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回合經濟談
〔#規模最大的FTA在這裡!#非洲要起飛了嗎?〕
傑瑞編今天要來帶壯士們認識:什麼是「非洲自貿區」,與自貿區成立後,對當地的經濟會帶來怎麼樣的影響。
這篇文乾貨滿滿,看不完記得先收藏📌
▌ 名詞解釋:自由貿易協定
首先,自由貿易協定(Free T...
#八百回合經濟談
〔#規模最大的FTA在這裡!#非洲要起飛了嗎?〕
傑瑞編今天要來帶壯士們認識:什麼是「非洲自貿區」,與自貿區成立後,對當地的經濟會帶來怎麼樣的影響。
這篇文乾貨滿滿,看不完記得先收藏📌
▌ 名詞解釋:自由貿易協定
首先,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是指兩國或多國、以及與區域貿易實體間所簽訂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
目的在於促進經濟一體化,消除貿易壁壘(例如關稅、貿易配額和優先順序別)。
協定允許貨品與服務在國家間自由流動,來自協定夥伴國的貨物,不論是在進口或出口,都可以獲得關稅上的減免優惠。
▌ 非洲自由貿易協定明年生效!
非洲聯盟 2019 年宣布成立涵蓋全非洲的自由貿易區。
截至 2020 年 8 月,已有逾 30 個簽署國國會批准協定,超過生效門檻要求的 22 國批准,將於 2021 年開始逐步減免關稅。
非洲 54 國簽署《非洲自由貿易協定》 (AfCFTA),建立擁有 13 億人口、創造 3 兆 4000 億美元(約新台幣 102 兆元)經濟利益的市場。
這也是 1994 年世界貿易組織成立以來,規模最大的自由貿易區,原預計 2020 年 7 月 1 日正式運作,但受到疫情影響而延後。
▌ 非洲是不是要起飛了?
依據 AfCFTA,簽署國要在 5 年期間消除 9 成商品關稅。
兩位非洲專家莫爾與肯內文多指出,非洲各國預計 2040 年以前的貿易往來會提升 15% 至 25%,約是增加 500 億至 700 億美元。
而世界銀行指出,非洲 2035 年貿易收益達到 4500 億美元,屆時全球貿易收益也會增加 760 億美元。
可以看出在簽署了非洲自由貿易協定之後,對於促進國內與國際間的自由貿易產生了很大的幫助。
2017 年時非洲國家自己交易的數量,僅占與其他洲國家貿易的 17%,遠低於亞洲的 59%、歐洲的 69%。
這意味著非洲內部貿易活動不如世界其他地區頻繁,而 AfCFTA 上路,有望改變這一情況。
▌ 非洲FTA是萬靈丹嗎?
雖然這個貿易協定的簽署,看似對於促進非洲大陸的經濟有很大的幫助,但國內尚有一些問題等待解決中。
目前非洲國內共有八個經濟共同體,形成以鄰為壑的關稅集團,讓非洲大陸內部的關稅系統極為複雜。
長遠而言,AfCFTA 的目標是要消除這些關稅壁壘,完成非洲經濟共同體的目標。
自工業革命以來,非洲一直是全球經貿的邊緣人。早期全球化的主要受益者是西方已開發經濟體,導致南北半球國家收入水準的巨大差異。
目前,非洲青年平均失業率達 60%,遠高於全球均值。
非盟各國領袖認為,若青年找不到工作,可能被滲透吸收、投入犯罪或聖戰,成為社會不穩之源。
AfCTA 的成立則有助於讓快速增長的年輕勞動力進入就業市場。有學者估計,如果 AfCFTA 成功實施,預計可吸引外資來非洲投資。
製造業規模有望翻倍,到 2025 年將增至 1 兆美元,創造超過 1400 萬個崗位,滿足年輕人的就業需求。
除了被寄予促進製造業、提升就業率的厚望外,AfCFTA 還有其他功能——如貿易出口多樣化。
由於非洲各國目前的出口近 75% 都來自石油和採礦等行業,但這些不穩定行業,易受外在因素影響。
因此,讓資源開採國擺脫對資源的依賴,也是 AfCFTA 的任務,這些國家應轉向與目前生產結構相似的產品,例如鐵礦開採國可從礦石轉到煉鋼等方面。
之後還能從煉鋼延伸出其他行業,上中下游各層的廠商一旦建立,就會形成供應多樣化的複雜產業鏈。
▌ 小結
事實上若要成功實施自貿協定,以及享受協定帶來的好處,還有許多考驗亟待解決。
例如奈及利亞便是因為國內工會勢力反對,質疑 AfCFTA 開放人力自由流動,可能衝擊本地勞動市場。
此外,簽訂貿易協定後,條文不會自動執行,締約國必須採取國內立法,確保互惠待遇,包括修訂國家關稅與配額、頒布新的原產地規則和附帶證書等政策。
因此雖然簽署了AfCFTA,但對於促進整體經濟環境的目標上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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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申請資格為何?
Ans:
1. 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註:非營利團體及其附設組織非屬「營利事業」,故不符合本補貼申請資格。※參考Q24)
2. 須為商業服務業※參考Q2;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參考Q23
3. 營業額衰退達50%:※參考Q4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4. 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參考Q3
Q2. 哪些行業可以申請?如何認定行業別?
