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排休制度國定假日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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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排休制度國定假日產品中有8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淺談清明與兒童節 上圖:1961年4月5日的台北市郊掃墓情景。(中央社記者潘月康攝) 下圖:1963年4月4日,台北市圓山動物園裡擠滿了天真活潑的小朋友,歡渡屬於他們的節目。(中央社記者陳漢中攝) 《清明》 我國民間有「四五清明」之說,即清明節一般都是在4月5日,事實上,自1897年至210...

  • 排休制度國定假日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4-04 12: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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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淺談清明與兒童節

    上圖:1961年4月5日的台北市郊掃墓情景。(中央社記者潘月康攝)

    下圖:1963年4月4日,台北市圓山動物園裡擠滿了天真活潑的小朋友,歡渡屬於他們的節目。(中央社記者陳漢中攝)

    《清明》

    我國民間有「四五清明」之說,即清明節一般都是在4月5日,事實上,自1897年至2100年這200多年中,節氣「清明」的日期都是落在陽曆4月4日至4月6日這三天,並不完全固定在4月5日,像今(2021)年就是4月4日。

    由於陽曆一年的長度乃依循太陽的運行週期而定,故二十四節氣亦是依照太陽的位置來制定;基本上,每一節氣在每年的日期變動不大。然而,一回歸年實際長度為365.2422天,曆法上的一年長度則為365天,因此每年會多出0.2422天(相當於5.8小時),節氣的特定時刻也會每年「順延」0.2422天;如此一來,累積4年後為0.9688天,幾近一天,為修正之,故陽曆有「閏年」制度,每四年會多2月29日一天。於是,或因順延使得某節氣的時刻越過午夜至隔日,或因閏年之故而提前到前一日,都會使節氣的日期改變,但日期差異只會在三天內。所以,身為二十四節氣之一的「清明」乃在「春分」(陽曆3月20至22日間)之後的第15日,日期均落在陽曆4月4日至6日之間。

    民國24年(1935年),中華民國內政部依民間習俗將「清明」訂為「民族掃墓節」,同時也成為我國唯一以節氣所制定的國定假日,不過民間仍慣稱其為「清明節」。

    民國64年(1975年)4月5日,蔣中正總統逝世,當時政府為了紀念他,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中,明訂「先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在「民族掃墓節」舉行,也等於宣告民族掃墓節(清明)就是4月5日。

    但事實上,蔣中正的逝世日是4月5日,清明則因為歲差的關係,可能落在4月4日、5日或6日,並非固定的日子;也就是說,「先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與清明只是時日相近,並無任何關連。然而,正因昔日政府常在「民族掃墓節」舉行「先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的紀念活動,導致不少民眾誤以為每年的清明就是4月5日。

    民國96年(200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提出修正案,取消了故總統蔣中正的誕辰紀念日與逝世紀念日,也因此讓民族掃墓節的日期回歸以節氣「清明」為準的正確時間。

    由於先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4月5日)恰在兒童節(4月4日)翌日,因此昔日各級學校會在每年4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稱為「春假」,加上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則成為5天連續假期,不過自從實施周休二日後,大部分學校已經取消此假期。

    《兒童節》

    中華民國的兒童節是在民國20年(1931年) 由「上海中華慈幼協會」所發起的,該組織以「時當春令,氣候相宜,又與往日之三三、五五、九九及今日之十十等節名互相輝映。」為由,建議國民政府明訂每年4月4日為兒童節,於是教育部制定兒童節紀念辦法,並於翌年4月4日實施,所以中華民國的第一屆兒童節是民國21年(1932年)4月4日。

    中華民國內政部在民國80年(1991年)2月1日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把婦女節及兒童節的放假合併在4月5日民族掃墓節前一日全國放假一天,以解決放假方式的爭議,並與民族掃墓節成為連續假期,便利民眾返鄉掃墓祭祖及安排休憩旅遊,但婦女節及兒童節仍屬不同節日,並無所謂「婦幼節」的名稱,4月4日仍是叫做「兒童節」。

    民國90年(2001年)起,為配合公務人員週休二日的實施,使全年總放假日數合理化,當時施行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已取消放假的規定,而婦女節與兒童節仍可分別在3月8日及4月4日由有關機關、團體、學校集會慶祝,以尊重婦女節與兒童節特有的社會教育意義;自此,兒童節開始進入「慶祝但不放假」的階段。

    民國98年(2009年)11月4日,中華民國內政部召集跨部會會議,決議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將兒童節列為國定假日,而婦女節則未規劃放假。

    民國99年(2010年)5月20日,中華民國行政院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除將兒童節再度訂為國定假日,並增列民俗節日(除夕、春節、端午、中秋)適逢周二或周四,其前、後一天上班日調整放假,但須擇日補行上班;經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後,自民國100年(2011年)起實施。因此,中華民國的兒童節從民國100年(2011年)起又恢復為有放假的節日了。

