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排班制國定假日薪水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排班制國定假日薪水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排班制國定假日薪水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排班制國定假日薪水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595的網紅勞動黨陳新源:新埔——改變,才會不一樣,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全職工作的時薪制也要基本生活保障 阿時和阿月在餐廳工作,阿時是時薪制,阿月是月薪制,兩人每月工時大約都是174小時。因疫情關係,餐廳停業,員工放無薪假。依勞基法第二十一條及勞動部規定,阿月每個月還是領到基本工資24,000元;阿時在家裡喝西北風。 不只是因為疫情,過去有些公司行號,因業務...

排班制國定假日薪水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7-11 08:50:48

#小螺絲大哉問 嗨嗨大家,馬上就要到一年一度的勞動節了,在我們的部落格中曾有發佈過一篇「勞動節到底有什麼意義呢?」的文章,簡單分享了關於勞動節的起源以及休假的原則。不過近期還是有不少讀者詢問我們有關勞動節的一些休假細節,因此我們還是特別再整理一次有關今年的勞動節休假資訊,提供給各位參考~ 👉🏻適...

排班制國定假日薪水 在 Workforce 勞動力量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1 08:50:48

#Workforce勞動力量新上架 嗨嗨大家,今天要送上新文章!馬上又要迎接下一個連假了~雖然清明連假應該是需要返鄉祭祖的日子,但想必有不少人應該已經提前掃完墓,準備擠身國旅大爆發的行列之中了吧!但另一方面,應該還是有不少從事旅遊、服務業或其他行業的從業人員需要在清明連假期間出勤工作,或甚至是有些本...

  • 排班制國定假日薪水 在 勞動黨陳新源:新埔——改變,才會不一樣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5-21 17:2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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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職工作的時薪制也要基本生活保障

      阿時和阿月在餐廳工作,阿時是時薪制,阿月是月薪制,兩人每月工時大約都是174小時。因疫情關係,餐廳停業,員工放無薪假。依勞基法第二十一條及勞動部規定,阿月每個月還是領到基本工資24,000元;阿時在家裡喝西北風。

      不只是因為疫情,過去有些公司行號,因業務緊縮,本來每週排班40小時的時薪制員工,變成每週只排班5-10小時;可是,員工家裡的開銷不會變少,房貸和學費或助學貸款也不會調降。

      在勞工通常處於弱勢的勞動力市場中,雇主可以開出很低的條件,讓工資低於「人權」的底線,勞工為了謀生不得不接受,「基本工資」的意義就是為了避免這種情況;「基本工資」的金額,則應該保障有工作的人維持「正常」的生活,包括養家活口、正常社交,能負擔社會一般標準的消費。

      就上述的標準,目前月薪制24,000元的金額已嫌不足,但時薪制人員卻連這個保障都沒有。目前政府與社會的氣氛,對「時薪制基本工資」的認識,就是「每小時最少160元」——這個內容已經脫離和勞工生活所需的連結。

      過去的基本工資,是訂出月薪的金額,然後除以240得到時薪,但對於職場上時薪制工人沒有依法「帶薪休假」,政府不處理,而是在民國96年開始將月薪與時薪的基本工資脫勾,連帶也讓時薪制基本工資脫離「每月生活所需」的概念。

      民國97年勞委會的函釋(民國97年12月22日 勞動2字第0970130987號令)清楚寫明:「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固可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依比例減少工資,惟為保障勞工基本生活,原約定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每月給付之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這讓我們看到兩件事——

      一、 勞委會(勞動部)自己也說,基本工資是要「保障勞工基本生活」,就算是勞方同意實施無薪假也一樣。

      二、 但是,勞委會卻「只」保障「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沒有提到「按時(或按日、按週)計酬」的「全時」勞工的生活需不需要基本保障。

      以上這兩點,在勞動部制定「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的時候,也繼承了,包括照抄「按月計酬的全時工作者」;忘記了我們社會時薪制工人愈來愈多、而且愈來愈多的時薪制也是全時工作者。

      我們要求,政府應保障時薪制(及日薪、週薪)人員的每月基本收入,包括全職工作者,以及部份工時工作者按比例計算。可能有幾個方向要努力:

      一、 現行勞基法可否解釋為,時薪制人員的每小時及每月工資都必須符合基本工資,即每小時不得低於160元、同時每月不得低於24,000元。

      二、 勞動部應修改「因應景氣影響勞雇雙方協商減少工時應行注意事項」的第六點,把「對於按月計酬之全時勞工,其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改為「對於各類計酬方式之全時勞工,其每月工資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部份工時勞工依其工時與全時之比例計算」。最好還可以和司法體系協商,將之作為判決標準。

      三、 最壞的情況,時薪制員工及其雇主,以過去以來習慣之排班時數作為勞動契約的一部份,若排班不足,雙方得以勞基法第十一條、第十四條辦理資遣。

      四、 勞基法本身應修法,明確填補現況的模糊空間。

      以上是短期的目標。長期來看,政府應努力面對時薪制勞工的權益問題;月薪、日薪、時薪只是工資「計價方式」的差別,月薪不一定是全時工作者,時薪也不一定是部份工時,兩者在勞基法上的權益是一樣的,只是實際在職場上,時薪制勞工對勞基法常常是「看得到吃不到」。

