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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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 在 蘇家宏律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9-23 15:4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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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請教問題嗎?
    我房子在95年取得法拍屋,現在要依行情價售出,這樣的所得稅要怎麼計算?
    之前的資料都不見了。

    您在104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房地,現在要出售,可以不必適用房地合一稅的規定,在舊制規定之下,僅就房屋部分計算財產交易所得稅,土地則是按照公告土地現值所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

    簡單的說,用”舊制”規定所得稅計算的基礎是:出售房屋所得-成本-費用。至於土地因為課徵土地增值稅,就不用核課所得稅。

    如果你當時購買房屋(法拍)的資料不見,你可以向法院聲請閱卷,或向地政機關聲請當時過戶資料。

    有關房屋出售如果無法舉證成本(未提供原始取得成本),或國稅局亦無法查得原始取得成本的情況之下,可以依照財政部頒布的規定,拆算出房屋出售的所得,在次年五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依照該所得一併來申報當年度的綜合所得稅。

    #所得稅
    #不動產
    #房屋
    #土地
    PS: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7類規定,是以交易時之成交價額,減除原始取得成本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財產或權利而支付之一切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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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9-07 17: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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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他方解除 #買賣契約 收取違約金「記得這樣做」🏠🏠

    #財政部 北區 #國稅局 表示,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明定個人綜合所得總額包含10類所得,生活中常見之個人因他方解除買賣契約而收取之違約金,屬第10類之其他所得,係以收入減除成本及必要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納稅義務人申報時需一併檢附成本及必要費用之相關單據佐證,若漏未申報,除依法補徵稅款外,還會依同法第110條規定處以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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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 在 MyGoNews不動產網路新聞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09 17:1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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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人居間仲介房地買賣的佣收「記得這麼辦」🏘🏘

    #財政部 北區 #國稅局 表示,個人幫忙朋友或親友尋找合適的 #不動產 物件,買賣成交後所取得報酬屬佣金收入,核屬所得稅法第14條第1項第2類規定之執行業務所得,應申報繳納當年度綜合所得稅。該局進一步說明,個人居間仲介房地買賣取得仲介報酬,於申報所得時,其計算方式是以佣金收入減除必要成本費用後之餘額為所得額,如未能提示相關成本費用證明文件核實減除,可依財政部公告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20%計算費用,併計當年度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繳納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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