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望其項背用法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望其項背用法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望其項背用法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望其項背用法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5萬的網紅林智群律師(klaw),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今天看了朋友的臉書,才知道昨天律師放榜, 又有一堆新鮮的肝(誤,是小朋友)進入這個行業, 就用這個n年前的文章跟新進律師互相勉勵一下吧! 這一年工作下來, 真的深深體會到社會各界都給律師很大的credit, 認為律師是法律專家什麼都懂, 律師說沒問題就沒問題, 蠻多場合只要...

  • 望其項背用法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7-12-28 19:52:40
    有 235 人按讚


    今天看了朋友的臉書,才知道昨天律師放榜,
    又有一堆新鮮的肝(誤,是小朋友)進入這個行業,
    就用這個n年前的文章跟新進律師互相勉勵一下吧!

    <律師能力與社會期待的落差?>

    這一年工作下來,
    真的深深體會到社會各界都給律師很大的credit,

    認為律師是法律專家什麼都懂,
    律師說沒問題就沒問題,
    蠻多場合只要有律師出席就覺得很有安全感,
    有些文件契約在律師看過認可前不會簽字,

    此外,有些案件並非傳統法律範圍,
    諸如海上運送方式 信用狀 匯損 稅務,
    雖然偏向國貿實務 金融實務 會計實務,
    但當事人還是會把這些案件歸類為法律案件,
    希望可以從律師這裡得到解答,
    相較於法務人員,
    這個社會的確賦予律師相當大的專業信賴!(註1)

    但是, 對於一位剛出社會沒有工作經驗的年輕人,
    賦予這樣大的信賴,是不是合理?
    甚至, 對於一個只懂傳統法律科目的律師(不管他執業幾年)
    賦予這樣大的信賴是不是合理?
    律師就真的這麼十項全能?
    律師的能力是否真能與社會大眾賦予的期待相稱?
    我是有個大大的問號(?)

    剛出道沒經驗的律師, 如果沒有好老師帶著作案子,
    不但有成長有限, 對客戶也是一種風險,
    社會給予太高的信賴,
    加上自己實際上並不相稱的實力跟過度自信, 會是一場災難~
    客戶的過度信賴 + 經驗不足 + 與實力不相稱的過度自信
    = 客戶的一場災難


    即使是執業數年的律師
    碰到商業案件, 與企業客戶經辦人員或法務人員開會時,
    這些經辦人員或法務人員, 往往身經百戰極有經驗,
    且對案件涉及法令已經有相當了解(註2),
    沒有的充分準備, 是無法說服這些學有專精的人員的,
    若是企業總經理董事長親自過問,
    更是對律師專業程度及案情了解的一大考驗,
    沒有相關背景知識也不了解商業交易模式的律師,
    單純引用法條得出的薄弱結論或建議,
    是經不起這些人以其數十年商場打滾的經驗檢視的~(註3)

    我無意貶抑律師,
    但有些案件沒做過就是不會, 少碰就是不熟,
    把案子交到律師身上完全信賴是有風險的!
    這樣的風險, 有賴律師的自我警惕不斷進修才能彌補~

    律師若是不努力進修求取知識,
    除了辜負社會大眾給予的專業信賴外,
    這個執照沒有辦法保護你太久,

    也許客戶的第一印象還有優勢,
    但當客戶接下來以案件檢驗你程度的時候,
    還是分得出優劣的, 這騙不了人~

    結語:
    律師們是不是也要努力充實自己的能力,
    探求客戶的真正需要,
    讓專業能力可以跟社會大眾給這個行業專業的信賴相稱?
    我認為在未來律師人數越來越多的情形下,
    單單提供法律意見已經無法滿足公司客戶需求了,
    除了原有的法律知識外 ,
    了解其他領域的背景知識並融會貫通提出一套方案是必要的!
    不然充其量一輩子就只能是個引引法條的傳統律師,
    沒辦法提供客戶更高級更有價值的服務~

    註1:
    有些資深用功的法務人員在他工作領域累積的實力
    也是 awesome 很可觀的!
    只是社會還是比較相信那張證照, 而不是實力原則,
    所以即使法務人員能力很強, 還是比較難取得一般人信任~
    相較之下, 律師在社會上取得的credit確實很可觀!

    註2:
    有些案件, 合作的客戶經辦人員比律師還熟悉某領域的情形
    實在很常見,
    你去問問券商金融法令吧!
    或問問公司會計人員稅法的問題, 他們可比律師高竿多了,
    銀行裡專作信用狀的經理,
    看信用狀的判讀能力跟速度, 也不是一般律師可以望其項背的~

    註3:
    以企業內部的角度來看,
    我發現執業律師提供的服務有時跟企業客戶要的有所出入,
    律師的角度很單純, 就是給一個法律意見,
    不過公司要的往往是個解決問題的方案,
    因為雙方的認知不同,
    律師出的法律意見往往被認為是隔鞋搔癢, 沒辦法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