Ans:
1. 本補貼所稱之商業服務業,例如:批發(文具批發、玩具批發、服飾批發)、零售(超商、服飾店、文具店)、餐飲(餐廳、咖啡廳、飲料店)、倉儲、視聽歌唱(KTV)、洗衣(傳統洗衣店)、婚紗、攝影、美髮及美容業等行業,可參考須知附表一所列之適用行業。
2. 行業別之認定方式:
(1) 以事業申請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事業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公示資料查詢/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即可依統一編號查詢營業項目),或
(2) 以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上所載之「行業標準代號」為準。(以此方式認定者需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參考Q9)
3. 本部就申請事業行業別之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申請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
4.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者),應向本部國際貿易局申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參考Q23
5. 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其申請: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參考Q22
[例如] 遊覽車客運業(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3. 能以個別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單一門市)來申請嗎?營業額能否分開計算?
Ans:※參考Q1、Q4、Q25、Q26、Q27
1. 不能,申請事業應以「事業總機構」名義提出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2.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申請本補貼,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 營業額之計算與認定
Q4. 業營業額減少達50%如何比較?
Ans:
1. 營業額衰退符合下列之一者:
(1)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合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或較108年同期(108年5月至6月)之合計營業額減少達50%。
(2) 於110年5月至6月期間之任1個月營業額,較前一期(110年3月至4月)月平均營業額,或較108年同月之營業額減少達50%
2.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3.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之總公司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5. 補貼期間為何?
Ans:
1. 本補貼期間為110年5-6月。
Q6. 補貼內容為何?金額如何計算?
Ans:
1. 本補貼為一次性核給之營運衝擊補貼,以本國全職員工人數(下稱員工)乘以4萬元計算之。
2. 員工人數之認定:以110年4月30日之投保全職員工人數認定。※參考Q7(員工須在申請事業110年4月30日之員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或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內,且不含部分工時者;無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且不得重複申請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Q7. 全職員工如何認定?負責人(雇主)是否亦可計入?
Ans:
1. 企業為其投保勞保的員工,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保險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負責人如有於企業投保勞保、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則亦可計入。
3. 以上資料將由本部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之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故申請事業只需提供完整且正確的投保單位之保險證號(應於申請書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不需自行檢附清冊。
Q8. 本補貼如何申請?
Ans:
1. 為避免紙本送件之接觸及感染風險,本補貼一律採線上申請(並請於公告截止受理日下午6時前完成),且以線上申請可以加速資格確認之速度,使事業得更快獲得補貼款。
2. 本部已於本補貼申請網站提供完整懶人包、教學影片等,業者可參考相關資料操作。如仍有疑問,亦可撥打客服專線(02-77523522)詢問。
Q9. 申請補貼需要準備哪些文件?
Ans:只需準備申請書、營業額衰退證明文件、存摺影本。
1. 申請書(附件一)。
(1) 符合商業服務業之證明文件:
A. 以申請補貼時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資料將自財政部勾稽,無須檢附證明文件。
B. 非以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第1項或第2項營業項目認定者,請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108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2) 載明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於申請書(附件一)中填寫公司完整且正確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本部將自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取得110年4月30日勞保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就業保險投保單位被保險人名冊及勞工退休金計算名冊進行勾稽,計算員工人數。※參考Q36 2. 符合艱困要件之下列證明文件:
(1) 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參考Q10
A. 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期數比較者,應檢附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
B. 申請事業以單月比較者:
I.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應於各期申報書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II.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I.)衰退月份文件者,應檢附該單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2) 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參考Q11 無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且無須開立統一發票者,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稅核定稅額繳款書(405)及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
(3) 小規模營業人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無法提供401、403或405書表,檢附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之自結營收報表(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參考Q12 3. 申請事業存摺影本(須含事業名稱、銀行分行、帳號);如為獨資商號,則檢附負責人存摺影本(須含戶名、銀行分行、帳號)。
Q10. 我是開統一發票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
Ans:
401或403申報書:
1. 以期數比較者,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401或403申報書。
2. 欲以單月認定營業額衰退者:
(1) 申請時已完成營業稅申報者:除檢附上述期間各期之401或403申報書外,並應於各期401或403申報書中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2) 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致無法提出上述衰退月份文件者:
A. 檢附上述比較期間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附件二),並應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
B. 待完成營業稅申報後,應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1或403申報書,並於申報書中註明拆分「各單月」之營業額,未提交者本部得追回已撥付之補貼款。
Q11.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開統一發票(查定課稅)的業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最近一期」405繳款書+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 應檢附最近一期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405繳款書,以及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
Q12. 我是有稅籍登記但免稅(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如何檢附營業額證明文件?
Ans:
各期自結營收報表(應蓋大小章)+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 應檢附艱困期間與比較期間之「自結營收報表」(須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附件三),及「免徵營業稅相關證明」(如:營業稅查定課徵銷售額證明,且其上應有「每月銷售額未達起徵點或免稅營業人,無查定稅額」之相關註記)。
Q13. 資格確認流程為何?
