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gummy616 (寶劍)
看板Salary
標題[問題] 春節假期排班的加班費與否
時間Tue Nov 8 16:37:33 2022
想詢問板上神通廣大的板友,
現職工作為排班制
公司說我們是採四周變形工時
所以過年值班的話沒有雙倍薪
但之前一樣是做排班的工作
公司有按照除夕到初三值班的人都給雙薪
請問就法律來說到底是怎樣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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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Kyuubi: 勞資雙方同意將國定假日調成正常工作日,就不用加給薪資 11/08 16:43
→ Kyuubi: 你可以看看你入職時有沒有簽相關的條款 11/08 16:43
→ FarkU: 身為勞方你沒有資格不同意 11/08 17:52
推 carden31: 排班制就是總休假日一樣就可以,你又不是春節才會遇到 11/08 18:57
→ carden31: 平常六日跟國定假日也會出勤啊,但一般春節會額外給獎 11/08 18:57
→ carden31: 金 11/08 18:57
推 LSW1990: 你是最軟的那塊 11/08 18:57
推 fancy0213: 猜百貨業 11/08 19:29
推 furio: 沒加錢就特休請下去,老闆春節要加錢就是怕人請特休 11/08 21:28
推 period9527: 某種程度上,鑽漏洞 11/08 21:43
→ wxtab019: 排班一樣可以把班表押假日 照樣報加班吧 11/08 22:08
推 rinatwo: 國定假日要不給加倍 只能國定假日調移 要個別員工同意 11/08 22:50
→ rinatwo: 而且不能概括同意 並且將對調之日標示出來 11/08 22:51
→ rinatwo: 排班制沒有總日數一樣就可以 仍得取得員工調移同意 11/08 22:51
→ rinatwo: 不能逕自以總日數相同 就規避國定假日規定 11/08 22:52
→ rinatwo: 大法官釋字第726號 勞基法為強制性法令 11/08 22:52
→ rinatwo: 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 自不容勞雇雙方以契約自由為由規避之 11/08 22:53
推 rinatwo: 入職一次性同意 涉及權利能力拋棄 11/08 22:57
→ rinatwo: 民法第16條 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不得拋棄。 11/08 22:58
推 pr2326: 現職工作非排班制,被強迫過年值班,且沒有照勞基法給予加 11/09 08:50
→ pr2326: 班費...... 11/09 08:50
推 jobintan: 沒加班費的公司可以直接跑路了… 11/09 11:06
推 carden31: 講白話就是排班制不用給兩倍,要跟勞工協調排班,休假 11/09 13:05
→ carden31: 日低於標準才有加班費,你國排平日有出勤一樣兩倍,排班 11/09 13:05
→ carden31: 制就是一句話你跟雇主自己去協調,有符合休假間隔就好, 11/09 13:05
→ carden31: 正常班制就是很硬動到國就是加錢,調國改休平日也要給一 11/09 13:05
→ carden31: 天錢,也就是休假數不變要多給一天錢,也是兩倍的意思, 11/09 13:05
→ carden31: 不是說勞工同意調就可不用給兩倍,不過春節一般都會給 11/09 13:05
→ carden31: 獎金,獎金加下去超過兩倍的很多,我公司還要搶的好嗎XD 11/09 13:05
→ carden31: ,這麼摳其他的也不用期待了趕快跑才是真的 11/09 13:05
推 rinatwo: 樓上一直把休假日數跟國定假日混在一起講... 11/09 13:46
→ rinatwo: 法源依據就不同 一直把變形工時的扯進來複雜化幹嘛 11/09 13:47
→ rinatwo: 國定假日調移就只能與另一工作日對調 11/09 13:47
→ rinatwo: 勞工另一工作日得以休假 始屬適法 11/09 13:48
→ rinatwo: 依照最高行政法院的見解 就必須將調移後的休假日標明 11/09 13:48
→ rinatwo: 且每次調移均須個別勞工同意 11/09 13:49
→ rinatwo: 國定假日就是國定假日 與休假總日數沒有關係 11/09 13:50
→ rinatwo: 就算休假日高於標準 碰到國定假日就必須要給加倍 11/09 13:51
→ rinatwo: 這是勞基法第37條所規定的 不能逕以總休假日數較多而不給 11/09 13:51
推 rinatwo: 最極端的例子 一個月其他天都休假 只上國定假日一天 11/09 13:56
→ rinatwo: 如國定假日未經調移 勞工出勤仍是必須給予加倍薪資 11/09 13:57
→ rinatwo: 縱使你當月休假日數為29天 條件遠優於勞基法第三十條 11/09 13:58
→ rinatwo: 仍無法規避勞基法第37條及第39條之強制規定 11/09 13:58
推 rinatwo: 更白話的講 國定假日要合法只有三種狀況 11/09 14:02
→ rinatwo: 1.當天出勤給予加倍 2.調移去另一個工作天放假 11/09 14:03
→ rinatwo: 3.簽署84-1 並且經主管機關核備 11/09 14:03
→ rinatwo: 其他的理由都是沒用的 11/09 14:03
推 carden31: 調去另一個工作天放假,與跟勞工協調排班有什麼不一樣? 11/09 15:53
→ carden31: ? 11/09 15:53
推 rinatwo: 當然不一樣阿 法源依據不相同阿 11/09 19:20
→ rinatwo: 一個是依照變形工時調動工時 一個是國定假日調移 11/09 19:20
→ rinatwo: 要動國定假日 你只能明確跟員工說是要調動國定假日! 11/09 19:20
→ rinatwo: 雇主自有說明清楚的義務 11/09 19:21
→ rinatwo: 而且依照行政機關的實務要求 都要有實體文件同意調移 11/09 19:22
→ rinatwo: 法律上就是如此講究用詞 國定假日調移 就是跟你排班不同 11/09 19:23
推 carden31: 喔,所以結果跟我說的一樣但法條用詞不夠講究,真是清析 11/09 21:04
→ carden31: 的解釋我相信原PO對勞基法有更深刻的認識了 11/09 21:04
推 rinatwo: 結果哪有跟你講的一樣 沒有對國定假日約定調移 休假日數 11/10 00:44
→ rinatwo: 再多都沒用 11/10 00:44
推 rinatwo: 真是自我感覺良好的人 笑死 講錯了還能自認為只是用詞不 11/10 00:46
→ rinatwo: 準確 11/10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