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檸檬車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檸檬車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Epsilon (我是EPS)看板car標題Re: [新聞] 檸檬車終於掰了 新版定型化契約正式...
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檸檬車 在 劉耀鴻律師-劉哥的律師日記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9-15 20:23:16
大家有聽過「檸檬車」嗎? 所謂檸檬車是指一出場就有重大瑕疵的車子, 而由於近四年來新車瑕疵申訴案件高達4000餘件, 所以經濟部才決定在汽車買定型化契約範本中加入「檸檬車條款」, 今天就讓劉哥帶大家看看什麼樣的情形可以適用檸檬車條款吧。 如果你有任何法律問題,歡迎與劉哥聯繫!! 【劉耀鴻律師事...
※ 引述《yamatobar (747-8I)》之銘言:
: 檸檬車終於掰了 新版定型化契約正式納入換新條款
: https://reurl.cc/vzbRL
: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不少民眾存錢辛苦買車,卻買到履修不好的「車王」、「檸檬
: 車」,經濟部預告新版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參考美國法令正式納入檸檬車換新條款。民
: 眾購車在交付後180日後、或駕駛1萬2千公里之後,若因相同瑕疵在保養手冊所載之場所
: ,修4次以上仍無法回復正常,或累積無法使用達30天以上,就可請求更換同型、等值新
: 車或解除契約。
: 上一版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在1998年公布,距今已經20年,經濟部進行大翻修,並正式預
: 告。除納入「檸檬車條款」外,也更新可更換、解約的重大瑕疵內容、3天審約期,以及
: 收取定金上限原則上不得超過總價10%。
: 其中外界最關注的檸檬車條款,經濟部參照美國紐約及加州等地立法規定,在預告中正式
: 納入。
: 草案規定新車交付180日以上,或行駛不少於1萬2千公里以內(兩條件以先到者為準),
: 若因相同瑕疵於保養手冊所載之場所,經4次以上維修仍無法回復正常機能,或因機能瑕
: 疵無法正常使用車輛,累積無法使用日數達30日以者,消費者得請求更換同型或等值新車
: 、或解除契約。
: 不過累積無法使用日數30天的計算,並不包括以下兩期間,即第1消費者未依通知取車之
: 期間 、第2已提供消費者代步車,或補貼相當代步費用之回廠維修期間。
: 不過經濟部也提醒,車輛「機能瑕疵」必須以該車輛本身能達到的程度為主,如該車輛本
: 質上即不具備該品質者,例如雙方約定安裝之車內影音設備本來就無法達到音效環繞功能
: ,就不得以欠缺環繞之功能或其他主觀性感受,來主張有機能瑕疵。
: 而業者「缺料、待料」 之期間,也可選擇提供消費者代步車或補貼相當代步費用,但該
: 期間就不計入30日之維修累計日數內,消費者也應注意。
: 除了檸檬車條款外,本次也新增審約期至少3天;消費者攜回審閱之日期為何,業者應負
: 舉證責任。另外第3條也規定,定金除特別約定外,不得超過總價10%。經濟部說明,若是
: 限量車、訂製車或選配車之情形,因為是替消費者量身打造,故實務上業者多會與消費者
: 約定高於車價10%之定金,此為雙方約定;但雙方未有特別約定的例外情形下,定金不超
: 過價金總額10%。
: 而本次也更新重大瑕疵更換新車條款,若於行駛時,突然起火燃燒,或以下情況維修超過
: 2次而未修復,包括「1.於排檔時或行駛時 ,發生暴衝」、「2.於行駛時,煞車失靈」、
: 「3.於行駛時,突然熄火故障」、「4.於行駛時,引擎溫度升高至極限」、「5.其他重大
: 瑕疵,有 危害生命或身體健康安全之虞」。
: ----
: 政府終於修法了!雖然還不滿意,還沒有那些先進國家完備,但總比都沒做要好得多了!
: 接下來,也該放寬機場計程車的車種限制了
: 讓CR-V或KUGA也能當機場計程車
這是修改定型化契約,而不是立法強制規定。
有法律達人可以說明一下這樣的效力如何嗎?
如果車商就是不把這樣的條文納入售車契約,
然後消費者又願意簽字,那不就有等於沒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228.25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M.1561977710.A.0A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