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有理數無理數定義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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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有理數無理數定義產品中有16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8萬的網紅邱顯智,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最近因為警察執法屢屢發生爭議,星期三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臨時變更議程,加入「警察近期多起執法爭議事件侵害人權」專題報告。 面對因為身分查證而起的爭議,其實贏回民眾信任的方法很簡單,就是 #訂定指定臨檢地點具體準則 、#落實異議程序和追蹤改進 ,還有 #不要動不動拿侮辱公務員罪壓人民。 1️⃣...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2萬的網紅數學老師張旭,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摘要】 透過解釋有理數和無理數在實數上的分布狀況,探討了 Dirichlet function 的極限存不存在這個問題 【加入會員】 歡迎加入張旭老師頻道會員 付費訂閱支持張旭老師,協助本頻道發展並獲得會員專屬福利 👉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xBv4...

有理數無理數定義 在 警長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9-10 03:36:10

後疫情時代,不能一起遠行的時候、無法自在相聚的時候、在外地獨自打拼的時候,儘管讓自己忙碌生活,仍偶有那麼一絲情感流露,那是想回家團聚的念頭。 中秋,與家人一起看月亮、吃月餅、剝柚子,小時候不知道為什麼這樣做,只曉得這些習以為常的事叫做傳統,後來知道,那些沒有原因的關心、沒有理由的傳統,是因為彼此都...

  • 有理數無理數定義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30 1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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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因為警察執法屢屢發生爭議,星期三的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也臨時變更議程,加入「警察近期多起執法爭議事件侵害人權」專題報告。
     
    面對因為身分查證而起的爭議,其實贏回民眾信任的方法很簡單,就是 #訂定指定臨檢地點具體準則 、#落實異議程序和追蹤改進 ,還有 #不要動不動拿侮辱公務員罪壓人民。
     
    1️⃣ 建立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的具體準則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6條第1項第6款規定:「警察於公共場所或合法進入之場所,得對於下列各款之人查證其身分:六、行經指定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者。」
     
    中壢分局盤查事件的起因,是因為當事人經過被指定的新興路。現任文化部長李永得,幾年前也是在被指定的台北轉運站遭到警方盤查。指定的程序,以及地點是不是合理、範圍有沒有過大,實務上也往往引發爭議。
     
    事實上,警職法第6條第2項明確規定:「前項第六款之指定,以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而有必要者為限。其指定應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為之。」
     
    因此,指定必須可以達到「防止犯罪或處理重大公共安全或社會秩序事件」的目的,以符合比例原則中的「適當性」要件,還必須是最小侵害的手段(必要性)。
     
    然而,對於公共場所、路段及管制站的指定,警政署迄今沒有具體的指引或標準,全部由警察機關主管長官(分局長以上)自行決定。
     
    為了讓分局長的指定合理適法,我建議警政署考慮建立指定的具體準則,以避免再度發生執法的紛爭。
     
    2️⃣ 系統性追蹤分析異議,持續歸納勤務經驗
     
    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9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對警察依本法行使職權之方法、應遵守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前項異議,警察認為有理由者,應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認為無理由者,得繼續執行,經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請求時,應將異議之理由製作紀錄交付之。」
     
    雖然異議涉及警察職權行使界線的判斷,但實務上並沒有系統性地追蹤管考。例如統計異議次數、異議理由和成立與否等等,也難以歸納出常見的案例,更別說作為教案讓員警知道應該怎麼處理。
     
    只有系統性分析蒐集異議的情況,才能知道員警執法會遇到什麼問題,並進而可以建立更具體的指引,明確警察職權行使的界線。
     
    此外,不少人在行使異議權的時候,都遇到員警表示沒有帶異議單、要請同事送過來。甚至連臨檢也有這樣的狀況。
     
    既然異議是警察職權行使法中,人民救濟最基本的程序,出勤時當然也應該準備異議單,以免虛耗時間和警力。
     
    3️⃣ 避免浮濫移送侮辱公務員罪
     
    刑法第140條第1項規定:「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或對於其依法執行之職務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千元以下罰金。」
     
    不少民眾在員警值勤時,可能自認沒有做虧心事,並因認為員警作法不當、心有不滿,進而口出惡言,因而被用侮辱公務員罪偵辦。「侮辱公務員罪」甚至可能是這些奉公守法的人,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犯罪。
     
    為了知道相關案件的數量和情況,我請警政署研究,最近五個年度,警察移送幾件侮辱公務員罪?有多少是因為盤查而起?而移送之案件,不起訴及無罪之比率多少?
      
