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拒絕臨檢罰多少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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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拒絕臨檢罰多少產品中有2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4萬的網紅律師談吉他,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用這種手段拒測,可能真的罰不到。 酒駕在我國分別會受到兩種處罰,一旦吐氣酒測的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就會處罰鍰、移置車輛並吊扣駕照,若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除了還會受到刑法第185-3條處罰,處兩年以下或併科罰金二十萬。 但不管是哪種處罰,依照法律都必須先證明人民有...

  • 拒絕臨檢罰多少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18-05-01 2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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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這種手段拒測,可能真的罰不到。
     
    酒駕在我國分別會受到兩種處罰,一旦吐氣酒測的酒精濃度超過每公升0.15毫克,就會處罰鍰、移置車輛並吊扣駕照,若濃度超過每公升0.25毫克,除了還會受到刑法第185-3條處罰,處兩年以下或併科罰金二十萬。
     
    但不管是哪種處罰,依照法律都必須先證明人民有酒駕的事實,透過攔停酒測,就能符合法律「吐氣濃度超標仍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的要件。
    然而,若在測量前就大量灌酒,這時候只能確定駕駛當時再加灌酒後超標,而無法確定駕駛當時是否超標。若法官依法審判,理論上在無法證明駕駛當時超標的話,必須要判無罪的。
     
    🎸有些人可能會想:好啊不算酒駕,那總可以用拒測來處罰吧?拒測一樣罰很重,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所謂的拒測,包含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以及停車後但拒絕酒測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4項規定處9萬罰鍰、移置車輛並吊銷駕照,確實很重。
    之前有法院的判決就認為,拒測不以駕駛明講「我不接受!」為限,消極推託來延後測試的時間也算拒測。因此,這種碰到警察不停、飛奔進商店灌酒的情況,或許可以算是「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
     
    但問題是,這個拒測處罰限定在「行經警察機關設有告示執行酒測檢定之處所」。
     
    以這則新聞來看,如果警察並不是設酒測臨檢站在路中間來進行攔檢,而是一般的臨檢、路檢勤務,看到路人騎車不穩才攔停的話,就不能適用酒測拒檢的規定來處罰。這時候頂多適用的規定是一般性的拒絕接受指揮逃逸,可能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處3千到6千元的罰鍰。
     
    🎸要避免這種酒測前刻意飲酒的脫法行為,一個是期待法院能夠彈性審判,推定測前灌酒的人一定超標,但這種推定方式不見得每個法官都會接受(例如,就算他真的是酒駕,你怎麼知道他在灌酒前是超標?說不定他灌酒前才0.14沒超標啊?)
    另一個做法可能是修法把「影響檢測」的行為也訂成是拒測的一種形式,但這樣可能就會讓酒測的執法變本加厲(我記得現在酒測前也允許你漱口)
     
    台灣的酒駕情形,在近兩次酒駕加重處罰以後都有確實的降低(降低多少?你可以看看:https://lihi.cc/eDc9c),雖然酒駕還是時常發生,但至少有在逐年下降,是往好的方向發展。這樣的降低程度夠不夠?需不需要再加重處罰?這個就見仁見智囉。

  • 拒絕臨檢罰多少 在 李明賢 -阿賢之聲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7-02-28 10: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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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八留給後代的最大省思,就是記取教訓、不再讓歷史重演,可嘆的是,威權獨裁的影子仍舊飄蕩在台灣上空!蔡政府一手用「反威權」來推動去蔣化、滿足特定族群的政治需求,一方面卻著手擬定《國家保防工作法》,讓小英自己可能擁有跟威權時代統治者的無上權力,這是何其諷刺,台灣民主政治陷入倒退30年的空前危機!

    保防法的草案內容,調查局將擴編600位左右的保防員,進駐從中央到地方政府各機關,這是人二裁撤後,調查局勢力再次重返政府機關;保防員衹需經機關首長書面同意,即可對嫌疑當事人行使調查權、調閱權、臨檢權以及查扣權;當事人若拒絕保防員要求,可罰鍰。

    如果這部法令不是人二,那甚麼是人二?政府透過調查局擴權,美其名是讓國家更安全,背後目的卻是讓人毛骨聳然,這不是威權復僻,甚麼是威權復辟!當執政者需要這樣大的權力,人民的權力就會被極度壓縮,呼籲大家群起反對這部惡法。

    台灣邁向民主多年,經過多少先輩努力的成果,這稱得上是力擺脫威權的過程,可是,如今迎接而來竟是另一「綠色威權」,這是大家要的政治環境嗎?大家還要噤聲不語嗎?
    http://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12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