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民事調解庭注意事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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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民事調解庭注意事項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663的網紅連郁婷 新竹縣議員,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法律便利貼 【#3愛不對人但結婚了怎麼辦】 因應前篇留言需求,很快地,法律便利貼也走到了離婚這個田地... 其實我很猶豫要不要發這個系列的文,畢竟我不是家事專長的律師,更不是婚姻諮商師,面對家事案件,我常常也是不知如何安慰。不過回到法律便利貼的精神,回到便民的服務,還是希望提供以下的資訊給有...

  • 民事調解庭注意事項 在 連郁婷 新竹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4-24 11: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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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便利貼

    【#3愛不對人但結婚了怎麼辦】

    因應前篇留言需求,很快地,法律便利貼也走到了離婚這個田地...

    其實我很猶豫要不要發這個系列的文,畢竟我不是家事專長的律師,更不是婚姻諮商師,面對家事案件,我常常也是不知如何安慰。不過回到法律便利貼的精神,回到便民的服務,還是希望提供以下的資訊給有需要的朋友,請卓參了。

    Q.當婚姻走不下去了,我該怎麼離婚?
    1.如果要選擇離婚,現行法律制度上能選擇的有,協議離婚、調解/和解離婚、裁判離婚。制度是為解決不同的狀況,所以要慎重考慮現況之後再做決定。

    2.這些制度有一些基本的差異:
    (1)協議離婚:雙方在良性的溝通下做出的決定,基本上兩人是和平分手,還是可以做朋友XD
    (2)裁判離婚:必須要有符合法律所規定的特殊事由,再由法官依據雙方所提出的事實和證據進一步判斷是非曲直,最後做成判決結果。因此,如果不符合法律所規定的事由,就無法離婚。而如果法院判決離婚,那當事人一方就可以拿這個判決去戶政機關做成離婚登記。裁判離婚的費用一審要收3,000元,上訴至二、三審則要收4,500元,不二價!
    (3)和解/調解離婚:和解是在法庭上由法官從中協調後,雙方當庭合意離婚,法官也不必太鉅細靡遺的去調查離婚的原因,雙方於審判筆錄上簽名之後即產生離婚的效果,不必再去戶政機關登記;調解則是經過法院專業的家事調解委員調解後,雙方同意所做成調解筆錄,由法院直接通知戶政機關登記,也不需要再向戶政關登記離婚哦!

    *特別的地方在於,只要經過法院調解或和解達成離婚協議之後就算生效,不用另外找兩個見證人。而調解離婚只需要聲請費約1,000元(跟裁判離婚比起來便宜多了,是不是CP值很高呢),調解委員會很貼心的為雙方協議出一個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監護扶養及探視」、「雙方共同財產分配」及「贍養費及其他損害賠償要求」的最佳方案!當然,這些特別服務都必須向法院提出後,調解委員才會理你,沒提就不會調,所以記得要通通提出來一起討論。

    Q.如果我們要協議離婚,那婚姻協議書該怎麼寫呢?
    1. 離婚協議書的格式和內容,並沒有一定格式。但建議必須先了解所有離婚後可能產生的法律問題後,將所有的問題一併在離婚協議書中說明清楚。在實際的案例中,許多夫妻常常因為無法決定孩子的撫養權而不肯離婚,建議可以先去戶政機關登記離婚之後,再向法院提出酌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的行使或負擔的訴訟。

    2.至於離婚協議書內容必須注意哪些呢?就列在下方讓大家參考吧。
    (1)子女:未成年子女監護權、子女探視權以及子女扶養費用的分配。
    (2)財產:夫妻二人的財產、債務的分配、家中物品的分配。
    (3)其他:夫妻的一方曾任對方的保證人(要記得更換)、誰要搬出去何時搬、贍養費等等。

    3.最後,務必記得要兩人「親自」去戶政機關登記,否則上面的協議內容都沒有效果。

    Q.那如何申請調解離婚?
    1. 聲請調解離婚必須先向法院遞調解聲請狀,雙方同意調解後開始進行調解,如果雙方有一方不同意調解,則分案由法官審理。調解離婚其中一個目的是為了避免雙方把原有的感清基礎破壞的更嚴重,主要是希望雙方能夠達成共識,並非去證明對方的種種缺失。因此,不需要去搜集證據證明或指責對方的過失,只需清楚明白表達自己的期待、想法。

    2. 在調解程序中所說的內容或是妥協,會不會在日後的訴訟中對我不利?
    不會哦!依據家事事件法第31條第5項的規定,當是在調解程序中的陳述或讓步,在調解不成立後的訴訟程序,法官不得拿來作為裁判的依據!所以大可不必擔心在調解程序中所做主張會對自己不利。

