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新約十誡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新約十誡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新約十誡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新約十誡產品中有10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萬的網紅Andrew Chai,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律法在舊約和新約是兩種不同的處境,故需謹慎解讀和應用……...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4萬的網紅賢賢的奇異世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魔法書 #大魔法書 #所羅門王 所羅門王,是在聖經舊約和古蘭經裡面譽為智慧的王,他和上帝祈求智慧,並且得到智慧管制國家,在天主教裡稱之為沙羅曼,在古蘭經裡面稱之蘇萊曼。他被上帝吩咐建立放約櫃的聖殿,就是上帝交給摩西的十誡石板,然後放在約櫃裡面。而約櫃就放進這個聖殿裡面。在這本所羅門的遺囑裡面有講...

  • 新約十誡 在 Andrew Chai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25 19: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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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法在舊約和新約是兩種不同的處境,故需謹慎解讀和應用……

  • 新約十誡 在 麻利 malisheep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09-14 12: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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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覺得分析都係俾啲上腦嘅人睇。

    每一個人,都有神性在裡面,
    榮耀每一個
    努力地做得更好、更會分享愛、付出愛、
    讓我看到愛的人。
    Love you all,
    我榮耀你們、以及你們的父母,
    讓你誕生成為如此美好的人,
    而我幸運地
    在這裡跟你遇上。

    〈神學探討:榮光可以歸香港嗎?〉

    作者:陳韋安

    #長文慎入

    「榮耀/榮光」,對香港人來說,是頗陌生的字眼。

    你甚少用這字。你不會在茶記聽到人說:「早晨靚仔,你今日好榮耀喎。」或者,「生日快樂,祝你滿有榮光呀。」你不會。對於「榮光」這個字,除了古代戰爭片以外,你大概只聽過「鄧光榮」,或者光榮(KOEI)等。當然,基督徒比較多接觸「榮耀」、「榮光」等字,因為這是聖經用字。基督徒也知道:「願榮耀歸於上帝!」

    因此,最近不少基督徒問:究竟我們可以唱「願榮光歸香港」嗎?就讓我嘗試解答一下。

    首先,不要說「榮耀」與「榮光」有所不同。我不在此解釋了。兩者是一樣的。無論是希臘文或者英文,都是源於一個字。不過,希臘文「榮耀」 δόξα 這個字,卻有它另一個引申意思——這個我倒要說清楚。

    δόξα 這個字,它的意思可以說「光輝」、「榮耀」之意。這是教會慣常所理解的意思,就是我們所熟悉的「上帝的榮耀」。不過,原來 δόξα 也可以解作「身份地位上的超然」,即 Honor 之意。所謂 Honor,榮譽,聖經每次使用 δόξα 一詞,都毫不例外地與偉大的事物有關——偉大的東西配得榮耀(glory)與榮譽(honor)。

    因此,有關這榮耀(δόξα),古代社會大概有兩種不同層面的概念,分別是:
    一、coram hominibus (歸於人的榮譽)
    二、coram deo (歸於上帝的榮耀)

    基督徒問「願榮光歸香港」會否褻瀆「上帝的榮耀」,其實就是問這兩種意思的關係。

    ————————————————————

    I.
    我們先談 coram hominibus。

    如果你有看過電影《帝國驕雄》(Gladiator),劇中著名的一句就是 “For the Glory of Rome!” (就是有大隻佬舉劍大叫的那種)。這其實是古代社會「榮譽與恥辱」(Honor and Shame) 的文化。對於古代社會來說,榮耀(榮譽)乃人類社會的根本價值。所以,人們大叫「榮耀!榮耀!」,無論是個人榮譽,抑或國家榮耀,都是慣常用字。這就是所謂 coram hominibus。因此,δόξα 作為「地上的榮耀」,Honor and glory,乃古時慣常的政治用字。情況大概等於 Donald Trump 說 “Make American great again” 一樣。

