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授權書範本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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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授權書範本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0的網紅,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成功促使近九成大學改善論文授權流程 #博碩士論文不是商品 #學術成果全民共享 去年12月30日,我曾舉辦 #學術論文資料庫公共化 記者會(詳見:https://reurl.cc/bzM0Vl ),與立法委員 莊競程、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及多位學者、學生一同呼籲 #學術論文不應被商品化...

  • 授權書範本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8-17 17: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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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功促使近九成大學改善論文授權流程
    #博碩士論文不是商品
    #學術成果全民共享

    去年12月30日,我曾舉辦 #學術論文資料庫公共化 記者會(詳見:https://reurl.cc/bzM0Vl ),與立法委員 莊競程、經濟民主連合、台灣大學研究生協會及多位學者、學生一同呼籲 #學術論文不應被商品化、#學術成果是公共財!

    而 #碩博士論文公開授權率過低,就是其中一個需要立刻解決的重要問題。

    但這個問題的產生,不是因為學生不願意授權,而是因為行政單位的怠惰。先來看看幾個數據:

    在 #國家圖書館 的 #臺灣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 上,以107學年度全文授權率為例,

    📌國立臺灣大學 1.06%
    📌國立成功大學 14.21%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22.94%
    📌國立彰化師範大學 24.42%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31.08%
    📌國立政治大學 53.72%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 54.27%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56.07%
    📌國立中興大學 56.35%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56.47%

    一共有十所國立大學授權率不及60%,低於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整體平均67.83%。

    其中, #台大近15年授權率幾乎都不到2%!

    論文授權率的高低,很大程度取決於各校畢業生上傳/授權論文的行政程序,以及論文授權書的內容。

    因此,在我要求下,教育部擬定了 #學位論文授權書範本,於今年3月3日通函發送給全國各大專校院參考。教育部的範本強調清楚並列學校、國家圖書館、商業資料庫三個授權對象,#不偏頗任何一方,並對著作權相關事宜有完整的規範。

    截至今年四月底為止,已有37所大學配合修正了自己的論文上傳系統;另有83校使用國圖的論文上傳系統,國圖也已參照教育部範本修正系統內建的授權書。 #整體修正率將近九成!

    #行政流程如何影響論文授權情況
    #不是學生不授權而是學生不知道可以授權

    博碩士論文等學位論文,一般是在博碩士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時,依循學校的論文上傳/授權流程,來選擇是否將電子全文授權給學校圖書館/國家圖書館/商業資料庫。

    然而,各校的上傳/授權程序不一,有可能造成誤導學生只授權給其中一方的情事。

    台大日前就被 #台大研究生協會 踢爆,在台大的論文上傳系統中,僅詢問畢業生是否願意授權「資料庫」,卻沒有揭露這裡所謂的資料庫,其實單指 #華藝商業資料庫。

    這樣的行政誤導,造成台大每年在國圖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的學位論文授權率,#始終低於2%。

    台大研協於4月11日的臉書發文指出,「根據國圖碩博士系統顯示,在2003年國圖系統仍有臺大約66%電子全文授權率,2004年從國圖系統轉用華藝系統後,當年授權率即銳減至12%,2005年後更僅剩1.7%。」

    #為什麼要推動學位論文公共化?
    #促進學術傳播與交流
    #平衡南北學術資源

    《學位授予法》第十六條規定,博碩士論文應該送交國圖保存,並於 #館內 提供公開閱覽。然而若要將論文電子檔開放於國圖的博碩士論文知識加值系統,供大眾免費線上閱覽,則需論文作者另行授權。

    但,過去的流程,造成國圖電子全文授權率非常不足。

    因此,非居住在台北的學生、學術工作者、社會人士,若想閱覽文獻,難道只能舟車勞頓到台北國圖看實體本?想即時線上閱讀的人,又只能到商業資料庫付費下載嗎?