Ans:
分為「文件確認」及「資格確認」二階段進行:
1. 文件確認:就所提供之申請文件是否齊備進行確認,有下列情事者,視為文件不齊備不予受理:
(1) 未依本須知之格式上傳應備文件或文件缺漏。
(2) 申請書、拆分各單月營業額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或自結營收報表等應加蓋大小章之文件(※參考Q47),未用印並掃描或拍照上傳。
2. 資格確認:就申請事業提供之申請文件確認其申請資格、條件及補貼金額等,且確認過程如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
(1) 資料需補正者,以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補正,申請事業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2) 營業額衰退之確認:※參考Q4、Q9
A. 申請事業之艱困要件以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提出認定者,其營業額為扣除退回及折讓後之銷售額總計,且不含股利、出售固定資產或土地等業外收入。
B. 營業額衰退以申請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其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C. 本部對申請事業之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通知申請事業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例如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有關之銷貨退回及折讓明細表、免稅銷售額明細表、出售固定資產明細表、零稅率清單或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行業別之確認:※參考Q2、Q22
A. 倘申請事業行業別係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應取得本部以外其他機關之許可者(即屬特許行業者),其行業別以許可項目認定之,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B. 本部就申請事業之行業別認定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其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資料(如:稅籍登記行業代號各項目之營收比例),本部得以占比較高者認定其行業別,行業別與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資料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Q14. 於「文件確認」階段被通知不受理怎麼辦?
Ans:
事業因申請文件不齊備經本部通知不受理者,可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5. 於「資格確認」階段被通知應補正或提供佐證資料,應於多久前補正或提供?
Ans:
1. 事業於「資格確認」階段文件需補正者,應於補正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補正,無法補正或逾期未補正者,本部將駁回申請。
2. 本部於「資格確認」階段對事業之行業別、營業額有疑義時,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得要求事業提供相關佐證資料,事業應於相關通知送達次日起「7日曆天」內提供相關佐證文件,申請資格不符或逾期未提供者,本部得駁回申請。
3. 事業之申請經本部駁回後,仍得於本補貼受理期間內,將文件備齊後重新送件申請(另成立一件新申請案)。
Q16. 受補貼的業者,要特別遵守什麼規定嗎?
Ans:
1. 事業應遵循事項 (1) 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補貼期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A.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參考Q45
I.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II.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III.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IV.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B. 有解散或歇業情事。
C. 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紓困補貼。
D.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E. 屬依產業創新條例第46條之1規定公告之工業區閒置土地清冊之土地所有權人,但不含屬閒置土地繼受人經認定於法定期間有積極建廠事實者。
F. 屬依工廠管理輔導法第28條之1第1項規定之新增未登記工廠。
(2) 不可有其他本部公告禁止之事項。
2. 應配合本部查核作業:※參考Q17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7. 申請事業應配合哪些查核作業?
Ans:
1. 為驗證申請及申報資料之真實性,申請事業應配合主辦單位或其執行單位進行查核。
2. 申請事業應同意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洽請相關主管機關提供申請事業及代表人之相關財稅資料,或向勞動主管機關查調相關資料,進行勾稽比對。
Q18. 哪些情況補貼款被追回?
Ans:
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本部得撤銷或廢止補貼,並追回已撥付之款項:
1. 申請文件之內容不實。
2. 申請事業申請時尚未完成營業稅申報,未於110年7月22日前提交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註明各單月營業額並加蓋申請事業大小章);或所提交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401、403)未能證明營業額減少達50%。
3. 未配合主辦單位或執行單位之查核。※參考Q17
4. 110年5月至6月期間有違反本須知「伍、事業應遵行事項」之情事。※參考Q16
5. 違反其他相關法令規定且情節重大。 6. 其他有不符合本須知規定之情事。
Q19. 補貼款會如何撥付?
Ans:
1. 營業衝擊補貼一次撥付,完成申請經資格確認無誤,並與勞保資料勾稽後,以匯款之方式撥付至申請事業指定之帳戶(匯款手續費由補貼款項中扣除)。
2. 申請事業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20. 本補貼款是給事業還是給員工?
Ans:
給事業,本補貼目的為協助因疫情受營業衝擊之事業,但事業仍須保障員工之就業權利,因此受補貼事業於110年5月至6月間不得有以下情形:
1. 離職員工達以下各款人數:
(1) 員工人數未滿3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5人。
(2) 員工人數30人以上未滿200人者,離職人數逾員工人數1/6。
(3) 員工人數200人以上未滿500人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8。
(4) 員工人數500人以上者,離職員工人數逾員工人數1/10。
2. 解散或歇業情事。
3. 違反勞工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即受勞動主管機關裁處,且裁罰金額累計逾50萬元之情事。
Q21. 本補貼為應稅或免稅?
Ans:
補貼款為免稅,依據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之1規定,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而依本條例、傳染病防治法第53條或其他法律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Q22. 如何知道是不是屬特許行業?
