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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本俸年功俸 在 柯建銘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改革/承擔 了解/容忍】
年改法案,繼前天(27日)通過「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今天終於通過「公立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只剩下明天的「政務人員退撫條例」。最複雜的兩大法案經過6天的協商、連續6天的院會終於通過。
這期間我相信不同立場的人都盡全力捍衛、爭取,攻防、論述,衝突、妥協,有汗水、淚水,陳抗、沮喪,但我更相信這一刻沒有人是歡騰的。「改革」是痛苦的,除需要「勇氣」,更重要是「承擔」,對於受衝擊的人,民進黨當然「了解」他們的憤怒,更需「容忍」他們的怒罵與抗議,歷史共業、制度錯誤,終須變革,三讀後,看到各黨立委發言堅持到最後一刻,在立法院25年來,經歷各種法案審查,心情從沒有此刻之複雜,我相信大家都非常沉重,改革之路尚需繼續走下去,再迢遙還是要挺下去。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於今(29)日完成三讀,與公務人員的退休金計算內涵趨於一致,包括:優惠存款利息調降年限為兩年歸零、所得替代率採十年逐年由75%調降至60%(以任職年資35年計)、退休金由施行後首年以最後在職五年平均薪額逐年調整至最後在職十五年平均薪額計算。主要不同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教師月退休金起支(請領)年齡將調整為58歲,其餘教職人員仍與公務人員一致,月退休金起支(請領)年齡逐年延至65歲。
因為教職員與公務人員最大不同在於,公務人員退休法明訂於民國100年1月1日起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由75制改為85制,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並未隨同調整,使得本次教職員退撫條例立法時,最大爭議點即是第32條,有關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的規定到底應該是58歲或60歲,經過與全教總多次溝通後,加上考量教師初任年齡隨著師資培育發展延後7歲多,以及師範大學86級以後公費生過渡的需要,所以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教師月退休金起支(請領)年齡調整為58歲,以減緩對這類教師的衝擊。
同條另一個爭議點是具原住民身分的中小學老師到底是多少歲可以申請全額月退休金,引發許多立委關注,紛紛向民進黨黨團與教育部溝通、了解,一來一往即花上四、五個小時在溝通,有疑問的立委才清楚了解條文其中的規定,一樣是58歲無疑,但民進黨團為讓條文規定更清楚,也釋出善意提出再修正動議,讓第32條順利通過,所以教職員退撫條例的通過,實因各政黨立委、林萬憶政委、教育部以及黨團同仁不辭辛勞、兢兢業業的努力溝通的成果,在此萬分感謝。
再者,教育部對外公布的年金改革法案精算報告,中小學教師是以60歲請領月退休金進行精算,並未以58歲退休為精算假設條件,但考量僅提前2年退休,對基金財務影響不大。在優惠存款利率歸零後,政府一年仍將節省200億元支出。整體教職員年金改革可節省之經費至少有6千多億元,將全數挹注回退撫基金。
全案共計100條條文,重要條文如下:
1. 最低保障金額(條文第4條第6款)設定為委任第一職等本俸最高級之本俸與一般公務人員專業加給合計數額(現為32,160元)。
2. 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准許採計為退休年資,並由教職員選擇繼續全額繳費(條文第8條第4項)。
3. 退休金計算基準-退休前平均薪額採計期間(條文第28條附表一)從最後在職5年平均薪額,逐年拉長到最後在職15年平均薪額。
