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有限責任股東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有限責任股東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有限責任股東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有限責任股東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Taiwan Startup Hub 新創基地,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活動花絮】 📍10月財會稅務課程第一彈! 本次邀請 #PwC 審計服務部協理 #葉芳婷,以淺顯易懂的方式講述新創事業開始常見的稅務概念。 ⭐️以下分享課程中重要的一大內容: 公司型態。 #公司型態設立 設立公司的第一步,先知道自己適合什麼企業型態,後續經營管理以及未來發展性將會更清楚明瞭。 以...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Lew Mon-hung劉夢熊,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最近幾年內地的文宣系統越來越「左」,很多在毛澤東時代才所用的詞彙重新進入人們的眼簾。繼年初人民大學教授周新城在《求是雜誌》公然提出「消滅私有制」後,不久之前,有個所謂的金融專家吳小平又發表了「私營經濟退場論」。 接著,國務院的一位副部長邱小平提出「共管、共享私營企業論」——黨領導私營企業的職工要參...

有限責任股東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6 02:30:51

【@marketfocus.hk 】【債務危機】內地房企一日一爆煲 債務高峰陸續有來 恒大危機恐僅冰山一角 . 內地加緊調控樓市,在「三道紅線」、集中供地等重重風險管控措施下,不僅恒大(03333)陷困境,資金實力普遍較弱的內房微企更紛紛陷入破產潮。今年平均每日都有一間內房民企遞交破產申請。分析指內...

有限責任股東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03 14:27:35

【@businessfocus.io】趙薇被列為「劣跡藝人」 一夜間全面被封殺 影音平台查無此人 . 中國女演員趙薇26日起被內地當局全面封殺。其參演的多部知名劇作《還珠格格》、《情深深雨濛濛》、《畫皮2》等已遭影音平台全數下架,演員表內亦查無此人。由於內地「封殺藝人」大多只限制其未來商業活動,...

有限責任股東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8-02 06:13:01

【@marketfocus.hk 】賈躍亭背水一戰終現曙光? FF91開始接受預訂明年上半年上市 . 新聞人物賈躍亭背水一戰設立的車企法拉第未來(Faraday Future),經歷多番風波之後,其官網和App顯示,首款車型FF91量產版已經開始接受預定。據官網信息顯示,用戶需支付5萬元人民幣來作...

  • 有限責任股東 在 Taiwan Startup Hub 新創基地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12 10: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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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花絮】

    📍10月財會稅務課程第一彈! 本次邀請 #PwC 審計服務部協理 #葉芳婷,以淺顯易懂的方式講述新創事業開始常見的稅務概念。
    ⭐️以下分享課程中重要的一大內容: 公司型態。

    #公司型態設立
    設立公司的第一步,先知道自己適合什麼企業型態,後續經營管理以及未來發展性將會更清楚明瞭。
    以下介紹不同的公司型態供大家參考。

    #商號
    屬於「組織」形式概念,不須公司登記,僅需商業登記即可。
    優點為股東單純、管理成本低、報稅相對容易。
    但成員須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也就是若有虧損或是欠債(甚至高於當初的投入資本),都必須償還直至付清為止。
    🔸獨資: 股東人數1人
    🔸合夥: 股東人數2人(含)以上

    #公司
    (1) 無限公司: 無限責任,股東對公司有「無限清償責任」。
    (2) 有限公司: 有限責任,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責。
    (3) 有限合夥: 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
    普通合夥人是實際經營業務之人,負無限責任。
    有限合夥人未實際參與經營,僅以出資額負有限責任。
    (4) 兩合公司: 公司股東組成包含(1)、(2),即具有無限責任和有限責任的股東。
    (5) 股份有限公司: 需有兩個股東以上,責任以股數作占比。內部會有股東會、董事會、監察會等。
    🔸股東會: 擁有公司的責任所有權
    🔸董事會: 實際營運者
    🔸監察會: 監督董事有實際營運狀況
    (6) 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 和股份有限公司近似,但股東限制50人以內,可以勞務出資,且股份轉讓受限制。

    💡新創企業可先以有限公司、有限合夥、股份有限公司、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作優先考量,再以自身狀況判斷適合的公司型態。

    🔥本次課程讓大家更瞭解目前的企業型態與概念,在開始新創的第一步時,以自身條件選擇適合的型態,藉此能更全面掌握事業的規劃和發展!
    💪而接下來的財會課程也請各位拭目以待!