    不過,對於古代社會來說,coram hominibus 從來沒有否定這榮譽源於神明——這思想從柏拉圖時代開始已經存在。如果要用一種神學角度來解釋,這人世間出現榮耀基於創造論。因為上帝的形象,人的價值乃源於上帝。因此,人類的強盛與偉大,無論是國家的、民族的或部落的,這榮耀都源於上帝,並彰顯在地上。對於這觀念,聖經也有上帝「賜下榮耀」的描述:

    「因為耶和華-上帝是日頭,是盾牌,要賜下恩惠和榮耀。」(詩篇84:11)
    「祂的救恩誠然與敬畏他的人相近,叫榮耀住在我們的地上。」(詩篇85:9)
    「人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林前11:7)

    因此,地上的榮耀,coram hominibus,乃源自於上帝自己。馬丁路德解釋十誡時也曾經說過類似的話:這榮譽不是人類自己的內在價值,而是上帝賦予人的價值(WA 16, 487)。巴特在《教會教義學》III.4 也大談這上帝賦予人類的榮譽(Ehre)(KD III.4, 744-789)。

    其實,國歌中出現「榮耀」與「偉大」等字乃平常事。我以美國與德國作例子。作為基督教國家,美國國歌與德國國歌裡面如此寫道:

    //In full glory reflected now shines in the stream
    河流映出全面的榮耀//

    //Deutschland, Deutschland über alles,
    Über alles in der Welt,
    德國、德國,超越一切,
    超越世上的一切。//

    兩首基督教國家的國歌,其實也提到國家的「榮耀」以及「強大」。甚至是超越一切的強大。誠然,國歌當然這樣唱。難度唱國歌要倒自己米嗎?美國人高呼 "All the glory to the fatherland America!” 其實是平常事。

    因為 coram hominibus 與 coram deo 其實是沒有衝突的。

    ————————————————————

    II.
    不過,聖經確真的更多提到 coram deo:榮耀歸於上帝。

    聖經我不列舉了,太多太多。我想指出的是,雖然聖經沒有反對 coram hominibus 這概念,但聖經卻常強調,人的榮耀與上帝榮耀的關係,甚至警告兩者的關係不能模糊:

    耶穌基督說:「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約5:41)
    「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上帝所召,像亞倫一樣。」(來5:4)
    因此,對於新約來說,人的榮譽與價值不是自己賦予的,而是由他者用重價買來的(林前7:23)。所以,保羅說,「人類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林前11:7),乃是一種基督論。

    由於新約聖經強調這人類的榮耀乃是一種「他者」賦予的榮耀。人類不能單單把 coram hominibus 與上帝分割,甚至僭越上帝的榮耀。耶穌基督責備門徒:「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上帝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5:44)「我們作基督的使徒,雖然可以叫人尊重,卻沒有向你們或向別人求榮耀。」(帖前2:6)

    事實上,德國教會對 coram hominibus 是非常謹慎的。因為二戰的慘痛教訓,他們不敢隨便輕言國家的榮耀——當國家的榮耀蓋過上帝,或,一旦上帝的榮耀淪為國家榮耀的藉口,都是非常危險的事情。

    ————————————————————

    因此,我的結論是甚麼呢?

    1. 「願榮光歸香港」是沒有問題的。它是一種coram hominibus。這歌詞與「歸榮耀予上帝」(coram Deo)沒有衝突。
    2. 但基督徒須謹記,「願榮光歸香港」的意思是甚麼——它是對香港這土地得見光復的祝願,也有寄望香港能夠「強大」之意。但這「強大」,不是「強國」的強大,不是民族主義的強大,不是國家主義的強大,它必須永遠在上帝的庇廕之下,永遠不能超越上帝的榮耀。

    香港加油!