4. 自願退休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相關規定(條文第32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教師自願退休請領月退休金起支年齡為58歲,其餘教職員從115年起逐年加1歲,至121年以後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延至65歲;另外設有15年過渡期指標數銜接。
5. 優惠存款利率調降方案(條文第36條):支領月退休金者,採2年半時間歸零,第一年從18%降到9%,第三年(110年1月1日起)為0%,並定有人道關懷條款規定。一次退休金者之18%維持年改版6年逐降,32160元以下不予調整,超過32160元的部分至第7年(114年1月1日起)降為6%。
6. 所得替代率調降方案(條文第37條及第38條):所得替代率分10年,從本(年功)薪額2倍之75%降到60%(年資35年)【年資15年者,所得替代率則在10年間從45%降為30%】,每年調降1.5%。
7. 增訂原住民退休條款(條文第18條及第32條):原住民教職員自願退休年齡降為55歲,但須視其餘命之延長情形再作檢討;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及條件為任職滿25年且年滿60歲,仍可適用附表2指標數過渡期之設計(如法案施行第1年指標數為76,年資25年,年齡51歲申請退休仍可領月退休金)。
8. 調降退休所得及優惠存款利息所節省經費全部挹注退撫基金(第40條)。
9. 增訂配偶請領遺屬年金(原月撫慰金)之婚姻關係為10年,須年滿55歲;同時支領政府預算支給之定期給付者,只能擇優領取(條文第45條)。
10. 教職員在職期間涉有校園性侵害案件,先行退休、資遣或離職後後始經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者,要剝奪其退離(職)相關給與。(第80條)。
11. 增訂離婚配偶具婚姻關係存續滿2年以上者,得請求參與分配該教職員退休金之權利(條文第83條、第84條及第85條)。
12. 增訂年資保留及年資併計機制(條文第86條及第87條),其中年資併計成就年金給付後,可終身支領年金。
13. 增訂每5年檢討制度設計與財務永續發展機制(條文第97條)。
14. 建立新制度(條文第98條):明定自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人員,重行建立新制度。
15. 年金改革實施日期(條文第100條);訂自107年7月1日起實施。
教師本俸年功俸 在 我是台灣人.台灣是咱的國家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來看教師年金改革的幾個爭議點:
1📣看這段要求~有多不要臉!
【教師團體也不斷向朝野黨團遊說,強調「老老師」可能影響教學品質,希望比照警消等危勞族群,退休金起支年齡55歲的主張。】
教師是危勞族群嗎?是危勞者嗎?是嗎?是嗎?呸!
教師是危勞族群的話,開車的司機們、工地的建築勞動者、清洗大樓外牆的工作者等等…勞工們,是什麼群?
教師自己砸自己臉,還要什麼尊嚴!
2📣公務員減額年金已為4%,教師團體2%主張難被接受。
【教師團體主張55歲起支,無非是希望能夠維持目前55歲以前退休,減額年金能夠從4%降為2%,但由於公務員通過的版本,提早一年支領年金,減額年金為4%,行政與立法部門不可能接受教師團體2%的優惠待遇,最後經折衝後雙方各讓一步,民進黨立院黨團不再堅持起支年齡為60歲。(現傾向折衷58歲)】
想早退休!可以呀!退休金跟勞工一樣65歲才能領。
3📣 勞工的平均本俸有像列表中40歲以上教師的本俸那麼高嗎?
還「本俸乘二」!!!
【公立教職員因為在馬政府的年金改革過程,退休年齡沒有隨公務人員改為「85制」,中小學教師平均退休年齡竟然不到54歲,加上教職員薪資隨年資調整薪資,因此退休時的本俸普遍高於公務人員,根據年金改革辦公室統計,2015年度退休公務人員平均本俸,在3萬7000元到3萬8000元之間,但中小學教職人員任教30年,退休時通常都可以達到625、650薪點,本俸高達4萬5000到4萬6000元,大專以上學校教師待遇更佳,退休時可達710薪點,本俸高達5萬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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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報導,看得出林記者用心、有做功課,而且是目前唯一整理「本俸」列表的報導。
