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沒有職業駕照開大貨車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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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沒有職業駕照開大貨車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552的網紅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影響各國經濟,台灣政府也陸續推出各項補助措施,公路總局就對遊覽車、計程車及小客車租賃業代僱駕駛人,補助相關駕駛新台幣3萬元,不過審計部查核後發現有具公務員身分的駕駛領取前述的駕駛補貼。​ -​ ​ 🔹具公務員身分的駕駛補貼有什麼問題?​ ​ 針對疫情的各項補貼有一...

  • 沒有職業駕照開大貨車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03 18: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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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影響各國經濟,台灣政府也陸續推出各項補助措施,公路總局就對遊覽車、計程車及小客車租賃業代僱駕駛人,補助相關駕駛新台幣3萬元,不過審計部查核後發現有具公務員身分的駕駛領取前述的駕駛補貼。​
    -​

    🔹具公務員身分的駕駛補貼有什麼問題?​

    針對疫情的各項補貼有一個很重要的要件是「生計受到疫情影響」,在疫情緊張大家足不出戶的情況下,遊覽車、計程車及小客車租賃業代僱駕駛人的收入當然會被影響減少,但如果本業是公務員兼差開計程車還領補貼??公務員有固定薪資而且又沒有受到影響,和這個駕駛補貼的目的不合餒!​

    所以,公路總局說會跟這些人追回這筆補貼金額。​

    另外,偷偷告訴大家,理論上公務員是不能兼職的喔,只能「#偶爾」以按件計酬方式打工賺取薄利,而且不能與本職工作或尊嚴有妨礙的情形,經常、持續性的常態兼職不行喔~而且公務員兼職還要機關同意才行。​

    呃,所以領這個補貼的公務員被發現不只要還錢,可能還要被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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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銓敘部部法一字第1084876512號函​

    一、查公務員服務法(以下簡稱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次查本部75年4月8日75台銓華參字第17445號函意旨,上開規定所稱「公職」,依司法院釋字第42號解釋,係指各級民意代表、中央與地方機關之公務員及其他依法令從事於公務者皆屬之;至「業務」雖乏統一規定以資依據,惟依司法院以往就業務之個案所為解釋,其須領證執業,且須受主管機關監督者,例如醫師,係屬業務範圍,此外,其工作與本職之性質或尊嚴有妨礙者,就兼任而言,均屬該條法律精神所不許。​

    二、復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以下簡稱安全規則)第5條規定:「汽車駕駛人分類如下:一、職業駕駛人:指以駕駛汽車為職業者。二、普通駕駛人:指以駕駛自用車而非駕駛汽車為職業者。」第53條規定:「汽車駕駛執照(以下簡稱駕照)分為下列各類:……五、小型車職業駕照。六、大貨車職業駕照。七、大客車職業駕照。八、聯結車職業駕照。……。」第54條規定:「職業汽車駕駛人之駕駛執照,應自發照之日起,每滿3年審驗一次,並於審驗日期前後1個月內向公路監理機關申請審驗……。」再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以下簡稱處罰條例)第22條第1項規定略以,汽車駕駛人領有普通駕照,駕駛營業汽車營業或以駕駛為職業者,處以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又查交通部100年10月17日交路字第1000052988號函略以,有關處罰條例及安全規則所稱以駕駛(汽車)為職業者一節,如駕駛人受雇擔任駕駛工作,自符合以駕駛為職業,應持職業駕照。​

    三、近年新型態職業駕駛(如Uber、多元化計程車)興起,迭有公務員詢及公餘時間得否兼任各類車種職業駕駛疑義,依據前開安全規則及處罰條例等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營業汽車營業或以駕駛汽車為職業者,均為職業駕駛人,須領有職業駕照始得為之,且該職業駕照須定期經主管機關審驗。是該等職業駕駛人(含Uber、多元化計程車等)不論自行駕駛營業汽車營業或受雇擔任駕駛工作,均屬服務法第14條第1項所稱之「業務」,故除法令所規定外,公務員尚不得兼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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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法律新聞​
    #公務員 #補貼 #疫情 #新冠肺炎 #Covid19​ #銓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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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沒有職業駕照開大貨車 在 TaibeiMoto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04-04 21:3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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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PA 署長室
    執法人員不應該是機器人
    而是能夠思考的真人

    所以請你告訴我
    1. 在左轉專用道透過專用號誌左轉
    2. 切兩車道穿越大量車流靠右

    到底哪個才是危險?
    哪個對交通有危害?