Ans:
1. 依公司法第17條、有限合夥法第11條或商業登記法第6條,按其他法令規定於登記前應取得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為特許行業。特許行業相關資訊可參考「公司與商業登記前應許可業務暨項目查詢服務平台」。
2. 簡易判斷方式:依本部「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之末碼為1者即為特許行業。 (例如:遊覽車客運業(營業項目代碼:G101051)即為特許行業,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管為交通部。)
Q23. 批發業者從事貿易服務業並符合一定條件者,應申請本補貼或經濟部貿易局之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
Ans:
1. 屬專業國際貿易服務業,若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109年9月1日前向財政部稅籍登記之營業項目為批發業,且「出進口廠商登記辦法」向本部國際貿易局辦妥出進口廠商登記,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達150萬(含)美元以上) 者,應向本部貿易局申請。
2. 非符合貿易服務業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資格之批發業者(108年全年出進口實績未達150萬美元),仍可申請本補貼。
Q24. 請問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組織團體,所附設營業且有稅籍之餐廳、販賣部等,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本補貼之申請事業須為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之營利事業,或無上述登記而有稅籍登記之「營利事業」;
2. 而組織如農會、漁會、合作社、公協會、財團法人等,係依農會法、漁會法、合作社法、人民團體法、財團法人法等設立,其設立之法源已明定其宗旨,並非屬於營利為目的之組織,因此即使該組織團體附設之餐廳、販賣部等機構有營業且有稅籍,仍非屬本補貼對象。
Q25. 各分支機構(如:分公司、分店、門市)有自己的稅籍登記號,還是須以事業總機構(如:本公司、總部)申請嗎?能否由各分支機構各別申請?
Ans:
1. 分支機構與事業總機構屬同一家事業,應由總機構合併申請,不得由分支機構自己申請。
2. 且其營業額衰退以事業總機構及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並非單看分支機構。
3. 如為外商於國內設置之在臺分支機構,得以其在臺分支機構申請本補貼,營業額衰退以在臺所有分支機構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6. 連鎖體系直營店(或分公司)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
Ans:
不能。直營之分店為分支機構而非獨立的事業,因此直營連鎖體系須以本公司(總部)為申請單位,不能以單店自行申請,且其營業額衰退以總部及所有分支機構(所有分店)之營業額合併計算。
Q27. 連鎖體系之加盟店,能獨立申請本補貼嗎?須透過總部遞件申請嗎?
Ans:可以。各加盟店為獨立之事業,有獨立之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者,符合申請資格即可單獨申請。
Q28. 因108年後有新增展店,應如何比較營業額衰退?
Ans:本補貼須依事業之整體(含所有分支機構)營業額認定,如有新展店之業者,建議可以110年5月至6月間營業額與110年3月到4月間之營業額比較。
Q29. 免稅(營業額未達起徵點)的小規模營業人,可以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免稅並非無稅籍,只要有稅籍就可以申請本補貼。
2. 營業額未達起徵點之小規模營業人仍需辦理稅籍登記,只是提供勞務之服務業月營業額未達4萬元、買賣業未達8萬元者,得免稅。
Q30. 我是合法免辦理稅籍登記的業者,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1. 事業在須知公告後才補申請稅籍,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不可以,需在110/4/30(含)前設立稅籍者才符合申請資格。
Q32. 有稅籍但沒有開立發票(查定課稅)的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可以,有稅籍就可以申請。
Q33. 無稅籍但有加入職業工會之自營工作者或小規模商家,可以申請嗎?
Ans:
不可以,申請事業須有稅籍登記。
Q34. 小型業者有依法辦理公司登記、商業登記、有限合夥登記或稅籍登記,但雇主及員工均無勞保、就業保險或勞工退休金提繳,還可以申請補貼嗎?
Ans:
1. 可以,有以上登記且符合營業額衰退達50%即可申請。
2. 未以事業名義為投保單位為員工投保者,補貼金額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營運衝擊補貼4萬元,且該負責人不可重複受領本部或其他政府機關之個人紓困補貼。
3. 該負責人如同時為多個事業之稅籍負責人,且於該等事業均因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而應以負責人1人計者,該稅籍負責人只能受領1間事業之補貼(同一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5. 同一負責人有4家店,都分別有營業登記及稅籍登記,是否4家店都可以以申請補貼?
Ans:
1. 如有員工以事業名義為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依照4間企業實際投保情形計算補貼金額。
2. 如無勞保證號或無員工投保於申請事業者,以負責人1人計,核給補貼4萬元,且負責人限補貼1次。
Q36. 如事業有多個保險證號要怎麼提供?
Ans:
應於申請書(附件一)中臚列事業之所有(含分支機構)投保單位保險證號,有多個證號整應全部填列,本部以事業申請時所提供之勞保證號為準,未填列之保險證號本部無法勾稽,亦無法計算補貼,請確實填寫完整勞保證號。
Q37. 填錯或少填勞保證號,可以補正嗎?
Ans:
於核准公文核發前(以發文日期為準),事業發現提供之申請資料有誤,可主動洽專案辦公室(02-77523522)提供正確資料。
Q38. 所稱之員工是否包含兼職人員?打工?時薪人員?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39. 如果員工為計時,但是符合每週40小時每天8小時,是否也算全時員工?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0. 建教生可以列入補貼的員工人數嗎?
Ans:
以勞動部之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為準,若該員工特殊身分別註記為P0者就屬部分工時人員,須被扣除。
Q41. 有一些員工是在職業工會投勞保,有一些是雇主投保,都可以列入計算嗎?一定要有勞保才能申請嗎?
