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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法院判決繼承產品中有50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律師談吉他,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我的遺產難道不能只給我想給的人嗎?】 關於財產,小編今天要來講講小編我沒有的煩惱,也就是要來說說有財產的人才會有的煩惱。名下有財產的人在死前若是想安排自己的財產,避免自己死後大家上演連續劇裡的遺產爭奪戰、但又不想給某個或某些特定繼承人,可能的方法有什麼呢? 🎸【遺贈和死因贈與的基本介紹】 簡單...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6萬的網紅瑩真律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長榮集團 #星宇航空 #張國煒 今年1月首航的星宇航空,竟然就遇到了航空史上最大的寒冬! 就在此時,法院判決張國煒可以獨得張榮發的遺產了! 雖然這筆錢恐怕沒那麼容易拿到,但是大家應該很好奇,為什麼法院這麼判呢? 張榮發的遺囑到底是發生什麼問題呢? 來看瑩真律師怎麼解釋遺產分配吧! ---...
法院判決繼承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9:09:20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遺產只分到一隻貓怎麼辦 —— 如果今天你要繼承遺產了,你的兄弟姐妹人人分到一棟忠孝東路四段的房子。 然後你只分到一隻貓。 房子服侍人,但顯然是你要服侍貓。 這有天理嗎?為什麼你不能拿到忠孝東路四段的房子養貓? —— 🐈人死不能復生,遺產又該怎麼分? 依照民法規定,一個人...
法院判決繼承 在 瑩真律師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3-31 02:41:30
最近幾周福原愛與江宏傑婚姻失和的新聞瘋狂洗版大眾,除了惋惜雙方恩愛不在、關注後續的走向外,大家應該也很想知道,福原愛與江宏傑在名氣與收入上的巨大差異,會不會讓福原愛在法院判決離婚下付出驚人的金錢代價呢?🤔 依據民法第1030-1條第1項的規定,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
法院判決繼承 在 國際內世鏡|Insight Into Issues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5:38:18
法國前總統薩科齊(Nicolas Sarkozy)昨(1)日被巴黎法院以貪污罪名判處3年有期徒刑,包括緩刑2年加上1年可爭取以電子腳鐐居家監禁,薩科齊已決定上訴。 ⠀⠀⠀⠀⠀⠀⠀⠀⠀⠀⠀ 現年66歲的薩科齊於2007年代表人民運動聯盟(UMP)參選,成功當選總統,是法國傳統右翼的象徵人物。20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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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繼承 在 瑩真律師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3-25 20:00:10#長榮集團 #星宇航空 #張國煒
今年1月首航的星宇航空,竟然就遇到了航空史上最大的寒冬!
就在此時,法院判決張國煒可以獨得張榮發的遺產了!
雖然這筆錢恐怕沒那麼容易拿到,但是大家應該很好奇,為什麼法院這麼判呢?
張榮發的遺囑到底是發生什麼問題呢?
來看瑩真律師怎麼解釋遺產分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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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軸!
1:10 張榮發之繼承人關係
02:13 張榮發遺囑內容
03:07 一日總裁
05:11 張國煒可以繼承全部財產嗎?
05:23 遺囑規定
06:03 代筆遺囑
06:27 密封遺囑
07:41 特留分
08:02 財產計算
法院判決繼承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的遺產難道不能只給我想給的人嗎?】
關於財產,小編今天要來講講小編我沒有的煩惱,也就是要來說說有財產的人才會有的煩惱。名下有財產的人在死前若是想安排自己的財產,避免自己死後大家上演連續劇裡的遺產爭奪戰、但又不想給某個或某些特定繼承人,可能的方法有什麼呢?
🎸【遺贈和死因贈與的基本介紹】
簡單來說,遺贈指的是贈與人(死者)寫在遺囑上的單獨贈與行為;死因贈與是贈與人以及受贈人在死者生前就已經約定好的契約;也就是說,前者是指要一邊說要送就可以、後者是要兩邊互相講好的。就遺贈而言,如果贈與人不小心送太多侵害到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特留分就是法律保障繼承人有一個最低限度的遺產可繼承,以免有繼承人拿不到任何財產),會受到民法第1225條的扣減限制,繼承人可以跟受贈人要回自己應有的特留分的部分。但是死因贈與是否會受到民法第1225條的扣減限制呢?
