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民法92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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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民法92條產品中有87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毛律師混酥團,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警告逃妻!我可以請法院強制我老婆履行同居義務嗎】 「陳律師啊~我老婆上個月跟我吵架以後就離家出走跑回娘家,阿我聽說夫妻不是應該有同居義務,那他這樣我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要他履行同居義務嗎?」 一般來說,當民事訴訟判決確定,被告卻不願意履行判決內容的時候,原告都可以進行強制執行的程序,請法院「...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90的網紅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11009年代觀景變觀墳周董告建商廣告不實 影片網址→http://youtu.be/475ZFAwB9Ck 豪宅鄰墳場 周董怒告建商2011年 10月09日【綜合報導】藝人周杰倫(周董)擁有7億元房產,他的母親葉惠美3年前幫他在新北市淡水區「台北灣」添購一間96坪、要價2756萬元的景觀豪宅...

民法92條 在 陳又新 奶爸律師的城市冒險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3 15:24:49

昨天看到美人姊PO出一則友人女兒在東區街頭受到外國人強迫購買保養品的發文下,許多網友都有過類似的經驗,甚至百貨公司裡都有這種專櫃! 其實這些人的行為已經違反 【刑法第304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 #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以及 【社會秩序...

民法92條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10:51:27

全新企劃 【法律白話文X正好練肖喂】 被騙而作的締約表示,為何不直接規定無效?正如愛情的攻防,明知對方外面有小三、小王,愛情已然生了鏽,但仍不在乎遮掩的謊言,執意相戀。 根據民法第92條第1項前段規定(註一),當賣家發動唬爛技能,把蘋果手機的展示模型當成實機賣給你,讓你「以為那是真的而」做出「締...

  • 民法92條 在 巴毛律師混酥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31 23: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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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告逃妻!我可以請法院強制我老婆履行同居義務嗎】

    「陳律師啊~我老婆上個月跟我吵架以後就離家出走跑回娘家,阿我聽說夫妻不是應該有同居義務,那他這樣我可以要求法院強制執行,要他履行同居義務嗎?」

    一般來說,當民事訴訟判決確定,被告卻不願意履行判決內容的時候,原告都可以進行強制執行的程序,請法院「強迫」被告履行,譬如查封被告的財產等等。

    如果夫妻一方沒有正當理由而不履行同居義務,另外一方當然可以向法院提出「履行同居義務」的訴訟,但即使法院判決另外一方「應該履行夫妻同居義務」,如果對方堅持不履行,還是不能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這就要回來看看強制執行法第128條怎麼規定
    「I依執行名義,債務人應為一定之行為,而其行為非他人所能代履行者,債務人不為履行時,執行法院得定債務人履行之期間。債務人不履行時,得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怠金。其續經定期履行而仍不履行者,得再處怠金或管收之。
    II前項規定,於夫妻同居之判決不適用之。」

    也就是說履行同居義務,是不能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也不能處以怠金的。

    不過如果夫妻一方提出了履行同居義務的訴訟,法院也判決了,另外一方還是不願意按照判決內容履行同居義務,就符合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5款「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可以據此提出離婚訴訟喔。

  • 民法92條 在 愛長照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0 20: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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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年前,我借了大哥100萬元繳房貸,但後來他不認帳,而且在死前還把唯一房產用 #贈與 方式留給大嫂,我能跟大嫂追討那100萬嗎?

    🙋律師指出:此一案例中,債權人可先向法院請求確定債務存在,在民法第125條中,在債務發生15年內,都能聲請確認。

    https://www.ilong-termcare.com/Article/Detail/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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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92條 在 Joe's investment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19 18: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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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e:「恆大地產倒債的話,這對中國的內需消費市場,會是很驚人的負面傷害,這個連鎖反應的規模很大,中國政府要救,要燒很多錢了。」

    《彭博》引述中國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書指,中國恒大(3333)在中國遭廣發銀行,申請凍結宜興市恆譽置業有限公司、恆大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銀行存款1.32億元人民幣,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財產,恆大集團於香港的股價在上午收市跌逾7.1%,該公司2025年到期的美元債券兌美元匯率下跌至62.7美分,創下近兩周以來最大跌幅,引發外間對該公司償還債務能力的擔憂。