Ans:
1. 以企業名義幫員工投保勞保者,以投保名冊員額計算,並扣除「部分工時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P0者),及「外籍員工」(名冊上「特殊身分別」註記代碼為S0,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惟註記為S0之外籍員工如已取得中華民國身分,仍得計入,但企業須自行提出佐證及說明)。
2. 若沒有於企業投勞保(或投保於職業工會),可以就業保險、勞退之全職員工認定。亦即,員工雖於職業工會投勞保,但雇主如有為該員工投就業保險或勞退提繳亦可計入。
3. 企業沒有幫員工投勞保、就保或勞退,而是各自於職業工會投保者,無法列入員額計算。
Q42. 超過投保的年資上限的勞工,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有投保就業保險或勞退,且員工之投保特殊身分別代碼非為P0(部分工時員工)、S0(外籍員工)或身分證字號(統一證號)開頭前兩碼為英文字母者,皆可列入計算。
Q43. 若現在幫員工納保,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不可以,只有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可以列入。
Q44. 員工留職停薪,可以列入計算嗎?
Ans:
補貼以110/4/30在投保名單內的本國全職員工認定,留職停薪的員工於110/4/30在投保狀態即可計入補貼。
Q45. 離職員工人數如何認定?
Ans:
以110/4/30勞保、就保、勞退提繳名冊之本國全職員工為準,離職員工人數以勞保、就保或勞退之本國全職員工「退保人數」認定,包含資遣、解僱及自願離職者。
Q46. 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等可以依照公司自己內部格式提供嗎?
Ans:
可以,但須知附件二所規定之欄位內容都要具備,且須蓋大小章。 [例如] 自行產製之單月統一發票明細表,如欄位資訊完整包含開立日、發票號碼、銷售金額、稅額、發票總計金額,亦可作為證明文件。
Q47. 哪些文件要蓋大小章?
Ans:
1. 申請書。
2. 拆分各單月之401或403申報書。
3. 統一發票明細表。
4. 自結營收報表。
Q48. 獨資事業沒有大章怎麼辦?
Ans:
獨資事業可以「負責人印章」代替大章;非屬獨資事業者,仍應加蓋申請事業大章。
Q49. 事業有積欠政府費用,這樣還能申請本補貼嗎?
Ans:
1. 可以,如係積欠本部以外其他政府機關費用(如:健保費),仍得申請本補貼。
2. 但申請事業如曾獲本部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而有應追回款項經通知限期繳回而未繳回者,本部得暫不撥付本補貼,並得自依本補貼核准之金額內扣抵應追回款項後,再撥付餘款。
Q50. 受補貼事業或其員工如果有申請勞動部充電再出發計畫、安心就業計畫,是否屬重複補貼?
Ans:
非屬重複補貼,因
1. 充電再出發計畫:該計畫係為協助在職勞工因應重大災害、景氣情勢,或傳染病防治法所定之傳染病對就業穩定性之影響,鼓勵利用暫時減少正常工時時段,參加訓練課程,持續發展個人所需技能,維持生計,並穩定就業,為長期性計畫而非僅針對疫情期間之紓困措施。
2. 安心就業計畫之補貼對象為減班休息員工,本補貼對象為事業,無重複補貼問題。
成立工會懶人包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5月26日防疫資訊整理】#基隆防疫資訊
*18:00發布*
基隆市政府社會處下列各項服務暫停至6/14(一):
➡️托育服務(托嬰中心及居家保母)
➡️親子館、祖孫館、青少年福利服務中心
➡️身心障礙中心日間照顧、輔具資源中心
➡️關懷據點、日照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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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14(一)🚨🚨
🔥落實五大措施🔥
一、民眾外出時應全程佩戴口罩,一經查獲有違反情事,不再勸導,逕予開罰。
二、經公告應關閉之休閒娛樂場所,將嚴查不得營業;查獲違法營業者,對業者、現場執業人員、消費及聚會者,依法分別裁罰。
三、全國餐飲業一律外帶,賣場及超市加強人流管制,並呼籲民眾少去多買,一次購足。
四、結婚不宴客,喪禮不公祭。
五、宗教集會活動全面暫停辦理,宗教場所暫不開放民眾進入。
💡指揮中心也提醒,外出時有飲食需求者,得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之情形下,於飲食期間暫時取下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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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基隆市疫情記者會發布*
◼5/26(今天)下午CDC公布13位基隆確診案例(初步說明見本文附圖:https://tinyurl.com/3fp7fn6z )
有7案是小姑娘小吃案相關(案5572、案5573、案5772、♦案5977、案5978、案5979、案598),正在進行相關疫調和追查,基隆市政府也取得CDC給足跡資料,再次呼籲有去過小姑娘小吃店和金水灣小吃店的朋友可以主動聯繫基隆市政府衛生局,一定會保護個資。
◼另外6案為案5574(感染原因調查中)、案5770、案5771 (男友回家吃飯全家確診)、
案5773、案5976(感染來源疫調中)、案5981(正在進行疫調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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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政府前一批疫苗都全數撥補到第一線施打單位,基隆市政府手上的疫苗是0瓶,已全數執行完畢。牙醫師工會、基層醫師工會、診所與中醫師所報的名單都全數施打完畢。A1類醫護除少數個人因素切結外,已全數施打完畢。而5/27日(明天)會有3000劑(300瓶)疫苗撥補到基隆市,已擬定施打計畫,會依照中央施打計畫指引來盡速進行疫苗施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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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基隆市疫情記者會發布*
⚠️基隆疫情簡報⚠️
♦至5/25日(二)止,基隆總確診個案65人,本土63人、境外2人,目前解除隔離個案數3案,確診個案住院治療60人、死亡0人、居家隔離180人和居家檢疫162人(見內文附圖)
♦基隆市每日確診人數(見內文附圖)
♦防疫旅館的量能報告
家數4家,總共115房,已入住46房間,住房率40%,期滿離開774人