    根據民國101年(2012年)9月25日修正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兒童節(4月4日)應放假一日,但如果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清明)為同一日時,則於前一日放假,另外若兒童節逢星期四時,則於後一日放假。

    今(2021)年的清明是4月4日星期日,與兒童節同一天,因此兒童節提前在4月3日放假,但因4月3日是星期六,因此兒童節便改在4月2日星期五補假,加上清明節在4月5日星期一補假,便形成了從週五放到週一(4月2日至4月5日)的4天連假。

    附錄:清明三習俗

    【祭掃】
    掃墓是清明的重要內容之一。清明掃墓是秦以後的事,到唐朝時才開始盛行。為什麼要在清明掃墓呢?專家表示,這大概是因為冬去春來,草木萌生,人們擔心自己先人的墳塋,是否長滿荒草?是否塌陷?所以要去查看修葺。一方面給墳墓添土除草,同時擺上些供品,燒些紙錢,以表示對先人的懷念和追悼之情。

    【踏青】
    清明時節,春回大地,自然界到處呈現一派生機勃勃的景象,正是郊遊的大好時光。我國民間長期保持著清明踏青的習慣,人們紛紛走出居室,來到戶外探尋春天的氣息;或在田野踏青,或在郊外放風箏。

    【放風箏】
    清明前後,放風箏是一種其樂融融的趣事。自古以來,放風箏就是人們普遍喜愛的一種活動。在古人看來,放風箏可以帶走自己的晦氣,許多人在清明節放風箏時,把災禍疾病都寫在上面,然後等到風箏升到天空中時就剪斷風箏線,讓它隨風飄逝。據說這樣做不僅能帶走所有的鬱悶,而且也會給自己帶來好運。

  • 排休制度國定假日 在 張哲生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04-05 0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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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淺談清明與兒童節

    淺談清明與兒童節

    上圖:1961年4月5日的台北市郊掃墓情景。(中央社記者潘月康攝)

    下圖:1963年4月4日,台北市圓山動物園裡擠滿了天真活潑的小朋友,歡渡屬於他們的節目。(中央社記者陳漢中攝)

    《清明》

    我國民間有「四五清明」之說,即清明節一般都是在4月5日,事實上,自1897年至2100年這200多年中,節氣「清明」的日期都是落在陽曆4月4日至4月6日這三天,並不完全固定在4月5日,像今(2016)年就是4月4日。

    由於陽曆一年的長度乃依循太陽的運行週期而定,故二十四節氣亦是依照太陽的位置來制定;基本上,每一節氣在每年的日期變動不大。然而,一回歸年實際長度為365.2422天,曆法上的一年長度則為365天,因此每年會多出0.2422天(相當於5.8小時),節氣的特定時刻也會每年「順延」0.2422天;如此一來,累積4年後為0.9688天,幾近一天,為修正之,故陽曆有「閏年」制度,每四年會多2月29日一天。於是,或因順延使得某節氣的時刻越過午夜至隔日,或因閏年之故而提前到前一日,都會使節氣的日期改變,但日期差異只會在三天內。所以,身為二十四節氣之一的「清明」乃在「春分」(陽曆3月20至22日間)之後的第15日,日期均落在陽曆4月4日至6日之間。

    民國24年(1935年),中華民國內政部依民間習俗將「清明」訂為「民族掃墓節」,同時也成為我國唯一以節氣所制定的國定假日,不過民間仍慣稱其為「清明節」。

    民國64年(1975年)4月5日,蔣中正總統逝世,當時政府為了紀念他,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中,明訂「先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在「民族掃墓節」舉行,也等於宣告民族掃墓節(清明)就是4月5日。

    但事實上,蔣中正的逝世日是4月5日,清明則因為歲差的關係,可能落在4月4日、5日或6日,並非固定的日子;也就是說,「先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與清明只是時日相近,並無任何關連。然而,正因昔日政府常在「民族掃墓節」舉行「先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的紀念活動,導致不少民眾誤以為每年的清明就是4月5日。

    民國96年(2007年),中華民國內政部提出修正案,取消了故總統蔣中正的誕辰紀念日與逝世紀念日,也因此讓民族掃墓節的日期回歸以節氣「清明」為準的正確時間。

    由於先總統蔣公逝世紀念日(4月5日)恰在兒童節(4月4日)翌日,因此昔日各級學校會在每年4月1日至3日放假3天,稱為「春假」,加上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則成為5天連續假期,不過自從實施周休二日後,大部分學校已經取消此假期。

