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階段 : 等待期
🔺找工作等待期,你可以做的4件事:
投遞出履歷作品集後,就正式進入漫長的等待期,每天膽戰心驚地查看信箱⋯在這個階段建議除了放寬心外,你還可以:
1️⃣ 檢視自己的履歷、作品集、求職信
多看多參考他人的履歷、作品集,想想看有沒有地方你遺漏的,或是可以學習? ...
🔎第四階段 : 等待期
🔺找工作等待期,你可以做的4件事:
投遞出履歷作品集後,就正式進入漫長的等待期,每天膽戰心驚地查看信箱⋯在這個階段建議除了放寬心外,你還可以:
1️⃣ 檢視自己的履歷、作品集、求職信
多看多參考他人的履歷、作品集,想想看有沒有地方你遺漏的,或是可以學習? 並檢視自己的東西要怎麼進步,增加你的錄取機會。
2️⃣ 持續搜尋有沒有更合適的職缺
在收到面試通知前,建議持續的找職缺、投履歷,一方面能轉移注意力、一方面擴增其他機 會。
3️⃣ 追蹤信
若在寄出求職信一周後仍未獲任何訊息,可以再寄出追蹤信,目的是確認對方有收到信,或是再次表達希望得到職務的渴望,且得到明確答覆。
4️⃣ 回覆拒絕信
收到拒絕信別太沮喪,建議你收到後盡快回thank you letter,簡單感謝對方接受你的求職申請及考慮,表現出你很遺憾這次沒能達到貴公司要求,希望之後若有其他機會能再考慮你;若為系統回信通知申請失敗,則可不用回信。
💬小故事 —— 永不放棄的勇氣💪
我很早就注意到我現在工作的公司,公司屬性、做的案子、辦公室地點等我都很喜歡,早在5月他們沒有任何徵才訊息的狀況下,我毛遂自薦寄了一封求職信給他們,幾個禮拜後我收到回信,說目前沒有開缺再保持聯絡。看到這種信基本上就是被婉絕的意思,當時也就覺得可惜。
接下來的幾個月,我繼續修改作品集及所有信件,找其他自己喜歡的公司,投遞更好的選擇!
不知道是幸運還是不幸,接下來的幾個月我參加了幾場面試,但都沒有成功⋯時間接近9月 ,偶然間我發現他們有徵才訊息釋出,抱著姑且一試的態度,我再度寄了一封求職信⋯
過了一個禮拜,我收到面試邀請,面完試後我更喜歡這家公司,辦公室環境好、同事們相處融 洽,最後也很幸運地加入了他們。
回想起,如果當時我沒有持續關注這家公司,沒有繼續更新我的求職資料,沒有厚臉皮投了第 二次履歷,最後也不會快速的得到現在這份我最喜歡的工作。
找工作需要運氣及緣分,但請也別忘了,可以操控在我們手中的----那永不放棄的勇氣還有持續進步的動力!
