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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也有1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鄭姓男子前年因為補票衝突,持刀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一審認定他犯案時思覺失調症發作,判處無罪,輿論譁然;二審則認定,鄭嫌辯識行為違法的能力並沒有完全喪失,逆轉改判17年徒刑、刑後強制監護5年,今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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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訂監護 在 怪異博士阿冠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16 08:49:04
售 戰狼電動車 二手 里程不可考 換過儀表 目前里程13xx 持續增加中 全車只剩尾燈和車架是原本 車台無歪 尾燈也作動正常 改裝精品建議實車現場看 中置電機 市場上少有 後輪140寬胎 動力部份 電池84v60AH 控制器 84530 馬達3000w中置電機 續航約12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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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16 10:22:16
#一週國際社群時事|07/17 - 07/23 ⠀ 1️⃣ 美知名冰淇淋退出屯墾區,以國政界憤怒 #美國知名冰淇淋退出以色列屯墾區 美國知名冰淇淋品牌 Ben & Jerry's 19 日以「不符我們信仰的價值」為由宣布,將終止他們在約旦河西岸(West Bank)與東耶路撒冷(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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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7-06 04:52:45
✨ 我是一個非常愛美的人,雖然已經有耳洞 但是最近看到朋友穿耳骨覺得超好看,尤其綁馬尾時微微露出來 真的能讓整體更加分有個性,是不是大家對馬尾妹都有幻想😂 以前我都在銀樓穿耳洞,覺得那邊比較乾淨放心 最近發現崛江也有間很不錯的飾品店有提供穿耳服務,安排個假日就過去看看 ⠀⠀⠀⠀⠀⠀⠀⠀⠀⠀⠀⠀ 🌟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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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訂監護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21-06-23 21:03:17鄭姓男子前年因為補票衝突,持刀殺死鐵路警察李承翰,一審認定他犯案時思覺失調症發作,判處無罪,輿論譁然;二審則認定,鄭嫌辯識行為違法的能力並沒有完全喪失,逆轉改判17年徒刑、刑後強制監護5年,今天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32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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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訂監護 在 alex lam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5-11 17:00:18隔離住宿套餐 每晚 HKD 780 起,最貴海景$3980
https://www.dcollection.com/zh-hk/lan-kwai-fong-hotel-kau-u-fong/offers/14-days-self-quarantine-package.html
禮遇:
免費單人早餐,午餐和晚餐
可獲"帝盛禮賞會員"積分(可住宿期間兌換至少60美元的現金消費額#)
免費歡迎禮品(餐具套裝+洗碗液)
免費樽裝水
標準客房設施,如電熱水壺, 保險箱, 小冰箱
標準客房用品(可應要求提供補充)
免費本地通話
免費Wi-Fi無線網絡覆蓋酒店所有範圍
海景套房額外禮遇:
免費使用瑜伽套裝(瑜伽墊+瑜伽磚+伸縮帶)
免費使用微波爐
靈活政策
客人在抵達前14天免費更改/取消。
房間共享
如果您和您的家人或朋友乘坐同一航班到香港,您可以共同入住該客房。(需額外收費)
食物安排
酒店提供每日三餐套餐服務,以提升您的住宿體驗。如有特殊飲食要求, 請提前與我們的聯絡, 我們將盡力滿足您的要求。
客人亦可安排親友送餐或透過網上訂餐平台(如:Deliveroo, Uber Eats, Foodpanda)下單。 酒店可免費將食物由酒店大堂送至客房門口,每天24小時服務。
房間設施和設施
部分房間窗可以打開,以確保空氣流通。
多種客房選擇,如連接家庭房,套房連露台,滿足不同客人需求。為保持卓越的舒適度, 可升級豪華客房和套房房間的設施, 如微波爐, 簡單餐具和/或膠囊咖啡機。
Dorsett-Mart
透過Dorsett-Mart服務, 客人可選購一系列生活雜貨、小食、水果, 甚至租用健身設施, 為您的住宿增添無限寫意。 只需填妥線上購物表格 ,所需的一切即可送到。
完成檢疫人士續住房間
檢疫人士完成21天強制檢疫後,必須離開酒店不能延續租住房間。因指定酒店只接待進行強制檢疫的人士。
18歲以下客人
酒店允許16-18歲的客人獨自入住。父母/監護人必須在客人入住之前簽署“無人陪伴住宿同意書”並通過電子郵件發送給我們。
15歲或以下客人
須安排一名監護人/家長陪同未成年客人一起入住酒店, 直至隔離期結束, 期間需配合隔離守則以減少社區傳播的風險。陪同人應在客人抵港前向衞生署家居檢疫專責小組(HQTF) 申請有條件批准。請填寫申請表,然後通過電子郵件發送至衛生署caretaker_apply@dh.gov.hk。 -
改訂監護 在 alex lam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5-02 10:08:34前幾條片同大家講隔離酒店既設備同評價
收到好多問題係關於細節方面,我係呢條片補返
大家可以係呢度睇返
https://youtu.be/hk9gzW4_Mp0
入住前:
1. 房費包含什麼?