    《兒童節》

    中華民國的兒童節是在民國20年(1931年) 由「上海中華慈幼協會」所發起的,該組織以「時當春令,氣候相宜,又與往日之三三、五五、九九及今日之十十等節名互相輝映。」為由,建議國民政府明訂每年4月4日為兒童節,於是教育部制定兒童節紀念辦法,並於翌年4月4日實施,所以中華民國的第一屆兒童節是民國21年(1932年)4月4日。

    中華民國內政部在民國80年(1991年)2月1日修正「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把婦女節及兒童節的放假合併在4月5日民族掃墓節前一日全國放假一天,以解決放假方式的爭議,並與民族掃墓節成為連續假期,便利民眾返鄉掃墓祭祖及安排休憩旅遊,但婦女節及兒童節仍屬不同節日,並無所謂「婦幼節」的名稱,4月4日仍是叫做「兒童節」。

    民國90年(2001年)起,為配合公務人員週休二日的實施,使全年總放假日數合理化,當時施行的「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已取消放假的規定,而婦女節與兒童節仍可分別在3月8日及4月4日由有關機關、團體、學校集會慶祝,以尊重婦女節與兒童節特有的社會教育意義;自此,兒童節開始進入「慶祝但不放假」的階段。

    民國98年(2009年)11月4日,中華民國內政部召集跨部會會議,決議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將兒童節列為國定假日,而婦女節則未規劃放假。

    民國99年(2010年)5月20日,中華民國行政院通過《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草案,除將兒童節再度訂為國定假日,並增列民俗節日(除夕、春節、端午、中秋)適逢周二或周四,其前、後一天上班日調整放假,但須擇日補行上班;經立法院完成立法程序後,自民國100年(2011年)起實施。因此,中華民國的兒童節從民國100年(2011年)起又恢復為有放假的節日了。

    根據民國101年(2012年)9月25日修正之「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規定,兒童節(4月4日)應放假一日,但如果兒童節與民族掃墓節(清明)為同一日時,則於前一日放假,另外若兒童節逢星期四時,則於後一日放假。

    今(2016)年的清明是4月4日,與兒童節同一天,因此兒童節提前在4月3日放假,但因4月3日是星期日,週一又是清明,因此兒童節便改在週二4月5日補假,便形成了週六至週二(4月2日至4月5日)的4天連假。

    附錄:清明三習俗

    【祭掃】
    掃墓是清明的重要內容之一。清明掃墓是秦以後的事,到唐朝時才開始盛行。為什麼要在清明掃墓呢?專家表示,這大概是因為冬去春來,草木萌生,人們擔心自己先人的墳塋,是否長滿荒草?是否塌陷?所以要去查看修葺。一方面給墳墓添土除草,同時擺上些供品,燒些紙錢,以表示對先人的懷念和追悼之情。

    【踏青】
    清明時節,春回大地,自然界到處呈現一派生機勃勃的景象,正是郊遊的大好時光。我國民間長期保持著清明踏青的習慣,人們紛紛走出居室,來到戶外探尋春天的氣息;或在田野踏青,或在郊外放風箏。

    【放風箏】
    清明前後,放風箏是一種其樂融融的趣事。自古以來,放風箏就是人們普遍喜愛的一種活動。在古人看來,放風箏可以帶走自己的晦氣,許多人在清明節放風箏時,把災禍疾病都寫在上面,然後等到風箏升到天空中時就剪斷風箏線,讓它隨風飄逝。據說這樣做不僅能帶走所有的鬱悶,而且也會給自己帶來好運。

  • 排休制度國定假日 在 洪雪珍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07-29 2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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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總經理都不敢請5天以上長假,你敢嗎﹖﹞

    最近有個年輕上班族來跟我諮詢職場問題,他很嚮往歐洲自由行,不想跟其他同事一樣,玩來玩去只在亞洲國家繞圈子,可是他隱約覺得不對勁,好像去歐洲很危險!一般歐洲團大都在10~15天,我問他怎麼玩法﹖

    「當然自由行!」

    「你想去幾天﹖」

    「三個星期吧!」

    你一定可以想像這兩個畫面,當他向公司提這件事時,主管的白眼翻到太平洋去;就算成行,回國之後,全部門同事集體抵制他。思及此,他失落地說,去歐洲自由行好像是個遙不可及的夢想,這個職場文化讓他感到悲傷,接著他下了結論:

    「比辭職還難!」

    我點頭稱是,勸他改成在換工作的空窗期休長假去歐洲。這讓我想到2016年小英總統為勞工的休假定調時,先砍掉國定假日7天,再朝向放寬特休假的限制,沒想到勞團不領情並舉牌抗議,連網站上的論壇如PTT也罵成一團,而原因是小英總統始料未及,居然是—