    這不僅加劇南北的學術資源不平衡,也不利於增進學術發展與交流的風氣,難以打造知識共享的社會氛圍。

    這次成功促使近九成大學 #改善碩博士論文授權流程,使其學術成果能全民共享,是台灣促進學術傳播與交流的重要一步,讓所有學子、學術工作者都能更平等的獲取知識成果。

    但,這只是第一步。

    也邀請所有碩博士,不管是以前的論文、剛寫完的或正在寫的,都能授權公開論文電子全文給國家圖書館,分享學術果實、造福研究後進,一起打造國家級的開放學術資料庫。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
    最後,我想謝謝與肯定台大,已經採取具體行動,鼓勵畢業生公開論文電子全文。

    在台大在研究生協會強力爭取下,台大在今年7月已參照教育部的授權書範本,修正其論文授權程序,並且不再連結至華藝資料庫。

    現在起,台大的博碩士畢業生都可於提交論文時,直接選擇授權於台大自己的論文典藏系統,以及國圖的系統。

  • 授權書範本 在 范雲 FAN, Yun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12-23 13:57:14
    有 7,417 人按讚

    踢爆!華藝白紙黑字授權中方廠商竄改論文

    #相關部會應徹查華藝中國投資合作
    #提案教育部科技部應協助研究者法律救濟

    #拒絕紅色審查
    #捍衛研究者捍衛台灣主權尊嚴

    最近華藝 #紅色審查 事件席捲學界,引起群情激憤。

    我今天在質詢教育部潘文忠部長時也揭露民眾爆料:華藝不僅可能 #在中國投資設立資訊公司審查論文;在與中國合作商簽的代理合約中,直接同意中方審查修改論文;還 #協助提供後臺審讀操作系統。

    相關單位應該立刻徹查有無違法!

    我今天在委員會中提出的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與科技部應具體保障研究者的著作權益、學術自由與我國主權尊嚴,協助各大專院校、學會、系所與研究者法律救濟」已獲得委員會同仁們連署並通過。

    ------
    #民眾爆料華藝根本同意中方廠商竄改

    我昨天接獲民眾爆料提供資料,華藝與中國合作廠商「中國教育圖書進出口有限公司」簽署的代理契約、內容管理契約顯示華藝委託中方廠商: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或有關現行政策進行『審核』。

    且華藝還提供中方廠商「後台審讀操作系統」,並同意配合中方廠商:

    ⁉️若內容有違中國法律時,「立即停止該內容服務」。

    華藝居然授權中方廠商審核論文作者文字,侵害著作權莫此為甚,踐踏作者以及作品權益,讓人無法接受!

    且依據中國的公司登記資料顯示,華藝可能在中國投資設立資訊公司、招聘工程師審查論文!

    #華藝改標改摘要改校名改姓名讓研究被消失
    #還說未作任何更動增進內容被檢索

    最近我很多學界朋友,紛紛檢查自己的論文有無被華藝 #送中竄改、過濾。我自己就有兩篇文章「被消失」,其中一篇研究涉及 #民主,一篇涉及 #台灣人認同,可見華藝跟合作商的 紅色審查有意識地過濾所謂 #政治敏感 的議題與字眼。

    有些研究者的論文標題、摘要出現荒謬的篡改,譬如「當婦運衝撞國家/國家女性主義」被代換成不知所云的「当妇运冲撞台湾/台湾女性主义」,「...在許多國家或地區」被代換成「...在许多台湾或地区」;也有的在竄改後文意完全不同,如「東南亞國家學生」變成「東南亞台灣學生」。

    不只標題、摘要被改,甚至包含校名如「國立台灣大學」都被省略成「台湾大学」,有位學者甚至不幸因為名字就叫「國立」,作者欄位只剩一個姓氏。嚴重侵害作者的著作權益與台灣主權形象。

    更多論文則因為涉及中國、民主、性別、社會運動,直接被消失、搜尋不到。華藝還敢說是為了 #增進內容被檢索。

    #教育部科技部應捍衛研究者權益與主權
    華藝收錄的論文不僅是學位論文,來源還包含系所、大學、學會等各種期刊出版機構,#主管機關需要多管齊下與各出版機構合作。