房費包含:
- 每日三餐膳食(早餐/午餐/晚餐)
- 提供每週兩次更換毛巾及枕袋服務 ,不過每間酒店做法不同
- 免費使用高級浴室用品
- 免費使用Wi-Fi無線寬頻服務
- 入住時可享免費房間蒸餾水
- 免費打出本地電話
2. 我可以預訂房間與親戚或朋友同住嗎?
可以,同房住宿僅供乘搭同一航班的客人入住。
3. 我可以預訂一個房間給家庭同住嗎?
可以,房價視乎客人人數及不同房型而定。高級客房只供最多兩人入住,豪華三人客房 / 豪華家庭三人客房 / 套房只供最多三人入住。客人需要預訂兩個房間供四人家庭入住,第一個房間預訂予一個成年人及一個小孩同住 而第二個房間預訂予另一個的成年人及一個小孩同住。酒店有相連客房供應,預訂需視乎房間供應情況而定,並以酒店確認為準。
4. 如果我將與小孩同住,應該預訂雙人住宿套餐嗎?
如果同住的小孩為三歲以下,客人可以預訂單人住宿套餐,然而,膳食方面會以一人份量安排。如果同住的小孩為三歲或以上,客人需要預訂雙人住宿套餐,膳食方面則會按照二人份量安排。
5. 未成年客人入住安排是怎樣呢?
16歲或以上及未滿18歲的客人可單獨入住酒店進行隔離,但合法監護人/家長需陪同子女一同於酒店辦理登記入住手續並填寫申報表。未滿16歲的客人,不能單獨入住酒店進行隔離,必須由一位成人陪同入住,並於住宿期間配合同樣的隔離守則。
陪同人或照顧者申請表 (下載申請表)
https://www.coronavirus.gov.hk/pdf/Application_form_for_Caretaker_of_Minor_Confinee_bilingual.pdf
❏ 抵港前: 未成年的的檢疫人士在檢疫期間需要由另一位成人陪同,陪同人應在他抵港前向衞生署家居檢疫專責小組(HQTF) 電話21251999申請有條件批准。
❏ 檢疫人士應在旅途中帶同此衞生署批准文件。
❏ 陪同人出示:從衞生署取得的批准文件。
❏ 陪同人簽署一份[陪同人士承諾書] (附件 D)後,可於指定檢疫酒店與檢疫人士會合。
❏ 承諾書:酒店需將承諾書電郵至caretaker_apply@dh.gov.hk,否則,檢疫人士有機會需轉移入住地點(例如檢疫人士是十六歲以下但酒店政策是十六歲以下人士必須由成人陪同)至其他酒店或檢疫中心。
6. 我已全數支付住宿費用,入住時需要支付訂金嗎?
客人辦理入住時須以信用卡繳付雜費押金每房港幣1,000元 。沒有信用卡的客人,於入住前可預先將第三者信用卡授權表格交予酒店。
7. 我的家人或朋友可於入住前送遞物品給我嗎?
酒店歡迎客人的家人或朋友在入住前送遞物品到酒店。指定送遞時間為每日上午7時至9時/ 上午11時至下午2時 / 下午5時至晚上8時。酒店不接受任何煮食器皿及相關用具。
8. 已預訂之房間可以免費取消嗎? 怎樣能退款?
入住7天前可享免費取消。如客人來港的航班被取消或更改日期,或客人與2019冠狀病毒病確診個案有關,酒店亦會為客人安排全額退款,請提供相關文件。
住宿期間:
9. 有吸煙房間嗎?可以打開窗戶嗎?
我們是一家100%無煙酒店,任何人被發現於酒店內吸煙,每次可被定額罰款港幣1,500元。於房間外吸煙將被視作違反檢疫令,違反者將交予警方處理而不作事前警告。基於安全理由,所有客房均不能打開窗戶。
10. 房間內會提供支裝水嗎? 如何收集膠樽進行回收?
每間房間內有21支蒸餾水供應。如再有需要,請使用電水煲煲水飲用。客人入住時會收到一份ECO Pack,內有回收袋以便收集已妥善清潔後的膠樽。
11. 住宿期間酒店會提供客房清潔服務嗎?
