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篇損害分擔原則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損害分擔原則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損害分擔原則產品中有19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萬的網紅蘇家宏律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剛才錄影:聰明買房,情侶買房,要登記誰的名字? 登記誰的名字很重要,如果無法登記自己的名字,空口白話沒保障,合資買房契約書為了要讓大家能『活在法律之上』。就是要讓彼此很幸福, 回到事務所,享受:鍋貼+高麗菜+理財生活通=美好的午餐。 也提供情侶買房必寫的:『合資購屋協議書』,讓大家參考其中可以...
損害分擔原則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剛才錄影:聰明買房,情侶買房,要登記誰的名字?
登記誰的名字很重要,如果無法登記自己的名字,空口白話沒保障,合資買房契約書為了要讓大家能『活在法律之上』。就是要讓彼此很幸福,
回到事務所,享受:鍋貼+高麗菜+理財生活通=美好的午餐。
也提供情侶買房必寫的:『合資購屋協議書』,讓大家參考其中可以約定的項目。
(以下合資購屋協議書內容僅供參考用,並非提供個案法律意見,仍須按照個別的需求或狀況做修正,如有不明,仍須諮詢專業律師。)
合資購屋協議書
立協議書人XXX (下稱男方)
YYY (下稱女方)
茲因男、女方共同出資購屋事宜,雙方達成下列協議如下:
一、合資購屋標的: (下簡稱:本房屋)。
二、出資比例:男方50%、女方50%。
三、本房屋為雙方共有,各人持分依照出資比例為男方50%、女方50%。
四、雙方約定以男方之名義單獨簽訂買賣契約、申辦貸款及辦理所有權及抵押權之登記;但與本房屋有關之權利義務,女方均按持分比例與男方共同享有及負擔;且女方日後如要求男方移轉登記50%之持分予女方,男方不得拒絕。
五、本房屋供雙方共同居住使用,未經雙方同意,任一方不得變更使用目的。男方如未經女方同意,自行出售本房屋或為其他處分,應對女方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六、本房屋之所有權狀,由女方保管。
七、與本房屋有關之房屋貸款、稅金、修繕或其他管理費用,均由雙方平均分擔。
八、本房屋出售時,扣除買賣所需費用後,餘款由雙方平分。
九、本協議書如有未盡事項,雙方應依民法及相關法令,秉持善意及誠信原則和平解決之。
十、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由男、女方雙方各執乙份為憑。
立協議書人
男方(簽名):
女方(簽名):
中華民國110年 月 日
#情侶買房
#合資購屋協議書
#夫妻財產 #聰明買房 #新聞TalkShow
損害分擔原則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月旦法學雜誌第308期
📌訂閱雜誌,實體 #講座免費參加,👉http://qr.angle.tw/gyj
💝#加贈精選書籍3本,📖書籍清單👉http://qr.angle.tw/c8f
當代大眾身處風險社會之中,難免有旦夕禍福之際。保險制度之存在,即在於分擔風險並確保損害之填補可能。然而,當代保險種類繁雜、保險規範林立,對於個別實務上之新興保險法制議題,實有探究之必要。有鑑於此,本月企劃特別邀請到 #汪信君 教授與 #葉啟洲 教授,針對實務上有爭議之未成年人死亡保險與無照駕駛、酒後駕車等強制險給付議題,為本刊讀者帶來嶄新的理論分析與實務評釋。此外,針對行政法中個別議題之最新發展,本期也特別邀請到 #林明昕 教授與 #王韻茹 教授,分別針對行政訴訟法上之都市計畫與食安法制上之標示義務,提出即時的剖析與省思。
在法學理論發展部分,本期有 #李建良 教授針對法與道德之關係、 #謝哲勝 教授與 #林喆睿 講師就買賣保固條款之性質與效力、 #陳業鑫 律師就勞動契約指導原則與相關從屬性判斷檢核表、 #趙萬一 教授就中國公司法上嵌入刑罰規則之可能性,以及 #李其融 博士生就金融市場指標利率轉換對策的法律分析等熱門議題,均提出鞭辟入裡的論述與建議。
