擾? 時常會在新聞或社群媒體看到疑似性騷擾的消息。不過,什麼是性騷擾,每個人似乎都有他的一套理論。 但是,在法律上,什麼樣的行為才會成立性騷擾呢?
—— 什麼是性騷擾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性騷擾是指性侵害犯罪以外,所有違反他人意願所為,而且與性或是性別有關的行...

申訴檢察官 在 立法院·修憲白話文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5-28 05:55:24

【執政後,都用自己人?】 上次我們提到:考試院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都負責政府機關的人事 形成了我國人事行政的「雙軌制」。 為了避免雙頭馬車的情況,有些立委提案「廢考試院」。 但這麼做,會不會出現孫中山先生擔心的情況呢? —— 人事權交給行政院,會被濫用? 孫中山當時先生擔心,行政機關可能會...

申訴檢察官 在 鏡好聽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03 08:46:45

【一週彙整|0516-0523|為你掛個晴天娃娃 】 陰晴不定的天氣☔☀️,讓你有著陰晴不定的心情嗎? 上班上課的週一,讓鏡好聽節目帶你悠遊世界,換換心情! #本週新節目 《偵查不公開?記者帶你挖內幕》正式上線! 這個節目用輕鬆有趣的口吻角度,切入原本晦澀難解的司法案件。記者和檢察官的關係,甚至...

  • 申訴檢察官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0-02 13:48:15
    有 253 人按讚

    <德國人交通歷險記:從臺灣道路奇觀談公民遵法意識>
    全文看這裡➡️http://bit.ly/2mTyutG

    摘:
    在臺灣,被人看到違規,甚至被警察當場發現開罰單、因為違規出車禍而致人死傷,好像不是什麼羞愧的事情。

    在偵查庭中,違規的人講話比檢察官還大聲、還兇狠,甚至不滿檢察官認定他違規,而陳情、申訴檢察官,或在網路上公開咒罵檢察官「恐龍」,也是家常便飯。

    告訴人:我是老人耶,對方是年輕人,他要讓我!
    檢察官:本案是你闖紅燈,才會相撞,不是嗎?
    告訴人:我是老人,他要讓我。
    檢察官:不是誰先出生誰就先贏,重點是你為何要闖紅燈?
    告訴人:啊我就老人家,他要讓啊!他怎麼可以撞我?

    在告訴人不斷「跳針」強調他是「老人」,不願意正面回答他到底有沒有闖紅燈、案發現場狀況等重要事實後,終於讓我忍不住想跟他好好「講道理」了。

    檢察官:你也怕被撞喔?
    告訴人:當然啊!
    檢察官:怕被撞的話為什麼還要闖紅燈?
    告訴人:……

    對於法律的重視與尊重程度,是身為法治國公民應該具有的最基本素養,但很遺憾的是,許多臺灣人最擅長的就不是遵守法律,而是拿著遙控器、手機觀看媒體大肆渲染的酒駕報導,義憤填膺地敲著鍵盤咒罵酒駕犯罪人,高喊「酒駕等於殺人」,接著就會有一群只看得到選票的政務官員跟著起鬨,表示「痛心疾首」、「擬(胡亂)修法」、「從嚴偵辦」。

    但臺灣人有沒有想過,在酒駕之外,違反交通規則的態樣還有闖紅燈、紅燈轉彎、未保持安全距離、違規搶道、超速等,自己是不是也「那麼守法」?這一輩子中違反了幾次交通規則?有沒有想過自己沒有出車禍的原因只是因為「好運」?

    一個正常的法治國家公民,應該為自己違法的行為而感到羞愧,但我在過去的偵查實務工作中,看到的卻是一群群「理不直還敢氣壯」的人。台灣人喜歡檢討別人違法、犯罪,但當自己違法甚至犯罪時,就會轉過來高喊「司法不通人情」。

    全文看這裡➡️http://bit.ly/2mTyutG

    鳴人堂
    Hsin-Yin Wu

  • 申訴檢察官 在 基隆好議員 鄭文婷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3-21 20:50:36
    有 18 人按讚