在整個自我檢疫期內,酒店不會提供房間打掃,但會每週兩次提供毛巾及枕袋。
12. 住宿期間會有洗衣服務嗎?
酒店於檢疫期間不會提供洗衣服務
13. 我可以在客房內煮食嗎?
為確保所有客人的住宿安全,客房內嚴禁使用任何類型的烹飪 / 煮食器具煮食。如酒店有任何損壞,客人須負上相關的法律責任及費用。
14. 我可以用高清連接線連接到酒店房間的電視機嗎?
可以,客人須自行接駁。
15. 檢疫期間我可以離開房間嗎?
根據檢疫令,旅客不可離開客房直至另行通知。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違反者可被判處罰款及監禁。
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指令,旅客會立即被移離酒店,並即時送到隔離營。因旅客擅自違反政府條例,已付之全數房費將被沒收及不獲退還。
16. 房間內有雪櫃嗎?
房內有一個迷你雪櫃,只適合存放飲料,請勿存放任何食物或奶類產品。
17. 如果感到身體不適,怎麼辦?
如果你感到身體不適,請致電+852 21521133 或+852 21251999 聯絡家居檢疫專責組或酒店前台部,內線 1 字。
18. 酒店可替我買藥物嗎?
酒店不能為客人提供任何藥物。請致電+852 21521133 或+852 21251999 聯絡家居檢疫專責組作進一步安排。
19. 如果我入住期間不幸地確診2019冠狀病毒病,酒店會替我保存我的行李嗎?
客人在送院時未能帶同的行李,酒店可代為保存直至客人授權的親戚或朋友到酒店代領。
20. 打開房門時必須做什麼?
無論是退房、提取餐盒,或將垃圾/已使用的枕袋/床單放在門外,必須戴上口罩。。
餐飲及送遞安排:
21. 膳食什麼時候派發?
膳食開始送餐時間分別為早上8時、中午12時及晚上6時;食物將直接放在個別房間門外;為協助客人儘快完成鼻腔和咽喉合併拭子檢測,派餐時間或會延遲;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22. 是否可以選擇特定膳食?
酒店提供素食選擇;如有特別膳食需求請預先聯絡我們。
23. 我可以購買外賣嗎?我的家人或朋友可以送遞物品給我嗎?
酒店接受外賣送遞,敬請提供客人姓名及房號予親友或送外賣人員(需預先網上付款),酒店將協助安排(外賣食物送遞服務只適用於每天早上7至9時 / 早上11時至下午2時 / 下午5時至晩上8時)。客人亦可以從酒店的Dorsett Mart - 24小時電子購物平台選購生活雜貨及運動儀器。
24. 可以將物品送回家人嗎?
為防止交叉感染,任何物品不能帶離房間交送予酒店外的人。
改訂監護 在 大陸人在台灣, 新移民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改定監護權蒐證
改定監護權 / 改訂監護權 / 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訴 / 爭取監護權
監護權,現行法律名詞稱為「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 改定監護權,監護權移轉,法律上稱為「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訴」。民法1055條-第2、3、4、5項,「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院改定之。」
監護權人對未成年子女產生不利和偏差的行為或發生不利於子女之事件,行使親權之探視方或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都可以為保護子女本身的利益,請求法院改定監護人。監護人吸毒、犯罪、不當管教、家庭暴力、濫用親權虐待子女、不當體罰、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不重視孩子心理發展、阻撓探視方探視和行使權利…等,符合以上因素都可以聲請「改定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之訴」
法院會審酌經濟能力、照護環境、社福機構家庭訪視報告、原生家庭或親友的具體支援和協助意願、原告和被告爭取監護權所提出的論述和證據…等,法官會以子女最佳利益為考量,將監護權判給整體條件對子女較有利的父親或母親。爭取監護權或訴請改定未成年子女監護權之一方,必須要提出具體事證並充分的說明現任監護人不足以擔任監護人行使親權之理由和具體事實,同時提出自己適合擔任改定後新監護人的理由和證據。
探視方依法需支付扶養費,扶養費的基準,以實際居住地審計部所審核出來的每人每月最低消費指數為標準或依照行政院主計處每年所公布之全國各縣市消費支出標準計算撫養費。非訟事件法第七十一條之六亦規法院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五條規定,為酌定時得命未行使或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給付扶養費,並得依聲請命為一次給付或分期給付,分期給付遲誤一期履行者,視同拋棄期限利益,其後之期間視為亦已到期。
改定監護權蒐證,爭取監護權之聲請人採取錄音、錄影是主要蒐證方式。當今流行的即時通訊軟體內的對話內容,適時完整的下載存檔,很容易舉證當事人的「意圖」,請善加利用。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43條規定,若有發生家庭暴力之情事,則推定該加害人不適任監護子女。肉體施暴的家庭暴力容易蒐證,精神層面施暴的家庭暴力,就要耐心的蒐證,請多善用坊間公開販售的徵信器材、偵防器材。
爭取監護權證據很多元,範圍很廣泛,不限於人證或物證。只要可以證明行使親權之監護人未善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都可以事先將證據收集起來備用。形式不拘、次數不限
酒後騎車載小孩被蒐證,越南籍前妻獲得子女監護權
父親不當體罰,不適任未成年女兒監護人
奶奶帶孫子,監護權差點被前媳婦搶走
改訂監護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孩子不只是一個人的權利,而是三個人的權利。
今天我們來談談離婚後未成年子女的探視權。
我們常常遇到離婚時,父母雙方在離婚協議書上約定好,由其中一方單獨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的權利義務(俗稱監護權),另一方則得於約定的時間會面交往(俗稱探視權)。
只是沒多久,單獨監護的一方就不守約定,不是刁難未任監護權的一方,就是根本不讓小孩再見對方一面。
於是,很多心急如焚的爸媽,就哭哭啼啼(或氣急敗壞)來問事務所的律師,該怎麼辦,能強制執行嗎?
