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委員會,當然要修憲啊】
蔡英文總統 520 就職演說中提到「立法院即將成立修憲委員會」。
隨後立法院朝野協商同意成立修憲委員會,那修憲委員會到底要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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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憲與修法,很不一樣
修改憲法的方式跟修改法律的方式,很不一樣。
按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0 條的規定,廢止法條得保留所...
【修憲委員會,當然要修憲啊】
蔡英文總統 520 就職演說中提到「立法院即將成立修憲委員會」。
隨後立法院朝野協商同意成立修憲委員會,那修憲委員會到底要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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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憲與修法,很不一樣
修改憲法的方式跟修改法律的方式,很不一樣。
按照中央法規標準法第 10 條的規定,廢止法條得保留所廢條次註明(刪除),增加條文得在適當條文之後以「之一」、「之二」方式呈現。
但是我國目前經歷七次修憲,都是另訂憲法增修條文,然後在憲法增修條文中註明憲法 XX 條停止適用。
換句話說,我國憲法其實是由憲法本文加上七次增修條文交互適用所組成,如果要了解憲法,必須拿起法典翻來翻去,如果再加上大法官解釋,根本就是法律人修羅場。
此外,修憲提案的難度也比修法提案高很多。依照立法院議事規則第 8 條規定:「立法委員提出之法律案,應有 15 人以上之連署」。
但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 12 條規定:「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而目前的立法委員共 113 位,因此至少要 29 人提議,門檻高出近一倍,難度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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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憲委員會,如何修憲
不過憲法本身沒有憲法本文不能修、一定要透過增修條文等等的規定,所以本次屆期有立委提案直接修改憲法本文。例如由陳亭妃委員等 31 人提案直接將憲法第130條人民選舉權的規定從20歲修正為 18 歲。
憲法可以修改,憲法增修條文當然也可以修改囉。例如由林為洲委員等 30 人提案修正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及第 3 條,將我國確立我國為總統制國家。
如果是憲法本來沒有的內容,則是可以用增訂憲法增修條文的方式來補充。
例如由林昶佐委員等 35 人認為我國憲法人權清單所明列的人權有所不足,故提案增訂「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增訂第一條之一、 第一條之二、第一條之三」來擴充憲法保障的權利範圍。
除此之外,憲法前言其實也是可以修正的喔。例如由蔡易餘委員等 29 人提案將憲法增修條文前言的「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修正為「為因應國家發展之需要」。
憲法不是想修就可以隨便修。大法官在釋字 499 號明確指出,修改憲法的程序須符合公開透明原則,而且憲法第 1 條所樹立之民主共和國原則、第 2 條國民主權原則、第 2 章保障人民權利、以及有關權力分立與制衡之原則等等,因具有本質之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之基礎,故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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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憲白話文
#立法院
#法律白話文運動
#法律白話運
#修憲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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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陳亭妃委員部分:院總第 1607 號委員提案第 25241 號關係文書
林為洲委員部分:院總第 1607 號委員提案第 25241 號關係文書
林昶佐委員部分:院總第 1607 號委員提案第 24516 號關係文書
蔡易餘委員部分:院總第 1607 號委員提案第 24683 號關係文書
憲法增修條文前言 在 公視新聞網 PNN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立法院新會期即將開議,修憲將成為朝野攻防的焦點,截至目前為止,朝野提案包括下修18歲公民投票權、廢考監兩院、修正憲法增修條文前言「國家統一前」等不合時宜文字、降低修憲門檻等至少40案。其中18歲公民權最具共識,立法院長游錫堃樂與四黨共同推動。
依據現行修憲門檻,必須先由四分之一立委提議、四分之三立委出席,並有出席立委的四分之三決議通過,才能提出修憲案。目前立委共有113席,意即需有85席立委的支持,才能進到修憲公投的程序,獲得過半有效同意票,才能通過修憲,門檻可謂相當的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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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增修條文前言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務實面對台灣國家現狀
#加拿大澳洲蒙古都曾修改國歌
我與 陳歐珀 委員、陳亭妃 委員、黃秀芳 委員在2月1號一同主持 #邁向國家正常化 #修憲公聽會,訴求 #深化民主務實修憲!