接受錄取回信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徵片師!】 → 延長至07/10截止
鳳梨和師哥需要更多的片師 (//●⁰౪⁰●)//
擴大徵才!尋找長期合作接案片師
▽應徵表單請填寫▽
https://forms.gle/kimnrU1TqfSC6Ste7
➤工作內容:獨立剪輯遊戲精華或其他生活類型影片
➤工作性質:全職、兼職皆可;可自行分配時間
➤工作地點:在家即可
➤工作薪資:論件計酬 2000 - 3000元/支
➤徵才條件:
▌熟悉Twitch及實況生態加分
▌熟悉英雄聯盟、AMONG US、星海爭霸2、世紀帝國2任一遊戲加分
▌需具有足夠美感、想像力、能掌握遊戲精華節奏(注重字體美感)
▌需能夠溝通且採納意見
▌有幽默感加分
▌需對剪輯工作有熱情者、對待工作充分責任感及耐心、勿經常性拖件
▌有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須熟練使用Adobe Premiere、Photoshop 等任意影音剪輯相關軟體(不接受使用手機剪輯)
▌務必附上剪輯相關作品或網站連結
▲無相關經驗及作品者,但你認為可以勝任此工作仍可查看表單說明
※應徵期限:即日起至2021/6/30
※無論有無錄取,小幫手皆會透過信箱於07/01前回信
感謝目前數名合作的片師做出很棒的片片,此次也會徵選不止一名,歡迎有才華的你來一展身手>///<
接受錄取回信 在 單媽美國奮鬥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美國暑假打工職場兩三事》
自從來美國之後
賺錢一直都是Grace 的嗜好
去年因為疫情關係暑假無法打工
再加上小孩的夏令營也開開停停
最後甚至還因為有學員染疫
全夏令營的人居家檢疫
(見去年七月底的貼文)
所以沒辦法發揮Grace善於求職的技巧
因為一般正職工作
不會錄取只能工作兩個月的人
再加上Grace 的經歷
去找教育相關的職缺比較有優勢
於是今年自從州長解除口罩禁令後
Grace 就開始密切注意夏令營資訊
在google 上善用關鍵字搜尋
(地名)+(summer camp)+(employment)
再一個一個過濾
按照往常經驗
大約在三月底四月初左右
各大夏令營就會陸續釋出暑期職缺
這種職缺分兩種
一種是有專業門檻的
像是營隊老師、救生員、運動教練
通常會要求相應的經歷或證照
相對的時薪也就比較高
大概會是該州基本薪資的1.5至2倍左右
如果你會極特殊的專長
甚至有可能到3倍以上
另一種是一般大學生會去找的工作
也就是助理老師 庶務等性質的職缺
這樣的工作內容通常就是跑腿
處理雜務、聽命行事、看管小孩
時薪也會是基本薪資+1至3元
因為Grace 的學經歷
當然也就傾向往前者去求職
於是很快找到車程15分鐘的兒童博物館
在找暑期夏令活動的講師
雖然是夏季工作
館方也要求用非常接近正職的規格去面試
首先在網路上填寫申請表格
內容會是基本學經歷
職場專業或證照能力
以及最重要的至少兩位以上的推薦人
接著Grace 很快收到HR的回信
約定電話面試的時間
於是Grace 在約定的時間
到一個安靜的地方接電話
對方大概問了Grace 的背景
就直接問Grace
認為自己工作上的優勢或弱勢是什麼
為什麼想在該博物館求職
對於教育有什麼理念
大約聊了15分鐘對方很滿意
就說會另約面試時間
於是過了一週後Grace 到博物館面試
並帶著對方指定的資料影本
對方又要Grace 填寫一張非常詳細的問券
裡面除了基本背景問題
又問了一些狀況題
比方說如果有小孩做出危險舉動
又屢勸不聽 該怎麼做
填完後面試官又來談話
針對Grace 的回應再詳問
並補充教育Grace館方的一些資訊
之後對方說會把我的回應呈上去
視情況看需不需要再安排第二次面試
但過幾天Grace 就收到被錄取通知
並且也核下時薪提出offer
Grace 把offer 印出簽名並掃描回傳
在回信中跟他們敲定到館填表時間
就這樣
當天Grace 又填了大約十幾張
包含薪轉單 權利義務聲明等等表單後
終於正式被錄取
程序跟台灣的正職工作有得比