    Q.裁判離婚的原因有什麼?
    依民法第1052條的規定,符合夫妻一方有符合下列事項,他方就可以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1. 重婚(一人同時有兩段存續中的婚姻關係)。
    2. 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就是通姦)。
    3. 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就是家暴)。
    4. 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打對方的家人或是被對方家人打)。
    5. 夫妻一方已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故意拋棄對方)。
    6. 夫妻一方意圖殺害他方(只有一時想想不算哦)。
    7. 有不治之惡疾(使夫妻的共同生活產生困難而且不容易治癒,或是會有傳染性,這時候法律說你可以拋棄對方)。
    8. 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9. 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被列為失蹤人口)。
    10. 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要故意犯罪、要判決確定、要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以上)。

    Q.遭遇家暴,我該怎麼辦?可否請求賠償?
    1. 你可以這麼做:A.撥打「113」保護專線求助。B.向直轄巿、縣巿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求助。C.撥打「110」報警。D.申請民事保護令(下面還有介紹)!

    2. 夫妻的一方因爲對方有家暴的情形,而向法院請求裁判離婚,對於因爲判決離婚所受的損害,可以同時一併請求對方賠償,但是必須要有實際上的損害。而且無過失的一方,也可以請求對方賠償慰撫金,用以維護無過失一方的權益。

    Q.什麼是保護令?
    1.保護令是民事法院核發的命令,法官會斟酌當事人聲請內容及實際需要,在保護令上記載相對人(就是實施暴力的加害人)必須遵守的事項,以避免家庭暴力行為繼續發生,並保護被害人及特定家庭成員的權益及人身安全。

    2.民事保護令從法院核發時起發生效力,相對人不能因為沒有接到保護令就主張無效。

    Q.誰可以聲請保護令?
    現在或曾經有婚姻關係、姻親關係、家屬關係(例如繼父母、叔嫂)或有同居關係的人,以及直系血親都可以聲請。除此之外,鑒於恐怖情人暴力事件層出不窮,恐怖情人的受害人也可以聲請保護令。

    Q.保護令的差別是什麼呢?
    保護令分成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以及在緊急情況下,檢察官、警察、地方政府也可以緊急保護令。
    被害人原則上可以申請通常以及暫時的保護令,差別在於暫時保護令的時間比較短,法院甚至可能會自行撤銷,且禁止加害人的範圍也比較小,所以若有必要,記得在申請到暫時的保護令後,再繼續聲請轉為通常的保護令。

    Q.保護令可以保護我什麼?
    1. 禁止相對人實施暴力
    2. 禁止相對人對被害人、或特定家庭成員做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等行為
    3. 命令相對人搬出去,甚至可以禁止相對人不能把家裡出租或賣掉
    4. 命令相對人要遠離被害人以及特定成員的家、學校或工作場合(不會因為被害人同意相對人不遷出或不遠離而失去效力)。
    5. 命令相對人把一些生活必需品交給被害人,例如汽機車。
    6. 暫時決定小孩由誰照顧、會面方式。
    7. 命令相對人要幫忙給租金、小孩扶養費、醫療費或財損等費用,甚至負擔律師費
    8. 命令相對人要做相關的治療、輔導。
    9. 禁止相對人查詢被害人及小孩的戶籍、學籍、所得來源。

    *相對人必須遵守保護令規定的事項,部分的禁止事項如果沒有遵守的話,就構成違反保護令罪,是要移送法辦的!

    *參考資料:司法院http://www.judicial.gov.tw/work/work08/%E5%AE%B6%E5%BA%AD%E6%9A%B4%E5%8A%9B%E9%98%B2%E6%B2%BB%E6%B3%95%E8%88%87%E6%B0%91%E4%BA%8B%E4%BF%9D%E8%AD%B7%E4%BB%A4.pdf

    離婚的眉角真的很多,後續還包括小朋友的扶養該怎麼分配、夫妻間在婚姻關係間的財產又該怎麼分等的問題,所以後續還有親權酌定篇、財產篇,請耐心等候囉!

