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
〔 12/14-12/20 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擴大禁止公布民調期限 斯洛伐克法院裁定暫緩
斯洛伐克國會於 10 月修法通過,將選前禁止公布民調結果的限制從選前 14天 擴大到 50 天,目的是為了保護選民免於受假資訊的影響,讓民眾可以依據政...
#時事星期五資訊不落伍
〔 12/14-12/20 一周大事〕
#政時事
❶ 擴大禁止公布民調期限 斯洛伐克法院裁定暫緩
斯洛伐克國會於 10 月修法通過,將選前禁止公布民調結果的限制從選前 14天 擴大到 50 天,目的是為了保護選民免於受假資訊的影響,讓民眾可以依據政黨的政見和施政行動做決定,此項法案獲得左派執政黨社會民主黨、斯洛伐克民族黨及極右派政黨所支持。
修正過後的法案原先預計於明年 2 月 29 日所舉行的國會選舉中開始實施,不過長達 50 天的禁止期名列全球第三久,不僅引起了廣大的爭議,今年三月擊敗執政黨候選人上台的總統查普托娃 ( Zuzana Caputova ) 更向憲法法院提出再議建議,她認為新的規定會違反民眾獲得資訊的權利,並且限制政治競爭。
針對這項訴訟,憲法法院於 18 日發表聲明指出接受總統所提的再議建議,並且已經排除該法適用在明年選舉,也就是說明年攸關執政權的國會大選仍舊會採取選前 14 天禁止公布民調結果的舊規定,對此,查普托娃肯定法院的決定並稱許此舉是「斯國人民知情權利的正面進展」。
❷ 印度通過公民法修正案 引爆大規模示威衝突
印度日前通過公民法修正案,對孟加拉、巴基斯坦、阿富汗等三個鄰國因受宗教迫害而來到印度的非法移民實施大赦,只要能證明來自上述三個國家並在印度居住或工作滿六年,並且屬於印度教、錫克教、佛教、耆那教、祆教或基督教教徒者,可以迅速成為印度公民,然而,並不包含伊斯蘭教徒。
印度總理莫迪表示此修正案對印度公民,不論任何宗教都沒有任何影響。反對者則表示,新法排除穆斯林違反了印度憲法載明的國家政教分離、世俗原則,且宗教不應做為成為一國公民的條件。
印度各大城市日前展開了和平示威反對此種族歧視的新公民法,爾後持續延燒成為警民暴力衝突,且警方未經允許進入校園,動用橡膠棒和催淚瓦斯驅趕示威者。目前衝突已造成 6 人死亡,印度當局為了壓制示威活動,甚至下令關閉新德里部分地區的通訊服務。
❸ 日本女記者控安倍御用記者性侵 獲民事賠償
日本女記者伊藤詩織在 2016 年控訴遭記者山口敬之性侵,然因罪證不足不起訴,伊藤轉而提起民事賠償,在本月 18 日獲得 330 萬日圓的民事勝訴。
在日本,因為保守風氣盛行,性侵受害者鮮少出面報警,中央社報導指出根據日本政府 2017 年調查,僅 4% 女性會站出來為自己討公道。
#MeToo 運動呼籲女性站出來對抗性騷擾與性侵害,但一直以來難在社會風氣保守的日本扎根,伊藤詩織不顧輿論壓力,勇敢為自己發聲的行為,已經為日本 #MeToo 踏出第一步。
#經時事
❶ 中美貿易戰和緩!達成第一階段貿易談判
中美於上週五(13日)談判達成共識,達成第一階段協定。協議主要包括關稅、知識財產權、中國進口美國農產品與結構性改革等四項內容。
1.關稅方面,美方承諾將取消對中國擬加和貿易戰期間已提高,相當於約 2500 億美元的中國商品的關稅。
2.保護知識產權方面,中美達成商業秘密保護、藥品相關知識產權與打擊盜版等問題。
3.農產品方面,中國表示將大幅增加美國農產品的進口。除了目前主要的進口項目大豆之外,之後將擴大美國豬肉、玉米和小麥等農產品進口。