    #創學院 #財會稅務 #公司型態介紹
    #行政院新創基地 #新創圓夢網 #你的創業第一站

  • 有限責任股東 在 竹科大小事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9-23 16: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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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令宣導】商工微學習-公司轉投資限制

    #公司法 第13條 (轉投資限制) ⛔️💵♻️💵⛔️

    1️⃣公司不得為他公司無限責任股東或合夥事業之合夥人。
    2️⃣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為他公司有限責任股東時,其所有投資總額,除以投資為專業或公司章程另有規定或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同意之股東會決議者外,不得超過本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
    3️⃣出席股東之股份總數不足前項定額者,得以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4️⃣前二項出席股東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章程有較高之規定者,從其規定。
    5️⃣公司因接受被投資公司以盈餘或公積增資配股所得之股份,不計入第二項投資總額。
    6️⃣公司負責人違反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時,應賠償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
    --
    #投資一定有風險
    #分散風險很重要
    #投資正確上天堂
    #投資失利學經驗

  • 有限責任股東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4-18 14: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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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線急!媽祖要我出來選!】

    ▌故事是這樣的

    昨天中午郭台銘先生宣布媽祖透露了天機給他:「要出來選!要給年輕人希望!」就讓小編想到前幾天去府中站的時候,也被路人問媽祖廟怎麼走?小編是很想回:「先生,跟著你心裡的指引,媽祖會引領你找到祂的,只要你心裡虔誠。」

    無論如何,默娘體就這樣紅了!全知全能的法白大神也趕上這股風潮,信眾們可以追蹤我們的IG帳號,有拜有保佑,期中All Pa!大學面試All Kill!(硬廣植入)

    https://buff.ly/2FVnOBT

    ▌總統是公務員嗎?那鴻海大佬會要換人做?

    這個問題重要嗎?當然重要啊!這關係著鴻海的董事有沒有可能會換人!

    先來看看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第1項的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但投資於非屬其服務機關監督之農、工、礦、交通或新聞出版事業,為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兩合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東,或非執行業務之有限公司股東,而其所有股份總額未超過其所投資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十者,不在此限。」

    依照銓敘部的函釋,「#經營」商業是指「要繼續經濟行為而設定作業上的組織,也就是指本人也有實際參與業務的處理而言」;而「#投資」,就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用資本(就是大把大把的鈔票)於事業,白話說,就是出錢但不負責運籌帷幄。這條最主要的目的,也是希望公務員能好好替國家辦事,如果你還要分神去處理私人公司的事,似乎有愧媽祖跟人民繳的公(善)帑(捐)!

    那所以總統到底是不是公務員?依 #公務員服務法第24條 對於公務員的定義,是以 #有沒有領有俸給,不論你是政務官(就是透過選票或是政治任命弄出來的人物)還是事務官(簡單說就是國考出身的人物),只要你領有國家給的俸給基本上你就受本法規範,總統依照 #總統副總統待遇支給條例 是領有俸給的,所以在法理上,「郭董萬一當選就不能繼續當董事經營鴻海」的說法應該是站得住腳的。

    ▌要報名參選是要繳報名費1500的哦!

    單位是「萬元」。(基本上都是這個數目,這要看中選會的公告)如果你有過門檻5%,這些錢就會還給你,沒有我們就沒收!

