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法律規範有哪些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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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範有哪些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6 09:48:44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如果我的兒子是死刑犯,我該怎麼辦? ——​ 📰 百刀弒父 📰 無差別殺人 📰 殘忍殺害好友 📰 兇殺案發生的時候,常常會在新聞報導上看到這樣的標題,強調加害人的犯罪手段,甚至在檢警調查出來之前,可以「推論」出加害人為什麼殺人。 然而新聞過後,大家常常忘記為什麼「事情就這樣發...

法律規範有哪些 在 林凱鈞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03 10:54:20

【凱鈞話重點】生活本就大不易,情緒起伏要留意!情緒可能引發哪些疾病?如何控管情緒? 現代人生活步調忙碌又緊湊,成日被各種壓力包圍,像是來自家庭、學業、人際、事業、財務、感情、健康等因素,當長時間處於高壓與焦慮等狀態時,情緒就容易因過於壓抑或受迫害,而出現扭曲現象,使心理及生理都可能產生疾病。初期常...

法律規範有哪些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3 14:17:45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求職面試的時候總會需要提供一些文件,其中有一項「良民證」不知道大家有無聽過呢?聽起來就像是個證明自己的好人的證明一樣,這個東西到底是什麼呢?我一定要繳交嗎?就跟著Workforce勞動力量一起往下看看吧 ☛ 良民證是什麼呢? 良民證的正式名稱為「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主要...

  • 法律規範有哪些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28 11: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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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嗨大家,前陣子新北市勞工局發布新聞稿指出,有某間公司的女性員工在去年4月份時就告知主管自己將在8月份結婚,沒想到7月底時,公司卻以她所擔任的職務有縮減人力的需求,因此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予以資遣,因此勞工憤而向勞工局提出申訴,後續該公司也因此被處以30萬元的罰鍰。

    我們過去有分享過一些有關於「就業歧視」的基礎概念,但實務上過去常見因此被處罰的案例大多是以性別、年齡為主,本次是較為少見的被認定資方以「婚姻」為由而對勞方有就業歧視,因此我們就透過新聞中取得的資訊,來分析一下這個案例吧~

    關於就業歧視
    依照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因此如果雇主在面試過程、招募廣告、勞動契約或各項文件中有透露出因為上述的因素設定為聘僱、核薪、考績或甚至升遷的條件時,都有可能涉及就業歧視。

    不少違反就業歧視規定的雇主,其實都不是因為犯了在徵人廣告上直接寫了「限OOO」的這種基礎錯誤,反而是因為間接的關聯性而遭到處罰。例如過去有些案例就是因為在招募廣告上寫了「徵洗碗阿姨」(性別歧視)、「限役畢」(年齡歧視)而遭到認定違法,或是在員工辦理育嬰留停時,便對其提出了過往不曾有的限制、要求,因此而被認定具有就業歧視的嫌疑。

    因為員工結婚而有不當措施,涉及婚姻歧視
    在本次新北市裁罰的案例中,雖然沒有太多細節的描述,但我們仍然可從新聞稿中簡單歸納出幾個該公司被認定違法的原因:

    ❶資遣結果與結婚事實有高度關聯性
    在報導中可以看到資方已經事先知道員工將在8月份結婚,結果卻在7月底就將其資遣,很難不讓人聯想公司是為了規避給予員工8天的婚假而搶先資遣員工。因此從這個案例來看,當個別員工本身或家庭有出現特殊狀況時,公司反而應該要避免瓜田李下之嫌,避免省了小部分的人事成本,卻反而要付出高額的罰鍰。

    ❷無從舉證有人力縮編的事實
    先不論當事人有無結婚的事實,當雇主要主張依照勞基法第11條各款資遣員工時,就必須能夠舉證確實有此法定事由,以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有減少勞工之必要,又無適當工作可供安置」的規範來說,就必須符合這三個要件才有辦法實施資遣,例如舉出營業項目、經營技術或各部門有哪些調整與改變,並有試著去為員工媒合其他適當之職務,如果窮極一切都沒辦法為員工找到出路,最後才是不得已採用資遣方式終止契約。在本案例中,顯然資方應該是沒辦法舉出具有該法定事由的相關證明,才會被認定違法。