4.結構性改革方面,美國表示中國在技術轉讓、金融服務等做出承諾。舉例來說,中國同意結束長期以來強迫外國公司將技術轉讓給中國公司,以作為進入中國市場條件的做法。
❷ 本年度最後利率會議 英央行維持原先水平
本週四英國央行 ( BOE ) 召開本年度最後一次的利率會議,央行貨幣政策委員會決議利率不變,連續 17 個月將目標利率維持在 0.75%。評估英國首相強森在此次大選中獲勝,但若風險事件再起,如脫歐延宕、貿易談判破局,金融市場再添不確定性時,則不排除降息可能。
在會議上,英國央行將第四季 GDP 增長預期自 0.2% 下調至 0.1%,且預計明年 Q1 通膨率將降至 1.25% 左右,遠低於 2% 的目標。
BOE 表示,目前有許多跡象顯示,英國最近的勞動力市場正在降溫,但單位勞動力成本仍在上漲,就業率也處於歷史最高水平,上漲速度可能推動通脹以超過央行樂見的水準攀升。
強生在大選中大獲全勝後,英國有望在明年 1 月 31 日在與歐盟達成一項過渡協議的情況下退出歐盟。英國央行表示,該協議可能會緩解市場中的短期不確定性。
但許多企業已著眼脫歐以後,英國對歐盟出口將被徵收關稅,英國必須在此之前先與歐盟談好全新的貿易合作模式,否則國內企業活動和整體經濟將會受到極大影響。
❸ 內需市場熱 中經院上調 2019 台灣經濟成長率
中央經濟研究院日前上修了今年台灣經濟成長率預測至 2.62%。中經院指出,受惠於貿易戰轉單效應,使得台商回流投資意願提升,另外,半導體產業對設備的投資擴增也帶動了台灣內需市場。
中經院將台灣的經濟情勢定調為「外冷內熱」,預估 2020 台灣仍能受益於貿易戰投資回流。不過中美貿易戰尚未落幕,全球景氣擴張的動能降低,再加上中國內需市場放緩等不確定因素,中經院預期明年的經濟成長率為 2.58%。
民事賠償期限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民事實務選編】 #月旦法學教室 第225期(2021.7)
本期曾品傑教授選錄10則民事法實務見解,其中值得留意之裁判有三。
首先,拋棄私有土地所有權,經辦理塗銷登記,為國有登記,若第三人於該私有土地上有以該所有權為標的物之其他物權,或於該所有權有其他法律上之利益(如承租權或使用權等)者,非經該第三人同意,不得為之。如有違反,應解釋為相對無效,僅第三人得否認該拋棄所有權之效力,故第三人得向國有財產署主張對於系爭土地之使用利益,自非無權占有,亦無不當得利。
其次,在第三人受土地使用之債權契約拘束、其行使所有權又不符民法第148條規定界限之場合,如該債權契約未約定使用對價且難謂有永久無償使用之合意,而無償使用之情事繼續存在,亦顯失公平者,第三人仍得請求返還不當得利。
末者,最高法院透過108年度台上大字第2680號裁定統一法律見解,肯認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規定之懲罰性賠償金賠償範圍,包含財產上損害及非財產上損害,殊值留意。
📌本期選錄裁判爭點
✏民法上之條件與期限應如何區辨?
✏未登記之水道地浮覆後,在地政機關辦理土地所有權第一次登記前,第三人請求原土地所有人移轉土地所有權時是否存在法律上障礙?
✏若社區團體成員間訂定之債權契約未拘束土地所有權人,惟該土地所有權人之權利因構成權利濫用受有限制,其得否請求不當得利?
✏如何區辨勞動契約或承攬契約?
✏共有人間分管契約所約定占有共有物之特定部分是否須按應有部分換算?又分管契約得否與提供通行權之債權契約併存?
✏在民法第764條第2項規定增訂前,拋棄物權者是否須經對該物權有法律上利益之第三人同意?
✏不當得利要件之「無法律上原因」應由何人負舉證責任?
✏行政機關之私經濟行為是否有消費者保護法之適用?