http://www.storm.mg/article/290207…
教師本俸年功俸 在 徐永明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時代力量年金改革方案記者會——年金改革不只是爭取下次改革契機,而是確保年金永續
時代力量黨團今(3/30)日五位委員全員到齊,共同公布時代力量第一波年金改革方案(公務人員退休撫卹辦法),共有六個重點,分別是:一、十八趴三年退場(歸零),二、所得替代率砍高官(60到50)顧基層(70到60),三、以「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作為最低保障,四、採計育嬰年資,費用政府負擔,五、離婚配偶有年金分配請求權,六、財務自動平衡機制,確保年金永續。時代力量黨團強調,年金改革不是表態,而是長期可持續的年金制度設計,也相信任何一位講道理的、意識到年金對台灣下一階段影響重大的國民,都會支持。總召徐永明也宣示,未來無論在委員會或黨團協商裡,都會以此精神出發,據理力爭。
林昶佐委員首先就優存利率(18%)的處理提出說明,他表示,時代力量一直是希望十八趴要儘速歸零,版本目前提出的是三年歸零,無論月退或一次退均是。比較過現行版本和考試院版本、時代力量版本來看,以簡任12職等功4,本俸53,075,全部年資皆為退撫舊制及公保舊制年資,共30年(退休時選擇領取一次退休金)的退休人員為例,退撫舊制一次退金額為3,294,305元,公保一次養老給付金額是1,944,180元,可以領18%的本金是5,238,485元,每年可領取的18%利息是942,927元,每月可領取的18%優存利息是78,577元。改革後,考試院版本和時代力量版本的最低保障金額(即樓地板)分別是:32,160元及22,208元,案例超出樓地板的程度是分別是:46,417元及56,369元,超出樓地板金額可存優存%數分別是:6%及歸零,繼續存在台灣銀行領6%優存的本金,考試院版是3,094,485元,時代力量版可可選擇繼續存(和一般活儲帳戶一致)或全數領出(餘額0)。每月可以繼續領的優存金額考試院是15,472元,時代力量版本則是歸零。每月利息收入時代力量版是47,632元,時代力量就是樓地板的22,208元。時代力量要再度強調,十八趴是沒有任何法源依據,也沒有理由再拖延下去,這也不符合外界對公平正義的要求。
洪慈庸則接著說明鼓勵生育和離婚配偶可分配年金的制度設計。洪慈庸表示,目前考試院版本年資可以繼續累積,時代力量也可以,但最大差異是在育嬰留職的期間是由誰來提撥。考試院版本是由公務員來提撥,但時代力量考量到年金會出問題和人口結構的老化息息相關,因此必須要促進人口結構的改變,要促進生育率就必須由政府來鼓勵全國人民來生育。因此在政策上希望在留停的期間,個人提撥的部分由政府來負擔,這樣才能自政策面來支持。若是沒有任何政府的支持,生育率要提升無疑是緣木求魚。
至於離婚配偶可分配年金的請求權部分,洪慈庸表示,目前的狀況是若是在退休後離婚的話,可向對方請求離婚時的贍養費支配,但是若是在退休前離婚,目前沒有任何依據可以要求另一半退休金的分配給付。因為沒有法律規定,只能看法官的事實認定。時代力量版本改革參考了日本及德國的立法例,讓在退休前離婚,若是在家裡的主要照料者,能夠向在外的公務員來申請退休金最高一半的給付,將此明定進去,使得家務有給的概念可以進入。若是無法維繫婚姻的在家照料者,可以照顧老年生活。
有關於砍高官顧基層的部分,高潞‧以用提出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資料裡提到「我國年金改革的概況」時可以看到,總所得替代率軍公教最高都是百分之九十五,因此目前軍公教人員平均退休年金,公務人員是56,383元、教師是68,052元、軍人是49,379元,但台灣人上班的薪資中位數是不到四萬一,意思就是說,這些軍公教的平均退休金都高過台灣半數的納稅人,這對支撐台灣國家財政的一般納稅人來說,會覺得非常不公平,也凸顯了整個世代不正義的問題。再者,軍公教的退休金和勞工相比,勞工平均退休金是16,719元,就算是到頂的4萬元,也只有軍公教的低標。在在證明了台灣職業不平等的問題,更別提目前退休金寅吃卯糧、入不敷出,都是我們現在的這些現職的人員和未來的下一代在支持、填補漏洞。因此時代力量提出的版本就是要做越久,領越多,本俸低的所得替代率相對會高,所以會先從高階公務員先調整,十年從百分之六十逐步調整到百分之五十,基層的話是逐步達到百分之六十,以達到砍高官、護基層的目的。