    ❸主管人員證詞
    像這類的案例中,可能因為找不到一翻兩瞪眼的證據,就很難讓主管機關採集到足夠的事證來開出罰單,舉例來說,如果面試官在面試過程中口頭表示我們公司就是只要找女性員工,那求職者又該如何舉證來投訴該公司有性別歧視呢?(一般沒有人去面試會偷錄音的吧)

    在此案例中,新北市勞工局有表明「公司管理人員證稱A女士工作經驗豐富且表現極佳,在該部門中僅選擇A女士1人資遣,顯不合理」(該主管似乎已經離職),因此這也就成為主管機關認定資方違反就服法的有利證據。

    總而言之,通常會因為員工婚姻狀況進而對其做出不利的處分或措施,不外乎是因為有些公司可能會覺得員工有家庭的話,較難配合公司彈性調動職務、配合加班;然而,也有些公司會覺得員工未婚的話可能會不太穩定,甚至未來可能會因為婚姻而影響到職涯規劃而有太多不確定性。從這兩種極端的考量來看,其實都可以代表以「婚姻」作為判斷用人的標準是沒什麼意義的,未來會影響員工的穩定性、工作表現還是有太多的因素需要綜合考量,與其擔心這些問題又可能會面臨相關法律風險,還不如提高公司的薪資條件與福利,以提高員工留任的誘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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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規範有哪些 在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Green Citizens' Action Alliance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7 17:00:09
    有 212 人按讚

    有沒有過大家放颱風假時,你得冒著風雨去上班?
    有沒有過因豪雨引發的天災導致大眾運輸誤點,害你上班遲到被公司扣錢?
    有沒有過在高溫情況下工作導致身體不適或暈倒?
    有沒有過暴雨讓你無法出門,但公司還是不讓你請假?
    有沒有過在風雨交加的情況下工作卻因此受傷?
         
    近期美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展開修法,強化暴露於高溫環境下工作者的職業安全保障。面對極端氣候事件導致勞工無法或不宜出勤的狀況,勞資雙方應當如何因應,台灣目前並未有完善的法律規範;防災假、高溫假等討論在這幾年來屢屢成為討論焦點,但都未有共識。
         
    為了進一步了解這攸關勞工生計飯碗與生命安全的議題,本場講座請來國會助理、工會幹部以及法學專家,探討氣候危機下的調適政策與勞工權益。如果你有遇過上述遭遇,想了解有哪些政策、法規可以保障工作上的安全與生計,又或是遇過更奇葩的不當待遇,歡迎報名這場講座,一起交流一起學習,努力上班也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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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間:9/29(三)19:00
    ✦ 與談:
       黃品涵(立法院法案助理)
       林佳和(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周于萱(台灣青年勞動九五聯盟副理事長)
    ✦ 主辦單位:綠色公民行動聯盟
    ✦ 費用:免費

  • 法律規範有哪些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9-15 23:01:02
    有 2,344 人按讚

    看到許多不實的新聞了! 我確定我是合法的,但是為了讓相信我的朋友,以及抵擋故意來栽臟的不實報導、惡勢力、假帳號,我必須發表我的聲明稿。

    簡單的前情提要,我週一突然被大陣仗抓去高雄問話,問完話後不給手機,讓我自己自費從高雄想辦法回台北。加上顯然有不明的力量,大動作要特地來黑我的,所以我簡單聲明三點。

    先幫你摘要 #三件事:

    1. 檢察官認定: 無保請回 (我就是去協助調查的)
    2. 並無在台販售大麻,是代訂代付美國CBD產品,合法!
    3. 警察還沒來,記者先到? 說好的偵查不公開呢?

