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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5萬的網紅黃國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1.雙子星開發案去年底由「南海控股集團」得標,引發公民團體強烈抗議,認為政府沒有好好把關。在本案審查過程中,「陸委會要求台北市政府嚴審」、「投審會請國安局、陸委會審查」,行政機關根本在互踢皮球。 2.今日我當場詢問各部會審查進度,至今還未有調查結果: ➡️國安局已出具機關意見回覆投審會,但不斷閃躲...
有限清償責任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9: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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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清償責任 在 BusinessFocus | 商業、投資、創科平台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3 04:38:42
立即Follow @businessfocus.presslogic 李亞鵬今欠4000萬遭扣押房產償債⠀ .⠀ 王菲前夫、內地影星李亞鵬因投資房地產失利欠款,數年前曾被人告上法院,遭索賠4000萬人民幣(下同),惟他一直未償還款項,今年被法院列入「被執行人」(俗稱老賴)名單,事件引起關注同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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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清償責任 在 黃國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3-26 10:44:271.雙子星開發案去年底由「南海控股集團」得標,引發公民團體強烈抗議,認為政府沒有好好把關。在本案審查過程中,「陸委會要求台北市政府嚴審」、「投審會請國安局、陸委會審查」,行政機關根本在互踢皮球。
2.今日我當場詢問各部會審查進度,至今還未有調查結果:
➡️國安局已出具機關意見回覆投審會,但不斷閃躲,拒絕公開所採取立場。
➡️陸委會仍在繼續以「會盡快」搪塞、拖延。離譜的是,陸委會之前早已審過南海控股的投資案,卻不斷迴避、閃躲。
➡️經濟部投審會則繼續以須彙整各單位意見做理由,「外交部」、「金管會」迄今尚未表示意見。
奇怪的是,金管會主委顧立雄日前在財政委員會上不願意正面回答問題,卻很快地在休息時間向媒體放話,公開背書南海控股並非中資。既然顧主委都這樣認定了,金管會尚未回覆的理由是什麼?
3.日前我曾去函投審會質疑:中國國務院掌管的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持有南海控股抵押權益,共10.29%。是否列入投審會計算中資比例之股權結構中?當時投審會否認,認為僅是股份抵押,清償後即塗銷,非股權結構。
沒想到今日我再次詢問,投審會竟然改口至今仍在查證。那去年投審會的回覆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立場變來變去,也不願意正面的回答問題,這樣子低落的行政效率、推諉卸責的心態,如何期待政府能夠有效執行法規?
附註:
2019-3-11 財政委員會:新南向的2018成效、南海控股案
https://reurl.cc/Nllxk
2019-2-27 顧立雄說「南海控股不是中資」投審會、國安局與陸委會同意嗎?
https://reurl.cc/nrDG1
2019-2-27 財政委員會:違法中資與評議中心
https://reurl.cc/VNL66
有限清償責任 在 賴川、祁明、高宇的民商法教室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實務見解,分享!】
⭐最高法院109年台上字第1551號判決
📍民法寄託契約的短期時效究竟範圍為何?
