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洩漏個資刑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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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洩漏個資刑法產品中有4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923的網紅陳禾原律師.In Your Best Interest.,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一直罵一直爽?律師教你如何安全發洩🤬 📢榮幸應「中天電視你的豪朋友」邀約受訪📢 網路世代,不管是臉書、IG、line、PTT,我們每天都在透過網路跟人互動,如何適當表達自己的情緒又不要踩到法律紅線就是很重要的課題。 如果要問我如何發洩最安全,那我一定會說就是私訊本人。因為所謂妨害名譽,指的是...

洩漏個資刑法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6 02:30:51

【@businessfocus.io】阿里涉性侵高管無罪 不予批捕 公司回應:相信正義 . 儘管充滿爭議,但上月初傳出的阿里巴巴女員工被侵害事件,終於於6日晚「塵埃落定」。濟南檢方經審查後通報,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實施的「強制猥褻行為」不構成犯罪,不批准逮捕。依法對王某文終止偵查,並作出治安拘留15日...

洩漏個資刑法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10:51:27

#法律白話文PLM 第8號IG圖文 Q:檢察官為什麼不起訴阿帕契人士?空白刑法是什麼碗糕? A:雖然拍攝阿帕契、跑進去營區以及拿著阿帕契頭盔跑來跑去這些行為直覺上違反洩漏軍事秘密、非法入出及攝影要塞處所之類的規定,但是這些犯罪以「那些東西是軍事秘密」、「那個地方是要塞處所」為前提。而這些事項的決...

  • 洩漏個資刑法 在 陳禾原律師.In Your Best Interes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8-19 22: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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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罵一直爽?律師教你如何安全發洩🤬

    📢榮幸應「中天電視你的豪朋友」邀約受訪📢

    網路世代,不管是臉書、IG、line、PTT,我們每天都在透過網路跟人互動,如何適當表達自己的情緒又不要踩到法律紅線就是很重要的課題。

    如果要問我如何發洩最安全,那我一定會說就是私訊本人。因為所謂妨害名譽,指的是我們說了某些話給第三人聽到,而這些話足以影響本人的名譽,換句話說如果你是私訊、打電話給本人,因為沒有第三人聽到,就沒有妨害名譽的問題。不過仍要注意不能恐嚇身家安全,不然還是會有恐嚇罪的問題。

    講到這一定會有人說,拜託,私訊哪算發洩,我就是要把對方的所作所為公諸於世讓大家看看,如果真的要公開評論的話,我會建議要注意以下幾點:

    1.誹謗指的是傳述一個具體的事實,讓他人的名譽受損,但刑法也有規定若能證明講的事情是真的,而且跟公共利益有關那就不會成立。譬如今天你有去吃過某家餐廳,你覺得他料很少去留言,那跟消費者公共利益有關,就比較沒有違法的問題,但如果你根本沒吃過,而是當親友團去幫忙刷負評說餐點偷工減料,那就有可能構成誹謗。

    2.公然侮辱指的是透過特定用語謾罵貶低對方的人格,怎樣叫做貶低人格?要看當下時空背景個案認定,但三字經幾字經或其他髒話都是很危險的,建議要避免。真正聰明的,叫做罵人不帶髒字,是要好好訓練的。

    3.最後,要提醒大家留言千萬不要洩漏對方的個資,很常見是吵架吵一炒把對話紀錄公開,裡面如果有提到電話、身分證字號、地址等等就會另外有個資法的問題,要小心。

  • 洩漏個資刑法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6-17 21: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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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霸凌,惡中之惡!霸凌記者不是顯學-

    當記者以來,向來以和為貴,也特別感謝對我好的人。不過,採訪工作,難免遇到不理性的民眾。就在昨天,竟然被4人包圍叫囂、誹謗。

    是這樣的,我們自己掌握新北中和一家滿大規模的科技公司,裡頭有聘僱的移工確診,從知情人士受訪到求證到主管的說法,再到主管機關新北衛生局、勞工局,有憑有據。對我而言,這是一件相較單純的新聞事件,於是,我與攝影去這家公司外取景。

    非常時刻,怕染疫風險,因此保持距離站在對面,而攝影機也只拍建築物,沒拍公司名、沒拍任何員工,更沒侵入式採訪任何人。

    這時,四名自稱「這是我的公司」的人,來者不善,步步進逼咆哮,2男2女看來都很資深,他們舉高手機靠近我與攝影,邊照著我們的臉,邊吼我們離開,強迫我們拿出記者證跟名片,口出惡言大喊「製造假新聞、散播謠言」,就像趕路邊流浪狗一樣,還不斷要求檢查攝影機、刪除所有畫面,要我們不能站在那處路邊(?)