    #禁行機車 #兩段式左轉

    4/8更新內容:
    感謝各位網友熱情參與討論,不管你只是來酸還是想來了解為何我會這麼做,我針對底下留言幾種常見的問題做統一回應。
    此行動是小編一直持續在做的,主要針對"禁行機車"、"強制兩段式左轉"所做的公民不服從運動。
    小編本人普重、大重、汽車都有,駕照也是職業大貨車和大型重機駕照。
    因具多重交通載具經驗,所以才會體會到法規不合理之處。
    長時間體制內與政府溝通,要求改革,但得到的都是溝通無效的結果,包含考照改革、路權、違規記點加重,一直沒有正面回應,而採取的自主運動。違規會有罰單,這是這個運動必需付出的代價,也是我們很樂意面對的,絕對不是害怕受罰發文討拍。(影片當下車流已開始移動,此時再切出是非常危險的情況,因此並非不想服膺員警指示,相關單位如果事後要開罰,小編絕對樂意接下此罰單)
    我們希望的是未來給人什麼樣的交通環境去面對,白牌機車目前的處境就是沒路權,在危險中找安全,我們要政府改革,但政府要逼我們革命?
    還希望大眾理解影片中所帶來的意涵為何。

    -\-\-\-\-\-\-\-\-\-\-\-\-\-\-\-\-\-\-\-\-\-\-\-\
    同樣是排隊直接左轉,黃紅牌好安全白牌好危險
    #公民不服從
    #罰單換安全
    #左轉提前靠左

  • 沒有職業駕照開大貨車 在 {Fish睬政治}孫博萮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6-11-13 15: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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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安回家】

    為了自己的用路安全、
    請多一些理解、多一些耐心、
    讓彼此都能平安回家。

    法規的修改是交通部與立法院的職責
    尤其是交通委員會的委員們

    請看到大車駕駛真正的需求
    制定合理、合情、合宜的法規

    那種跟電信公司同名這類的事
    請不要再費神質詢。

    職業駕駛

    工地現場在出入時,往往最辛苦,最委屈的是職業駕駛。這些駕駛大型工程車輛的駕駛們,往往必須左顧右盼,並且確認那些沒有耐心,又愛亂衝的小型車,甚至亂鑽的機車走後。這些工程車輛的駕駛才能移動。有時候工地的守衛要等這些機車汽車駕駛經過數次攔停,才能有空檔讓這些工程車輛進出。還往往要忍受喇叭連按。

    外界往往誤以為這些職業駕駛全都是流氓黑道,在我這樣長期觀察下來的現場工程師看來只能一笑置之,其實這些司機們只是看起來魁梧且說話大聲而已。會來當職業駕駛的,多多少少都是為了多賺一點錢而努力,從考取職業大型車駕照時,就是如此打算。要能夠操控這些大型車輛往往需要特殊的技術,例如吊卡必須同時具備職業大貨車和吊掛機具的操作手,現在已經不是一個用錢可買的牌照。加上競爭激烈,若是沒有專業的技術,很快就會被人淘汰。又例如拖板車的司機,這些大型聯結車或是拖板車,往往要在最困難的環境倒車前進後退。有時候在道路擋道,同時承受心理及外在條件的壓力。司機都要具有極強大的抗壓力。並且極其重視他們的牌照。

    這些司機在台灣遇上的第一個大困難,就是毫不禮讓的小型車輛。有時這些職業大車已經等一兩個紅綠燈,且派出人指揮,但台灣人依然亂衝亂撞,往往一秒都等不得的要從這些大車旁衝過。在大型車輛往下看,這些小車有點像是亂竄的小狗小貓。隨時一個不注意就可能擦撞跌傷,這也是職業駕駛們的壓力。所幸現在的車輛還有保險,甚至駕駛們之間互保互助的特殊之約。

    我待在拖板車上時,看過去周遭的小型車就像是小動物般,大型車輛有一定的行駛路線,通常是越大的路越好,越寬越大就越安全。但往往還是會有車輛超車。大型職業駕駛車輛多是手排車,在起步前後以及換檔時通常慢速。這時許多機車汽車,會因此切入車道。就司機大哥們的說法,若有先打方向燈都還好。但若是突然切入,那實在令人驚險憤怒。

