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消費者保護法申訴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消費者保護法申訴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消費者保護法申訴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消費者保護法申訴產品中有4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728的網紅台中立委候選人黃朝淵,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破解豐原廟東泊姿berji恫嚇被害人話術1 成立廟東泊姿berji被害人社團第三天,成員三百餘人,陸續有被害人接到陳健元店長電話恐嚇,或是到店做臉時,林詩怡主任、陳健元店長當面恐嚇,你們當時都是「自願」交付信用卡給她們刷卡或向資融公司辦理分期貸款,不是被強迫,恫嚇刪文閉嘴,否則提告! 林詩怡主任、...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4的網紅陳清龍,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 消費者保護法申訴 在 台中立委候選人黃朝淵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2-20 17:39:00
    有 42 人按讚

    #破解豐原廟東泊姿berji恫嚇被害人話術1
    成立廟東泊姿berji被害人社團第三天,成員三百餘人,陸續有被害人接到陳健元店長電話恐嚇,或是到店做臉時,林詩怡主任、陳健元店長當面恐嚇,你們當時都是「自願」交付信用卡給她們刷卡或向資融公司辦理分期貸款,不是被強迫,恫嚇刪文閉嘴,否則提告!
    林詩怡主任、陳健元上開恫嚇被害人言詞,嚴重誤導被害人,我特別澄清導正如下,先說結論:
    ♦️即使當時是「自願」購買,事後仍可「後悔」,於七日內或四個月內,無條件解約退款。#關鍵在於訪問推銷,煩擾推銷
    相關法令參照如下:
    ♦️消保法第19條:
    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企業經營者於消費者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時,未依前條第1項第3款規定提供消費者解除契約相關資訊者,第1項7日期間自提供之次日起算。但自第1項7日期間起算,已逾「4個月」者,解除權消滅。
    消費者於第1項及第3項所定期間內,已交運商品或發出書面者,契約視為解除。
    訪問交易違反本條規定所為之約定,其約定無效。

    ♦️所謂訪問交易,依照消保法第2條第11款之規定:
    是指企業經營者「未經消費者之邀約」,而與消費者在其住居所、工作場所、公共場所或其他場所訂立之契約。其意義說明如下:
    (一)由於訪問買賣的交易,通常是在消費者「無法詳細判斷或思考」的情形下,而使消費者購買不合意或不需要的商品,為衡平消費者在「購買前無法獲得足夠的資料或時間加以選擇」,消費者保護法特別規定為特種交易的一種型態,予以特別的保障。
    (二)訪問交易所謂「未經邀約」,是指未經消費者的邀約:企業經營者從事買賣行為,如果「未經消費者的邀約」,消費者通常是處在「毫無預期又未經深思」的情況下,貿然與企業經營者締結買賣契約,為維護其權益,乃賦與消費者「後悔」的權利。

    ♦️另,強迫推銷或訪問買賣之行為,可能違反「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瘦身美容案件之處理原則」第五點之規定:
    五、(其他欺罔或顯失公平行為類型)
    瘦身美容業者之行銷手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以特價、低價或免費贈送等促銷廣告吸引消費者,嗣再大量增加其他費用,導致與一般消費者當初認知或預期之消費額不符。
    (二)對依廣告接受免費試作之消費者,未明確告知試作範圍,在完成試作前,再與該消費者進行交易及藉機收取費用。
    (三)於提供瘦身美容服務過程中,為任何增加消費金額之促銷,或收取原約定價額外費用;趁消費者窘迫或接受瘦身美容服務之際,以強迫或煩擾方式,為任何增加消費金額之促銷;或於原課程未提供完畢前,推銷同種類其他課程。