♦消防外勤量能:基隆市共198人外勤消防員,近日隔離5人,其中消防信義分隊2隊員5/26解除隔離(5/26日2人輪休),第二大隊一位隊員5/24日解除隔離。目前僅剩仁愛分隊的2位隊員因5/22值勤時載送到確診個案,因此仍在居家隔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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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5/25)CDC公布的基隆市確診個案簡報⚠️
🔹案4933是28歲男性,於台北市某百貨公司專櫃上班、開車上班無搭乘大眾運輸,四月底在台北紅樓酒吧唱歌,台北快篩後於5/25確診(屬校正回歸)無在基隆特殊足跡,目前匡列3人
🔸案5203是20多歲女性,為基隆市某醫院行政人員、騎車上班無搭乘大眾運輸,也匡列親密關係家人10人,昨天也報告醫院處理的。跟父親住在萬華,父親在萬華獅子林工作採檢中
🔸案5204是30多歲女性,為家管,正在疫調中,因長期在台北萬華華西街照顧友人而該友人確診,5/23日身體不舒服就診篩檢確診,總共匡列14人。足跡附於本文中。
🔹案5206是60多歲男性,其太太之妹是案5772(小姑娘小吃店負責人),匡列同住者9人
🔸案5344是50多歲女性,為基隆市某婦產科工作人員、騎車上班無搭乘大眾運輸,初步了解其女兒男友5/20回家用餐,男友(新北確診個案)因此全家5人確診。
🔸案5347是70多歲女性,無業,丈夫是案3090為萬華群聚個案,僅有夫妻同住,無特別足跡,共匡列0人。
若有足跡重疊提高警覺、注意健康狀況,若有上呼吸道或發燒症狀請立即就醫,請告訴醫師接觸史和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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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確診個案感染源不明或接觸者多,成立成功市場、小姑娘小吃店以及果菜市場專案
♦小姑娘小吃店專案♦
◻此專案已經拿到小吃店名單16人並聯繫13人,總確診人數9人。
◼指標個案3835是小姑娘小吃店工作者(員工,5/23確診),其兒子案3686也確診,其女兒5/23採檢陰性、其先生住在台北也採檢陰性。而該個案的男性友人案4808跟男性兒子(案4811)皆於5/24確診。其接觸者案3910確診(在台北通報確診住院)、接觸者案5573也在5/25日確診(自述5/11~5/14其中某天到小姑娘小吃店消費,沒有固定工作人員陪坐)
◼案5772是小吃店負責人,其2名親屬於5/25確診,分別為案5772之姊夫案5206以及案5772之姪子案5572。
◻案3835確診前曾到其他小吃店工作,曾到過「金水灣小吃店」工作,正在追蹤41人,今天已經安排4人採檢,其餘人會持續通知。
15:00發布,再新增案5572、案5573、案5772、案5977、案5978、案5979、案5980
❗市長再次呼籲曾到過這兩個場所並消費的朋友,請一定要聯繫衛生局進行採檢,避免讓病毒在社區擴散,相關個資一定會保密請不要擔心。若有相關訊息也歡迎市民提供衛生局疫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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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市場專案♦
◻已經有3個攤商與密切接觸者共8人確診。
◼案2564有萬華地區活動史(西門町紅寶石歌廳)其兒子案3085、女婿案3087、女兒案3086都在5/20確診。案2564之隔壁攤商案3519於5/21確診傳染給案4269(為案3519之曾孫、兩個月大,5/22,目前已轉入台大兒醫新生兒病房)案3519之兒子案5205也確診。昨天(5/25)CDC公布新的確診個案5208是在案3519旁邊的攤商,市政府已有匡列為可能接觸對象,經過採檢安排陽性確診。
◼最後匡列名單為46人,其中有33人快篩,其餘今天會採檢。匡列密切接觸者20人,皆做PCR採檢,8個人結果出爐,僅有5208陽性其餘陰性。另外還有12人安排中。
❗成功市場因應疫情嚴峻,成功市場自治會自主延長廷6/3(四)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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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菜市場專案♦
扣除果菜市場空攤,共匡列71攤、38位負責人,也初步完成密切接觸者匡列、追蹤,會盡速安排快篩和PCR,也擴大匡列工作員工。然而案3289及案3290之夫妻攤商仍不是很配合疫調狀況,感染源以及密切接觸的攤商或客人都還在釐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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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施打建議
第二波疫苗已經到地方政府,將會在5/27(四)依據中央指引優先施打第一線醫護和防護防疫的工作人員。
🔊基隆市政府也在全國防疫會報提出建議,台灣已進入到社區感染階段,確診案例暴增、重症案例也增加,醫療壓力也非常大,也該盡快拉起社會防線。
建議疫苗施打順序納入:1⃣原本施打順序在第五順位的警察(負責確診失聯、稽查特種、不戴口罩稽查)、2⃣環保局清潔人員(確診個案足跡消毒)、3⃣教師(未放到10類優先順序)、4⃣公運司機(未放到10類優先順序)、5⃣公戶所一線服務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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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篩資訊🔥
➡️篩檢對象:已出現疑似症狀,且與公告確診個案的基隆或萬華地區足跡活動史重疊
➡️申請方式:網路預約(有篩檢資格疑問請打快篩專線 02-2428-3844 詢問)https://reurl.cc/4ykAZv
➡️快篩流程:預約完成,經審核接獲衛生局通知後,於指定時段前往站點採檢,採檢到結果出爐順利約10分鐘
➡️快篩地點:三軍總醫院基隆(正榮院區)、礦工醫院(八堵院區)、市立醫院(院本部)
❗️為避免增加染疫風險,如果沒有接獲衛生局通知,請勿自行前往快篩站點要求篩檢❗️
➡️5/25(二)基隆市快篩簡報
至今天預約334人數,約診了270個,已採檢93人(僅有1陽性),5/26大概能再採檢100人,預計5/26-5/27所有334人數都可以採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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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基隆市進行中的防疫措施
【全市】基隆市室內、戶外都要戴口罩,違者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查緝八大場所假停業,加強巡查力道