而就相關時事討論與實務運作,本期也邀請到 #許育典 教授就校園罷凌防制準則之修法、 #楊智守 法官就因犯罪所受損害之賠償債權在沒收宣告體系內之實現,均提出了實務運作上之疑難與檢討建議。最後,當然也要感謝 #陳忠五 教授就新近的民事相關裁判進行擔綱彙整並簡要評析。
【#本期精彩內容】http://qr.angle.tw/qvk
《#本月企劃》
🔳保險法實務新探
ℹ未成年人死亡保險之再探──以保險利益與同意權為核心/汪信君 教授
ℹ無照駕駛者撞傷酒後駕車者的強制車險給付、賠償責任抵充與代位追償/葉啟洲 教授
🔳行政法議題研析
ℹ論行政訴訟法上之都市計畫審查/林明昕 教授
ℹ食安法制中標示義務之原則與例外──以小農農產品標示作為觀察/王韻茹 教授
【#法學論述】
📃法與道德──法哲學方法論的若干反思/李建良 教授
📃買賣保固條款的法律性質與效力/謝哲勝 教授、林喆睿 講師
📃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及勞動契約從屬性判斷檢核表之商榷/陳業鑫 律師
📃公司法中嵌入刑罰規則的可能性及其實現方式/趙萬一 教授
📃金融市場指標利率轉換對策的法律分析:以LIBOR退場為例/李其融
【#實務選評】
📎民事裁判精選/陳忠五 教授
【#時事法論】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2020年修法評釋/許育典 教授
✒因犯罪所受損害之賠償債權在沒收宣告體系內實現之探究──以民事和解與刑事發還之交互影響為中心/楊智守 法官
📌訂閱雜誌,實體 #講座免費參加,並加贈精選書籍3本👉http://qr.angle.tw/gyj
🛒元照網路書店 #消費滿額贈 coupon券👉http://qr.angle.tw/p3e
🏫【月旦精粹之選】▪網羅 #修法重點論述👉http://qr.angle.tw/ki0
📖月旦知識庫優惠方案👉http://qr.angle.tw/bpn
#釋字795、#自幼撫養之收養、#原因自由行為、#減資逐出股東
【#1月新書推薦】
👉http://qr.angle.tw/if0
【#12月新書推薦】
👉http://qr.angle.tw/bjh
損害分擔原則 在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劉北元總經理。時事即時分析】今年第14號颱風「昌鴻」生成! 雖然還不知道颱風來不來,但是該怎麼投保、可以怎麼保?如何防患於未然,還是值得了解。今天來提前關心一下你的屋子&車子可以有哪些保障?
問題:
1. 🏠房屋老舊,每次颱風來就漏水,家具裝潢常常受損,有保險可以買嗎?保險費貴不貴?
2. 🚕大樓地下室淹水,停放的車輛全泡了水,汽車保險的甲式全險賠不賠?如果大樓本身有投保颱風洪水附加保險,車輛在地下室遭水淹,保險公司有沒有理賠?
過去台灣一遭遇颱風,威力都不小,打開電視新聞,隨處可見不是整條街道成了水鄉澤國,就是廣告招牌或路樹倒了一地,災情十分慘重。
我想,一定有許多人想知道,這樣的損失有沒有可能買保險?如果可以,保障範圍又是如何?保費貴不貴?
就讓我順應時勢,來為大家介紹一下颱風洪水保險相關的常識吧。
🏠我們先來談住宅好了。這該是大家最關切的問題。
*🔖投保居家綜合險🔖
因為颱風夾帶豪雨造成家裡淹水,窗門被漫天飛舞的異物砸破後屋內進水,導致家中的財物損失,這些災害於颱風來襲時十分常見。若是要用保險來分擔這一類型的財產損失,確實是可以為房屋投保颱風洪水保險。
然而,首先要知道的是,颱風洪水保險在目前的保險市場中並不是獨立的商品,可供客戶單獨投保,想要買颱風洪水險的人,必須是家中的房屋已經有投保住宅火災保險,才能向保險公司要求加繳保險費,投保颱風洪水附加保險。
也就是說,只有投保住宅火災保險的家庭,遇上颱風的損失,保險公司是不會理賠的。
除了前面所說的投保模式之外,另一種方法是直接投保同時涵蓋火險與颱風洪水險的居家綜合險,在颱風侵襲時,也可以獲得保障。
*🔖各區域及住宅投保金額不同,重災區通常較高🔖
至於保險費,由於台灣地區各地遭遇颱風侵襲之機率及受災情形並不相同,建築物的形式亦有所差別,因此,不是每個區域及住宅投保金額都一樣,通常來說,地下室及一樓的保費就比較貴,而參考保險事業發展中心的文獻資料,基隆、宜蘭、花東、屏東等每次颱風來受災最嚴重的地區,保費也較高。
一般而言,國內30餘坪一般住家投保足額住宅火險加保颱風洪水險為例,平均約4000元的颱風洪水險。
但有些民眾比較精打細算,愛貪小便宜,颱風季快到時,才想加保颱風洪水險,颱風季節一過又想辦理退保,拿回部分保險費。
這種情形叫做逆選擇,高風險時節才加保,低風險時便退保,這樣將會造成保險費率的扭曲,因此,保險實務的做法是每年5~10月中途加保者,必須按全年保費的100%計算保費,且中途退保的人也不會給予退費。