黃國昌則仔細說明時代力量版本的「所得替代率」設計。他解釋,針對高階的公務員是分10年從60%降至50%,基層公務員是從改革以後分10年,從70%逐年下降到60%。除了考慮到服務的年資之外,另外一個非常重要的是退休時的官等,會直接牽涉到處理整個計算退休時的重要基準。目前時代力量的版本,即是以百分之六十為基準點,上下調百分之十。除了在一些特殊狀況,如服務年資很長或原本薪水就很低時,所得替代率會較高。相對地,若是服務年資短、薪水高,所得替代率就會較低。之所以做這樣的設計,是因為考慮到年金制度中很重要的兩個功能:首先,是要去維持公教人員在退休後的生活,因此,我們希望在整個跟年金永續目標相配合下,讓不同職級的人,在職時比較大的薪水差距能在接下來給付年金時可以縮小,具有重分配的精神和功能。另外,我們也很重視實質公平的觀點,因此要讓任職越久的人,他們的所得替代率相對越高。因此從整個官等、在職期間兩個因素綜合考慮,我們做出所得替代率的表,也正式成為草案內未來送出的版本具體規範所得替代率的內容。
財務自動平衡的機制,我們認為非常重要。因為過去這一年當中,當我們在處理年金改革的議題時,最困難的是對現實財務狀況的掌握。我相信很多關心年金改革的朋友都在問,實際上的狀況是怎麼樣。我們認為未來讓整個退撫基金能夠公開透明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除了在公開透明以外,希望每一年都可以滾動式地去進行整個年金財務狀況的檢討,每一年去精算未來二十年的狀況、每五年去精算未來五十年的狀況,只有這樣定期的檢討,才能看到整個年金財務狀況是否真的可以達到永續年金的政策目標。同時版本內也設計「年金永續指數」,若每年以一百當作基準,若連續三年超過百分之百的話,也就是整個年金財務體系狀況變佳時,可以讓接下來的年金給付所得替代率也可以上調百分之五當作幅度。相同地,若是連續三年下降到一百以下的話,也可以將所得替代率往下調,這是歐洲國家在確保年金永續時,必須要有一個指數,配合年金定期檢討,讓年金狀況公開透明也符合未來的實際需要。黃國昌說,我們也知道,大家對於年金接下來在基金上的投資收益能夠提高,也是大家期待的,因此配合年金永續指數這樣的財務自動平衡機制的設計,若是接下來基金的投資收益真的能夠比現在精算版本還預期來得高,當然在未來就可以增加我們在月退休金上面的設計,可提高所得替代率。
針對樓地板部分,黃國昌說明,要滿足一位退休人員基本的生活需要的數額,時代力量所採用的版本是可支配所得的中位數,為什麼是用可支配所得的中位數,有兩個特點。首先,可支配所得的中位數可依照每年實際的經濟狀況和物價指數是隨之變動的,第二點是,我們現行每人基本生活費是被定成可支配所得的百分之六十,但我們可以理解說,退休人員所需要的生活費會更高一點,因此用可支配所得中位數而沒有再取百分之六十,這就是基本生活費的一點五倍到一點六倍的水準,藉此希望能夠回歸整個年金制度最基本的原意,來維持每個人退休生活的生活所需的基本費用。這是時代力量採用本制度的理由。
最後總召徐永明委員再度強調時代力量版本的設計重點。他表示,大家可能會注意到的是一些數字或與考試院、行政院或甚至未來各黨團提出的版本差異,但我們的幾個數字,無論是所得替代率或最低保障金額都是浮動的。他提醒,從十八趴大家已經得到了一個慘痛的教訓,當時條件之下訂了十八趴認為國家可以負擔的,但是過了一二十年後,會發現十八趴變成國家很大的負擔,不論是對哪一黨的政府而言,都是龐大的負擔。因此我們會認為如果今天是很好的改革機會,我們應該更有道理地去提出這些數字,也應該體會到未來世界的變化,無論是經濟或社會結構,不需要在法律上把一個數字訂死,完全沒有彈性。我們相信這是在台灣任何一個講道理的,都意識到年金對台灣下一階段影響這麼大的國民,都可以支持的。年金改革不是表態,而是長期可持續的年金制度設計。時代力量不認為,年金改革只是在爭取下次改革的機會,而是透過這次改革的契機,就可以有比較永續長久的機制。未來在委員會或黨團協商哩,都會以此精神出發,據理力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