    ♦️結論:
    只要是店家在街頭主動煩擾推銷,而「非經消費者邀約」,所為之買賣行為,可能是「強迫推銷」,也可能是消費者「自願購買」,因,消費者即路人通常是處在「毫無預期又未經深思」之情況下,貿然與店家締結買賣契約,為維護消費者權益,乃賦與消費者「後悔」之權利,消費者均可主張消保法第19條,「7日內」或「4個月內」「書面通知」業者「無條件解約退款」。
    -------------------------------------------------------------------
    ♦️業者抓住被害人怕事怕麻煩的心態,不敢、不懂或沒有能力討公道,因而有恃無恐。我不怕麻煩,歡迎所有被害人來找我,我義務全程全力協助。
    如果1個月,有廟東泊姿100位被害人來找我,泊姿1個月,就須花時間回覆我100封存證信函、跟我在消保官面前吵架100次,並在消保官留下100次申訴前科紀錄,泊姿如果不覺得煩,就繼續…,我奉陪到底!
    泊姿多一個人力來應付我,就少一個人力及時間去洗路人。
    對付類似遊走法律邊緣準詐騙保養品店家,她盧,你要比她更盧;她兇,你要比她更兇;她瘋,你要比她更瘋!
    #存證信函記得寄到發票上總公司地址,不是寄到廟東豐原旗艦店
    -------------------------------------------------------------------
    ♦️再次提醒❗如遇強迫或煩擾推銷,且不幸付款或刷卡或簽署分期貸款契約,即使當時是自願購買,請務必於7日內或4個月內找我,我全程義務協助向店家討公道,包含義務幫忙撰寫存證信函、義務陪同出席消費爭議協商、義務幫忙撰寫起訴狀、義務陪同出庭等。

    #精心設計手口並用話術加上人海攻勢煩擾數小時
    #強迫或煩擾推銷保養品
    #訪問買賣
    #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在廟東泊姿交易,雖在實體店面購買,但依然享有7日或4個月無條件後悔權利,千萬不要被泊姿欺騙誤認沒有鑑賞期。
    -------------------------------------------------------------------
    🔸呼籲被害人集體報案提告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030345090571421/permalink/3005951289677458/

    https://m.facebook.com/groups/2030345090571421/permalink/3007409046198349/

    🔸警方可否拒絕受理報案❓
    https://m.facebook.com/groups/2030345090571421/permalink/3006296819642905/

    🔸弱智被害人現身控訴遭騙過程1
    https://youtu.be/OwEKzExatXY

    🔸弱智被害人現身控訴遭騙過程2
    https://youtu.be/jNp6jUd7Otw

    🔸詐欺刷卡、不返還信用卡案例
    https://m.facebook.com/groups/2030345090571421/permalink/3008212739451313/

    🔸宣導短片
    https://youtu.be/IK13Q_QssWw

    🔸加入廟東泊姿berji被害人社團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2570058429960982/?ref=share

    #親民黨台中市黃朝淵服務團隊
    #免費選民服務專線0928225530

  • 消費者保護法申訴 在 江啟臣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2-11 16:02:41
    有 5,875 人按讚

    ⚠️四大提醒🔔安心過年⚠️
    -
    #注意交通狀況
    農曆新年南來北往車輛眾多,提醒用路人務必掌握即時路況、留意國道管制措施。
    出發前也別忘了確認車輛狀況、檢測胎壓,小心行駛!切勿逞強!才能安全回家。