暑假開始當天
Grace 先接受兩天有薪受訓
接著就必須自己完成指定任務
這個夏令營有室內場館空間
室外則有六個不同主題的科學攤位
館場內恆定 室外則會每週換展
有位讓Grace 印象深刻的員工
是一位研究所畢業
即將要去上博士班的物理系學生
他雖然只是暑假兼職
但是工作態度非常的積極
只要他在場
他不但會把自己的任務完成
還會到處到別人的攤位打招呼
問有沒有需要協助的地方
並且把別人的問題整合後轉達給上級
也很有熱誠的幫助訓練其他剛到職的新人
至於Grace 到職後被分到
室外最沒有吸引力的「講解疫苗科學」攤位
要宣講的活動以及內容已經固定
一是宣傳COVID-19 疫苗的必要性
二是讓小孩做猜字遊戲和有點複雜的手工藝
前兩天Grace 在攤位上坐如針氈
因為宣傳內容比較高深
活動的適合年紀大約是中高年級
可是偏偏來賓都是幼幼班至一年級的小孩
於是許多家長和小孩過門而不入
或是聽Grace 講解兩句就離開
一個人枯坐在攤位非常不好受
到了第三天
攤位因下雨而移到室內
單位主管集合開會時
一句話點醒了Grace
他說「各位是來和小孩互動的
如果你的攤位不吸引人 那就想辦法吸引人
不應該呆坐 聊天 領乾薪
如果成效不好的講師會被撤攤」
一般人聽到可能會抱怨或退縮
認為明明是主辦的活動設計的不好
沒有小孩想來怎麼能怪到我身上
甚至就把這份季節性工作辭了
可是Grace偏偏被激到身為老師的自尊心
認為你的東西安排的不適齡
我本來不好意思提
既然你自己說東西不吸引人
攤主應該要想辦法吸引人
那我自己創新活動總可以了吧
於是Grace 自己跟正職的同事
要了各色美術紙 蠟筆 藝術剪刀
自己剪了一些「病毒寶寶」當樣品
用他們吸引小孩做手工藝
用布偶說白血球對抗病毒的故事
帶到白血球需要經由學習來對抗新病毒
然後再漸漸引導到宣講疫苗的部份
(圖二改善前 與圖3-5改善後)
改變策略的當天
Grace 就收到許多家長的讚美
還有人在Grace 帶活動時拍照(圖一)
也有同事過來請Grace 分享怎麼帶活動
主管也說她感激我對工作內容的改善
甚至有一位家長是幼稚園老師
她說她覺得我的內容跟安排極好
第三天雨停
攤位移到室外
於是Grace 得到更大的空間
在攤位棚邊拉上毛線
把孩子們完成的作品貼上展示
並且前一天在網上找到資源
是一張讓孩子能填上
「我如何讓自己保持健康」的卷子
以期讓孩子拉長在攤位停留的時間
也把學到的資訊內化成知識
這舉動又讓Grace 得到主管和同事的稱讚
主管甚至送志工來Grace 的攤位幫忙
讓前幾天本來單打獨鬥的Grace 有幫手
甚至連被請來外拍的攝影師
工作完也特別來找Grace
說她下午全場拍了一圈
就我的攤位教育做得最好
我開玩笑地請她去在我主管前美言幾句
她也爽快地答應
反觀另一位跟我一起被聘用的老師
因為她沒有把攤位經營起來
也沒有把自己的任務(教育)做好
只顧著和同事 家長閒聊
在當天就被撤下攤位
在豔陽下被主管招呼
幫大家發水 送防曬霜等雜物
上班時間還被縮減
她本人卻不明白為什麼會如此
在台灣
一位只能聽命並服從的員工
也許會有穩定但無升遷的生存空間
但在美國的職場生態裡
如果你想要一直待在食物鏈底層
那就繼續當一個接受命令的應聲蟲
因為你自己不能創新
被取代性就很高 不會被尊重
主管也看不出挽留你的價值
相對的
如果你能自我修正、進化
把自己崗位上的工作發揮到極致
那你的主管會給你最大的發揮空間
也會贏得同事的尊敬
或是你能為上級簡化工作
排解基層的工作問題
良化工作流程及效率
那麼你就會是很好的經理人才
在美國工作 淘汰是殘酷的
但機會是平等的
看能力不看種族 年齡 性向
只要你勇於發揮自我價值
必能得到收穫
*夏令營也是美國留學生在暑假很好的賺外快機會,留學生只需要讓學校為你簽署校外工作許可,即可合法在暑假打工。
接受錄取回信 在 黃之鋒 Joshua Wong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我已回覆九龍東地方選區選舉主任蔡敏君(Alice Choi )女士】
就著九龍東地方選區選舉主任蔡敏君(Alice Choi )女士傳來的七條問題和十個附件,在徵詢律師提供法律意見以後,我已提交二十八點詳盡的書面回覆。