事實上,離婚協議書上所寫的探視方式(會面交往)只是給雙方參考的君子協定,如果一方不遵守,或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環境改變,還是可以重新向法院聲請裁定未任照顧義務的一方與未成年子女之會面交往方式。不過,離婚協議書本身的探視權約定是不能直接強制執行的,還是要透過法院的裁定來確定後,再根據裁定內容來聲請強制執行。
在舊法時代,除了把子女交付給監護權人的交付子女裁定外,一般的探視(會面交往)是不能直接強制執行的,只能對不讓對方探視的照顧小孩的一方,處以怠金。
大家可以參考過去法院的見解:
子女會面交往事件之執行,與交付子女事件之執行尚有不同,對未成年子女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僅負有幫助及協調未成年子女與債務人會面交往之協力義務,無從強制子女與他方會面交往,亦不負積極交出子女之義務。是債務人經執行法院定履行期間仍未盡協調或幫助會面交往進行之義務者,執行法院僅得依強制執行法第 128 條第 1 項規定處罰,不得依同法條第 3 項處罰或以直接強制方法將子女取交債權人(最高法院 96 年度台抗字第 831 號裁定參照)。 從而,子女會面交往之強制執行,既係採間接強制方式,且屬不可代替之執行行為,自應由債務人住所地法院命債務人定期履行,並於債務人不履行時處以怠金。
台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 101 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 第 7 號
不過家事事件法施行後,依家事事件法第194條、195條的規定:
第194條
執行名義係命交付子女或會面交往者,執行法院應綜合審酌下列因素,決定符合子女最佳利益之執行方法,並得擇一或併用直接或間接強制方法:
一、未成年子女之年齡及有無意思能力。
二、未成年子女之意願。
三、執行之急迫性。
四、執行方法之實效性。
五、債務人、債權人與未成年子女間之互動狀況及可能受執行影響之程度。
第 195 條
以直接強制方式將子女交付債權人時,宜先擬定執行計畫;必要時,得不先通知債務人執行日期,並請求警察機關、社工人員、醫療救護單位、學校老師、外交單位或其他有關機關協助。
前項執行過程,宜妥為說明勸導,儘量採取平和手段,並注意未成年子女之身體、生命安全、人身自由及尊嚴,安撫其情緒。
也就是說將未成年子女直接強制執行由非照顧者一方會面交往已經有正當法源。
但目前實務上還是會先以處怠金(就是罰錢)的方式先間接強制對方遵守裁定的會面交往方式。
此外因為下裁定需要一段時間,法院也有可能先派社工訪視雙方的生活環境以裁定較適當的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方式。因此,為了盡快見到小孩,也可以先一併聲請暫時處分(記住,暫時處分不能單獨聲請)。
此外,如果法院所下的會面交往方式任何一方不服都可以提起抗告、再抗告,但不影響聲請強制執行的程序。
最後還有個殺手鐧,如果對方就是硬要阻饒另一方的探視,也可以依民法第 1055 條之 1 善意父母條款,請求改訂監護權。
林林總總說了一堆,主要是想讓因能力不許可無法爭取到小孩的單親爸媽還是能保有探視小孩的權利,何況對孩子而言,也不應該因為父母間的恩怨情仇,而被強制剝奪任一方的親情。
以上分享給苦於見不到子女的失婚父母,希望能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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