  • 新約十誡 在 神學是粉紅色的秋 theologia autumnitas rosea est - 陳韋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9-09-14 07:5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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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學探討:榮光可以歸香港嗎?〉

    作者:陳韋安

    #長文慎入

    「榮耀/榮光」,對香港人來說,是頗陌生的字眼。

    你甚少用這字。你不會在茶記聽到人說:「早晨靚仔,你今日好榮耀喎。」或者,「生日快樂,祝你滿有榮光呀。」你不會。對於「榮光」這個字,除了古代戰爭片以外,你大概只聽過「鄧光榮」,或者光榮(KOEI)等。當然,基督徒比較多接觸「榮耀」、「榮光」等字,因為這是聖經用字。基督徒也知道:「願榮耀歸於上帝!」

    因此,最近不少基督徒問:究竟我們可以唱「願榮光歸香港」嗎?就讓我嘗試解答一下。

    首先,不要說「榮耀」與「榮光」有所不同。我不在此解釋了。兩者是一樣的。無論是希臘文或者英文,都是源於一個字。不過,希臘文「榮耀」 δόξα 這個字,卻有它另一個引申意思——這個我倒要說清楚。

    δόξα 這個字,它的意思可以說「光輝」、「榮耀」之意。這是教會慣常所理解的意思,就是我們所熟悉的「上帝的榮耀」。不過,原來 δόξα 也可以解作「身份地位上的超然」,即 Honor 之意。所謂 Honor,榮譽,聖經每次使用 δόξα 一詞,都毫不例外地與偉大的事物有關——偉大的東西配得榮耀(glory)與榮譽(honor)。

    因此,有關這榮耀(δόξα),古代社會大概有兩種不同層面的概念,分別是:
    一、coram hominibus (歸於人的榮譽)
    二、coram deo (歸於上帝的榮耀)

    基督徒問「願榮光歸香港」會否褻瀆「上帝的榮耀」,其實就是問這兩種意思的關係。

    ————————————————————

    I.
    我們先談 coram hominibus。

    如果你有看過電影《帝國驕雄》(Gladiator),劇中著名的一句就是 “For the Glory of Rome!” (就是有大隻佬舉劍大叫的那種)。這其實是古代社會「榮譽與恥辱」(Honor and Shame) 的文化。對於古代社會來說,榮耀(榮譽)乃人類社會的根本價值。所以,人們大叫「榮耀!榮耀!」,無論是個人榮譽,抑或國家榮耀,都是慣常用字。這就是所謂 coram hominibus。因此,δόξα 作為「地上的榮耀」,Honor and glory,乃古時慣常的政治用字。情況大概等於 Donald Trump 說 “Make American great again” 一樣。

    不過,對於古代社會來說,coram hominibus 從來沒有否定這榮譽源於神明——這思想從柏拉圖時代開始已經存在。如果要用一種神學角度來解釋,這人世間出現榮耀基於創造論。因為上帝的形象,人的價值乃源於上帝。因此,人類的強盛與偉大,無論是國家的、民族的或部落的,這榮耀都源於上帝,並彰顯在地上。對於這觀念,聖經也有上帝「賜下榮耀」的描述:

    「因為耶和華-上帝是日頭,是盾牌,要賜下恩惠和榮耀。」(詩篇84:11)
    「祂的救恩誠然與敬畏他的人相近,叫榮耀住在我們的地上。」(詩篇85:9)
    「人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林前11:7)

    因此,地上的榮耀,coram hominibus,乃源自於上帝自己。馬丁路德解釋十誡時也曾經說過類似的話:這榮譽不是人類自己的內在價值,而是上帝賦予人的價值(WA 16, 487)。巴特在《教會教義學》III.4 也大談這上帝賦予人類的榮譽(Ehre)(KD III.4, 744-789)。

    其實,國歌中出現「榮耀」與「偉大」等字乃平常事。我以美國與德國作例子。作為基督教國家,美國國歌與德國國歌裡面如此寫道:

    //In full glory reflected now shines in the stream
    河流映出全面的榮耀//

    //Deutschland, Deutschland über alles,
    Über alles in der Welt,
    德國、德國,超越一切,
    超越世上的一切。//