    即時路況查詢 1968App
    👉https://1968.freeway.gov.tw/sapp
    -
    #留意天氣變化
    根據中央氣象局預報,受到東北季風影響,各地皆有短暫陣雨或雷雨,並有發生局部大雨的機率。待鋒面通過及東北季風增強,中部以北及東北部天氣將轉涼,其他地區早晚亦涼。
    提醒好朋友們注意保暖措施,留意天氣變化,並記得攜帶雨具!
    -
    #做好防疫措施
    春節期間外出人潮眾多,不論是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或是前往廟宇參拜,都請民眾注意防疫措施!針對隔離檢疫的民眾或是舉辦活動的朋友們,也請遵照指揮中心的規定,別忘了勤洗手、戴口罩,做好防疫,才能過好年!
    -
    #慎防詐騙偷竊
    消費糾紛與詐騙層出不窮,尤其年節期間更必須慎防,遇有強迫、利誘或不當推銷要勇敢說不、直接拒絕,以免荷包失血。遇到詐騙可直接報警處理,遇到強買、強賣或各種不當推銷,因而被迫簽約,請維持包裝完整,並在7天內寄出存證信函與業者解約、要求退款,並向地方政府消保官申訴。
    啟臣也注意⚠️到近來豐原山城地區有民眾發生上述消費糾紛案件,已要求內政部警政署、行政院消保處及台中市政府積極協助處理這類詐騙及不當推銷產品行為,除了積極查處、加強宣導外,也要檢討定型化契約相關規範是否足夠。
    消費者如有任何消費上爭議,可以在平日上班時間利用市話或手機撥打全國性消費者服務付費專線「1950」或04-22289111分機23800,將有臺中市政府或消費者所在地縣(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人員服務,或親至臺中市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現場諮詢。
    【市政新聞】
    逛街時遇到強迫推銷美容商品 要懂得勇敢拒絕
    https://www.taichung.gov.tw/1727253/post

    邇來臺中市政府接獲許多民眾申訴及包含江啟臣立法委員、朱元宏議員、張瀞分議員、謝志忠議員等多位民意代表反映,有部分業者利用民眾於逛街之際,趁機推銷美容商品或課程服務,並以分期付款之話術,使消費者購買高額之美容商品或服務。中市法制局提醒,該情況已構成消費者保護法之「訪問交易」,如消費者對商品或服務不滿意,請把握「7天猶豫期」,在收到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天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向業者解除契約。

  • 消費者保護法申訴 在 DJ-Trista«薛薛»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1-26 23:14:43
    有 221 人按讚

    ⚠️Tues金法尤物Day⚠️
    近日有一則新聞:知名汽車經銷商對新購車的車主,提出只要定期回廠保養就能延長保固的優惠方案,但旗下保養廠的處理方式卻認為如果沒有定期回廠保養,不但會喪失延長保固的優惠方案,連基本保固都會失去效力,業者於新聞刊出後澄清是保養廠誤解了保固手冊的內容,並通知車主不會影響後續保固的效力。

    謝憲愷律師表示,針對經銷商所提出的方案,保養廠應依照該方案的內容履行為車主保養的服務,且不得低於廣告之內容,如果提供的服務與廣告內容不符,將可透過消費者保護法的相關機制進行申訴。

    回到本件新聞的內容中會發現,汽車經銷商與車主之間所簽訂的購車契約中,針對汽車售後服務提供四年的保固,並對符合定期回廠保養資格的車主,提供升級為五年的延長保固,而這段內容已經明確記載在汽車的保固手冊中,文義是指購車契約的內容已包含提供四年的基本保固。

    然而,保養廠的處理方式明顯地與汽車保固手冊的文義不同。保養廠認為如果沒有定期回廠保養的車主,會連四年的基本保固一併喪失;保養廠對消費者所提供的服務顯然是將低於原先購車契約及保固手冊的記載內容,將會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第1項廣告不實的規定,而消費者針對 #廣告不實 的情事,可以依據 #消費者保護法 提起訴訟,而針對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的部分,則依消費者保護法的51條,視企業經營者的個案具體事實,請求1倍至5倍的民事賠償金。

    另外提醒民眾,如果碰到消費爭議的相關案件,可以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43條的規定進行申訴,也就是在上班時間(不含午休)內直播1950,向各直轄市及縣市政府的消費者服務中心諮詢,也可以透過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線上申訴與調解」系統,上網提起消費申訴,或者也可以向民間的消費者保護團體,例如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或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申訴。

    以上內容為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團隊提供,亨達法律事務所可以為您提供最專業的法律諮詢服務,詳情可上網Google搜尋「亨達法律事務所」,http://xn--hengdaattorneys-ic40an498b.com/;或上臉書查詢粉專亨達法律事務所(謝憲愷律師),提供您最完善的協助。

  • 消費者保護法申訴 在 陳清龍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8-09-04 17:33:54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