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法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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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法源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賴峰偉,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無毒菊島幸福家園 我代表縣府與地檢署、澎湖醫院簽署「澎湖毒品戒癮治療計畫合作備忘錄」,強化司法、行政、醫療跨單位合作,積極投入毒品防制。 近年,毒品成癮已成重大社會問題。2017年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施行以來,縣府和地檢署、澎湖醫院密切合作,已轉介43位藥癮者至澎湖醫院治療,協助回歸社會。...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法源 在 Howard Huang 黃傲天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02 18:43:39

【#417大麻平權遊行】4月20日是全球「#國際大麻日」,而在剛過去的週末,有公民團體及政黨以「綠色新未來,草民站出來」為號召,在立法院發起倡議大麻合法化的遊行。 這大概是我在台北參加過最具特色的集會:沒有自由廣場、凱達格蘭大道的自由,集會空間被嚴格圈劃限制,只有一個入口,想進場得先讓警方的緝毒犬...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法源 在 賴峰偉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18 1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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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毒菊島幸福家園

    我代表縣府與地檢署、澎湖醫院簽署「澎湖毒品戒癮治療計畫合作備忘錄」,強化司法、行政、醫療跨單位合作,積極投入毒品防制。

    近年,毒品成癮已成重大社會問題。2017年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施行以來,縣府和地檢署、澎湖醫院密切合作,已轉介43位藥癮者至澎湖醫院治療,協助回歸社會。

    今年5月1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4條修正條文公布施行,明定戒癮緩起訴法源。法務部訂定「緩起訴處分毒品戒癮者戒癮治療計畫」,將戒毒療程納入緩起訴制度,提供毒品戒癮者脫離毒品、改過自新的機會。

    相信經由協同合作,澎湖不但能防疫有成,更能防毒有效,成就「無毒菊島、幸福家園」。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法源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8-29 0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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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品犯罪:行為、競合、錯誤與刑事程序
    【作 者】林鈺雄.蔡聖偉.吳耀宗.黃惠婷等教授
      
    ✔毒品不僅危害施用者本身,更有動搖社會秩序之虞,因而各國均制定相關法律嚴格管制毒品。我國法制目前除了刑法規範,主要之法源依據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然而,究竟何謂「施用」、「販賣」,以及多次施用行為、持有行為、販賣行為之競合應如何處理,而當對於毒品級數產生誤認之情形又應如何論罪,皆是接觸毒品罪所不可不知者,其重要性不在話下。刑事程序部分則有事實、證據認定以及緩起訴之實務問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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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法源 在 紫丁香婦幼關懷協會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6-07-04 1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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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介我國人口販運防制法制之新作為】 (中)
    恆英法律事務所所長 朱敏賢律師

    二、 我國人口販運防制新作為:

    (一) 「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施行法」草案
    美國之人口販運問題報告評估我國之人口販運防制已達最低標準(Taiwan authorities fully comply with the minimum standards for the elimination of trafficking.),顯見我國之人口販運防制仍有諸多面向有待改善。

      就人口販運防制政策而言,行政院於2014年11月27日業將「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施行法」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立法院亦於2015年2月之第8屆第6會期第13次會議中決議將該草案送交國防、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審查,擬將有助於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之相關規範予以國內法化,俾健全人口販運防制政策之法源依據,進而使我國人口販運防制政策與國際趨勢更趨一致。

    (二) 「類似判決刑度資訊檢索系統」新增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1條、第32條

      為增進我國司法判決量刑之可信度,民國(下同)103年司法院以院台廳刑二字第1030023865號函頒之建置「類似判決刑度資訊檢索系統」供檢察官、被告及律師使用,該系統旨在促進量刑之公正性。

      前此,於102年11月首度開放查詢類似範圍之裁判,限於妨害性自主罪、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提供人頭帳戶等資料幫助詐欺(含幫助恐嚇取財)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罪、搶奪罪暨強盜罪、殺人罪等8類犯罪。

      本年度(105年)1月該系統增列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1條,及同法第32條;同時邀請審、檢、辯、學及被害人保護團體研議制定「焦點團體建議法院辦理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1條、第32條之罪量刑審酌事項參考表」(參見司法周刊第1711期、第1784期)。此系統增列人口販運防制法第31條及第32條,及制定量刑審酌事項參考表,除增進人口販運之司法判決可預見性、透明度,避免犯罪行為人心存僥倖外,亦回應「美國2015年人口販運報告」有關我國部分報告之批評,及對我國預防面向所提出之建議。

      為有效提升我國人口販運防制法制,除透過將「聯合國打擊跨國有組織犯罪公約」內國法化,以充實我國人口販運法制法規範之完整性外,期望可因前開此系統新資訊之建置,同時強化對人口販運犯罪之起訴與定罪妥適性,並建構具體且可資參考之標準,兼得作為防制人口販運政策實效性之實證研究基礎。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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