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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法官倫理規範第24條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立法委員林奕華,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石木欽海撈兩千萬表示問心無愧 基層法官只能欲哭無淚💦 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身為法官中的法官,竟大言不慚地自認問心無愧,但他不僅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提供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法律意見,還涉嫌以妻兒名義低價買進佳和集團股票,飆漲後再賣出,三次進場「神操盤」狂賺2千多萬元。 有基層法官在法官論壇上滿腹怨念地表示...
法官倫理規範第24條 在 立法委員林奕華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石木欽海撈兩千萬表示問心無愧
基層法官只能欲哭無淚💦
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身為法官中的法官,竟大言不慚地自認問心無愧,但他不僅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提供佳和集團董事長翁茂鍾法律意見,還涉嫌以妻兒名義低價買進佳和集團股票,飆漲後再賣出,三次進場「神操盤」狂賺2千多萬元。
有基層法官在法官論壇上滿腹怨念地表示:拋下家庭辛苦加班,案件收不完,庭期訂不出去,判決趕完一個又一個,卻還是收不完管考單,三不五時還要為忘記申報配偶某個有儲蓄性質的保險苦思理由⋯⋯。後來才知道,高官們高爾夫照樣打、高級餐廳一餐接一餐、明牌股票買到手軟,最後還可以爽領退養金走人(你知道等你到這年紀應該領不到)。你卻怕到連律師同學找你去KTV 唱歌都猶豫再三⋯⋯
依照法官倫理規範第24條規定,法官不得執行律師職務,除家庭成員外,法官應告知該親屬尋求其他正式專業諮詢或法律服務。
石木欽不僅明顯違反法官法和法官倫理規範,還是 #司法界股市章魚哥,光靠涉嫌進場買賣股票就荷包賺飽飽,這種行為,除了應接受行政調查,涉嫌內線交易的部分,司法也應主動介入調查,否則如何以身作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