    -----------------

    以下三點聲明細細說明:

    1.【檢察官認定: #無保請回 】

    這次去是配合調查,記者想拍我被上銬帶走,可惜沒得逞。在檢察官聽完我的說法,釐清案情後,讓我「無保請回」。

    (幫翻譯:就是不用交保證金就能離開。)

    由於無重大證據、非涉犯重罪,亦沒有逃亡串供的可能與風險,所以不用交保金。只是,未來後續還有需要詢問我的事情,我還是要去說明。

    這點我也很樂意澄清事實,雖然跑高雄有點擾民,但是這是合法程序,我同意也接受配合。

    重點就是「無保請回」。

    上次我被警察瞎掰說「你身上散發大麻味」的案子,我還交保了三萬元在那邊壓,後來也證明了我無罪,就是警察亂抓。

    當初新聞也是報得轟轟烈烈,說什麼警局打我臉,完全在亂報。後來事實出來,我就檢驗全過,檢察官確定不起訴,然後新聞媒體就都不報導囉~好棒棒呢。

    那這次,我就是去協助調查、「無保請回」,其實媒體也知道,但是某些媒體就是惡意下標,真的是...

    常態 😂

    我想也不用多說什麼,大家都知道,看看就好,我沒這閒功夫去改正媒體道德,有興趣的去看《Newsroom》跟《我們與惡的距離》就可以了。

    這次會無保請回,就是因為這次他們遠從高雄上來臺北,以為會在我家發現一堆CBD庫存,或是有什麼違禁品,結果都沒找到...

    但是啊都已經讓記者大張旗鼓的發新聞了...
    所以他們就...

    律師朋友也說,藥事法派了六個人加上記者連線,這麼大陣仗有點誇張,而且那個媒體想導風向的動作也太明顯 😂

    -----

    2.【並無在台販售大麻,是代訂代付美國CBD產品,#合法!】

    第二個要澄清的重點,就是我並沒有做報導說的違法事情。

    其實我已經很常在粉絲團幫大家科普法普了:

    「2020年5月,衛福部公告可以合法「使用」與「持有」CBD 大麻二酚」

    所以警察找到我家有一些「自用」的CBD產品,包括了電子煙、軟糖、零食,因為不是一整個倉庫的貨,都還是在自用範圍,這是完全合法的,所以檢察官也沒多什麼。所以警察就只能往我「販售」的角度去查。

    問題我就是沒有販售啊! 所以在台灣才沒庫存,因為我們的東西都在美國倉庫。

    你們在台灣跟美國網站購買 CBD 產品都是合法的喔!
    而我自己的軟糖,也是在美國上架的,你們可以在 #美國通路 上看得到。

    我花了一堆錢在 租用美國倉庫、上架費、物流費、藥檢費、律師費、美國工人的包裝費,就是為了確保 LM Chill Gummies 是合法的,這些都是龐大的成本。

    因為台灣就是不能販售。

    所以我在推廣 CBD 的時候,都會教大家怎麼合法從國外購買(很多眉眉角角),如果真的英文不好、嫌麻煩,我們就有代訂代付的團購服務,這也是合法的。

    再次強調,這些都是合法的!

    那些媒體亂下標還下錯的,其實蠻丟臉的。

    檢方明顯來查就是「#藥事法」,沒有刑責問題(不會被關),就是罰錢(就跟網美推薦藥妝,用詞錯誤會挨罰罰金一樣),不會被關 again!

    要不是沒做功課,就是故意下重標題啦,哪個都蠻丟臉的。
    建議趕快改,因為找到管道跟NCC講了。

    強調第三次,CBD在台灣「使用」「持有」「代訂代付」就是合法的。
    有興趣的,自己搜尋 LM Chill Gummies,你真的可以直接在美國訂到我的軟糖,還會附上我的小卡! 如果英文不好的,手續處理覺得麻煩的,也可以繼續敲我的IG: Lefty_life5,我會親自教學「代訂代付」的服務。

    ----------

    3.【說好的 #偵查不公開, 結果是不給人民拍照錄影,然後自己一直跟媒體洩漏個資?】

    最後一點來聊聊 偵查不公開,也是這次親眼目睹了各種荒謬事之一。

    這件事情你們要特別注意,因為也是你們未來會碰到的事情,自己的權益自己要學。

    先說我觀察到的 #三個 奇妙事情就好:

    ❓ (1)❓ 警察上門之前,#已經有媒體在那邊等著拍攝

    理論上偵查不公開,當警察要去抓人時,不應該有消息走漏,但是,警察在九點到我家樓下時,就已經有媒體在那邊等著要拍攝了?