    以我當律師的經驗,過去絕大多數的案件中,人民只要和員警發生爭執而言語不慎,就非常可能被認定該當侮辱公務員罪。然而,近年越來越多法院判決,認為行為員警當時既然是在執行職務,勤務行為的良窳,本即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因此判決人民無罪。
     
    除了希望警政署釐清法律適用的狀況,我也希望警政署能好好思考:動輒因口角移送人民,究竟能維護員警尊嚴,還是升高警民對立?
    畢竟對經過這一趟司法程序的民眾,無論是有罪或無罪,恐怕都難以重拾對警察的信心。
     
    對於這些問題,警政署陳署長表示,關於盤查指定地點部分,會為警察機關主管長官們訂定指引。異議案件也的確需要進行管考,以知道員警執法有什麼問題。而妨害公務部分,雖然有統計資料,但也沒有追蹤檢討,未來會再改進。 立法委員葉毓蘭 召集委員也當場裁示,希望警政署能夠將相關的建議 #照單全收。
     
    希望這些的改善措施,可以讓員警有明確的執法依據,更把無謂的衝突降到最低。
     
    也只有贏得人民的支持和信任,警察才能在這複雜多變的現代社會中,達成 #社區警政 #控制犯罪 的治安目標。
     
    ⚠️ 最後,造成基層員警疲於奔命,甚至執法不擇手段,還有非常重要的制度性因素:#績效 和 #警民比。這些題目要比質詢當天談的盤查執法更深更大,我也會持續追蹤改善。

    延伸閱讀:【警政高層負起改革責任,別再演戲假挺基層】
    https://www.facebook.com/LawyerHandyChiu/posts/2602932066613836

  • 有理數無理數定義 在 李傑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1-12 16: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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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學測數學重點來嘍!!!

    1.數與式
    有理數與無理數/絕對值的數線意義/算幾不等式。

    2.多項式
    二次函數(極值,恆正,係數的正負判別)/牛頓定理/勘根/虛根成雙/插值多項式。

    3.指對數
    圖形/對數的定義題(星等,分貝,地震,ph值)/不等式/首尾數(複利,成長率,內插法)與應用。

    4.數列級數
    等差等比的混合題型/sigma求和應用/複利求和。

    5.排列組合
    同物排列/排容原理/選排問題/分組分堆/幾何計數(直線數,三角形數,矩形數…)/二項式定理。

    6.機率
    古典機率(骰子,銅板,數字問題)/條件機率/貝式定理/獨立事件。

    7.數據分析
    標準差S/相關係數r/迴歸直線/資料的伸縮平移。

    8.三角
    定義(廣義角)/正餘弦與應用(面積,中線,分角線,偏線,R,r)/二倍角公式/簡易三角測量。

    9.直線與圓
    斜率/直線的位置關係與分割/線性規劃/圓與線的位置關係/切線的求法。

    10.平面向量
    加減法概念/共線理論/內積的性質與應用(長度,夾角,正射影)/兩線求夾角(距離)。

    11.空間向量
    坐標系的設定/外積與面積體積。

    12.空間中的平面直線
    平面方程式的處理/兩平面求夾角距離/直線與平面的位置關係(交於一點,平行...)。

    13.矩陣
    乘法與性質/轉移矩陣的判讀/馬可夫鏈/反矩陣(乘法反元素)

    14.二次曲線
    定義的應用(尤其是兩種曲線的混合命題,共焦點或共頂點…)/求方程式。

    請按照上述重點逐一複習,並找試題演練,必可考得佳績!

    Go go go & good luck♥
    (本文歡迎轉載或分享 請註明出處 謝謝)

  • 有理數無理數定義 在 無神論者的巴別塔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11-21 15: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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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傑斯被捕分析網絡言論及行為被捕的四層風險:事先報備:本Page直至所有成員被捕前,都唔會改變本身立場,所以如果有日呢度突然話勇武無撚用,叫大家轉投和理非陣營的話,大家應該知道乜事……//

    D100網台主持傑斯被國安處拘捕,理由係佢搞嘅台灣支援義士計劃「千個爸媽,台灣助學」涉嫌洗黑錢同埋資助分裂國家。今日做得時事節目主持,就有預咗被捕嘅心理準備

    首先第一樣令我驚嘆嘅自然係,黃絲嘅財力真係大得驚人深不見底,原來傑斯呢個都唔算第一線嘅籌款基金,竟然都輕易籌倒過千萬款項;同之前襲警罪教師楊博文話籌50萬幫屋企人醫病,最後竟然籌咗成587萬一樣。

    其實有關籌款有好多是非可以講,例如雖然而家差佬係亂拉人,但我唔覺得律政司會響被捕者資產同籌款總額上面做手腳:即係如果呢啲數係真的話,果位教師有兩個聯名物業竟然都夠膽話家貧要籌旗、「千個爸媽」之前一直比人鬧好難Claim倒錢,但最尾原來有6百萬拎咗去投資股票……實在有點兒那個。