    兩首基督教國家的國歌,其實也提到國家的「榮耀」以及「強大」。甚至是超越一切的強大。誠然,國歌當然這樣唱。難度唱國歌要倒自己米嗎?美國人高呼 "All the glory to the fatherland America!” 其實是平常事。

    因為 coram hominibus 與 coram deo 其實是沒有衝突的。

    ————————————————————

    II.
    不過,聖經確真的更多提到 coram deo:榮耀歸於上帝。

    聖經我不列舉了,太多太多。我想指出的是,雖然聖經沒有反對 coram hominibus 這概念,但聖經卻常強調,人的榮耀與上帝榮耀的關係,甚至警告兩者的關係不能模糊:

    耶穌基督說:「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約5:41)
    「這大祭司的尊榮,沒有人自取。惟要蒙上帝所召,像亞倫一樣。」(來5:4)
    因此,對於新約來說,人的榮譽與價值不是自己賦予的,而是由他者用重價買來的(林前7:23)。所以,保羅說,「人類是上帝的形像和榮耀」(林前11:7),乃是一種基督論。

    由於新約聖經強調這人類的榮耀乃是一種「他者」賦予的榮耀。人類不能單單把 coram hominibus 與上帝分割,甚至僭越上帝的榮耀。耶穌基督責備門徒:「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上帝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5:44)「我們作基督的使徒,雖然可以叫人尊重,卻沒有向你們或向別人求榮耀。」(帖前2:6)

    事實上,德國教會對 coram hominibus 是非常謹慎的。因為二戰的慘痛教訓,他們不敢隨便輕言國家的榮耀——當國家的榮耀蓋過上帝,或,一旦上帝的榮耀淪為國家榮耀的藉口,都是非常危險的事情。

    ————————————————————

    因此,我的結論是甚麼呢?

    1. 「願榮光歸香港」是沒有問題的。它是一種coram hominibus。這歌詞與「歸榮耀予上帝」(coram Deo)沒有衝突。
    2. 但基督徒須謹記,「願榮光歸香港」的意思是甚麼——它是對香港這土地得見光復的祝願,也有寄望香港能夠「強大」之意。但這「強大」,不是「強國」的強大,不是民族主義的強大,不是國家主義的強大,它必須永遠在上帝的庇廕之下,永遠不能超越上帝的榮耀。

    香港加油!

  • 新約十誡 在 賢賢的奇異世界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3-11 13:29:00