    #釋字468 就曾經有表態對於無黨籍的人想參選需要先經過連署,還要交保證金的規定合憲。而像這樣交保證金的制度不是只有我們國家才有,大家的目的就是要 #嚴肅參選人的意願,避免一些阿貓阿狗都給我出來選,所以覺得如果你連這麼大一筆數目都繳得起,那我也就放心你是真的有心要選舉!其實這樣做也是一種成本考量,畢竟繳錢這種事,拿得出手拿不出手要檢測不需要花太多時間跟精力,不過以這種方式排拒像小編這種窮人出來選,真的合理嗎?如果說就算他出來選,選舉過程的花費祂可能也負擔不起,那也是他的決定啊?法律需要至此就把有意願的候選人排拒在外嗎?又或者對於一個身價數百億的人幾千萬對他來說,真的有辦法「嚴肅他的候選意願」嗎?這些問題就讓大家稍微思考一下吧!

    ▌那萬一韓總也要出來選,國民黨的 #初選 大戰也會開打!所以來看看跟初選有關的文章介紹!

    📍郭沛均|台、美初選制度比較
    https://buff.ly/2CpkoVb

    📍劉珞亦|美國總統初選,你必須知道的4件事
    https://buff.ly/2Jki9IE

    📍郭沛均|美國初選制度的介紹
    https://buff.ly/2HBux4y

    #這樣之後台灣再壞掉 #大家就沒有理由說都是法律系搞壞的了吧

    #媽祖今天要我為上一個Hashtag道歉

    雙手供上截圖的新聞稿🔗:
    https://buff.ly/2Ira7N8

  • 有限責任股東 在 Lew Mon-hung劉夢熊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18-10-12 18:34:42

    最近幾年內地的文宣系統越來越「左」,很多在毛澤東時代才所用的詞彙重新進入人們的眼簾。繼年初人民大學教授周新城在《求是雜誌》公然提出「消滅私有制」後,不久之前,有個所謂的金融專家吳小平又發表了「私營經濟退場論」。

    接著,國務院的一位副部長邱小平提出「共管、共享私營企業論」——黨領導私營企業的職工要參與私營企業的民主管理,要分享私營企業發展的成果、利潤。

    而前幾天,我們看到一張在內地拍攝的相片。據傳,這張相片是在青島市拍下來的。相片顯示:全市動員工會幹部到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掛職任第一主席的動員大會。

    國家憲法第十三條規定,國家保護公民合法的私有財產;國務院頒布的公司法也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所有權和管理權在於公司的股東手上。這些所謂的工會幹部空降下來,既沒有持有股份,又不是股東大會所委任的董事局主席,憑什麼凌駕股東大會、凌駕董事會,成為第一主席呢?這樣一來,私營企業董事會的所有權和管理權又置於何地呢?這個所謂的第一主席豈不是等同太上皇?

    這些所作所為恰恰證明了邱副部長所說的「私營企業的共管共享論」並非空穴來風,是既有言論又有行動的做法。這顯然是對改革開放的破壞。

    在改革開放四十週年的今天,究竟我們是否要將鄧小平、胡耀邦、趙紫陽、習仲勳、谷牧等老一輩的革命家所開創的改革開放大業開歷史倒車,去搞第二次公私合營、搞第二次的純之又純的公有制呢?

  • 有限責任股東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2-12-07 11:55:28

    張超雄在星期三的立法會大會上直斥港鐵為惡霸,殘民以自肥。雖然政府佔有七成股權,並不斷注資港鐵投資發展,卻縱容港鐵加價、拖延興建幕門等惡行。政府應對加幅設有上限,計算事故次數,並設票價穩定基金,最終回購港鐵。

    張超雄議員:主席,究竟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港鐵公司")這個怪物是屬於市場上的一間上市公司,還是一間公營機構呢?說它是上市公司,它確實已上市,很明顯是一間商業運作的機構,能加價便加價,以賺錢為最終目的。這點毋庸置疑。不過,港鐵公司的大部分股權-- 超過七成六 -- 卻由政府擁有,甚至其董事局成員基本上全 由政府委任。那麼,究竟這公司是一個公營部門,還是甚麼呢?

