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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浮洲合宜住宅出租條件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031的網紅新北市議員曾煥嘉,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內政部營建署委由新北市政府辦理板橋浮洲合宜住宅446戶出租作業,將於2月5日開放申請,民眾只要符合年滿20歲我國國民、家庭年收入101萬元以下、在北北基桃就業就學或設籍、且無自有住宅的條件下,都能提出申請承租,而每坪租金只要320元、目前估算的管理費每坪也只需60元左右,換算一坪租金不到400元。 ...
浮洲合宜住宅出租條件 在 新北市議員曾煥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內政部營建署委由新北市政府辦理板橋浮洲合宜住宅446戶出租作業,將於2月5日開放申請,民眾只要符合年滿20歲我國國民、家庭年收入101萬元以下、在北北基桃就業就學或設籍、且無自有住宅的條件下,都能提出申請承租,而每坪租金只要320元、目前估算的管理費每坪也只需60元左右,換算一坪租金不到400元。
為實現居住正義並協助落實新北市民的居住權益,新北市政府與中央共同推動浮州合宜出租住宅政策,不僅提供青年族群優質的居所,針對身心障礙、弱勢、高齡人口的家戶採評點機制,分數越高,受保障的程度也越多,將有30%以上的戶數會受到弱勢家戶安居的照顧。
而費用的部分,目前浮州合宜出租住宅的每坪租金約320元、管理費雖要等到屆時的管理委員會確定金額,不過城鄉發展局住宅科鄭健志科長表示,目前估算的管理費用每坪約60元,也就表示每坪租金不到400元,租期最長為5年。
浮州合宜出租住宅申請受理期間從2月5日至3月20日止,截止後將針對申請民眾進行審核,除了30%弱勢戶數保障名額外,剩下70%的民眾將由抽籤方式決定,大約6月前會公布結果;另外,為了便利民眾申請,本市各區公所都會張貼公告,「智慧里長服務系統」也會發簡訊通知全市里長提供此項消息,民眾可在家透過網路下載申請書,備妥申請文件後郵寄或親洽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提出申請,若有任何相關問題請直接查詢市府城鄉發展局網站 (http://www.planning.ntpc.gov.tw/web/home )、「浮洲合宜住宅承租資格申請系統」(https://social-housing.planning.ntpc.gov.tw ),或電話撥 1999 (新北市境內專線)、 (02)2960-3456 分機 7049、7049、7112 洽詢。
浮洲合宜住宅出租條件 在 段宜康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合宜住宅提高出租戶比例,就符合社會正義了嗎?
今天來談談這個迷思。
關鍵在政府推社會住宅政策應該要照顧弱勢者;但建商蓋房子本來就為了要賺錢,而且賺愈多愈好。政府的政策和建商的利益,在這裡產生矛盾;所以政府設計合宜住宅,就應該防止建商為擴充利益而侵害照顧弱勢者的本意 ----- 除非,照顧建商的利益才是政府的本意!
A7合宜住宅規定建商提供5%的225戶,浮洲合宜住宅10%的446戶作為出租給符合條件的申請者。但分別在5年和10年後,建商就可以巿價租、售給任何對象。
只規定出租的戸數百分比,沒要求坪數和樓層;魔鬼就藏在這裡面。
A7合宜住宅4個基地共有37棟大樓,從19到24層樓不等;最大坪數則在47~51坪之間。225戸出租戶中有55%是最大的45~51坪;更有高達84%在17~24樓的最高樓層。大家都知道:大樓頂樓單價最高。
建商為什麼要把出租戶留在大坪數,而且最貴的最高樓層?
因為5年後就可以自由買賣,實質上成了「建商保留精華戸」!
浮洲合宜住宅的37棟,樓高從21層到24層;也有78%的出租戶擺在高樓層。
而且,A7和浮洲的出租戸只要6個月沒租出去,建商就可提早自由買賣(注意:主辦出租的是建商,不是政府)!
提高合宜住宅的出租戶比例,根本就是提高「建商保留戶」的比例。
浮洲合宜住宅出租條件 在 張金鶚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浮洲合宜住宅一般民眾有近兩成五,浮洲居民更有三成四比例放棄承購資格,此背後突顯意義值得深究!
首先,應釐清放棄承購合宜住宅的原因有多種:(1)的確有相當民眾因房價太高,自身經濟能力無法負擔,繳不起自備款或未來貸款,只好放棄!(2)但也有相當民眾原本想賺取價差,後來發現十年內無法轉售規定嚴格,目前想轉讓資格權力卻無人問津,只好放棄!(3)然而也應有相當民眾原想自住使用,後來仔細考量工作、生活、就學等區位條件,以及產品、面積、樓層、方位、公設、鄰里環境等,並不適合自身家庭需求,決定放棄!
其次,此個案突顯購屋者應要十分審慎其購屋決策,千萬不要只是貪圖價格便宜就買房,更何況浮洲合宜住宅現雖便宜1~3成,但未來1~2年房價很有可能比現在更便宜,是否賺到還言之過早!特別是此個案有十年不得轉售的規定,突顯十年內無法賺取價差,只能居住使用,回歸購屋的原始居住目的,此時購屋決策又該如何思考?明顯購屋個人家庭對此個案能否滿足其居住需求才是關鍵,上述第(3)原因應仔細評估才是核心!
最後,此個案突顯政府政策的困境,合宜住宅應重新檢討!尤其國有土地變相出售,形成「樂透住宅」,其公共利益何在?是否應針對放棄的住戶轉為出租的社會住宅,以真正照顧弱勢居民,落實真正的「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