◼將至計程車排班處定點宣導「戴口罩,有乘客上下車時,務必落實清潔消毒。」
◼鄰里公園避免群聚(可以運動,但必須保持社交距離、全程戴口罩)
◼倒垃圾沒戴口罩,立即開罰並且拒收垃圾(民眾等待垃圾車時,請保持社交距離)
◼進入營業場所,不戴口罩,商家可以拒絕(勸導不聽,可以打110)
◼外出全程戴口罩(警察將進行定期巡邏,一經查獲有違反情事,不再勸導,逕予開罰)
◼必須休業場所嚴格執行查察,若查到假關門真營業,立即斷水斷電,一律重罰
◼全國餐飲業一律外帶(5/26 14:00 CDC記者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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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服務🏥
➡️長庚醫院|長庚各院區(含基隆)暫停(延遲)非急迫性醫療服務。於5月24日起啟動戶外醫療服務,於戶外開設取藥門診,地點在原院前停車埸,供定期領藥需求民眾領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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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托育】
➡️高中以下停課|5/19(三)~6/14(ㄧ)|包含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補習班、安親班、課後照顧中心
➡️禁止校外人士進入校園、照顧者符合要件可請「防疫照顧假」
➡️基隆市公私立托嬰中心、社區公共托育家園、居家托育(保母)|5/20(四)~6/14(一)|停托不停班(家長可選擇是否送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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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以下學校&幼兒園相關措施
➡️畢業典禮|配合停辦,或採線上轉播方式
➡️畢業考(國小六年級、國中九年級、高中三年級)|各校可採多元方式評量
⚠️國中教育會考|補考6/5(六)~6/6(日)及分發作業|維持辦理
🔥也請家長們注意防疫照顧假,只要符合相關規定雇主應予以准假(請見勞動部懶人包):https://npptw.org/SwUI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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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市場停業資訊】
➡️基隆愛四路夜市|延長至5/28(五)16:00|自主停業
➡️基隆廟口夜市|延長至6/1(二)16:00|自主停業
➡️基隆流動夜市|5/15(六)起停業一個月
➡️基隆七堵南興市場|5/18(二)~5/30(日)|停業
➡️基隆成功市場|延長至6/3(四)24:00|自主停業
➡️八斗子觀光漁港漁貨直銷中心|5/21(五)~5/31(一)|停業
➡️果菜市場|5/23(日)~5/28(五)00:00|停業
➡️安樂市場|5/25(二)~6/3(四)|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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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營業場所、場館】
➡️基隆全市風景區、娃娃機店|至6/8(二)|停業
➡️基隆戶外籃球場|5/19(三)下午起|停止開放
➡️基隆潮境公園內水域活動|5/19(三)起|暫停
➡️各家餐飲業者以外帶為主、若無法做到相關防疫措施則停止提供內用
➡️釣蝦場採實聯制,並做好入場者防疫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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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所、店家簡訊實聯制免費申請:https://emask.taiwan.gov.tw/re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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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防疫旅館防疫補助計畫🏨
1⃣️補助對象(一):基隆市防疫旅館第一線防疫人員(防務部門主管、櫃檯接待人員、房務人員及防疫清潔人員),每月津貼3000元,獎助時間自5月22日起算3個月(得視疫情需要延長)
2⃣️補助對象(二):市民防疫住宿補貼只要設籍基隆市、因疫情影響需入住本市防疫旅館旅館進行居家檢疫或居家隔離者,每人每晚補助500元防疫津貼(一人上限7000元),獎助時間自5月22日起算3個月(得視疫情需要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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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務】
➡️基隆市殯儀館內外治喪|5/17(一)~614/(一)|取消公祭
➡️基隆市政府「免費法律諮詢服務」|5/17(一)~6/14(一)|暫停
可多家利用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為民服務中心之訴訟輔導服務,僅受理電話諮詢(電話:02-24652171轉1101或1102或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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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資訊來源:CDC、基隆市長記者會、基隆市長臉書、基隆市政府各局處公開資訊
*若有錯漏請不吝指教 *請勿傳播未證實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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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資訊
🖥疾管署COVID-19防治專區
https://reurl.cc/qmMy50
👣各縣市確診個案公共場所活動史
https://reurl.cc/a5661G
🖥基隆市Covid-19(新冠肺炎)專區:https://www.klcg.gov.tw/tw/Default/eoc/000013
❗提醒❗請不要傳播未證實的疫情資訊!
