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檢舉雇主獎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檢舉雇主獎金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檢舉雇主獎金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檢舉雇主獎金產品中有2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8萬的網紅ETtoday筋斗雲,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應該依照公司營運規模開罰金額吧 (#波霸綠去去)...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70的網紅黃珊珊,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黃珊珊 #新創產業 #勞動局長賴香伶 珊珊過去多次要求勞動局對於新創產業,以及像早餐店這種員工人數不多的商家,在面對勞動稽查或是員工申訴案件時,能有更多相關的訪視或輔導機制,避免類似之前所謂的「早餐店殺手」出現。而勞動部也從今年起,針對30人以下的小型企業,推動「以法遵訪視取代勞檢」計畫,並打算...

  • 檢舉雇主獎金 在 ETtoday筋斗雲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5-21 08: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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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該依照公司營運規模開罰金額吧 (#波霸綠去去)

  • 檢舉雇主獎金 在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05 15:14:20
    有 5 人按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5)日宣布,​
    今天110年5月5日開始實施「#不支薪疫苗接種假」。​

    #勞工 或 #公務人員​
    去接種疫苗及接種後若發生不良反應,​
    從接種當天開始到隔天24時止,​
    均得申請疫苗接種假💉​

    📍雇主及機關不得拒絕 ❌​
    📍雇主不得扣發全勤獎金或解僱 ❌​
    📍公務人員不影響考績 ❌​
    📍機關及雇主不能因疫苗接種假作不利處分 ❌
    📍僅需提供 #疫苗接種紀錄卡 ⭕️ 不需其他證明 ❌

    簡單來說就是不給薪水但不能拒絕也不能影響勞工及公務人員其他權益的假💯​

    ▪️勞動部新聞稿在這兒↯​
      http://at.cdc.tw/kjtG20​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經祭出疫苗接種假了​
    怕怕疫情想打疫苗的人ɢᴏɢᴏ​

    如果請假有問題的話,基本上就是檢舉老闆哈哈哈(小編以前打去勞動部問家庭照顧假不給請的事,他們就直接說:直接打電話去當地勞工局檢舉~)​

    但也不要因為打了疫苗就鬆懈,​
    口罩酒精清潔防護一樣不可少喔😉​

    ————————————​
    #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law #法律 #無聊的法律​
    #法律新聞 #時事 #新冠肺炎 #疫苗接種假 #勞工 #公務員 #疫苗 #covid_19 ​
    -​
    ◤𝗙𝗢𝗟𝗟𝗢𝗪 𝗨𝗦 ◢​
    ▸𝗙𝗕 ⇨ #司法劉聲機x法律老司機​
    ▸𝗜𝗚 ⇨ @hugowulaw​
    ▸𝗟𝗜𝗡𝗘 ⇨ @hugowulaw

  • 檢舉雇主獎金 在 高虹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1-07 18:0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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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ⅼ揭弊保護刻不容緩,加速推動陽光法制​

    ​ ​ ​ 近年來台灣許多重大變革,都是因為揭弊者的勇於揭露而獲重視,但是 #揭弊者保護法案 之推動卻步履蹣跚。為求更有效保護揭弊者,虹安今日特別與張其祿委員、賴香伶 委員,針對「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召開記者會,呼籲執政者盡速回應社會需求,並說明台灣民眾黨提案之重點。​

    #訂立揭弊者補償及獎勵機制法源​
    (1)為鼓勵揭弊者勇於舉發弊案並考慮其工作權的保護,民眾黨草案訂有回復原職、年資、損害賠償等補償條款。​
    (2)若因故無法復職,雇主也需給付受僱人 #不低於其適用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等,所規定之相關補償金額。​

    #給予揭弊者適當身心措施及避免媒體不實報導​
    (1)揭弊者經常成為單位公敵,2012年新竹縣戴技士、2019年康軒員工事件仍歷歷在目。他們除了要獨自面對司法程序之外,身心也面臨極大壓力。因此,在民眾黨草案中,也授權揭弊者保護委員會得提供緊急之身心理醫療及安置等協助。​
    (2)民眾黨草案也要求媒體於報導時,應注意揭弊者及家屬之名譽及隱私,如揭弊者認為報導有誤時,得要求媒體更正。透過建立完整的揭弊者保護配套,減輕吹哨者肩負的身心重擔!​