    所以我今天要求教育部:盡速明定學位論文授權書範本、要求各大學系所檢視既有資料庫授權契約。

    長期而言,教育部應協調陸委會、智慧財產局、經濟部,確認華藝的中國投資或合作是否合法,並訂定通盤規範。

    #肯定潘部長今天答詢時承諾了我的要求,會盡速辦理保障研究者權益還有台灣的主權尊嚴。

    我也發現,目前科技部較無提出配套作為,也應評估將「保障研究者權益」列為後續評比期刊的評分標準。

    #學術是公共資產應有公共化的資料庫

    長期而言,學術成果是一個國家長期大量補貼投資累積的重要公共資產,我認為,要避免特定廠商獨大,目前國家圖書館等相關論文檢索系統,應該檢討強化,建置一個更方便、收錄更全面也更 #公共化的論文資料庫。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註一:華藝授權中方竄改一線學術工作者論文標題、摘要,舉例如下:

    例一:「四個國家」被改成「四個台灣」。
    例二:「東南亞國家」被改成「東南亞台灣」。
    例三:「當國家主義之路」被改成「到台灣主義之路」。
    例四:「當婦運衝撞國家」被改成「當婦運衝撞台灣」。
    例五:「國家女性主義」被改成「台灣女性主義」。
    例六:作者皮國立,名字「國立」被消失,只剩皮。

    例子太多,很多一線學術工作者都已發文指責。華藝還敢說這是華語世界話語權,一個被改得文不對題,亂七八糟的標題,就算被搜尋到又如何,看到的人只會覺得作者是不是瘋了?!踐踏學術工作者心血,莫此為甚。更不要提因為敏感而被消失的五萬篇文章,這是什麼爭話語權?這是羞辱一線學術工作者給中共下跪。

    註二:華藝授權中方竄改作者文章標題摘要,范雲評論資料庫 (至2020.12.31):

    華藝針對公共化的聲明繼續魚目混珠 👉 https://reurl.cc/5q06zR
    推動臺灣學術論文資料庫公共化記者會 👉 https://reurl.cc/7o6m4N
    我針對華藝的一次質詢 👉 https://reurl.cc/Oqxbry
    引起三家媒體以社論高規格批評 👉 https://reurl.cc/gmL1YQ
    踢爆!華藝白紙黑字授權中方廠商竄改論文 👉 https://reurl.cc/5q0zbq
    我被華藝消失的論文 👉 https://reurl.cc/Q38xVM
    紅色審查 👉 https://reurl.cc/D6WExE

  • 授權書範本 在 律師娘講悄悄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5-16 21:4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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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末贈書《 說好的幸福呢?律師娘的愛情辯護》)
    「婚姻協議書怎麼寫才有保障?」她說。
    這兩年,越來越多女性找上事務所要寫婚前或婚姻協議書,有趣的是,幾乎沒有男性當事人主動找我們處理這樣的協議,我對於這樣的現象跟趨勢感到很好奇,想問大家,你們覺得是為什麼呢?其實應該是這樣…….

    即使進入了這樣高喊兩性平權時代,母性畢竟還是天生的本能,我自己也是,生了小孩,就會忍不住想要有多一點的時間陪他,或許是賀爾蒙分泌的關係吧!(說錯的話,請專業的來指正)

    人的時間精力有限,花在孩子身上多一個小時,就得少花在事業上一個小時,錢雖不是萬能,但沒有錢,卻有很多事情就得犧牲,抱著孩子很幸褔,但抱著孩子,要伸手跟人家要錢,就委屈了。

    朋友霏霏就是個家庭主婦,老公是個企業家,收入的確相當優渥,也跟霏霏說,她只要在家帶小孩就好,賺錢的事交給他。

    一開始霏霏也覺得自己嫁對人了,每個月固定入帳的家用金額雖不算多,但只要想要什麼,老公從來也沒說不過,卡可以隨她刷,想跟姊妹淘約下午茶也無上限,衣食無缺,每個禮拜還有固定的家事清潔到家裡打掃,老公常應酬不會回家吃飯,她也不是一定要煮晚餐,看似真的是「帶小孩就好」。