👉法院怎麼說:
(一) 按民法第614 條規定:倉庫,除本節有規定者外,準用關於寄託之規定;同法第601條之2(88年修正前為第605 條)明定:
關於 #寄託契約之報酬請求權、費用償還請求權或損害賠償請求權,自寄託關係終止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二) 其立法理由係謂:「本條為消滅時效之規定,為保護受寄人之利益計,應使受寄人對於寄託人有報酬請求權、費用償還請求權及損害賠償請求權。然此種權利亦不宜永久存在,故規定自寄託關係終止時起,1 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蓋使權利狀態得以從速確定也。」,#可知第601條之2所指短期時效,#係指同法第595條、#第596條、#第601條規定之受寄人之權利而言,#不包括寄託人對倉庫業者之寄託物滅失所生損害賠償請求權在內。
📍案件事實:
一、本件被上訴人主張:伊自民國103年2月起,陸續委託上訴人承運機具至中國大陸;嗣於同年7月24日將義大利進口Polie型號LBS76、每套共分裝為四箱、每箱編號No.1至4之放大機機台兩套(機身號碼為LG13226T 與LG132228T),委託上訴人安排保管暫置,其後除編號LG132228T之No.3/4 因與其他機台合組而另行出貨外,其餘No.1/4、2/4、4/4三箱機台(即系爭機台),仍繼續由上訴人保管。詎上訴人未盡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擅自將系爭機台放置於第一審共同被告晉越國際有限公司(下稱晉越公司)之農舍倉庫,致同年8月8日因該倉庫發生火災(下稱系爭火災)而燒燬,伊受有歐元 9萬8,718.53元,換算新臺幣(下同)為337萬5,187元之損害,上訴人其後僅賠付84萬4,116 元,尚欠253萬1,071元拒不給付等情。爰備位之訴依民法第590條、第592條、第593 條第1項、第614條及第226 條規定,聲明求為命上訴人如數給付,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5%計算利息之判決(原審判決駁回被上訴人關於請求上訴人返還系爭機台之先位聲明,及備位聲明逾上述金額之請求後,未據被上訴人聲明不服,其餘未繫屬本院者,均不予贅述)。
二、上訴人則以:兩造間就系爭機台訂立運送契約,應適用運送契約相關規定;系爭火災係於103 年8月8日發生,被上訴人迄至106年1月5日始為請求,已罹於1年之短期時效。兩造已於104年1月間達成和解,被上訴人不得再為本件請求等語,資為抗辯。
三、原審審理結果,以:上訴人係經營海運承攬運送業、航空貨運承攬業及倉儲業。香港中諾集團有限公司於103年5月間以被上訴人為受貨人,自義大利進口Polie型號LBS76、每套共分裝四箱、每箱編號No.1至4 之放大機機台兩套,除系爭機台尚未出貨,存放在晉越公司位在桃園市○○區○○路0000
0 號之倉庫(下稱系爭倉庫)外,其他機台已委由上訴人封板包裝出貨。依證人王承偉證述及卷附之相關資料,足證存放於系爭倉庫之系爭機台已於103 年8月8日因失火而燒燬。
依卷附兩造不爭執之電子往來郵件所示,被上訴人進口機器後,原本先存放在自己租用之倉庫,再由上訴人依指示至該倉庫取貨後運送至指定之地點,其後則改將進口之貨物直接運送至晉越公司之倉庫存放,核與證人簡玉婷證述之情節相符。可知兩造間為辦理進口機器運抵臺灣後之保管、通關及運送等事宜,所議定之契約係涵蓋倉庫、委任與運送性質之單一混合契約,而非單純之運送契約。證人林英偉、簡玉婷所證,雖與王承偉所證其代表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洽談和解賠償內容,係以運費的三倍做理賠者不同,然被上訴人收受上訴人以三倍運費計算之支票後,既未明示放棄其餘請求,難認兩造已就系爭火災造成之損害達成和解。兩造成立涵蓋倉庫、委任與運送性質之混合契約,系爭機台於交付上訴人之保管期間因失火而燒燬,上訴人復未能舉證證明其已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該損害之發生係不可歸責於己,被上訴人主張依民法第226條第1項之規定,請求上訴人賠償系爭機台遭毀損所受之損害,洵非無據。系爭機台遭毀損之損害為337萬5,187元(兩造同意依起訴時歐元兌換新臺幣之匯率換算新臺幣),扣除上訴人已賠償84萬4,116 元後之金額為253萬1,071元。系爭貨損並非因貨物運送而造成,並無運輸契約限制責任之適用,即應適用有關倉庫之規定。系爭機台滅失所生之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請求權,並無民法第601 條之2規定之1年短期時效之適用,從而,被上訴人主張依民法第226條第1項之規定,求為命上訴人給付253萬1,071元本息,洵非無據,為其心證之所由得,並說明上訴人其餘抗辯及聲明證據為不足取及無須再予審酌之理由,因而將第一審就上開部分所為被上訴人之敗訴判決廢棄,改判命上訴人如數給付。
👉判決連結這邊走:https://law.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SV,109%2c%e5%8f%b0%e4%b8%8a%2c1551%2c20201014%2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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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規劃的第一步:該成立何種型態的公司?】