    廣發銀行向法院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符合法律規定。法院裁定,涷結恒大地產集團及恒譽置業等財產,凍結恒大地產集團及恒譽置業等1.32億元人民幣銀行存款,隨著中國北京打擊房地產業的過度槓桿,消息加深了外界對該個中國負債最多的房地產商財務狀況的擔憂。彭博本月初報道,中國金融監管機構的最高層曾於上月與恒大創辦人許家印會面,敦促他盡快解決恆大的現金流問題。截至2020年12月,恆大的主要境內子公司的未償還商票約為320億美元,是中國大型房地產公司中最多。

    中國房地產龍頭、明星民企恆大集團,2020年剛踩中當局給房地產企業劃上的債務風險「三條紅線」,2021年又頻傳跳水式賣房求回款,或與地方銀行關聯交易等不利消息恆大不但是中國最大的房地產開發商,也是國際資本市場上的中國借款大戶。不過如今,恆大變成了還款大戶,6月29日恆大披露,過去一年減少了3000億元債務,有息負債已從2020年高峰時的8700多億元降至目前的5700億,6月30日恆大再透露,淨負債率已降至100%以下,順利實現一條「紅線」變綠。

    不過當天(6月30日),國際三大信貸評級機構之一的穆迪(Moody’s),將中國恆大評級下調至B2,並表示有可能進一步下調。稍早前(6月22日),國際三大信貸評級機構中的惠譽(Fitch)五年來首次下調恆大評級至B,國際評級機構似乎並未因恆大的迅速還款而改變下調,其主要解釋是恆大未來依然面臨巨大的債務壓力,作為高槓桿運營的中國房地產企業,無疑面臨更大的資金壓力,尤其是去年迎來最新的「三條紅線」監管政策。

    2020年8月20日,中國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在中國北京約談了碧桂園、恆大、萬科等12家重點房地產企業,給中國房地產企業劃出了「三條紅線」:剔除預售款後的資產負債率大於70%;淨負債率大於100%;現金短債比小於1,房地產企業踩中的紅線越多,負債規模就必須越小。「三條紅線」對於嚴重依賴貸款的中國房地產企業構成了巨大考驗,截止至2020年末,恆大集團淨負債率為153%,剔除預收款後的資產負債率為83.4%,現金短債比為0.54,「三條紅線」全踩中。恆大總資產為2.3兆人民幣,總負債1.95兆人民幣,淨資產3,504.31億人民幣,資產負債率84.77%。

    https://www.epochtimes.com/b5/21/7/3/n13065692.htm
    https://www.thestandnews.com/finance/%E4%B8%AD%E5%9C%8B%E6%81%92%E5%A4%A7%E6%93%9A%E5%A0%B1%E9%81%AD%E9%8A%80%E8%A1%8C%E7%94%B3%E8%AB%8B%E5%87%8D%E7%B5%90%E9%80%BE%E5%84%84%E8%B3%87%E7%94%A2-%E5%8D%8A%E6%97%A5%E8%B7%8C%E9%80%BE-7

  • 民法92條 在 陳泰源-房仲/主持人/歌手/作家/演講師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1-10-15 11:52:28

    111009年代觀景變觀墳周董告建商廣告不實
    影片網址→http://youtu.be/475ZFAwB9Ck

    豪宅鄰墳場 周董怒告建商2011年 10月09日【綜合報導】藝人周杰倫(周董)擁有7億元房產,他的母親葉惠美3年前幫他在新北市淡水區「台北灣」添購一間96坪、要價2756萬元的景觀豪宅預售屋,不料今年3月她登上21樓新屋觀景,竟發現豪宅面臨亂葬崗,觀景變成「觀墳」,她認為建商隱瞞實情,要求解約退款,建商反要求付違約金,周媽媽和周董怒告對方「廣告不實」,要求退還已付的826萬元,並付100萬元懲罰性賠償金。......↓

    全案前天開庭,周杰倫與母親都未出庭,委由律師林信和處理。林昨強調:「周家打官司是要討公道,並給建商必要教訓。」周杰倫目前人在新加坡,他所屬的杰威爾音樂昨說:「杰倫支持母親採取法律行動。」

