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這篇提告過失傷害流程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提告過失傷害流程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tsutsufly (觀)看板LAW標題[問題] 過失傷害提告(對未成年)時間Fri Mar 2...
家人走在路邊被13歲多未成年騎腳踏車由背後撞擊
牙齒斷掉一顆已經拔除 有三顆鬆動要後續追蹤
身體多處擦挫傷已經復原
和解對方只願意賠收據明細 大概2千元左右
初判跟對方自費鑑定我方都無任何責任
對方明白告知若要更多或精神賠償請到法院告他 看法院判多少
因為對方未成年
請問流程也是跟成年人一樣 到警局提過失傷害嗎
(13歲多不會有刑事最的問題 那之後還可以刑帶民要求賠償金額嗎)
還是需要寫狀紙直接到地檢署提告
(狀紙已經寫的差不多)
這兩種方式有差嗎 (報警跟寫狀紙)
寫狀紙會可以清楚呈列資料包括需要的賠償金額 還是說其實也不需要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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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掉的牙齒已經拔掉無法補牙 所以缺了一根門齒
植牙或作假牙醫師都說不適合
另外有三顆門齒鬆動 也沒辦法像之前一樣吃硬的東西
還要一直回診
而對方家長只願賠收據的錢約2000元
請問這樣有要鑑定費?謝謝
※ 編輯: tsutsufly (1.174.96.80), 03/22/2019 11: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