我留意到選舉主任先入為主地指控我借助外國力量,刻意忽略眾志半年前已改動宗旨不再主張自決,看來蔡女士似要為我羅織違反《國安法》的罪名,多於核實我的參選資格。
在撰寫回信的過程當中,我倒有強烈感覺,自己似是被國安公署邀約錄取書面供詞,而非單純爭辯提名是否有效,絕不排除這份答辯文件,將會成為日後國安審查的關鍵。
無論如何,選舉主任蔡敏君(Alice Choi )圖謀DQ和進行思想審查,其政治動機已是相當明顯,我亦知悉到網民對她的來歷有相當關注。
不過,我亦希望大家注意一下,與其對她評頭品足,攻擊她的身材樣貌,我認為集中批評她承擔政治任務,以及缺乏防疫意識七月照到私人派對不戴口罩唱歌,相對來說還是較為合適。
-------------------------------------
蔡敏君女士:
我已於2020年7月26日收悉你向我發出的提問,現回覆如下:
問題一、香港眾志以「民主自決」為「最高綱領」,而你曾長時間擔任香港眾志秘書長,直至2020年6月30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大常委會)在2020年6月30日早上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後,你於同日在臉書上發表貼文(附件一),宣布「退出香港眾志,並會以個人身份踐行信念」。同日稍後,香港眾志在臉書上發表聲明,指「香港眾志認為本會現時運作將難以持續,深感必需化整為零,眾人應以更靈活的方式繼續投入抗爭,現宣佈即日起解散及停止一切會務」。你亦沒有簽署選舉管理委員會為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擬備的確認書。你是否同意,上述言行顯示,即使你退出香港眾志及香港眾志聲稱已經解散和停止一切會務,但其實你仍然有意繼續推動香港眾志的主張,包括「民主自決」,即包含以香港獨立作為其中一個選項的自決前途過程?
1. 不同意。
2. 我報名參加立法會選舉的決定,與我過去在香港眾志的身份與職務並無關連,因此你考慮本人與香港眾志的聯繫,其實並不適用於考慮本人提名的有效性。2020年6月30日我宣佈退出香港眾志,日後以個人身份踐行信念。上述言行顯示,在個人退出香港眾志及香港眾志已經解散及停止一切會務後,我既無意圖亦不可能作出實際行動繼續推動香港眾志的主張。
3. 事實上,香港眾志在2020年1月11日曾發表聲明,表明組織已於2020年1月8日召開成員大會,通過決議更改組織章程,組織設立的宗旨將由「推動香港民主自決」改為「推動香港的民主與進步價值」。香港眾志早於六個月前已公開宣布停止推動「民主自決」,並不視香港獨立作為其中一個選項的自決前途過程。因此,我認為你的提問錯誤或片面地理解我的信念和主張,並刻意忽略/扭曲香港眾志的政治主張。
4. 我留意到選管會在7月16日發出的聲明強調確認書其實「並非提名表格的一部分」,候選人可以「自願」遞交確認書。同時,我在2020年7月20日遞交的提名表格已聲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有關聲明與確認書內容一致。
5. 我再次重申我並不主張香港獨立及/或自決。我的政治主張符合「一國兩制」方針,並不牴觸《基本法》下的憲制及法律地位,和《中英聯合聲明》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
問題二、無論如何,你仍然有意繼續推動上述「民主自決」的主張,即拒絕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主權,拒絕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並主張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這樣的行為如何符合你在提名表格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質要求?