    過去台灣常說這些車輛寧可將人撞死,也不願意承受之後的醫藥費用。這實際上是制度的缺陷。這些駕駛的工作時間極長。工程計算工期時,往往使他們過度操勞。精神不濟,也聽過駕駛卡住平交道,下車時遭火車撞擊。這些都屬於宣導不足,配套不夠。

    如果有足夠的保險額度,那誰會想在出事時逃開或是繼續施暴?如果能夠穩定的得到足夠養家的酬勞,又有誰願意冒著風險連開十餘小時的重車?我們或許能要求所有職業車輛加保高額保險,但我們阻止不了這些司機為了生存而繼續過勞。

    工程現場的職業駕駛在沒有自己的車輛以前,幾乎沒有什麼賺錢的機會,替人開車能賺得的錢和一般上班族相去不遠,往往為了多賺幾趟而大量引用提神飲料,過去甚至傳言有使用安非他命作為提神的方式。這些駕駛往往要存到足夠的錢,再貸款買車後了支付保養維修費用,繼續撐著多賺些,等到車輛貸款清償,才真的有純賺錢的可能。

    這些職業駕駛的待遇視狀況而定,但在不景氣的時候,大家都做不到過去輝煌時期的錢,許多車輛轉為以重量計價,許多公司嚴格監督吊車吊卡單價。一旦車輛沒有運作,保養以及折舊的壓力只會壓的這些駕駛們削價承接。所有的待遇都算不上好。我在工地現場十年,在一些工區的工錢不漲反跌。駕駛們在油價最高時,更是各個怨聲載道,能省則省。工地現場為了施工,也往往要求車輛超載。以節省運費。這些駕駛開著過重的車輛。更難以駕馭,更難以爬坡,更難在轉彎時後穩定車身,也更難在下坡時保持安全。

    工地現場當然知道,但不這樣做無法營利。畢竟價低者得。壓榨駕駛是保證營利並且縮短工期的最好方法。警察也知道,在國道過去有收費站時,往往抓這些車前往過磅。國道廢除後,有些老警察和我們一樣,光看輪胎就知道超載,眼光掃過砂石車斗就知道過重。此時司機們的應對方式只是用無線電互相擔保,在每台車出車的間距時更換路線以避免警察取締。幾台車輛互相攤平罰款。悲哀,無力並且也只能如此而已。

    我在工地現場,曾經和幾個駕駛討論:我認為若是真的遇到平交道卡住車頭,只管衝過去把路檔撞爛就是。任何車輛都有足夠的動力將平交道的架桿衝開,了不起罰個五萬八萬十萬。怎麼樣也比車毀人亡來的便宜。那些按鈴什麼的根本來不及。只有快速逃命離開軌道才是正途。但他們反駁撞壞平交道桿後牌照將被吊銷。認為有機會逃離總是一拚為好。因此大小貨車卡平交道的事件屢見不鮮。

    這法規愚蠢白癡,顢頇智障。用吊銷牌照作為撞斷桿子的懲罰,結果就是造成這些駕駛們在卡住時,冒險前往拉高平交道遮斷桿。公務員無能墮落,立法委員毫無素質由此可見。我們國家的法規思維總是為了方便管理而立。絲毫不顧及立法後的結果。往往都還要製造出其他悲劇,才從屍體中學習。

    這些職業駕駛若是被吊照,幾乎等於兩年時間毫無專業謀生能力,或是鋌而走險無照駕駛。我看他們的生活其實非常勞累,駕駛大型車輛的精神並不輕鬆。有時這些車輛同時是水車、吊卡或是吊車。更需要專業和人力。但說到底這些都需要資源投入。若要讓這些車輛更加安全,更加專業,更有精神的駕駛。我們現在社會給的不夠。我常常只能在工地門口廉價的要他們「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開慢一點也平安」實際上他們超載,超時工作並且還要再回來趕場。

    我看著那些計畫,那些表格,那些單據,我都知道在做假,我也清楚的知道大家都在做假。如果依照標準出土,那如同遠雄巨蛋一般,根本無法如期完工。如果依照貨車標準,我的垃圾也清運不及。但人生就是如此。我們這些無知無用之人,毫無能力動搖這體制,我只能廉價又無力的招呼這些駕駛離開我的工地。在門口離去之時送上咖啡飲料,同時罵罵警察公務員無能政府。

    也只能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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