    這個是不是警察故意洩漏查案進度,大張旗鼓地要讓媒體來拍攝我被上銬的畫面呢? (幸好沒被得逞)

    ❓ (2) ❓ 我跟律師溝通的話,#完全洩露給媒體,而且還扭曲成相反的版本。

    (這次我跟律師通話時,他們禁止我單獨通話,一定要在旁邊聽)(這點律師說 #警察違法)

    我先說真實的版本,我跟律師對話內容,是律師覺得聽起來就跟「上次」幾乎一模一樣,我這邊是完全合法,所以建議不用花錢請她去高雄一趟。

    至於要不要請民代這件事情(因為我之前的文章有寫),同樣也是經過討論,覺得民代來會花更多時間,但是這週我太忙,就先算了,反正就合法。

    這些內容就只有當場的警察聽得到,然後再由霉體加工成「民代、律師都不敢來找我」。
    完全就是亂報導。

    甚至,還腦補了我欠律師費???
    拜託,我早就交完了好嗎?
    誰都可以惹,#就是不能惹律師啦!
    想掰新聞,也要動點腦啊...
    你癡,我可不__ __ (猜經典電影台詞)

    這種「不實的報導」,加上「警察洩漏個資」(包括我新辦公室的地址...),我覺得蠻嚴重的啦,檢察官是不是要查查,這種明顯奇怪的事情?

    ❓ (3) ❓ 記者嫌照片不夠聳動,#警察配合重拍?

    可能由於在我家找到的CBD產品太少,可能霉體覺得沒話題不聳動,可能要求「內線」的警察重拍吧? (這些都是做夢,非指控)

    在我要被送去找檢察官之前,突然被耽擱了一個多小時(非原訂行程),某一位警察未經過我的同意,就自行打開證物袋,重新擺設拍攝...?

    幸好被我發現!在我詢問之下,他才說:「喔...就重新拍,拍好看一點」。

    結果一小時不到,這個「重新拍 拍好看一點」的照片,就變成「附圖新聞」了呢!

    我是不知道這種「警霉合作」的方式合法不合法啦,但是你們一邊說「偵查不公開」,要我不能用手機拍照自保,又一邊大張旗鼓地把所有資料都丟給記者拿去做新聞,是不是有點落差感呢?

    偵查不公開應該不是拿來警察自保,然後又來搞人民的手段吧?

    如果我的物證都能這樣隨便 #開了又開、開了又開,我是真的蠻擔心我的物證會不會被動手腳啦。

    以上三件事情,我覺得高雄警察局新興分局必須回應一下。

    -------

    但是我得說,這次再次開箱警察局,我覺得高雄基層員警的素質,真的 #遠勝於台北! 不論是法治素質(上次台北的連法律都講錯...),或是有沒有刻意刁難,真的都是遠勝上次大安分局的體驗。

    我也常說電影跟警察一樣,有好的電影也有壞的電影,有好的警察也有壞的警察,就看你有沒有碰到而已。

    這次的基層員警我覺得素質很高很好,只做該做的事情,不做不該做的事情(#你以為這是基本的,但是其實不是)。

    可惜的是,上面三件事情我還是要理智地分析一下,因為確實在邏輯上不通。我不會因為你們對我好,我就不講出怪怪的事情,但是我願意相信「部分的基層員警」。

    只是,確實現在所有證據的都指出,在場的員警有一直跟記者聯絡通報消息的部分...
    高雄警察局是否該澄清或是調查呢?

    現階段我只提出疑問而已,我無意去捅誰。
    我認為,拿放大鏡去看,任誰都有一定有缺失,何況是公開場所的公家單位。
    不過目前就先這樣子吧,我無意開更多戰場。

    我們雙方都說過「互相互相」嘛!