創業初期最好就要對股權結構有所規劃,而新創事業首先面臨的抉擇,就是要成立何種性質的公司。
雖然每種型態公司的股東,都會就其出資額或所認股份負擔有限的清償責任,但若從籌資、稅務、決策等面向相互比較,也還是會影響新創事業的走向。實務上最常見的公司型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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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清償責任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如何開公司然後財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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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成功的事業是許多人的夢想,每個人對成功的事業想法不同,有些人認為在公司裡拼命升遷,成為高層是他的夢想,有些人認為自己當自己人生的老闆才是他的職志,方法沒有對錯更沒有高低,只要可以品嘗成功的果實,那就是個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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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號最盛行
許多人一開始開創的規模沒有這麼大,為了程序上的簡便,相較於成立公司,依照《商業登記法》成立獨資或是合夥商號,反而是最常見的類型。
如果只是做個小生意,按照商業登記法第 5 條規定,像攤販、民宿或是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的小規模商業,不需要進行商業登記。
坊間常見的工作室,其實就是商號的一種類型,不管是獨資或是合夥,對於成立的商業組織都需負擔「無限責任」,所謂的無限責任指的是,如果工作室或是商號若負債,這些獨資或是合夥的負責人都需要以個人財產將債務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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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歸公司,我歸我
成立公司在步驟上跟稅率上雖然都相對於商號複雜,但是在企業的永續性跟規模達到一定的程度,商號在實際運作跟管理上的靈活度都不若公司,更重要的是相對於獨資或是合夥的商號,不管是有限公司或是股份有限公司的經營者,在清償責任都僅負擔「有限責任」。
所謂的「有限責任」意思是當公司如果因為經營不善需要結束經營時,公司的債務會與股東分離,公司的負債只會用公司的資產來償還。而除了公司跟商號以外,2015 年《有限合夥法》提供的「有限合夥」方式,則在公司跟一般的合夥之間,開啟了一種新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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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專業人士成立的事務所
而除了以上這幾種類型,像是律師、會計師、技師等具有公益色彩的專門職業技術人員,除非法規上有特別規定例外像是會計師法有規定有限責任類型的法人事務所,或是依技師法可以成立的顧問公司類型,原則上都是以合夥或是獨資執行業務,性質上也因為不是營利事業所以不需要進行商業登記,不過還是需要依照各個專業類別的相關法規向個專門職業公會登錄、辦理稅籍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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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管你選擇什麼方式都需要讓一個可以步上軌道的好幫手
1908 創立於日本的 Brother,不僅是你的好幫手,更是你在創業這條路上,不離不棄的兄弟當年以縫紉機起家,100 年來,Brother 今日已經是全球皆有生產和銷售據點的大公司,來自日本的品質保證,從多功能事務機到標籤機,從噴墨到雷射印表機,出了名的耐用一定是你事業上的好夥伴。
多款事務機都具備了高速列印、雙面列印、掃描與傳真等功能,更酷的是高階商用機型可以按照企業的列印需求去選購超高容量耗材碳粉夾、也可以選配分頁器與擴充進紙匣,還有文件列印管理功能,彈性靈活又省錢,老闆免操煩。
這個疫情期間在家工作的你,除了可以考慮幫事業添購多功能事務機以外,在家中準備一台耐用的小印表機甚至是幫員工買一台都是很實際的想法,畢竟對於許多自由工作者來說,就算沒有疫情,總會有毫無預警的暴雨來襲,不方便出門工作的時刻。
不離不棄是我兄弟,Brother 就是你創業路上的好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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