我在上會期就已提出 #廢考監、增補權利清單 兩個修憲案,也已連署參與陳亭妃、黃秀芳、陳歐珀等委員提出的修憲案,其中包含 #國家象徵民主決定、#刪除國統預設、#領土範圍 等議題。
👉廢考監及四大配套,請看 https://reurl.cc/Q7LmrM
👉增補權利清單及其內涵,請看 https://reurl.cc/0DXAEA
這次公聽會,我們討論了三大議題:
1⃣ 🏴國家象徵:檢討 #國旗國徽國歌等國家象徵、 #民主程序凝聚國家認同。
2⃣ 🗺️ 領土範圍:因應治理事實 #調整領土範圍、刪除增修條文前言的 #國家統一 預設
3⃣ ✒️憲法解凍:適度調降修憲門檻,讓憲法解凍,重新凝聚憲政共識
我在開場時特別以國歌為例,說明國家象徵的檢討可以有正向積極意義:
🇲🇳 1991年蒙古在民主化後,刪除國歌中歌頌過去共產領袖的文字。
🇨🇦 2018年加拿大,把「在你們所有兒子的指揮下」(in all thy sons command),改為「在我們所有人的指揮下」(in all of us command),讓國歌有更平等的性別觀點。
🇦🇺 2021年澳洲,從1月起國歌中的「我們年輕又自由」(For we are young and free),改為「我們團結一致又自由」(For we are one and free),因為過去的歌詞未能充分包含毛利人等原住民在澳洲大陸的悠久歷史。
🇹🇼其實即使是中華民國,在1912年後也陸續採用過《五族共和歌》、《卿雲歌》、《中華雄立宇宙間》、新版《卿雲歌》等作為國歌。直到1937年,才由 #國民黨中常會決議 採用 #黃埔軍校訓詞作為國歌。國歌本來就不是亙古不變。
這幾個案例顯示,國家象徵並非絕不能改。相反地,如果能夠與時俱進、透過民主程序重新凝聚共識,反而能讓不同族群、性別更加團結,甚至檢討威權歷史,讓民主更加鞏固。不只國歌,國旗、國徽也是如此。
#調整領土範圍
我也主張不應再死抱著早已不存在、不是事實的秋海棠(中國早已是老母雞),應該因應治理事實,將憲法上 #固有疆域 改為 #憲法效力所及地區,調整憲法中的領土範圍。
#刪除國家統一前言
而我們的憲法增修條文前言,至今還是寫 #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而有增修憲法需要,也應改為 #為因應國家民主發展,才符合現況以及歷次修憲的原因。
#修憲門檻分流調降
修憲門檻應該「差異化」。譬如涉及國號、國體、國旗、領土等爭議性較高的「主權議題」,可以維持較高修憲門檻,避免相關爭議阻礙了其他憲政議題的檢討機會。而不涉及主權爭議的「其他修憲議題」,不論是國會提案門檻或公民複決門檻,都可以適度降低。
很高興這次就這幾個重大議題,有機會聆聽現場專家學者、各相關機關的意見,做為下一步修憲提案討論的基礎。
希望這會期修憲委員會正式啟動,各黨尤其國民黨,可以坐下來認真討論,讓我們有更民主、更保障人權、更符合國家現況,也更能重新團結國民的憲法。
#實質監督
#提出解方
憲法增修條文前言 在 綠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反統一!修憲公投記者會 】
中選會在去年12/4舉辦聽證會,就綠黨所提出的公投案進行討論,會後決議仍需補正。
綠黨在與專家學者討論後,於今日送出補正資料,並將提案內容修改為:「您是否同意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應依下列立法原則增修補正:第十屆立法委員應於2022年5月20日前審議通過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案,刪除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改為『為因應國家現階段之需要』,或其他同樣法意之文字。」
針對中選會要求補正事項,綠黨說明如下:
#本案是否侵害立委的立法權?
公投為直接民權的展現,本案通過後僅是督促立法機關提出合乎民意的修憲案,修憲程序仍依相關法律進行,因此並沒有侵害到立委的立法權。
#本案是否為重大立法原則的創制?
憲法增修條文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對台灣政府體制具有引導作用,實質上拘束政府機關或者重大立法決策,例如大陸委員會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即是在特殊政治情勢及現行憲法架構下,處理兩岸關係的機關與法律。
#本案是否無法了解提案人真意?
提案考量最新國際關係及國內情勢,國際上美國解除對台交往限制,推動友台法案,台美關係走入全新局面,同時面對中共的軍機騷擾以及武力威脅,「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的文字顯然不合時宜,根據政治大學選舉研究中心2020年發佈 #臺灣民眾統獨立場趨勢分佈,選擇儘快統一與傾向統一者僅 5.8%。因此,現行憲法是跟 94.2% 的台灣人背道而馳,與當前民意脫節。
#本案是否違反一案一事項?
本案通過後僅是要求立法機關提出合乎民意之修憲案,立委仍需透過法定程序提出修憲案並進行表決,故仍然屬於一案一事項。
蔡英文總統也在去年就職演說時明確表示:「維持台海和平穩定現狀的一貫立場」及「憲政體制將更能夠與時俱進,契合台灣社會的價值」,因此修改憲法增修條文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修改為「為因應國家現階段之需要」才能彰顯台灣社會的價值,憲政體制才能與時俱進。
先前也有一些民進黨籍立委提出類似主張,但目前未有下文,為了避免立法院內修憲提案不了了之,綠黨希望中選會能夠儘快通過綠黨的反統一修憲公投案,把權力還給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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