    主席,港鐵公司會變臉,當需要發展新路線時,便會向立法會申請撥款,成為一個公營部門。港鐵公司表示,經計算,開發一條新鐵路,若非由公帑補貼,便不太好,它不會作出投資。於是,它每次開發新服務時,便向政府索取土地和金錢,立法會則每次都批准。例如,沙中線共用去714億元公帑;廣深港高鐵是669億元;西港島線是127億元;南港島線則是九億多元;再加上黃竹坑用地的物業發展權。香港市民把數以百、千億元計的公帑交給它,然後賺到的金錢去哪裏了呢?到股東那裏去了,不是市民的口袋裏。這便奇怪了,為何這個世界會有如此划算的生意呢?一盤由政府提供資本的生意,並且提供公共土地,它基本上是賺定了,因為鐵路是我們的優先政策。這間鐵路公司很厲害,我相信它可能是全世界乘客量最高的公共鐵路系統,它賺定了。

    港鐵公司賺到盡仍然加價,並在已發展的鐵路上蓋物業,以低於市價的地價補償政府後,更賺到盤滿缽滿。你看我的舊同事林本利當年以49億元購買了8幅發展土地,然後補地價,當年沙田、烏溪沙、車公廟、大圍一帶的補地價由999元至三千七百多元不等,但實際上,經"發水"後,地價約為每平方呎800元至3,000元不等。主席,你看看現時出售的御龍山、名城等豪宅,每平方呎索價近萬元。基本上,我們在不斷用公帑補貼這間公司,它的生意越做越大,還要加價。可加可減機制無須考慮其利潤,也不考慮其物業發展賺到盤滿缽滿,純粹考慮其成本。甚至連它的生產力增加了也不予計算,賺得再多也沒有問題,成本增加便可加價。這個世界怎麼會有一盤這樣的生意呢,主席?這沒有理由、極度離譜。

    雖然港鐵公司服務不錯,但很多弱勢社羣不敢外出,便是因為交通費昂貴。爭取了這麼多年,才爭取到殘疾人士和長者的票價優惠,還是政府再補貼的,不是港鐵公司支付的。我們爭取的原意,是希望港鐵公司能負上企業社會責任,連這也不做。失明人士跌落路軌,要安裝幕門,便索性加車票,把費用轉嫁顧客,這間公司在做甚麼呢?它賺錢是賺定了,取盡香港人的好處。

    港鐵公司做過甚麼好事呢?去年發生19宗墮軌事件;2006年 至2010年有四百多人跌落路軌,當中有77人受傷或死亡。這批人連領取由社會福利署轄下的交通意外傷亡援助基金也沒有資格,因為該基金不包括這類鐵路傷亡。要以民事責任控告它很困難,要索償則完全不獲理會。這簡直是惡霸。

    港鐵公司的董事局成員很厲害,高級行政人員月薪高達千多萬元。再看它的年報,會發覺他們的薪金包括一種浮動獎金,而獎金視乎公司業績和個人表現,包括3年的滾動經營利潤。其實,這間公司賺的錢越多,高層便越分得多錢。這究竟是甚麼來的?取盡香港人的好處,真是吸血鬼。

    雖然港鐵公司提供一項很重要的服務,但這服務建基於香港人的血汗錢。港鐵公司令人憎厭的,是其"吃人不吐骨"的行為,只懂得加而不減,計算成本時,永遠賺定,不會虧蝕。長此以往,香港很多低收入人士如何能負擔這項交通費呢?政府本身撒手不管,身為最大股
    東,以商業運作和決定為理由,交由港鐵公司負責,話說得好像仁慈,實際是置香港人的利益於不顧。

    《港鐵票價,行會把關》議案

    日期:2012年12月05日(三)
    時間:上午11時
    地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
    議程: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

    Facebook臉書(張超雄):https://www.facebook.com/fernandocheu...
    Youtube 頻道:http://www.youtube.com/user/cheungchi...
    張超雄個人網站:http://cheungchiuhung.org.hk/chi/
    工黨網站:http://www.labour.org.hk/

