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深夜定義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深夜定義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loveloser (不良豬)看板LAW標題Re: [問題] 未成年人深夜遊蕩?時間Sun Oc...
深夜定義 在 豊心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9-24 17:16:39
最近ㄉ思考 我發現快樂有分兩種,❶刺激性的快樂與❷自己客製化的快樂 ❶食物的快樂、性慾的快樂、懶散的快樂、獲得的快樂和被喜歡的快樂 ❷發現擁有的快樂、自我肯定的快樂、肯定他人的快樂、定義的快樂 刺激性的快樂有時候能夠促進自製的快樂,但更多時候刺激性的快樂會毀掉一個人自製快樂的能力。 舉例講...
※ 引述《Fermat56 (費瑪56)》之銘言: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aug/12/today-so8.htm
: 如同新聞所述
: [....依法,深夜12點至清晨5點,未成年人若在外「遊蕩」,
: 警方為保護人身安全會實施「勸導」...]
: -------------------------
: 到底警察行使這樣權限的法源依據何在?
: 法律唯一有規定的只有[深夜]的定義
: 但依照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74 條第一款:
: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 一、深夜遊蕩,行跡可疑,經詢無正當理由,不聽禁止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 但是買東西應該不至於構成"無正當理由"吧?
: 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也無相關規定
: 有行政法神人可以幫小弟解惑一下嗎?
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少年不良行為,指少年有下列行為之一者:
一、與有犯罪習性之人交往。
二、出入妨害身心健康場所或其他少年不當進入之場所。
三、逃學或逃家。
四、無正當理由攜帶具有殺傷力之器械、化學製劑或其他危險物品。
五、深夜遊蕩。
六、對父母、尊長或教師態度傲慢,舉止粗暴。
七、於非公共場所或非公眾得出入之職業賭博場所,賭博財物。
八、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他人。
九、持有猥褻圖片、文字、錄影帶、光碟、出版品或其他物品。
十、加暴行於人或互相鬥毆未至傷害。
十一、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
十二、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
十三、吸菸、嚼檳榔、飲酒或在公共場所高聲喧嘩。
十四、無照駕駛汽車、機車。
十五、其他有妨害善良風俗或公共秩序之行為。
第五條
警察機關對於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之預防,除應利用巡邏查察等各種勤務經常注意勸導、
檢查、盤詰、制止外,於週末、假日及寒暑假期間,並應協調主管教育行政機關邀集學校
、社會團體派員組成聯合巡邏查察隊,加強實施上開工作。
學校、社會團體、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構)得知少年有不良行為或虞犯等情事,必要時
通知警察機關協助處理。
第六條
警察機關發現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時,除得予登記或勸導制止外,應視其情節依下列規定
處理:
一、少年不良行為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或觸犯其他法令者,分別依各該規定處理。
二、少年虞犯依本法移送少年法院(庭)處理。
三、少年虞犯事件與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相牽連者,應先送少年法院(庭)處理。經
少年法院(庭)裁定不付審理或不付保護處分者,其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如未逾二
個月,仍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
警察機關依前項規定處理完畢後,得酌情採適當方式通知少年之家長、就讀學校或在職機
構加強管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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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 兵 形 象 水 , 水 之 形 , 避 高 而 趨 下 :
兵 之 形 ,避 實 而 擊 虛 ;
水 因 地 而 制 流 ,兵 因 敵 而 制 勝 。
故 兵 無 常 勢 ,水 無 常 形 ;
能 因 敵 變 化 而 制 勝 , 謂 之 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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