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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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2萬的網紅TaibeiMoto,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11/20 被開的罰單或告誡單法條 大概是下面這個 「不服從警察指揮」 我再三和多個警察確認 他們說只要當天晚間6點到11點59分 共6小時之間 在塔城街和市民大道路口待轉 累計 兩次 (不連續也算) 就是不服從指揮 會開單 交通指揮是為了排除當下狀況進行 照理只能指揮當下行為 我如果6點...

「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的推薦目錄
  • 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 在 TaibeiMoto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11-22 01:11:35
    有 1,079 人按讚

    11/20
    被開的罰單或告誡單法條
    大概是下面這個

    「不服從警察指揮」

    我再三和多個警察確認
    他們說只要當天晚間6點到11點59分
    共6小時之間
    在塔城街和市民大道路口待轉 累計 兩次
    (不連續也算)
    就是不服從指揮 會開單

    交通指揮是為了排除當下狀況進行
    照理只能指揮當下行為

    我如果6點待轉一次
    一個小時後 再待轉第二次就是違規?

    指揮的法力範圍可以那麼大?

    警察要不要乾脆指著你說
    「你現在從這裡騎去新店」
    Ok 你沒騎去新店 就是不服從指揮

    現在在玩「老師說」就對了
    你要跳著說話 不跳就開單
    你講話前要拍手三次 不拍就開單

    #大同分局 #大稻埕波麗士 #待轉大富翁
    #交維變主辦 #公親變事主

    第 60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違反本條例之行為,經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
    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制止時,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除
    按各該條規定處罰外,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吊扣其駕
    駛執照六個月;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本項規定二次以上者,處新臺幣
    三萬元罰鍰,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本章各條無處罰之規定者,處
    新臺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一、不服從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指揮、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或
    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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