    不過,如果你們真的認為你們完全沒有缺失,都沒有一個警察去聯絡記者,沒有走漏消息,甚至所有流程的「#防疫規範」都做到100分好棒棒,那我就沒意見。

    所以,互相互相啦。
    建議我們雙方都把時間花在正確的事情上吧。

    ----------------------

    這次我主要想要說的,就是澄清媒體報導不實的部分!
    而且刻意串通好媒體來搞我,實在很難讓我不聯想到上次你們亂逮補我部分。

    澄清! #我是合法的!
    澄清! #媒體報導不實!
    澄清! #警察找媒體配合辦案,有點難以相信

    幸好一路以來,我都清楚知道法律,知道警察在程序上哪邊怪怪的,#知道哪些是你可以拒絕的。
    這次他們也有說「待會回去還要抽血」,我就拒絕了。
    很多人就會乖乖聽話回去抽血,因為警察會說這是流程。

    (上次有個粉絲分享,他因為持有電子煙,穿得又文青,警察說你吃毒又像gay,一定有梅毒,要驗血)(超扯!但是他乖乖去做了...)

    其實警察是沒有強制力要求你驗血的,這些眉眉角角改天繼續分享。

    總之,希望後續媒體,可以秉持著良心報導。
    上次一堆報我大麻影評,結果我不起訴、無罪的時都不報導,也是蠻詭異的事情。

    如果我沒有這個平台發聲,不知道會多慘?
    那你一般人更沒有力量發聲,怎麼辦?
    沒關係,起碼我會幫你發聲,也會幫你補充法律知識。

    假帳號要來亂什麼的都沒關係,我會繼續寫給願意相信我的人。

    #法律不會保護弱勢
    #法律只保護懂它的人

  • 法律規範有哪些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21-09-02 19:5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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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齊麟 #李洋 #奪金 #代言

    --

    各節重點:
    00:00 開頭
    01:19【七七會員福利】廣告段落
    02:25 事件的起因
    03:14 公務員兼職的相關法規:《公務員服務法》
    04:15 公務員不能做的事
    05:08 判定標準是?
    06:11 模糊又微妙的解釋
    07:09 如果違法會怎樣?
    08:06 我們的觀點1:為什麼爭議這麼大?
    09:57 我們的觀點2:公務員真的完全不能兼職嗎?
    10:37 問題
    11:02 結尾

    【 製作團隊 】

    |企劃:宇軒
    |腳本:宇軒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珊珊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投書】「麟洋配」能否代言廣告?應修正《公務員服務法》避免雙重標準 - 報導者:https://bit.ly/2WFklCl
    →麟洋配代言違法?談公服法禁止兼職的合理性 - 鳴人堂:https://bit.ly/3jDXxLL
    →台灣運動選手缺的是成熟的經紀公司 - 思想坦克:https://bit.ly/2WKVZGE
    →《公務員服務法》:https://bit.ly/3BEkbdd
    →《公務員懲戒法》:https://bit.ly/3DHVyy

    事件本身

    →土銀高層看報才知私接代言 經紀人恐害「麟洋配」違法被迫離隊 - 鏡週刊:https://bit.ly/3t8eWPK
    →麟洋遭爆違法代言恐導致2人離隊? 經紀人:不可能傷害土銀 | ETtoday運動雲:https://bit.ly/2YbIe4y
    →私接代言風波土銀說話了 麟洋配:沒離隊想法 - 鏡週刊:https://bit.ly/2V9H34F
    →為悠遊卡代言風波道歉了 經紀人強調麟洋配不會離開土銀 - 鏡週刊:https://bit.ly/2WO5chN
    →麟洋配代言悠遊卡是非多 經紀人:僅肖像授權非代言 - 上報:https://bit.ly/3DJ5jMc
    →麟洋代言 擬採企業聯盟解套 - 聯合新聞網 (8/10):https://bit.ly/38A05Em
    →麟洋考慮轉任預備球員 土銀:尊重兩人選擇https://bit.ly/3BEktRl