      例如,勞基法有關延長工時(加班)工資之倍數、國定假日、特別休假、產假等等,是不分月薪日薪時薪制都一律適用的規範,但職場上時薪制人員很少享有這些權益,例如全職的時薪制產婦能不能說——「老闆,我明天要生產了,未來八週我不排班,或照常排班而不上班,但你要給我160元乘以40小時乘以8週的薪水」。

      時薪制人員沒有保障的勞動處境,是過去官方和資方推動「勞動彈性化」、減少雇主成本所造成的結果;大量「有做有錢、沒做沒錢」的彈性化工作型態,不能照顧勞工「每月家庭開銷、房租房貸學貸不彈性」的生活。

  • 排班制國定假日薪水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0-07 1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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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嗨大家,上週放中秋連假,這週又要迎來雙十連假了(每到這時候就會覺得心情很複雜,因為這是今年度最後一個連假XDD要一路撐到領年終啦)。這幾天還是會陸續有讀者詢問雙十國慶連假的加班費計算方式,米編還是再分享一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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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的公司是比照政府機關⾏事曆採用「八週變形工時」調整休息日:
    10月10日為「國慶日」,屬於休假日(國定假日),當天應休假且工資照給,但因當日剛好遇到週六(休息日),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1條應另行補假,因此另補假於10月9日,則當日為休假日(國定假日)性質,10月10日則仍為休息日。
    (這段有看懂請再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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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❶10/9出勤👉🏻當天屬於國定假⽇性質,老闆徵得員⼯同意而出勤的話,在8小時以內都得加給⼀天工資,如果超過8小時的話,則像是平常日的加班費率⼀樣,第9與第10⼩時應加給1又1/3倍(或1.34倍),第11及第12⼩時則加給1又2/3倍(或1.67倍)。
    ❷10/10出勤👉🏻這天屬於「休息日」的性質,所以有出勤的話前兩個小時,老闆應加給1又1/3倍(或1.34倍)加班費,第3小時至第8小時則加給1又2/3倍(或1.67倍),第9小時起則每小時加給2又2/3倍(或2.67倍)唷!
    ❸10/11出勤👉🏻大部分的公司會把星期天定為「例假日」,所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導致員工一定得在這天出勤工作處理特定事件才能讓員⼯加班,而且還必須在事發24小時內向勞動局或勞工局核備😎所以這邊我們就不贅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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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是排班制的員工呢?由於10/10(週六)未必會排到例假或休息日(如果有重疊到的話,也應另補一天假),當天即應讓員工休假且工資照給,如果因業務需要無法休假的話,也應與員工協商調移休假或發給加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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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還是想宣傳一下,在Workforce勞動力量的官方部落格,都有放上各年度的行事曆,每個月底下的備註,其實都已經有說明各個連假的性質,所以你各位啊!這麼實用的內容還不趕快收藏起來~也別忘了分享給你所有的親朋好友唷。祝大家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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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orkforce勞動力量 #勞動力量 #連假 #雙十節 #國慶日 #雙十連假 #假期 #放假 #出勤 #上班 #加班費 #加班 #職場 #工作 #排班 #餐飲業 #週休二日 #法律 #法令 #薪水 #老闆 #雇主 #人資 #新鮮人 #外場 #勞資顧問

  • 排班制國定假日薪水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9-30 12: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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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嗨嗨大家,明天開始就是中秋連假了,不知道大家是否已經安排好行程了呢?雖說是連假,有部分勞工應該還是得出勤工作的吧,那麼加班費你都知道怎麼算了嗎?如果你有看一下去年雙十連假的貼文,應該就會對今天要講的內容有點概念,如果是新朋友不知道的話,也沒關係,我們趕快看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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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開始前先跟大家說明一下:如果是比照政府機關⾏事曆採⽤用「八週變形工時」調整休息⽇日的公司,上週六9月26⽇就會成為應出勤的工作日(也就是俗稱的補班日),而10月2⽇則會變成「休息日」的性 質,所以在不同⽇子出勤,加班費的計算方式則會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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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❶中秋節當天出勤👉🏻當天屬於國定假⽇性質,老闆徵得員⼯同意而出勤的話,在8小時以內都得加給⼀天工資,如果超過8小時的話,則像是平常日的加班費率⼀樣,第9與第10⼩時應加給1又1/3倍(或1.34倍),第11及第12⼩時則加給1又2/3倍(或1.67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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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❷10月2日及3⽇出勤👉🏻這兩天屬於「休息日」的性質,所以有出勤的話前兩個小時,老闆應加給1又1/3倍(或1.34倍)加班費,第3小時至第8小時則加給1又2/3倍(或1.67倍),第9小時起則每小時加給2又2/3倍(或2.67倍)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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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❸10月4日出勤👉🏻大部分的公司會把星期天定為「例假日」,所以除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導致員工一定得在這天出勤工作處理理特定事件才能讓員⼯加班,而且還必須在事發24小時內向勞動局或勞工局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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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的各類型加班費計算方式,可以參考我們的「⼈資基本功—解析加班費計算⽅方式」這篇文章,其中有詳細講解各類加班費的計算與法令依據,包含上面沒講到的例假⽇加班費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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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還是要重申一下,有很多⾏業是採⽤排班制度的,本⽂提到的只能作為參考,詳細情況還是要依照公司的制度⽽定喔✨但不管怎樣,雇主還是應以類似的概念來排定例假與休息日。覺得這篇貼文實用的話,請幫我們點讚收藏,並分享給你所有的親朋好友,祝大家連假愉快,出外旅遊請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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