    「國定假日不必請假就可以休,休得理直氣壯;特休假日根本不敢請,給再多也沒用!」

    尤其到年底,很多人握有一大把特休假加補休未休,再不休的話,全得吐出來還給公司,可是很少人敢休完,深怕影響公司對自己的印象觀感,壞了年終考績,損失更大。唯有外商是例外,會催促員工「儘速消化」特休假。

    yes123求職網曾在年底做調查,發現只有1/6上班族把特休假休完,而且高達3成一整年沒休過一天!總計有超過8成的上班族當時手頭上有年假待消化,因為1/4的人認為老闆或主管不喜歡員工休假,2成擔心影響年終考績,所以不敢安排休假。

    一般來說,勞工對特休假的認定是用來休長假的,比如出國旅行、做整型手術等,而調查結果指出,台灣上班族希望一次可以平均休到9.4天,不過真正休時,會自動縮到4.8天。若是扣除周休二日(還不算連續假期),一次平均最多只請2.8天的特休。而老闆能接受的天數是多少?只有5.1天!因此,膽子小的就拿來抵遲到或生病用,不敢休長假。

    「我只有一次休完休滿,是離職前。」

    在PTT,有人說出這個心聲,獲得不少認同,紛紛說:「我也是一樣!」

    像這樣不敢休假的普遍現象,並不是僅限於年輕屬下(因為流動率太高,特休假少到不足掛齒),連高高在上的總經理也是不敢造次。

    我的朋友Brenda換工作,按照勞基法規定,未滿一年是沒有特休假,可是公司按照比例給她四天,心裡還在緩緩流過一絲溫暖的當下,很快的她就意會到高興得早了一些,因為這個特休假可能是「看得到,吃不到」。

    有一次陪總經理宴請客戶,杯觥交錯後,聽到總經理感慨的說,太太與孩子都吵著要去歐洲,他說不行,因為請假天數太多,不敢跟老闆提啊!所以每次都去日本與韓國,五天來回。客戶調侃他,總經理不敢請假,底下的人更是沒那個膽!只看總經理乾笑兩聲後說:

    「就是因為總經理,才不敢請假啊!」

    總經理並沒有對屬下因此有較多的同理心,剛滿一年時,Brenda有7天特休假,正好也碰上連假,興沖沖的計畫去歐洲旅遊,行程11天,卻被批回,原因是沒有人一次請11天假的,更不用說新人,太不自愛了!Brenda不服氣地辯駁:

    「可是,我並沒有請假!這些都是該休的假,特休7天加連假3天,再加1個星期日,正好是11天。」

    Brenda一一數來,總經理煩了,不禁脫口而出以下這一番屬於組織上層的心裡話:「特休假?它只是擺著好看的,沒有人在把它當真,你真是職場新人!」

    這個費盡口舌爭取休假的過程,讓當時28歲的Brenda抱怨:「是公司欠我特休假,怎麼弄得好像我欠公司似的?」可是10年過後,Brenda升遷到中階主管,她發現自己的心態也跟著變了,愈來愈不敢休長假,於是得到一個心得—

    「台灣人有休假恐懼症,愈高階愈嚴重,害怕被老闆發現自己其實沒那麼重要,休假一回來,位子不見了。」

    除了擔心老闆不開心外,中高階主管憂慮的還有被取代的危機,這種焦慮在演藝圈更是常見。

    有一次,我與一位電視主持人同台演講,她說,出道16年,未曾請過1天假,即使病倒也是掛著點滴工作;就算前一天錄影到凌晨四點,只睡2小時,仍然清晨六點準時出現在通告現場。

    原本我以為她是意志驚人,後來看到新聞,主持人六月請完產假之後,要回來主持時,製作單位卻通知她「繼續休息下去」,才恍然大悟,年近40歲的她背後應該還有一層深深的隱憂,擔心:

    「女主角換別人做、麥克風換別人拿。」

    面對這個台灣普遍的職場風氣,我個人是期期以為不可,但是我不會不假思索地鼓勵上班族:「有假就請,這是你的權益!」更不會搧風點火說:「公司不准,你就去檢舉!」因為有份好工作不容易,不要為了請假,飯碗隨便砸了。另外最主要的原因是,面對「企業文化」,不要當烈士,因為對抗的不僅僅是公司與制度,還有主管與同事,一個不小心,就會成為「全民公敵」,不會有一天好日子過。

    不過,還是有人請長假出國旅行,回來照樣安坐如泰山,因為他們做到以下三點:

    1. 平常努力工作,拿出績效,沒什麼好讓人挑剔與非議。

    2. 平常同事請假,熱心幫忙分攤工作,在人情帳戶上有足夠存款。

    3. 請假之前,先把大部分的事做了;請假在外時,保持手機通訊無誤。

    即使如此,我仍建議請假不宜超過10天或兩星期,這是一般企業接受的極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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