    在地面看不到墓
    周杰倫買的「台北灣」位於淡海新市鎮,主打海景造鎮社區,已開發1.5萬坪,興建1693戶,當時面高爾夫球場第1排戶每坪開出18萬至26萬元當地新天價,吸引不少台北市置產族,今年4、5月開始交屋。

    周家律師林信和昨表示,當初周媽媽去看預售屋時,工地與展示中心不在同一地方,看到的預售屋立體圖旁邊都是茂密的林木,且該建案廣告強調「球場第一排......由大屯山系、觀音山嵐、淡水河景,與球場譜成的如茵極美之境。」都在描述景觀之美,從沒提到會俯瞰到一旁的亂葬崗墳墓區。他說,周媽媽簽約現場是工地,亂葬崗被山坡前排樹木擋住,站在地面根本看不到亂葬崗,若知道有墓地,周媽媽一定不會買。

    墳墓已陸續遷移
    林信和說,周媽媽今年3月發現觀景變成觀墳後,認為建商隱瞞實情且廣告不實,立刻要求解約及退回已付款項826萬8千元,建商態度強硬表示若要解約,就得付購屋價2756萬元的15%當違約金,金額約413.4萬元。周媽媽不滿表示:「我又不是違約,是你騙我。」認為建商「寶路開發建設」形同詐欺,因此在7月提告建商違反《公平交易法》、《消費者保護法》,並向公平會檢舉。

    「台北灣」專案經理陳慶龍昨說,當時寶路開發委託甲山林廣告銷售,已要求現場展示新北市墳墓遷移公文,會出現糾紛,可能是當時銷售人員說明不夠完整。他說,社區旁那塊有墓地的土地因為屬於森林保護區,地上不能有建物,已陸續遷移,近千坪土地由寶路開發負責綠化,該棟其他住戶都未退屋,葉惠美提告,讓他們感到「很悶」。

    甲山林廣告昨則回應,承接建案前並不曉得旁邊有墓地,銷售一半才發現有,即向新北市政府提出申請遷移,沒有所謂「未告知」的疏失。

    「移屍還是凶宅」
    《蘋果》記者昨至現場勘查,發現墓地已遷移,現場已整地完畢。現場陰廟萬善堂廟方人員表示,原址確實都是墳墓。新北市民政局表示,墓地已遷移完畢。不過周家律師林信和強調:「這就像是凶宅,你把屍體移走了,還是凶宅啊!」

    對於這起糾紛,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發言人孫立群說,本案在到要交屋階段才發現社區旁有墓地,若建商當初以窗外綠帶景觀為廣告,違背有墳墓之實,就可能觸法。依《公平交易法》相關罰則,廣告虛偽不實最高可罰2500萬元。

    下月傳喚周媽媽
    新北市政府消保官張佑齊表示,預售屋定型化契約要求銷售人員有義務告知周邊環境瑕疵,如墓地、高壓電塔等嫌惡設施,依據《民法》92條「不作為詐欺」,也就是事實未告知或刻意隱瞞,消費者除可退戶,也能要求減少價金,或進入法律程序,由法院判決。

    由於前天開庭時周家律師和建商各說各話,法官為釐清真相,定下月1日傳喚周媽媽葉惠美出庭說明。

    周杰倫檔案及房產投資
    ◎職業:歌手、演員、導演
    ◎年齡:32歲
    ◎身高/體重:
    175公分/63公斤
    ◎學歷:淡江中學畢
    ◎身家:估計40億元
    ◎酬勞:廣告:3000~4000萬元 電影:5000萬元
    ◎投資房產(共約7億元):
    元大欽品(北市牯嶺街):1戶、12樓、76坪,市價4000萬元
    元大一品苑(北市博愛特區):2戶、各150坪及80坪,外加10個車位,市價3.8億元
    荷蘭灣(新北市淡海新市鎮):3戶、各100坪,市價共5400萬元
    台北灣(新北市淡海新市鎮):1戶、96坪、市價2756萬元
    比佛利山莊(美國洛杉磯):傳斥資2億元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新聞網址→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725819/IssueID/2011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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