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MANX6 ( )
看板Lawyer
標題Re: [問題] 只想接法扶應該搬去哪個縣市
時間Sat Mar 10 00:20:54 2018
※ 引述《sadandpoor (如歌的行板)》之銘言:
: 如果年資可接法扶,可當審委
: 但是胸無大志,也不想被老闆操
: 內向不擅交際無法自己攬案
: 無家累可全中華民國移動
: 應該搬去哪個縣市接法扶比較好呢?
: 花蓮台東嗎?還是金門馬祖會更好?
: 預計一年有個五十萬就夠小妹過活了
: 感謝版上先進
有一招可以擴大法扶案件數,就是積極去接各種檢警陪偵。多接幾次,以後法
扶夜間有需要就會常常問妳。而且只要接了檢警陪偵,未來案件起訴後,優先都是
妳的案件,且這種案件不計入一年廿四件的案件總數。
有律師就是用這個方式一年接法扶六十件以上案件,光他一個人每年領法扶酬
金兩百萬元,加上配偶也是法扶律師,也能這樣接,應該就不需要其他案件了。
不過法扶案件酬金低,長久這樣不是辦法,還是建議努力開發案源,不要太依
賴法扶,所以不鼓勵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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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qree: 想必道長也是高雄執業律師吧,檢警陪偵案件確實如你所說, 03/10 01:58
→ qree: 但據我所知法扶總會已經發現這種情形,有要求分會不要太過集 03/10 01:59
→ qree: 中分派檢警陪偵案件了,至於家事勞工專科律師是真的很缺人, 03/10 02:01
→ qree: 特別是勞工律師,已經到承辦人員拜託專科律師接案的慘狀了XD 03/10 02:02
→ inni: 檢警陪偵現在應該是臺北call center派案,跟分會無關 03/10 07:09
推 aarrcc: 樓上正解,尤其週末打電話已經外包 03/10 07:58
→ windyencu: 可以詢問一下,為何家事,勞工專科會如此缺人嗎? 03/10 08:49
推 cloudia9859: 家事有時辦起來很令人崩潰的,領那樣的酬金不是每個 03/10 09:36
→ cloudia9859: 人都能接受 03/10 09:36
推 chihchien: 勞工案件其實滿複雜的,VIP也不少 03/10 11:11
→ ROCKMANX6: 家事兩階段,調解五六次調成,就只領一階一萬外加三千 03/10 13:55
→ ROCKMANX6: 勞工則是計算繁雜,調查證據麻煩,而且很多因為標的金 03/10 13:56
→ ROCKMANX6: 額未超過五十萬變簡易案件,酬金才兩萬。 03/10 13:56
→ ROCKMANX6: q大說的沒錯我在高雄執業。這事總會和分會也有注意,所 03/10 13:58
→ ROCKMANX6: 以對案件接太多的律師會書狀審查。但派案量還是很多。 03/10 13:59
→ tesc: 請問這受執業年資限制嗎? 03/10 15:53
推 Rivival: 第一段說法有誤,起訴後每審都算入24件內,只有陪偵不計 03/10 19:50
推 godes: 我覺得陪偵很多後續沒有扶助必要 能靠這樣到60件的恐怕連酒 03/10 22:38
→ godes: 駕之類都幫當事人聲請扶助吧 03/10 22:38
→ ROCKMANX6: 陪偵進去的會算,不然一年哪來的六十幾件? 03/11 09:44
推 onizuka7kimo: 法扶CP值最高的就陪偵了!如果要突破接案限制就卡債 03/11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