6. 我無意推動「民主自決」的主張。
7. 我認為 閣下錯誤地理解本人的政治主張。我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主權,接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無意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8. 無論如何,本人過去所屬的政治組織自2020年1月8日起已再沒推動「民主自決」,我自己亦未有作出任何鼓吹和主張「民主自決」的行為與言論,此舉與我在2020年7月20日根據《立法會條例》第40(1)(b)(i)條,在參選人的提名表格簽署法定聲明,示明自己會真確誠意地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為相符。
問題三、我注意到,你在公開場合作出一些行為及發表一些言論,顯示 :
(i) 你及香港眾志自2016年起推動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其內容包括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而進行的制裁和損害香港特別行政區利益的措施;
(ii) 你在2019年9月曾到美國國會的一個委員會發言,促請美國國會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附件二);
(iii) 《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通過後,在2020年3月,你曾與一些人發起聯署致美國國務卿的公開信(附件三),要求美國政府對香港政府官員實施制裁,並就此在3月20日與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會面及提交有關聯署信(附件四);
(iv) 於2020年3月27日,你在《華盛頓郵報》 撰文(附件五),促請美方在即將公布的 《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報告中必須有具體制裁方案;
(v) 你在與上述言行相關的臉書貼文中多次標示“國際戰線”及類似的用語。而你在 2020年6月19日的參選宣言(附件六)及 7月10日(附件七)的貼文中,表示有意延續“國際戰線”及邀請選民支持“國際戰線”。
請問:(a) 你現時是否仍有意繼續請求美國落實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相關制裁措施? (b) 你有沒有意圖請求其他外國政府推動類似的法律?
9. (a) 否;(b) 沒有。
問題四、你在2020年3月29日的臉書貼文(附件八)及同日在《明報》發表的文章(附件九)中,提出要「把選舉戰線和國際戰線連結起來」。 你是否同意,你參加立法會選舉的目的,是包括要利用立法會議員的身份、職權及便利等,繼續推動你借助外國力量對中國及/或香港施加壓力?
10. 不同意。
11. 本人重申,我無能力亦無意圖借助外國力量對中國及或香港施加壓力,自己亦從來沒有借助外國力量於本地從事政治活動。我一直積極推動國際社會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實踐《中英聯合聲明》對香港既定的基本方針政策,並鼓勵香港特區政府按《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原則實踐高度自治。
13. 我參加立法會選舉的目的,是要利用立法會議員的身份、職權及便利等,在立法會內參與跟「國際戰線」相關的範疇,包括但不限於加入保安事務委員會或相關法案委員會討論有關《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的議程,#促進世界和平;參加議會聯絡小組委員會,實踐委員會所賦予的職權,包括「促進與各地議會機構的聯繫及與該等機構發展友好關係」和「研究有關與香港以外地區的立法機關成立友好組織的建議」等。
14. 我並不認同參與相關事務等同借助外國力量對中國及/或香港施加壓力。事實上,立法會各個委員會自2004年以來已安排不下35次職務外訪,如民建聯李慧琼主持的內務委員會曾通過海外訪問,成功安排工聯會陸頌雄、自由黨鍾國斌以及建制派何君堯在2018年9月10日至14日到訪英國和蘇格蘭議會,立法會網站列明行程目標旨在「建立和加強與英國和蘇格蘭議會的聯繫,並令其議員掌握香港的最新發展」。
問題五、無論如何,你上述有關請求外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官員實施制裁的言行,其實是借助外國力量對香港施加壓力,並讓外國干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這樣的行為如何符合你在提名表格作出聲明「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實質要求?
