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港澳條例施行細則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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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港澳條例施行細則產品中有5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8萬的網紅蔣萬安,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支持香港民主自由不能單靠執政者當下的善意 #修訂具體周延港澳條例是未來努力的方向 距離高雄市長補選剩下倒數三天,今天到高雄替③李眉蓁助選,有媒體針對香港議題詢問我的看法: 民主社會對於任何侵害言論、新聞自由,逾越法治、打壓人權的作為,都應該給予嚴厲的譴責。 ...

港澳條例施行細則 在 一六 · 台北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18 21:35:19

《港人移民台灣》 ⁡ 作者|王紀芙 校正審查|厚澤 ⁡ ⁡ ❙ 作者簡介 ⁡ 王紀芙,一六·台北投稿作家。曾經撰寫《仇亞犯罪—疫情之下浮現的種族歧視傷疤》。 ⁡ - ⁡ ❙ 香港移民潮及移居台灣的原因 ⁡ 北京當局繞過香港立法機構,違背對於「香港五十年不變」、「高度自治」的承諾,大幅限制香港言論自由...

  • 港澳條例施行細則 在 蔣萬安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8-12 12:52:26
    有 4,450 人按讚

    #支持香港民主自由不能單靠執政者當下的善意
    #修訂具體周延港澳條例是未來努力的方向

    距離高雄市長補選剩下倒數三天,今天到高雄替③李眉蓁助選,有媒體針對香港議題詢問我的看法:

    民主社會對於任何侵害言論、新聞自由,逾越法治、打壓人權的作為,都應該給予嚴厲的譴責。

    蔣萬安說,香港近來多人因港版國安法被逮捕,加深外界及香港民眾對港版國安法的不安,以及對於香港過去享有的自由法治感到極度憂心,但除了給予香港民眾更多關注、支持以外,大家到底還能做什麼?這是所有關心香港的民眾一直以來的疑問。

    蔣萬安表示,受到港府政治迫害的民眾要申請來台,在缺乏具體、明確、正式申請的行政程序之下,目前是困難重重的,所以支持香港的民主自由,不能單靠執政者當下的善意。

    蔣萬安指出,民間團體也已經提出港澳條例施行細則等相關版本,如何在相關程序,能訂定更周延、具體、明確,是大家可以努力的方向。

    https://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3257668

  • 港澳條例施行細則 在 台灣民眾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6-20 21:33:00
    有 3,303 人按讚

    今日,香港作詞作曲家林夕在「蘋果日報」投書,表達在香港議題上對本黨的誤會及歉意,本黨不僅願接受歉意,更感謝林先生的大度風範,也希望以此搭建台港的友誼橋樑,更同時在此為香港朋友監督民進黨。
      
    關於港人援助問題,僅管陸委會提出援助小組分工,但我們想問的是,台灣是一個法治國家,為何不是以「法治化的方式處理」,而是選擇透過人治化的「行政裁量權」處理?甚至陳明通主委主動提出的「港澳條例施行細則」25條,依然不見蹤影。
      
    不能法制化再加上不能公開揭示,豈不讓施行細則淪為黑箱?「想讓你來你才能來,不讓你來就不能來」,沒有標準的準則,要如何讓有需要求助的在台港人有所依循?
      
    反送中一週年 613 晚會當天,各聲援團體提出六點處理建議:
      
    一、 應賦予當事人申請權,無論准駁都要做成行政處分。若申請被駁回,可提起法律救濟。
    二、 申請若駁回,當事人提出訴願時,可申請停止執行、暫緩遣送出境。
    三、 港人來台申請政治庇護遭駁回要出境時,應尊重當事人對目的地的選擇,避免直接遣送回港。
    四、 相關審查機制應該要有專家、學者以及民間代表參與。
    五、 政府應編列相關預算,立法形式應有法律效力而不只是一個執行要點。
    六、 政府應提供以「家庭」為單位的庇護,盡國家最大義務去保障團聚權。
      
    這些問題, #本黨也已備妥各項修法草案,希望陸委會也能納入處理原則,也呼籲必須要在立院儘速、認真處理。 但是,每每談及此議題就「等到下週五」,如今都已經「等到過端午」了,民進黨仍未決定何時召開朝野協商以確定開會期程。
      
    更何況,昨日不及格的監委名單,迫使總統府連正式的記者會都要取消,召開臨時會的期程看來又要延後,無論是民進黨的議案和人事案,或本黨想要提出的港人權益修法,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得償所望?
      
    本黨鄭重呼籲民進黨,國家進展不能被一份不及格的監委名單拖累,請民進黨儘速補卷、確定臨時會期程,不要企圖用「規矩太多一起拖掉,煩惱太多通通拖掉」的思維執政,有衝動,沒行動,那就什麼都白搞。
      
    #感謝林夕投書致歉
    #民眾黨
    #台灣民眾黨
    #務實撐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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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港澳條例施行細則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6-20 14: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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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搞專制 挺港剩專案
    戴世瑛/律師(台北市)

    陸委會終於公布「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內容洋洋灑灑,但不解的是:說好的修訂《港澳條例施行細則》呢?

    平心而論,「行動專案」所援法律依據,不管是《港澳條例》第十八條或《港澳條例施行細則》第廿五條,規定內容都過於概括簡略。且從一九九七年制定迄今,未嘗修正。能不能應對台港關係新形勢,乃至於「行動專案」符不符合「依法行政」的「法律保留原則」,均值商榷。

    何況,一旦通過《難民法》草案,則無論是庇護許可要件、審查程序,或撤銷廢止許可事由等,相形之下,港人的法規位階,將反較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為低。內外輕重,明顯失衡。故宏觀來看,台灣對於港人援助,原就缺乏周延明晰的法治保障。

    另按前述施行細則,援助係集中行政院「專案處理」,而非「通案認定」。此模式固有審查從嚴、因事制宜、避免浪費資源等優點。然在沒有透明公開配套規範下,是否將因欠缺外部監督,加上行政恣意專斷,「專案處理」淪為「黑箱作業」,影響援助待遇的公平性,令人憂心。

    尤可議的,是當局既不修條例,又不動施行細則,更悄然將庇護行動降格,把原來的人道「救援」,變為「援助關懷」。此舉意圖繞過立院審查,雖簡單易行,或可降低台港間政治衝突;卻也規避法律爭點,反留下諸多疑問。例如:前述條例第十八條所謂「政治因素」,其定義與適用資格標準為何?是否僅以被依「港版國安法」追訴者為限?對在港曾參加暴力抗爭,涉嫌犯罪者,是否同樣給予援助?倘個案申請援助遭拒,或對相關處置不服,法律救濟程序何在?

    無健全法治基礎,挺港「行動專案」是否流於「口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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