  • 有限責任股東 在 Fernando Chiu-hung Cheung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2012-12-06 17:34:56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動議的擬議決議案

    日期:2012年12月05日(三)
    時間:上午11時
    地點: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廳
    議程:
    http://www.legco.gov.hk/yr12-13/chinese/counmtg/agenda/cm20121205.htm

    張超雄議員:代理主席,我發言支持陳偉業議員的議案。我們應該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DBC這件令香港蒙羞的事件。

    有關DBC的爭論已持續了一段時間,政府和蘇錦樑局長的態度一直也指這是商業糾紛,會尊重股東自主、新聞自主和廣播自主,所以這並不關政府的事,是屬於商業糾紛,應該交由市場決定。代理主席,但這是否純粹是市場問題呢?廣播市場受到相當嚴格的規管,例如有法例指明不得由一個集團擁有不同媒體,背後精神便是,由於公共廣播儘管是商業活動,但卻使用珍貴的公共資源,而這些資源又牽涉資訊、媒體新聞或各方意見的表達自由。我們要維持多元化,不要讓某一方面不論是某一集團或某些政治利益壟斷香港的公共空間。所以,我們不會有法例規定一間公司不可以既售賣魚蛋粉麪,同時又售賣西餐和中餐。這是沒有所謂的,他喜歡賣多少款不同種類的食物便大可成立多間不同的餐廳和公司。這是沒有問題的。可是,在公共廣播方面,卻是不可以這樣做。所以,這並非絕對的商業運作,而是要受到政府規管及被保護的一個重要場地,以便我們能維
    護多元聲音、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

    這件事究竟是否只是股東爭拗,當中存在很多疑點。第一,DBC的創辦人鄭經翰清楚指出受到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聯絡辦公室("中聯辦")打壓。一名DBC創辦人自己說有政治影響及非商業因素的介入,但政府卻沒有反應;我們看到有股東不依循合約注資,政府也沒有反應;我們看到有股東明言不會出讓股份,不願意注資亦不讓出股份。那麼,後果會是怎樣呢?便是令DBC被"陰乾",這完全不符合一般商業利益和商業邏輯,但政府又說這是股東的個別決定及要尊重股東自由。這件事情其實已經很清楚,而DBC的創辦人及員工、聽眾和市民、很多關心新聞自由的團體、立法會議員和很多政黨立法會也紛紛要求政府介入調查。但是,政府卻一直說不會插手事件,只會繼續尊重他們的自由,並只是從純粹技術層面,指DBC不能違反發牌條件。

    代理主席,很明顯地,我認為蘇錦樑局長失職,政府亦是推卸責任,對於非商業元素介入DBC廣播,以至影響公眾利益的情況視若無睹,然後又避重就輕的作出回應。這是我們不能夠接受的。在整件事情的爭拗中,究竟有多少屬於政治打壓呢?我們聽到有錄音清楚指出有人我不知道錄音帶中是誰人,但據稱是DBC的主要股東指中聯辦對於李慧玲這名主持人極度不滿,不答應讓她在DBC擔任主持人,這明顯是以政治打壓來妨礙公眾的知情權、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究竟這些錄音帶是真與假?究竟鄭經翰指中聯辦介入打壓是真與假?究竟這些股東為何會作出非理性、非商業邏輯的行為,要"陰乾"DBC?究竟政府為何一概不理呢?

    我記得在轉播世界盃足球賽時,也曾經試過有數家大電視台出現爭拗,而在它們未有結論前政府也是積極介入的。連轉播世界盃賽事也要介入,但現時牽涉到整家電台、搞了這麼多年的數碼廣播......現時一家主要數碼廣播電台要倒閉,政府卻說純粹是商業爭拗,故此不關它的事。代理主席,我認為這是完全不合邏輯的,所以別無選擇,我支持由立法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成立專責委員會徹查事件。政府不負責任,立法會便惟有盡我們的責任。

    多謝代理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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