*🔖間接損失不理賠🔖
其次,家中所有的財物損失必須是直接因颱風洪水所造成的,才屬於理賠範圍,如果是間接因為颱風洪水所造成的損失,則不在理賠的範圍內。
我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好了,家中因為颱風停電二天,造成冰箱內部存放的食物腐敗毀損,這就屬於間接損失,因為冰箱內的食物並不是直接因颱風或洪水造成損壞;但是,如果是因為家中淹水,冰箱被洪水沖走,那麼除了冰箱之外,連帶裡面存放的食品,保險公司都應理賠。
再來,颱風洪水保險的理賠範圍,建築物本身及其裝修、擺放在建築物內的動產都在承保範圍之內,但是,除此之外,被保險人於保險事故發生後所支出之下列各項費用,保險公司亦負賠償責任:
一、 清除費用:指為清除受損保險標的物之殘餘物所生之必要費用。例如清理淤泥、垃圾或毀損財物的人工費用。
二、 臨時住宿費用:投保建築物毀損致不適合居住時,在修復或重建期間,被保險人必須暫住旅社或租賃房屋,所支出之合理臨時住宿費用,每一事故之補償限額每日最高為新台幣參仟元,但以六十日為限。
這裡有一點要特別提出來提醒大家,颱風來襲期間,若是因為門窗緊密度不夠而滲水,或屋頂結構不良而漏水,造成屋內裝修或動產之損失,並不在理賠範疇。
*🔖雨水、砂塵導致的損失不賠🔖
颱風洪水附加險的除外不保事項便有特別聲明:因雨水、砂塵等引起之損失,保險公司是不理賠的,但投保建築物的屋頂、門窗、通氣口或牆壁先直接遭受颱風損壞,造成破孔,致使該投保建築物之內部裝修或置存於建築物內之動產,遭受雨水或砂塵等所致之損失,不在此限。請大家注意一下喔。
🚗談完住宅颱風洪水附加保險後,現在該聊一聊汽車了。
一般的汽車保險,不論是甲、乙、丙何種形式的保單,對於颱風或洪水所造成的車輛毀損並不負理賠責任,車主必須另行加保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才能讓愛車獲得保險的保障。
*🔖加保汽車的颱風洪水附加條款🔖
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的保險費大約是汽車價值的0.79%,也就是100萬的汽車,保費約7900元,感覺上不是很便宜;又因為汽車是可移動的財產,在中央氣象局發布陸上颱風警報後,車主可以選擇安全的地方停放車輛,來避免風災的損害,買保險並不是唯一的避險方法,因此,汽車的颱風洪水附加條款的投保比率並不高。
若想要為愛車投保,又要經濟實惠些,目前有些保險公司推出「汽車保險泡水車補償損失險」或「汽車天災事故損失補償險」,亦即承保範圍僅限縮在車輛泡水的損失上,其他如廣告招牌或路樹砸傷的損失,均不在承保範圍內。
根據產險公會所刊載之文獻資料顯示(黃淑燕著,保險實務(一)第六十四期) , 不論是「汽車保險泡水車補償損失 險」或是「汽車天災事故損失補償險」的保險金額大致上都採限額投保,最高為20 萬元,最低為5萬元,在保險金額內的損失是以實損實賠的方式賠付。
舉例來說,不分價位的國產車選擇投保限額10萬的「泡水車補償損失險」,倘採固定費率,一年的保費約一千元。
*🔖理賠方式:車輛修復的實際費用🔖
車主若投保汽車車體損失保險颱風、地震、海嘯、冰雹、洪水或因雨積水附加條款,在遭遇損害時,保險公司理賠的方式是以車輛修復的實際費用為原則,可是,如果整車泡水,或被倒塌路樹或廣告招牌壓垮等損失較嚴重的情形下,若車輛已無修復的價值,保險公司將會比照全損方式賠付車輛當時的實際價值。
最後要提醒大家,即便住宅已經投保颱風洪水附加保險,但停放在家中或地下室的車輛泡水,並不在保單保障範圍之內,仍然需要投保汽車車體損失險,附加颱風及洪水附加條款,才能獲得相關保障。
聊了這麼多,希望對大家對於颱風洪水險有比較完整的認識。
劉北元的保險世界,我們下次再聊。
--------------------------------------------------------
🔥掌握台灣《保險法》權威劉北元,政策分析、時事觀點、法院判決見解,立即按讚追蹤 https://www.facebook.com/LiuPeiYuan1129/
⚖️《劉北元99層法》官網 https://sites.google.com/view/peiyuanliu/
📧冬季讀書會優先報名遞補表單:https://forms.gle/ex3PweaV24LvnskL7
📌《劉北元讀書會》學員回饋影片
https://youtu.be/8JL0jysdSr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