    #同性間不友善的肢體接觸一樣會構成性騷擾
    刑事訴訟法第215條第3項固然規定:「檢查婦女身體,應命醫師或婦女之規定」,但並非賦予同性檢察官可以不問案情,一概都可對案件被告徒手觸摸被告身體任何部位(包含私密處),就如同醫師即便在執行醫療行為時,也非一概具有阻卻違法事由,仍應審酌一切情狀,玗衡情節而為是否符合構成要件該當性之審查。
    本案彰化地檢署雖曾主動調查承辦檢察官是否涉及性騷擾,但事實上從事調查的人員都具有人、地不宜的疑慮,尤其被訴檢察官在彰化擔任檢察官職務,審查其涉嫌性騷擾之調查人員均為其同儕或在地緣上具有一定關係者,彰化地檢署本應迴避本件之調查工作,呈由台中高分檢調查才是正途,更何況彰化地檢署先以程序事由駁回被害人之刑事告訴,之後再假藉主動調查之名還被申訴檢察官一個清白,實在難讓人相信其中毫無隱情。
    檢察官承辦案件時,本應注意許多細節,更不應因個人的喜惡而為違反人權的強制處分,我們肯定檢察官摘奸發伏確實需要相當的正義感,但本案是否可能肇因於女性對於通姦罪之深惡痛絕,而以外表合法的方式掩護對小三痛恨的情緒,因而由檢察官徒手觸摸被告隱私部位,並令被告裸體接受勘驗?況且一般民眾對於檢察官的勘驗程序為何並非甚為清楚,我相信本案勘驗前在庭訊時,檢察官一定也未曾告知堪驗當天會由檢察官徒手觸摸被告身體進行勘驗,因此彰化地檢署雖稱被告當場未表示異議,辯護律師庭訊時亦未有任何異議,企圖以此合理化檢察官徒手觸摸被告身體的行為,在在證明彰化地檢署有掩耳盜鈴之嫌!
    ———
    離譜!檢察官逼小三赤裸腳開開 辦通姦案竟揉乳拍照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90319/1535918/…

  • 申訴檢察官 在 蕭曉玲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2-09-09 19:04:33
    有 30 人按讚


    「特別值得一提的是,這兩案都是因為開庭錄音光碟的公開,事證俱在,讓法官無法閃躲,也讓評鑑委員會的委員如臨現場,才能如此明快的做出懲處建議。而同受《法官法》規範的檢察官就比法官們幸運了。本會受理多起申訴檢察官案件,當事人屢次向地檢署申請複製檢訊錄音光碟,都被檢察長以「閱卷要點並無得聲請複製庭訊光碟之規定,法無依據,礙難准許」駁回。因此,無論當事人在檢訊中遭受了多少委屈,也無法利用錄音光碟來證明檢察官的濫權違法。如此,政府花錢建置這些設備,卻要何用?」

  • 申訴檢察官 在 羅文好公民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0-10-02 22:17:40

    先前的影片被某些跟館長有關的人檢舉到下架了...
    但經過我跟YT官方申訴反映後 經過了將近1個月
    終於可以重新上架(心很累)
    我絕不會服輸的
    也希望大家給我鼓勵加油
    一起合作下架台灣民粹網紅
    人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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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訴檢察官 在 館長成吉思汗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9-09-05 00:10:02

    抽抽抽抽抽 刷一整排愛心 一整排____
    https://forms.gle/U9txN8oiUEj6L4HQ9

  • 申訴檢察官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4-15 19:00:08

    1. 貪污數千萬的史上最貪檢察官陳玉珍,監察院早在2013年就通過彈劾。但是,案件移至司法院「職務法庭」後,竟然持續地擺爛不審理。讓貪檢陳玉珍可以什麼事情都不用做、爽領6年乾薪。

    司法院以「開庭時陳玉珍均請假」、「不符合一造辯論判決之要件」等理由搪塞。然而,依《職務法庭懲戒案件審理規則》第35條規定,對於經再次通知而無正當理由仍不到庭者,法院明明就可以依職權由一造辯論而為判決。司法院根本在胡扯。

    2.前法務部長邱太三關說桃園地檢檢察長彭坤業的醜聞,邱太三說「以國安諮詢名義約詢彭坤業談及參審、陪審等議題」,根本是胡扯。

    事實上,邱太三在法務部長任內對人民參與審判根本拒絕表示意見。對此,我要求法務部發函各地方檢察署調查,有多少檢察長被邱太三以「國安諮詢名義」約詢?

    ➡️4月10日法務部回函「無涉檢察行政業務事項,難以回應」;當天下午,法務部蔡清祥部長表示「問題不明確,難以函詢各地檢署」。

    ➡️我自行發函給各地檢署要求回覆,陸續有地檢署回覆「4月8日已呈報法務部」。請問法務部蔡清祥部長,為何要說謊?

    3. 目前高檢署調查報告指揭露一半事實,邱太三發出的第一份聲明中,自稱「收到陳情人申訴」、「併同陳情人書面資料陳情書」、「移轉給桃園地檢署」。第二份聲明再改口說:「將當事人提供之書面資料,以通訊軟體方式提供給」彭坤業。

    請問高檢署,為何逕自認定「邱太三即為陳情人」?背後真正的陳情人是誰?陳情書到底在哪邊?為何這麼基本的關鍵事實沒有釐清?到底在保護誰?

    對此,高檢署王添盛檢察長不斷以「調查已經結案」迴避質疑。

    附註:
    2019-4-11 「消失的陳情書 特製的簽陳─高檢署再度打臉邱太三」記者會
    https://reurl.cc/1OLk8

    2019-4-11 消失的陳情書、特製的簽陳——高檢署再度打臉邱太三——
    https://reurl.cc/mYbpM

    2019-4-1 史上最貪檢察官陳玉珍、憑什麼坐領乾薪超過6年?
    https://reurl.cc/A3W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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