🎸【死因贈與可否扣減?】
很可惜這個問題並沒有一致答案。否定說認為死因贈與不用扣減的原因在於,死因贈與就是一種贈與,一般贈與不用扣減、死因贈與當然也不用,所以就算侵害其他繼承人的特留分,受贈人也不用還回去(繼承人QQ),實務上最高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台上字第2731號採否定說;但肯定說認為,死因贈與雖然是生前就贈與了,但其實跟遺贈一樣都是贈與人死亡時才發生效力,既然遺贈和死因贈與的效力發生在贈與人死掉那一刻,應該要同等處理;且這樣做才不會讓特留分的制度設計形同虛設。我國針對死因贈與並沒有規定,故應該類推適用民法第1225條。最高法院 108 年台上字第 2166 號民事判決說:「……死因贈與者,有無民法第1225條就遺贈所設特留分扣減規定之類推適用,亦即被上訴人得否按其應得特留分不足之數,由系爭財產中扣減之?……」,雖然最高法院在此沒有明確表示採肯定說,但卻也指出應該考慮類推適用之可能。
🎸【可是我偏偏就不想送他咩】
萬一死者生前就是堅決不想給某個/些繼承人的時候,又該怎麼辦呢?由於實務對於前段的問題還沒有穩定見解,我們來天馬行空一下,讓這個贈與可以被算成是一般贈與,這樣繼承人就無法行使特留分扣減了,比如說:假設送一個清朝的青花瓷,雙方約定贈與者死前三秒將青花瓷送給贈與者,或者是西元2050年時(贈與者當時已經死了)才送出去,這些都不是贈與者死亡那刻發生效力的死因贈與;又或者不用一般贈與的名義,而改用其他契約種類移轉青花瓷,避免特留分扣減問題。雖然這些方法有點異想天開,但法律也許就是在知法用法的基礎上,繼續在嚴肅的法律文字間發揮創造力吧!
法院判決繼承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爺爺過世後,留下有土地跟現金的財產,有5男3女,但大伯母有所堅持不肯分配,該如何公平分成8分,已經拖了好幾年了?
提出分割遺產的民事訴訟,是最公平最直接的方法!
既然有人有所堅持,已經拖了這麼多年,就直接上法院去談吧,比起繼續拖下去,或親戚間彼此不諒解,運用法律程序反而更快進入解決狀況。
進行分割遺產訴訟,第一次全體繼承人在法院接觸是「調解」,並不是在法庭上唇槍舌戰!法院會安排的調解委員來幫大家「坐下來」協調。
有時候家人間不好說的事情,法院調解委員可以從第三人角度釐清問題,或是提供有些個人堅持並不合乎法律規定,有時候通過調解,讓人有可以下台階的機會,成功達成分割遺產的共識。
就算是繼承人中有人仍然堅持,那麼就轉交法官做審理,法官會以「公平」的原則,依法將遺產平均分給繼承人。 在這案例中法官一定會分成八份,並且用判決書交代理由。
如此一來以判決解決妥善分割遺產,這件事情就可以告一個段落,並且未來可以拿著判決去執行。
長輩(例如:爺爺)給的功課,有時候如果晚輩沒有辦法在家中做完(協議分割),透過法律程序,用判決把這樣的功課做完,一樣都值得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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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繼承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是中秋節,也是連假的最後一天
上次寫了「離開前的最後一堂法律課:寫遺囑的必備觀念」後,身邊不少長輩居然有看。其中一位平常有關注保險規劃的長輩打電話來問:是不是可以用保險避開民法特留分規定,將主要財產給一個小孩或其他人?
前幾年有個真實案例:有位住在北投的阿桑生前買了94張一次躉繳的投資型保單,94張保單的身故受益人都不是法定繼承人,而是指定某宗教團體。可是國稅局認定94張保單非人壽保險,核定94張保單保險金額計1億6千萬元,是繼承人法定繼承的遺產...。
法院判決最後怎麼說?用保險避開民法特留分規定可以嗎?如果可以,又要注意什麼?請詳見我在方格子「趨吉避凶的法律思維課」專題的最新文章(付費訂閱文章),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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