    #多方溝通、徵詢社會意見​
    這段時間虹安也向社會各界諮詢,得到很多回饋。如:​
    (1)將 #揭弊者 與 #吹哨者 再做細分,揭弊者為舞弊已經發生時,而檢舉之;吹哨者則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角色。​
    (2)揭弊/吹哨者可以用親筆信附上生理資訊(如指紋、毛髮等),將檢舉內容提交揭弊受理單位。案件經證實為真後,即可發予獎金,做到 #匿名不匿人 。​

    ​ ​ ​ 上個月底,虹安出席向陽基金會的二十週年紀念活動,與跨黨派委員共同見證宣明智副董事長捐款1000萬元,以協助基金會設立揭弊者獎金。​
    ​ ​ ​ 向陽基金會日前也提出了「防治弊案 向黑暗宣戰」連署,包含郭台銘創辦人、柯文哲主席、侯友宜市長皆參與聯署,虹安也已加入支持!連署訴求之一,便是要儘速通過「揭弊者保護法」。​
    ​ ​ ​ 未來虹安與民眾黨,除了持續推動相關立法,並將在立院以「替公務員撐腰、做執法者後盾、給揭弊者保護」的宗旨除弊興利。我們要讓陽光露臉,讓社會更好!

    #感謝媒體報導
    ---
    揭弊後人生變樣? 籲修法保護吹哨者 | 法律前線 | 社會 | 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5154871
    中央社/民眾黨揭弊者保護法草案 定獎勵法源納溯及既往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101070152.aspx
    風傳媒/揭弊者保護法草案卡關 民眾黨團嗆綠營:不該有政府、不做事
    https://www.storm.mg/article/3367060

  • 檢舉雇主獎金 在 黃珊珊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2019-04-29 10:32:05

    #黃珊珊 #新創產業 #勞動局長賴香伶
    珊珊過去多次要求勞動局對於新創產業,以及像早餐店這種員工人數不多的商家,在面對勞動稽查或是員工申訴案件時,能有更多相關的訪視或輔導機制,避免類似之前所謂的「早餐店殺手」出現。而勞動部也從今年起,針對30人以下的小型企業,推動「以法遵訪視取代勞檢」計畫,並打算從農曆年後進行2萬場次輔導,那台北市的具體作法有那些呢?

    台北市議員黃珊珊表示,在去年就曾要求北市勞動局,應該針對像早餐店,小吃攤這種應業規模不大,員工可能只有1-2位的小型店家或新創產業,進行專案勞動宣導。但實際上許多新創或小型產業面對的狀況並沒有改善。

    最近就有一個案例,一家辦公室設在co-working space的新創公司,一來因為新創業者,二來辦公室是co-working形式,所以他們上下班不要求打卡,但也就是這樣,這公司就被違法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裁罰新台幣2萬元。

    從勞動局提供資料中也顯示,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6項(雇主置被之出勤紀錄,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在107年違反勞基法態樣中也高居第4名。

    台北市在建置更多新創基地的同時,在勞動相關法令的訓練、輔導等是否也應該同時給予更多協助。本質詢組具體建議方向分為兩個部分---
    一、 比照勞動部「以法遵訪視取代勞檢」計畫,針對新設企業、小型企業、未曾辦過勞檢的企業,逐步辦理訪視計畫。
    二、 在5人以下企業(5人以下非勞保強制投保單位)、新設企業以及初次違規這3個原則下,若是有相關申訴或檢舉案件,能先以「行政指導」取代懲處。(行政程序法165及166條)

    此外,黃珊珊議員也提醒勞動局,勞動檢查的標準必須一致,不
    可以因為不同的勞檢員就有不同的結果。就有公司反映,在勞工未行使特休假之工資給付上,對於績效獎金的認定,以及是否列入平均工資中計算有不同的見解。過去公司提供給勞檢員的資料中,這部分的計算是將績效獎金提出不算,也沒有被要求更正,但在這次的勞檢中,卻指稱這樣是違法的,讓該公司一頭霧水、莫衷一是。

    最後黃珊珊議員強調,法律的存在不是為了處罰,而是為了導正。對勞動局而言,輔導、勞檢案、行政指導次數多,遭懲處案與再犯情形愈少,這才是最佳的結果。這些新創、微型企業在創立之初,在面對密密麻麻相關法令時,不管是勞工部分,還是稅務部分等,都需要政府更多的協助,希望相關單位未來也能朝此方向持續推動改進。

  • 檢舉雇主獎金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2-11-04 12: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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