    但真的等不及,也是可以預約時代力量免費法律諮詢,雖然我不能保證我是家事專家或式婚姻專家,但簡單的諮詢,和一些法律小撇步,還是可以分享喔

  • 民事調解庭注意事項 在 醫師。娘(隔壁張太、兔)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8-01-02 1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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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旅醫小學堂-海外醫療援助篇]
    旅行/居海外的時候,最怕自己或是孩子的健康有什麼三長兩短了。除了就醫方便性以外,語言溝通上也往往是最大的障礙。這幾天又有人來問太醫能不能幫忙一位台灣媽媽,她孩子在日本生病,因為太嚴重住院,無法坐飛機回來台灣。不過因為不了解那位孩子生病的詳情,所以太醫又跑來問我[海外緊急就醫]的時候該怎麼辦?

    🇹🇼官方資源:「外交部緊急聯絡中心」
    ✈️旅外國人急難救助全球免付費專線 :
    https://www.boca.gov.tw/cp-87-2121-7a5da-1.html

    🇨🇳若是在大陸地區遭遇急難事件請撥打海基會24小時「緊急服務專線」
    (02)2533-9995

    🉑可以提供的協助:
    1. 連絡親友
    2. 暫時代墊臨時小額借款
    3. 協助代購返國之機票或車票
    4. 探視慰問被捕、拘禁或繫獄國人。必要時並得應請代薦律師或翻譯人員。
    5. 辦理文件之公證、認證
    6. 協尋失聯之親友
    7.協助旅外國人辦理向駐在國政府當局之依法聯絡交涉事項
    8. 提供當地醫師、醫院、葬儀社、律師、公證人或專業翻譯人員之參考名單。

    (🈚️注意!並不提供以下服務:

    駐外機構處理急難事件時,除本要點另有規定外,不提供下列協助:
    • 金錢或財務方面之濟助。
    • 干涉外國司法。
    • 提供涉及司法事件之法律意見、擔任代理人或代為出庭。
    • 擔任民、刑事事件之保證人。
    • 為旅外國人住院作保。但情況危急亟需住院治療否則有生命危險,且確實無法及時聯繫其親友或保險公司處理者不在此限。
    • 代墊或代繳醫療、住院、旅費、罰金、罰鍰及保釋金等款項。
    • 提供無關急難協助之翻譯、轉信、電話、電傳及電報等服務。
    • 介入或調解民事、商業糾紛。

    🆘民間資源:
    國人出國通常都會保旅遊險,保險公司會有相對應的海外緊急救援公司,所以在出發前務必再三確認緊急情況時的聯絡方式。另外,絕大部分的保險公司都將海外醫療業務委託給全球最大的緊急救援公司"國際SOS" www.internationalsos.com.tw/main/index.aspx?flag=1
    處理。平常大家講的"SOS專機"就是指他們家的國際救援醫療專機。不過因為費用相當....所費不貲,因此每次講到海外旅遊險我一定會再三的耳提面命: 保險內容絕對、絕對要包含如果需要使用SOS專機的費用!! 雖然使用到的機率很低。可是一用到動輒數十萬百萬起跳。這題考試會考!! 請畫紅線+螢光筆默念三次!!

    🏥「海外旅遊保險一定要包含使用SOS醫療專機的費用給付」
    🏥「海外旅遊保險一定要包含使用SOS醫療專機的費用給付」
    🏥「海外旅遊保險一定要包含使用SOS醫療專機的費用給付」

    提供的服務包含: 旅外國人跨國醫療保障與救援。醫療支援包括安排就醫、院費及保證金代墊、緊急從他處轉送藥品、緊急醫療轉送、遺族海外善後及遺體運送等等。

    國際SOS24小時緊急援助中心: http://www.internationalsos.com.tw/main/res.aspx…

    一般的民航公司,基於安全以及醫療責任考量,如果判斷乘客健康狀況不適合登機,例如生命徵象不穩、意識不清、病情不穩定、懷孕週數過大有生產的可能等等的情況,有權拒絕旅客登機。這也是給予旅客健康與生命安全的保障,畢竟飛機上就算配置十個太醫,沒有足夠的醫療器材藥材也難為無米之炊。這種情況如果必須緊急轉送,就真的需要SOS專機才行。SOS專機除了配置專業的醫護人員以外,飛機本身也配有相對應的醫療器材。最有名的就是某名模墜馬氣胸,就是搭乘SOS專機回台。

    💲💲💲全民健保申報
    返國後,如要向健保申請醫療費用核退,要準備的文件如下

    1.全民健保緊急傷病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
    2.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表
    3.出院病歷摘要或診斷書(外文文件,除英文外請檢附中文翻譯)
    4.當次出入境證明文件影本或服務單位出具之證明
    5.至出入境管理局申請入境證明文件兩份

    這些文件申請時候最好多申請幾份(至少正本各一式兩份)。

    希望大家出門都快快樂樂、健康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