    關於法規

    →廖恒藝|法律規定當了公務員就不能「規度謀作」,到底不能幹嘛?:https://bit.ly/3BEkNQ3
    →公務員服務法適用範圍:https://bit.ly/3BySySD
    →公務員兼職的判定標準:https://bit.ly/3zFNpI3
    →銓敘部說明 - 公務員是否可兼職外送員:https://reurl.cc/DgN4d5
    →銓敘部函釋 - 公務員不得兼任各類車種職業駕駛:https://bit.ly/3t9U2zL
    →銓敘部函釋 - 公務員得兼任臺北市街頭藝人接受民眾打賞:https://bit.ly/3mWynKy

    其他案例

    →33警兼職遭懲戒 管中閔、林氏璧也因公職兼差引議 - 蘋果日報:https://bit.ly/2WPxjNy
    →從台大醫生兼職部落客「林氏璧」遭記過,談為何公務員不可經營商業?:https://bit.ly/2WFBiMX
    →違法兼職遭移送公懲會 交警石明謹親上火線回應 - 自由新聞網:https://bit.ly/3zHcr9z
    →【獨家/靠嘴賺外快1】世足球評石明謹延誤交警公務 涉兼職賺200萬遭送公懲會 - 蘋果新聞網:https://bit.ly/2WRHEsm
    →法院認定「違法兼職」 石明謹6點聲明:請律師團依法上訴 - 自由新聞網:https://bit.ly/3zDT1SV
    →警察兼職球評「損害政府信譽」 石明謹反擊:是提升形象!曝283萬用途 - 蘋果新聞網:https://bit.ly/2WL1vJ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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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規範有哪些 在 單程旅行社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5-20 18:00:15

    歡迎來到旅客諮詢室的第二集!
    今天的主題是「法律遺囑篇」

    遺囑有哪些種類呢?怎麼寫才有效?
    那什麼是特留分呢?

    0:00 精彩預告
    0:45 影片開始
    1:22 第五名:如何立一份完整且有效的遺囑?
    3:04 代筆遺囑有哪些規範?
    4:56 第四名:生前沒有立遺囑,遺產如何被分配?
    7:01 遺產中的收藏品會如何分配?
    7:40 第三名:意識不清時立遺囑有效嗎?
    8:46 第二名: 什麼是特留分?
    10:21 第一名:單身者的遺產該如何處理?


    今天很榮幸邀請到 政大律師事務所 蔡育盛律師🎉🎉
    來到我們的頻道解決大家的問題~
    趕快把影片看到最後吧!!!

    蔡育盛律師紛絲專頁:
    蔡育盛の法律治療所-政大律師事務所
    https://www.facebook.com/genda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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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預立遺囑怎麼寫才有法律效力?5種法定遺囑形式(自書/公證/密封/代筆/口授遺囑)與範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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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規範有哪些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21-04-26 19: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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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40 跨國同志情侶面臨的難題
    03:28 一國三制的跨國同婚
    05:27 司法院打算怎麼做?
    06:05 質疑司法院方案的聲音
    06:39 支持司法院修正方向的看法
    07:57 尚未解決的問題
    09:26 我們的觀點
    10:01 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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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製作團隊 】

    |企劃:宇軒
    |腳本:宇軒
    |編輯:土龍
    |剪輯後製:鎮宇
    |剪輯助理:歆雅、珊珊
    |演出: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司法院新聞稿:https://bit.ly/3xnXwjY
    →司法院修法承認我國民跨國同婚 兩岸同婚除外:https://bit.ly/3eulIsc
    →跨國同婚擬全面開放 這22國仍須輾轉來台登記...:https://bit.ly/3ep4Q60
    →跨國同婚現況 - 伴侶盟:https://bit.ly/32NSMpI
    →司法院修法保障跨國同婚,台灣「一國四制」還有哪些伴侶不適用? - 關鍵評論網:https://bit.ly/2PnrALj
    →司法院擬放寬跨國同婚 伴盟:草案仍有這限制 - 中時新聞網:https://bit.ly/32Li3AX
    →同性婚姻通過後,外國籍同志可以來台灣結婚嗎?:https://bit.ly/3aHUS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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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飄洋過海只為看你:同婚合法近 2 年,跨國同婚仍無解:https://bit.ly/32LdG8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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