    敬業如我,告知他們,如果是主管,是否有人願意澄清,他們不講理、繼續叫囂,惡意帶風向引來周邊民眾。我行得正,沒有做錯任何事情,當然無所畏懼,用更大聲的聲音,告訴他們三件事。

    1、我站在馬路邊,這是公共場所,我沒有進到私領域,任何民眾都能站在這,包含拍攝建築物,這是我們的人身自由、採訪自由。
    2、採訪新聞,只是報導事實,沒有針對任何人事物,沒有任何立場,我不僅沒有拍任何人,只是站在那邊,沒有講出任何不當言語,他們也還沒看到我們即將製播的新聞,卻拿手機惡意照我們的臉,並辱罵「製造假新聞、散播謠言」。
    3、我光明磊落,做新聞一定掛名,沒必要給他們檢查證件、名片、提供個資。

    身為記者,我從來不跟民眾計較,只要別影響我的工作就好,但眼看這四人不罷休大鬧,擔心我與攝影的人身安全,於是報警處理。過程中,兩名婦人挑釁「哎唷~警察怎麼還不來,有這麼慢喔,騙人喔~」

    等到警察來了,副所長與兩名員警,娓娓道來、告知他們法律常識,強調這是我與攝影的自由與權利,雖然他們繼續鬼打牆、懷疑我們記者的身分要求檢查證件,不過已經逐漸啞口無言。

    其中兩名最囂張的女子,看場面不對,一人轉而低聲跟我說「大家其實不必這樣,各有立場」,另一人則指我「妳這小姐不要太伶牙俐齒!」,嗯⋯⋯我覺得被稱讚了。時間差不多了,我們回去處理晚間新聞。

    後來,警方為我們抱不平,認為他們涉及強制罪、妨害名譽罪,要讓他們付出代價,進而聯繫上公司老闆,對方不斷致歉,也表達想親自跟我道歉,釐清這些人完全不是主管,只是一般員工,事後被老闆修理。

    我只想說,我尊重每個人的言論自由,我們也有新聞自由。沒有人這樣粗暴壓新聞的,新聞是沒辦法壓的。讓民眾知曉大公司有染疫危機,好壞都可受公評。

    再者,他們一再吼說「公司沒人確診」,這不就打臉了嗎?還要我交出爆料員工跟主管名字,我怎麼可能洩漏消息來源,這是我的職業道德。以上言論,字句屬實,都有錄影蒐證。

    https://youtu.be/IAyQhUISrOI
    獨家》科技公司移工快篩陰、PCR陽 勞工局介入全員快篩

    雖然覺得那些人惡劣至極、欺人太甚,但新聞製播仍舊毫無個人情緒。長期跑社會新聞,就是保護自己與身邊的人,處理新聞,我問心無愧。



    法律小教室

    強制罪
    刑法第 304 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誹謗罪
    刑法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洩漏個資刑法 在 老師雞 何景榮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8-22 15:3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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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浩宇議員觸犯的是本刑五年以下的 #個人資料保護法,結果 #王浩宇 怕到刪文(湮滅證據),在自
    己臉書上模糊焦點,硬扯妨礙秘密罪的刑法。

    做人失敗到只剩自己跟自己討拍取暖~可憐啊! 王浩宇議員服務處 的同仁們,以後探監的時候,記得給前老闆溫暖啊!

    不過還是要恭喜王議員一下,以後很有機會入住圖中的 #桃園公宅,跟圖中的這些 #短褲帥哥 們交朋友、做選民服務。

    不過到時浩宇別再 #惡意洩漏民眾個資 了~ 否則圖中這些 #公宅民眾,會一起來 #用力愛你 的喔!XD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