15. 我必須強調 閣下片面地引述我於2020年3月29日在《明報》發表的文章和臉書的帖文,刻意忽略前文後理,將本人的主張扭曲為「借助外國力量對中國及/或香港施加壓力」,有違一般讀者對文章合理的理解。該文章旨在推演換屆選舉後可能出現的不同情境,引起公眾討論,而非主張或推動某一種情境。事實上,美國總統已於2020年5月29日宣布取消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足證有關文章內容所推演的情境並不能準確反映現實,亦不可能成為本人政治主張的佐證。
16. 本人一直以來致力向國際社會反映香港社會廣泛民意,向外國政府重申應按照《基本法》及一國兩制原則,給予香港高度自治的相應待遇;外國政府對港政策為別國內政,本人沒有能力及意圖影響他人對港府的態度,更非 閣下所指「讓外國干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
17. 承上,在一國兩制的方針及《基本法》框架下,港人與國際社會交流,闡述香港情況實屬正常不過。就如行政會議成員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行會及立法會成員張國鈞、葉劉淑儀、廖長江等人在今年3月亦有親自赴美向美國議員進行解說。故此並不構成「借助」外國力量干涉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事務;
18. 因此,本人如同在提名表格上的聲明所言,真誠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我亦清楚明白自2020年6月30日晚上11時實施的《香港國安法》條文(尤其是第二十九至三十條)的要求,不會作出相關違法行為。
問題六、在臉書上一項日期為2020年7月15日,以你及另外15人名義發表,題為「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的貼文(附件十)中,你們聲稱「義無反顧的反對國安法」。 你是否同意,你上述的聲明 顯示你原則上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20年6月 30日通過並在同日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在香港 特區實施的《香港國安法》,即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及維護安全而制定的法律,並反對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19. 不同意。
20. 本人反對現行《香港國安法》,但並不反對香港特區根據《基本法》在「一國兩制」、「高度自治」方針下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
21. 本人相信香港原有的多項法例已充份履行上述責任,正如香港大學法律學系教授陳文敏指出,譬如《刑事罪行條例》規管煽動罪、叛逆罪,包含煽惑叛變及離叛罪等,已可有效維護國家安全。
22. 本人認為由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加入《基本法》附件三,再由香港特區政府宣布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內容多處與《基本法》條文相抵觸,衝擊獨立的司法制度及侵犯香港居民受《基本法》保障的各項自由,例如香港律師會也曾兩度發聲明表達對《港版國安法》的意見,關注《港版國安法》會否影響司法獨立及會否令香港市民的人權可全面得到妥善保障,因此反對《香港國安法》的單方面頒布及執行。
23. 在 郭卓堅 訴 香港特別行政區首長 ([2020] HKCFI 1520)一案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周家明已清晰表明在未經審訊下,法庭並未能簡單斷定「港區國安法與基本法的規定是否一致」。參考周家明法官的觀點,本人擁護《基本法》,且支持香港特區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並不代表必須支持任何形式的立法行為。
問題七:你在2020年3月29日的臉書貼文(附件八)及同日在《明報》發表的文章(附件九)中,提出民主派 (即你現時在提名表格申報的政治聯繫)要「全面攤牌,搏政府停擺到肯回應『五大訴求」。而在臉書上一項更新時間為2020年6月11日,以你及另外32人及一個政黨名義發表,題為「抗爭派立場聲明書」的貼文(附件十一)中,你們呼籲有意參與「初選」者,公開簽署聲明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預算案,迫使首回應五大訴求......」。 你發表上述的言論和聲明,是否包括以下意思:除非特區政府回應你的訴求,否則你會(或你會聯同其他有同樣訴求並佔立法會過半議席的議員)否決所有政府向立法會提出的法案、議案及財政預算案?
24. 否。本人若當選,將會按《基本法》(尤其是第七十三至七十五條)、《立法會條例》、《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及《議事規則》履行職務。
25. 同時,根據《基本法》第五十條,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如拒絕簽署立法會再次通過的法案或立法會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經協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見,行政長官可解散立法會。行政長官在解散立法會前,須徵詢行政會議的意見。行政長官在其一任任期內只能解散立法會一次。
26. 而立法會議員是否運用否決權乃至財政預算案以及其他重要議案是否獲得通過,則視乎特區政府與立法會之間的互動、議案的內容以及特區政府是否願意回應訴求解決問題。
27. 所以,從上述條文可見,《基本法》本身是有容許否決政府議案與財政預算案的空間。同時,立法會本身作為民意機關,議員本來可依從人民意願去對政府議案作出支持、反對或棄權的決定。是故,即使否決議案亦無礙本人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28. 我必須指出,閣下多番選擇性地引述我的個人言論及聲明,顯然錯誤詮釋我的個人主張。本人嚴正反對相關做法。選舉主任查問參選人的政治立場,甚至審視候選人的言行,用以決定是否限制其參選權,絕對有違公平民主選舉的準則。敦請閣下儘快就本人於2020年7月20日提交的提名表格,以及就上述問題的答覆,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決定提名是否有效。
敬祝
#身體安康
2020年立法會選舉
九龍東地方選區參選人
黃之鋒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