    #魔法書 #大魔法書 #所羅門王

    所羅門王,是在聖經舊約和古蘭經裡面譽為智慧的王,他和上帝祈求智慧,並且得到智慧管制國家,在天主教裡稱之為沙羅曼,在古蘭經裡面稱之蘇萊曼。他被上帝吩咐建立放約櫃的聖殿,就是上帝交給摩西的十誡石板,然後放在約櫃裡面。而約櫃就放進這個聖殿裡面。在這本所羅門的遺囑裡面有講到,所羅門王建築聖殿時受到惡魔的阻礙,過後天使米迦勒交給國王一枚戒指,這枚戒指刻有所羅門王的印記,可以將惡魔的力量收服在裡面,所羅門王就利用這些惡魔來幫他辦事。
    但過後因為背棄上帝而去拜嬪妃的神,更為它的神建立神殿而觸怒上帝,把他的國交給他的臣子。裡面所提到的假神有莫拉克,巴力和拉菲。這裡提到所羅門王去供奉的是否就是魔法書裡面的惡魔呢?雖然在這個所羅門王的遺囑裡面並沒有提到,但是也有很多人質疑這個魔法書並不是來自與所羅門王。
    但是無論如何,這本書影響力以後在中世紀魔法書和魔法陣的撰寫。
    到了羅馬時期,當基督教已經成為羅馬國教的時候,很多有關聯到其他異教的書籍都被燒毀掉,甚至很多信徒也自行燒毀很多魔法書,羅馬帝國更是毀滅了很多關於魔法,占卜,星卦等等的書籍,甚至覺得這些書籍都是威脅,包括希臘的神秘主義和數學家者畢達哥拉斯(Pythagoras)。
    過後到了中世紀,基督教把魔法書分成兩種,一種是‘自然魔法’而另外一種就是‘惡魔法術’,前者可以被接受,因為它被譽為使用上帝所創造的自然界魔法來造福人類,例如好像是:Anglo-Saxon的Leechbook(Leech在古英文裡面是醫生的意思,這裡並不是指水蛭)醫療書裡面簡單的魔法藥水使用的方法和用途。但是黑魔法書則不能被接受,他們認為黑魔法並不是來自於人間或是上帝的,而是來自於惡魔。黑魔法裡面包含死靈法術,占卜術和惡魔學等等,雖然說是不被接受,但是有證據證明有很多中世紀的神職人員都擁有這些魔法書,甚至也會這些黑魔法,當中也包括幾代的教皇也擁有魔法書。
    在15,16世紀的時候,出了兩本叫所羅門的鑰匙和和所羅門的小鑰匙,這本書聲稱是源自於所羅門王的,但是其實是中世紀的幾位魔法師合力收集魔法的方法而做成的魔法書,並不是所羅門王寫的,但是我們來看看究竟和之前我們看的摩西七書和所羅門的遺囑有什麼關聯吧!
    大部分裡面的都是一些印記或是陣法,感覺上和我們之前看的摩西六書裡面有點不一樣,但是裡面都是有講到關於惡魔的召喚術,和很多六芒星的印記,很多網上的資料就說這是一本偽典,就連惡魔學家也說這是幾個中世紀巫師亂作的一部書來的,只是大家看了過後,你們覺得是亂作的嗎?
    而【所羅門的小鑰匙】就是收藏召喚七十二個惡魔儀式方法,也稱之為七十二柱魔神,傳說中原版的書是具有詛咒,很多博物館收藏這本書都遭到不幸,我們來一起看看這部書吧~
    原來有那麼多的惡魔哦,大部分召喚他們都是做一些壞事,或是祈求財富,智慧(偏門),這本書對於惡魔學的人來說算是一本非常重要的書,但是也不是出自所羅門王的,應該是源自於一本偽典叫以諾書.
    以諾書,是很多基督教和猶太教都認為的偽經的一本書,它是記載大洪水之前與上帝同行的三百年所看到的異象,在新約。猶太書裡面曾多次引用這本書裡面的記載。那誰是以諾呢?以諾就是諾亞方舟的諾亞的曾祖父。
    到了中世紀的文藝復興的時代,人們對於魔法書,卡巴拉和猶太人的神秘哲學主義的興趣開始大大的增加,對於巫術和魔法的書籍開始大量的印刷和販賣,在那個時候最出名的神秘哲學學者莫過於Heinrich Cornelius Agrippa (海因裡希。克尼利厄斯。阿格裡帕),他出版了三本名叫神秘哲學三部曲,裡面記載著神秘哲學,自然宗教儀式,天文學,卡巴拉,煉金術,數學,天使的名字和上帝的名字等等。但他的書籍給人的感覺並不是邪惡的或是具有詛咒性的,反而是更具學術性和知識性的,所以在文藝復興時被視為重要的哲學文學作品之一。
