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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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在 Bonheur Cookie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0 18: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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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

罕見!兩度網購未取貨付款 買家遭起訴毀損罪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3/08/25/4407916_1_1.jpg
民眾網購若非大量、頻繁惡意棄單,並不會構成毀損罪。(資料照)

2023/08/26 00:3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基隆一名楊姓女子2021年間透過拍賣網站,兩度向同一名王姓
賣家購買相同商品,卻未依約取貨付款,導致王男白花264元的運費。王男氣炸提告,基
隆地檢署認定楊女涉犯毀損罪,提起公訴。

2021年7月間,楊女向王男網購4個戒指,加計運費為594元,選擇貨到付款方式,惟貨到
指定地點後,楊女卻未依約取貨付款。王男以訊息聯繫,楊女請他重新寄出商品,將會依
約取貨,未料二度到貨,她仍未依約取貨。

王男不滿楊女害他損失運費264元的運費,提告刑法第355條的「詐術致人損害財產罪」,
基隆地檢署認同王男主張,提起公訴。後來楊女與王男和解,獲得撤告,基院日前判決不
受理。

伯衡法律事務所所長翁偉倫表示,網購不取貨是否構成毀損罪,可分為兩層面,第一是有
沒有「惡整」賣家的主觀犯意,也就是明明沒有購買商品的真意,卻透過大量或重複下單
,又或是取貨後頻頻退貨,密集造成賣家的運費損失,此時,可能被認定有詐害財產的意
思,而被論罪。

第二則是買家確實想買該商品,只是下單後因為忘記或太忙而未取貨,次數非多、頻率不
高,客觀證據上較不會被認定有詐害財產的犯意,沒有刑責問題。

此外,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購享有7天猶豫期,消費者不論是否取貨,均可無須說
明理由而解除契約,無須負擔任何費用;至於賣家所損耗的運費,為其經營成本所應支出
的一環。

翁偉倫直言「本案被起訴非常罕見」,因詐害財產的主觀犯意須由客觀事證推敲,不易成
罪,實務上這類案件多以和解收場;他強調,常見賣家在賣場寫到「未取貨將對您提告毀
損罪」,多為警告性質,若賣家真的任意提告,反可能有誣告問題。

詠衡法律事務所執行長鍾維翰認為,如果一次向同一個賣家下多筆訂單,或短期向同一個
賣家下訂,卻都未取貨,導致運費損失,可能被推定為具有詐害財產惡意,而構成毀損罪
;但若是單純網購未取貨,無客觀事證可認定為惡搞,不會成罪,民眾勿擔心。

鍾維翰另舉例,新聞常見有人一次大量訂購飲料或便當,卻惡意棄單,導致商家不只損失
運費,連食物都得報廢,亦可能構成毀損。

伯衡法律事務所高雄所所長徐鴻儒強調,買家只要不是短期、大量惡意不取貨或棄單,就
不會成罪,無須擔憂,網路上很多一頁式詐騙,網友有時誤信而下訂,事後越想越不對,
拒絕取貨付款,也不構成毀損。他提醒,網路買賣只要保持誠信,司法機關就不會任意科
以刑責,網友無須產生寒蟬效應。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40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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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囧rz] 最強中颱
ㄜ...最強中颱不就跟強力颱風差不多?
azrael1011:應該是B+跟A-的差距吧08/14 22:19
swax:等等,一樓,不是應該A+跟B-的差別嗎08/15 00:26
windqqr:樓上,一樓沒說錯啊 XDDDD08/15 00:28
nonexcuse:一樓說的是成績,樓樓上說的是罩杯....08/15 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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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itenoise: 是間接毀損罪,記者寫清楚好嗎 36.239.109.83 08/26 01:40
okd0512: 損失運費還是可以告 讓對方來警局做筆錄 180.217.43.132 08/26 01:41
wangzenfu: 台女日常不意外 1.200.78.189 08/26 01:43
ziso: 台女111.240.113.163 08/26 01:48
coffee112: 這有什麼 微罪不舉嗎?111.255.209.190 08/26 01:50
lpmybig: 笑死 遇到台女 36.228.129.55 08/26 01:50
Xpwa563704ju: 這女的在幹嘛? 42.77.38.222 08/26 01:55
adios881: 馬德想到被買了不領就氣223.139.186.155 08/26 02:03
LIDERYEE: 北七 訂了又不取貨真的去死一死 49.215.45.239 08/26 02:10
noreg0393933: 幾百塊的東西也能告? 111.240.69.107 08/26 02:15
killerchi: 伯衡 權衡 這麼剛好… 49.216.130.55 08/26 02:15
atari77: 這告得好什麼寒蟬效應 告成這個死奧客才 61.30.129.147 08/26 02:24
atari77: 不會再去到處亂搞人 61.30.129.147 08/26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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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Bird5566: 網購下單算什麼詐術= = 法盲 223.137.17.127 08/26 02:40
ultraccs: 這女的有病嗎 下單不取貨連兩次 111.82.104.34 08/26 02:44
cocogg: 不是所有網購商品都有七天猶豫期 39.9.76.77 08/26 02:46
young968: 這女的用假名字下單 還搞到被通緝 笑死 36.225.202.241 08/26 02:52
bleach00: 這很難告的成 不取貨的人一堆 要是告的 118.168.22.180 08/26 04:04
bleach00: 成 全台每天上萬人被告 118.168.22.180 08/26 04:04
bicedb: 台女就是一群破幹腦活在自己世界的 180.176.208.45 08/26 04:46
AnpingTW: 以後下單要謹慎 101.9.135.100 08/26 06:52
AIRWAY1021: 終於有方法制裁這種人了 111.82.230.245 08/26 07:02
aa2425: 微罪不舉好嗎?不要濫訴 浪費資源 1.200.66.196 08/26 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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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kumi: 那種單純買了忘記、偶一為之的不同. 111.71.212.162 09/26 23:22
mayokonami: 這種該告 沒什麼微罪不舉 114.36.198.153 09/26 23:25
rickfox: 台女馬戲團開張囉 114.43.9.12 09/28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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