    「如,妳覺得,我算好命嗎?」霏霏問我。
    我知道她是拿否定句當問句,否則這麼多年姊妹淘做假的嗎?於是坦誠地對她說:「這因人而異,但對我而言,不算!」
    「怎麼說呢?」
    「我看過太多了啊!做了多年家庭主婦,心都懶了,疲累沒有少,資歷沒有多,老公一放手,什麼都沒有。」(哇!我還押韻呢!)
    也就是說,當經濟收入完全來自對方,一旦斷了金援,雖還是好手好腳,但一時片刻的斷炊也夠嚇人了。

    「可是不是說離婚的時候,可以分對方一半的財產嗎?」

    「是沒錯,但真的要破局之前,有不少人就先脫產,就算拿到判決也沒用,名下無財產,判決也只是一張紙。尤其是像你這種老公是企業家的最常見,他們更懂遊戲規則了。」

    「那怎麼辦?可以跟他簽所謂的婚姻協議保障我自己嗎?」

    「簽是可以簽,但就跟判決一樣,名下無財產,就還是紙一張,除非他現在就給你一大筆錢,保障妳未來的生活。」

    「現在突然跟他要錢,不會顯得很現實嗎?」

    「如果是他要你在家顧小孩,不要上班,那這本來就是個很現實的問題。如果是妳自己選擇在家帶小孩,那就是個很浪漫的問題,當然談錢就俗氣了。」

    我的直白,瞬間讓霏霏的眼眶刷紅了。

    我嘆了口氣,有點於心不忍,畢竟自己也走過三年全職媽媽的生涯,目前也是自己在親自帶個幾個月大的嬰孩,沒辦法,我們就是活該在放不下、捨不得、離不開啊!

    「其實,不用這麼悲觀啦!我還記得我以前認識一個單親媽媽很厲害,一個月薪水不到三萬元,也養大了兩個小孩,房子還是租的。有個很大的關鍵點是,娘家願意幫忙當支援系統,一碗麵也是飽、一桌菜也是飽,日子怎麼過是看人的。」

    「那我還要簽婚姻協議嗎?」

    「其實如果對方尚稱君子,經濟狀況也穩定,簽個婚姻協議也無妨,不過有幾個重點要讓你了解一下。(順便也讓在看這篇文章的妳了解一下)

    首先,多數太太都喜歡訂下一方如果外遇,就自願放棄小孩的監護權,事實上,小孩的監護權在離婚時,如果協議不成,仍然需要依照小孩的利益由法院做裁定,譬如幼兒從母、原照顧者原則、最小變動原則、同性別原則、支援系統……,並不會直接依照婚前協議來裁定小孩的監護權歸屬。但如果約定外遇,要給付對方多少錢的精神賠償倒是可以的,只是賠償金額的部分如果進了法院,法官會依雙方地位財力身份,及外遇所造成的痛苦程度調整,但通常會比完全沒有約定由法官直接判決來得高。不過,會建議妳何謂外遇行為要寫得更清楚一點。

    此外,婚姻協議還可以約定夫妻雙方的住所、夫妻財產制,約定家庭生活費用,及約定一定的生活零用金(自由處分金)贈與給你,以後不用列入剩餘財產分配。

    不過如果是錢方面的事情,我會建議要公證或是簽張本票,以免以後還要透過訴訟曠日費時。像我之前就看過一個太太請老公簽下每個月要給付多少家庭生活費用給他,還請老公簽本票作為擔保的,剛好老公是公務員,薪水跑不了,所以拿本票去聲請裁定再強制執行就好。」

    霏霏抱著懷中的寶貝,看起來似懂非懂,我猜想她短時間內應該也無法成為犀利人妻,就答應先傳張本票的範本給她,也順便告訴她,為了怕本票過期,可以請對方一倂簽一張授權書授權她填寫日期,以免有偽造文書的問題。為了怕她不會填,還給她大律師教大家怎麼填本票的影片連結。
    https://goo.gl/C3vLF9

    這樣的姐妹很夠意思吧!?

    在座的各位如果也想留著本票+授權書範例私藏,送禮自用兩相宜,

    ➡公開分享本文並留言+1,律師娘會私訊本票+授權書範本給妳喔!還可以抽書《 說好的幸福呢?律師娘的愛情辯護》)名額3,截止日期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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