推薦使用「Cofacts」LINE機器人:https://cofacts.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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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陳薇仲服務處即日起因應疫情嚴峻暫停開放,若有市政建議或陳情請於週一到週五上班時間(9:30-12:30 / 13:30-18:30)採用以下方式零接觸聯繫!
☎電話:02-2434-6817
🗂線上陳情表單:https://forms.gle/sCo7q2LZdzR4iQdt5
📱line@ 請搜尋 @weichung(要記得加@唷!)或是點 https://lin.ee/B4mtDkA 。
成立工會懶人包 在 政經八百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八百回合經濟談
〔#規模最大的FTA在這裡!#非洲要起飛了嗎?〕
傑瑞編今天要來帶壯士們認識:什麼是「非洲自貿區」,與自貿區成立後,對當地的經濟會帶來怎麼樣的影響。
這篇文乾貨滿滿,看不完記得先收藏📌
▌ 名詞解釋:自由貿易協定
首先,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是指兩國或多國、以及與區域貿易實體間所簽訂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
目的在於促進經濟一體化,消除貿易壁壘(例如關稅、貿易配額和優先順序別)。
協定允許貨品與服務在國家間自由流動,來自協定夥伴國的貨物,不論是在進口或出口,都可以獲得關稅上的減免優惠。
▌ 非洲自由貿易協定明年生效!
非洲聯盟 2019 年宣布成立涵蓋全非洲的自由貿易區。
截至 2020 年 8 月,已有逾 30 個簽署國國會批准協定,超過生效門檻要求的 22 國批准,將於 2021 年開始逐步減免關稅。
非洲 54 國簽署《非洲自由貿易協定》 (AfCFTA),建立擁有 13 億人口、創造 3 兆 4000 億美元(約新台幣 102 兆元)經濟利益的市場。
這也是 1994 年世界貿易組織成立以來,規模最大的自由貿易區,原預計 2020 年 7 月 1 日正式運作,但受到疫情影響而延後。
▌ 非洲是不是要起飛了?
依據 AfCFTA,簽署國要在 5 年期間消除 9 成商品關稅。
兩位非洲專家莫爾與肯內文多指出,非洲各國預計 2040 年以前的貿易往來會提升 15% 至 25%,約是增加 500 億至 700 億美元。
而世界銀行指出,非洲 2035 年貿易收益達到 4500 億美元,屆時全球貿易收益也會增加 760 億美元。
可以看出在簽署了非洲自由貿易協定之後,對於促進國內與國際間的自由貿易產生了很大的幫助。
2017 年時非洲國家自己交易的數量,僅占與其他洲國家貿易的 17%,遠低於亞洲的 59%、歐洲的 69%。
這意味著非洲內部貿易活動不如世界其他地區頻繁,而 AfCFTA 上路,有望改變這一情況。
▌ 非洲FTA是萬靈丹嗎?
雖然這個貿易協定的簽署,看似對於促進非洲大陸的經濟有很大的幫助,但國內尚有一些問題等待解決中。
目前非洲國內共有八個經濟共同體,形成以鄰為壑的關稅集團,讓非洲大陸內部的關稅系統極為複雜。
長遠而言,AfCFTA 的目標是要消除這些關稅壁壘,完成非洲經濟共同體的目標。
自工業革命以來,非洲一直是全球經貿的邊緣人。早期全球化的主要受益者是西方已開發經濟體,導致南北半球國家收入水準的巨大差異。
目前,非洲青年平均失業率達 60%,遠高於全球均值。
非盟各國領袖認為,若青年找不到工作,可能被滲透吸收、投入犯罪或聖戰,成為社會不穩之源。
AfCTA 的成立則有助於讓快速增長的年輕勞動力進入就業市場。有學者估計,如果 AfCFTA 成功實施,預計可吸引外資來非洲投資。
製造業規模有望翻倍,到 2025 年將增至 1 兆美元,創造超過 1400 萬個崗位,滿足年輕人的就業需求。
除了被寄予促進製造業、提升就業率的厚望外,AfCFTA 還有其他功能——如貿易出口多樣化。
由於非洲各國目前的出口近 75% 都來自石油和採礦等行業,但這些不穩定行業,易受外在因素影響。
因此,讓資源開採國擺脫對資源的依賴,也是 AfCFTA 的任務,這些國家應轉向與目前生產結構相似的產品,例如鐵礦開採國可從礦石轉到煉鋼等方面。
之後還能從煉鋼延伸出其他行業,上中下游各層的廠商一旦建立,就會形成供應多樣化的複雜產業鏈。
▌ 小結
事實上若要成功實施自貿協定,以及享受協定帶來的好處,還有許多考驗亟待解決。
例如奈及利亞便是因為國內工會勢力反對,質疑 AfCFTA 開放人力自由流動,可能衝擊本地勞動市場。
此外,簽訂貿易協定後,條文不會自動執行,締約國必須採取國內立法,確保互惠待遇,包括修訂國家關稅與配額、頒布新的原產地規則和附帶證書等政策。
因此雖然簽署了AfCFTA,但對於促進整體經濟環境的目標上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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