✏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51條請求懲罰性賠償金者,其損害額是否同時包含財產上損害及非財產上損害?
✏當事人對於曾經合法公開之個人資料,得否請求資料之蒐集或處理者加以刪除?
完整內容:#月旦法學教室 第225期(2021.7),民事法實務選編/曾品傑教授
📕本期目錄: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2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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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賠償期限 在 官逼民反_人民當家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為了達到追稅的目的,查封、限制出境、管收都成為手段,前財政部長張盛和還曾信誓旦旦說要「追稅追到地獄」!黃任中已往生多年,「死稅」能追回來嗎?國稅局與行政執行署打算請閻羅王代為強制執行嗎?
法界人士曾表示,依刑法312條第三款規定,其子黃若谷可提出「侮辱毀謗死人罪」,附帶高額民事賠償。而國稅局認定黃若谷所欠的17億遺產稅,也引發極大爭議,對於有疑義的課稅,國稅局應依稅捐稽徵法第12-1條之規定,真的有遺產才能課遺產稅,而且,如此大的課稅疑義,國稅局自應負舉證之責任,然而,國稅局並沒有依職責進行實質查核,更沒有「更正錯誤」,難怪有學者指出,中華民國是稅務紛爭最多的國家。
【投書】明年過後,「欠稅大戶」污名將落誰家?
https://reurl.cc/dG1dlg
民事賠償期限 在 時代力量 New Power Party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司法弊案牽扯無辜
修正民事訴訟法再審制度
讓冤錯案有機會被平反
石木欽案此重大的司法弊案延燒至今,所牽扯出來的問題,不只是部分司法人員與富商不當飲宴的情形,甚至也涉及到司法判決受到不當利益影響造成不公正的問題,從「巴黎銀行經理之死」案件來看,就可以清楚知道司法已經喪失其正確性與公正性。
從翁茂鍾的公司簽發給巴黎銀行的本票開始,訴訟過程中承辦的檢察官與法官許多都是"飲宴襯衫團"的成員,到最後,最高法院確定翁茂鍾的公司不用還巴黎銀行三億(最高法院年度台簡上字第33號裁定),至此的判決已相當離譜,但翁茂鍾卻仍不放過巴黎銀行員諸姓經理,藉由最高法院確定判決,以巴黎銀行違法追債之名義向銀行員與其子女追討"五億元"的損害賠償,還沒等到三審判決,諸姓經理就死了。
昨日,高檢署召開記者會,將為諸姓經理因被控偽造定存單,其所受的刑事判決聲請再審,或許是回復公平正義的開始,但就翁茂鍾的公司與巴黎銀行間"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卻受到民事訴訟法第500條第2項之判決確定已超過5年之限制,不得提起再審,儼然無法還給諸姓經理一個公道。
我們必須指出的是,如此類似遭不公正判決的案件,在司法風紀問題沒有解決前,必然存在許多,卻因為民事訴訟法的五年除斥期間限制而無法進行再審的救濟,導致許多民事上的冤錯案恐無法被平反、司法的公正性無法被扶正。對比目前刑事訴訟法再審制度,民事訴訟法再審的新事證定義、要件與期限對於保障人民的權利容有缺憾。
因此,時代力量主張 #民事訴訟法再審制度應該去研議修正,放寬再審的要件與期間,尤其有關涉及司法系統發生違法失職,導致錯誤判決的情形,應不受任何期間的限制,甚至在新事實證據的定義上應當放寬。
時代力量在石木欽案後,除了在上個會期審預算時爭取翁茂鍾案調閱小組的成立,也會在這個會期持續監督調閱小組要確實排入議程,必須要監督與調查清楚,也與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共同對於民事訴訟法再審修法召開記者會。
必須再次強調的是,在司法犯錯之後,除了釐清真相外,司法系統更要積極地進行制度的改革與挽救,#放寬民事訴訟再審的條件是具體實現司法正義的開始,讓被錯判冤判的案件能夠確實得到救濟,也是憲法所保障人民的訴訟權,讓人民重拾對司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