    由於這本書是以拉丁文來寫的,因此我也不明白裡面在講些什麼,還好我在網上找到英文翻譯的版本,但是看到幾張圖有點像達文西的人體構造圖,只是不同的它是以五芒星來畫的。你們可以看到每一個角都有一個符號,不知道是不是煉金術的符號,在這翻譯本裡面有個表可以對照,我嘗試用google translate的拍照功能,試下翻譯其中一段,知道這個是叫神秘哲學,但是其他的翻譯出來的並不完整。有機會我們另外做一個影片來解釋神秘學和煉金術吧!
    由於是人們開始崇拜與魔法書和異端(他們認為是)的羅馬的天主教開始鎮壓人民,不能再看魔法書,如果搜查到人民有魔法書會直接被銷毀,到了1599年更是全面禁止魔法書,其中當然是包括我之前講的那幾本魔法書。但過後越演越烈,人民認為巫術或魔法就是撒旦的,認為是邪惡的,就開始大量的捕殺巫師/巫女,凡是會巫術的人都會被火燒死,因為他們認為巫女會死後復活,唯有活活的燒死才可以阻止他們復活。大概有四萬多人被無辜燒死,具大部分都是女性,例如是法國的聖女貞德,雖然建功無數,到最後也是因為英格蘭人的收買宗教師而被冠上異端和巫女之名而處於火刑,當中究竟有多少是無辜的人呢?
    過了大概三百年後,到了18世紀,人們開始注重於科學和物理的研究,雖然對於魔法的信仰還是有,只是在那個時候,人們是對於巫師和女巫視為社會害蟲,甚至是被當成罪犯來看待,其實也有很多是真正醫療人的巫師,也是在政府打壓之下,沒收了財產。
    但是在即將法國大革命之前,在法國出版了一本名叫Bibliothèque bleue,在法語裡面意思是藍色的圖書館,很多魔法書經過這個小冊子開始傳開整個法國,而魔法又再一次在歐洲紅了起來,人們紛紛開始去研究如何增加自己的魅力,或是製作草藥醫療自己,還有那時候還有教人如何製作榮譽之手,什麼是榮譽之手?就是將一個被絞死犯人之手砍下,然後風乾,每根手指加進蠟燭一起燃燒,據說是可以解開任何的縮頭,而且可以讓屋裡的人沉睡,從而洗劫他們。哦~原來是犯法的道具。那為什麼這些小冊子沒有被政府禁呢?原因那時候正是法國大革命時代,路易十六也就因此被送上了斷頭台。而法國就成為了共和國。
    而過了法國大革命後,一本重要的魔法書大魔典傳開了,由於有人傳是因為這本書,和魔鬼立下誓約,而得到了巨大的財富。讓我們來看看這本大魔典吧~~
    大魔典,或叫大魔法書,不知道是幾時寫的,究竟是1521,1522或者是1421,但是也有可能寫於19世紀,據說作者是看了所羅門王的著作,在另外編寫這一本書的,裡面記載的就是召喚惡魔路西法,並和它立下契約,從中等到他們想要的東西。裡面詳細的記載著如何召喚他們,和如何去做儀式,和要怎樣回答他們的問題。不知道是否像傳說中需要出賣你的靈魂來得到你想要的東西呢?
    由於是大魔法書大量的傳播下,連很多的天主教的人也開始研究魔法書,也積極的找出對抗黑魔法的方法,也是因為這樣他們也開始編寫驅魔書籍,尤其是在西班牙,一本叫Libro de San Cipriano 驅魔書也開始傳開了,裡面記載的就是如何用天使和基督的力量去幫人們驅魔,很多其他的驅魔書籍至今也還保存下來了。
    到了現代這個年代,人們也開始漸漸忘記了魔法書這種書籍,很多新的科技讓人忘了魔法,其實對於這個年代的人來說,科技也就是他們的魔法了。如果會善用這些科技而不是沉迷的話,這些科技是可以給人們帶來幸福的。
    為什麼有魔法書的出現呢?原因是人們對於一些無形但存在的東西感到恐懼,或是自身的慾望和貪婪,希望借助其他的力量來達到他們想要的目的。但是如果需要借助邪惡力量來達到自己的目的,那你肯定需要捨棄一些良知,或是一些你原有的幸福。不如好好的珍惜自己的幸福,好好追逐自己的夢想,當你的夢想可以實現,那就是最好的魔法了。
    好啦!今天的影片就到這裡,接下來應該是要做金字塔的實驗,這個是源自於俄羅斯的金字塔的真實實驗,而我也買了兩個小金字塔來做一些小小的實驗,敬請期待咯~如果你喜歡這個影片,記得按贊和分享出去,也記得訂閱加關注HenHenTV的Facebook,B站和Instagram。謝謝大家的收看,我們下個奇異世界見,Bye By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