    但係基於不分化不割席,加上今日個主題唔係想講呢樣嘢,所以我響度就唔特別深究;我所關注嘅係,究竟作為網台時事節目主持,要承擔嘅風險有幾大。

    首先今次警方拘捕傑斯嘅原因係洗黑錢,表面上就唔關佢本身言論事,再加上佢本身嘅知名度,如果以我本人同佢相比的話,當然係蚊脾同牛脾,有排都未拉到我。但,而家國安處所謂「洗黑錢」嘅定義係等同於「大量不明來歷資金眾籌」,試問而家有幾多個時事評論網台或KOL單位,無做過類似籌集課金嘅行為?燒山雖然成日燈,但佢始終對錢銀有關嘅觸覺最敏銳,當日走佬去台灣,最大嘅原因其實就在於燒山曾經搞過相關嘅眾籌(雖然啲錢好多都唔知用咗去邊,然後不了了之),知道政府日後必然會用呢個把柄拉佢。

    其次,國安處另一個拘捕傑斯嘅理由係「資助國外分裂勢力」,咁你好自然會諗,下一步必然係會將「發表煽動國家分裂言論」嘅條款包含在內。雖然響法治已死、共慘黨亂咁黎嘅今日,基本上所有反政府言論都可以被屈成港獨,但始終以國安標準黎講剷除威脅都有先後次序:

    1. 最高危嘅,當然係支持港獨、台獨言論;除咗獨立,自決、界定香港人係一個民族呢啲言論都包含在內/同埋曾經進行大規模籌款並講到明資助海外流亡人士──基本上要拉一定拉哂呢批先

    2. 次高危嘅,係支持勇武抗爭,認為特區政府必須被推翻等,此項言論符合「煽動武力推翻中共及特區政府」/曾經進行大規模籌款資助抗爭者──雖然根據法例,係要包含鼓吹、煽動成份嘅言論先至犯法,但為咗徹底剷除勇武支持者,呢批會響第一批被拉哂之後成為第二批眼中釘;同時當眾籌已被等同洗黑錢嘅時候,就算你資助嘅唔係海外流亡人士,只要筆錢去到百萬元以上,都會響拘捕名單入面

    3. 暫時算係安全,但有隱患危機嘅,係要求美國政府制裁中港政府及其官員,又或曾經籌款資助抗爭者──前者雖然未有涉及「武力元素」,未有違反國安法,但都係果句,點樣界定「武力推翻」其實係任共慘黨講,所以當國安有理無理拉咗先嘅時候,無需要感到意外;

    至於後者則係延續「眾籌=洗黑錢」嘅定義,當上面班友拉得差唔多,就會再落一層將所有借政治搵大錢嘅人一網打盡。唯一比較安全嘅,應該係用Patreon之類嘅平台間接收錢,以及講到明係提供服務比大家,而唔係暗示拎啲錢去幫抗爭者作為籌旗的的話──因為你係賣服務比人,比錢嘅亦只係買服務而唔係為咗資助某種行動,咁就無得用上述嘅理由檢控。

    4. 最後一步,就係將所有批評共產黨、特區政府;為支爆、中國被制裁沾沾自培喜;鼓吹群眾上街,甚至響節目公開叫過「光時五決」、「結束一黨專政」嘅時事KOL一網打盡──去到呢步,都應該包哂所有由勇武本土去到飯民和理非,好多可能響國安法立法後,都自以為無踩紅線好安全嘅黃標KOL在內。

    然後你會明白點解黃標KOL,走佬嘅走佬,怕死嘅則改為日日照讀新聞,XXXX甚至驚到連聽眾打上去講「香港共治」都要爆粗鬧番人兼Cut個原因就係咁──無他,呢班黃標KOL都係搵餐晏仔啫,犯不著搵自己嘅安危去搏,係咪?

    當然,符合上述條件嘅人未必即刻會被拉,要拉亦未必所有人拉哂,因為一來知名度同籌款數額,都會係國安處考慮優先次序嘅條件,先拉嘅梗係一班能夠造成寒蟬效應嘅頭面人物先啦係咪?

    其次,呢個亦係更重要嘅,拉一批唔拉一批,就可以造成內部猜忌,然後又會有班弱智黃屍狗走去「捉鬼」,話「點解呢個成日鬧政府鼓吹勇武抗爭,但一直無被拉?一撚定係鬼!」製造內部分化,呢樣嘢口罩騙徒__世__就最鍾意做。

    點都好啦,響五六年前,好多香港人諗都無諗過嘅「以言入罪」時代經已來臨,但正如我之前所講,如果你有去開前線,經歷過無數受傷死亡同被捕危險的話,相比起黎呢啲「文攻恫嚇」根本係濕濕碎;但對於果班一直匿響冷氣房,以為自己響網絡指點江山兼順便CAP下水嘅和理非廢老同看風駛𢃇之徒,就真係好撚大鑊,因為佢地從來無被捕嘅心理準備,亦無諗過要為香港犧牲,響度我奉勸呢班人,政治水唔係易食架;

    至於有評論員KOL因為怕死而流亡海外,依點我亦相當體諒,不過走咗的話,你就係響安全地方發表言論,咁就唔撚該唔好對仲留響香港冒險嘅激進派指指點點,尻吹乜撚嘢飯民和理非不合作運動先至係正途──真係正途呀,你就唔會走撚咗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