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急救人員證照期限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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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急救人員證照期限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4-06 15: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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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10/04/06~110/04/12
    資格條件:
    (一)男女不拘。
    (二)中華民國國民。
    (三)具有教育部體育署認證之「中華民國水上救生協會」、「中華民國紅十字協會」、「中華民國水中運動協會」、「中華民國游泳救生協會」或「中華民國海軍爆破隊退伍人員協會」、「中華海浪救生總會」所頒發之合格救生員證明者。
    (四)具有泳池管理經驗者佳。
    (五)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之ㄧ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游泳池開放一般事項
    (一)配合游泳池開放,維護體育課教學之安全管理及參與活動人員秩序。注意游泳活動安全,禁止潛泳、跳水,遇有奔跑、嬉戲、跳水及其他危險行為,應予制止或勸導之。
    (二)每日定時巡視及維護泳池相關設備(含泳池內及四週、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泳池過濾系統、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安全及整潔。
    (三)於下課前五分鐘,吹哨通知即將停池時間,俾利清場工作。
    (四)確認人員全部離開,再將入池進口關閉,避免人員離池後再行進入;並做好環境清潔,巡視泳池設備(含泳池四週、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泳池過濾系統、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確實關閉水電等設施。
    (五)離池前最後檢視,確認已無人員後,關閉泳池大門以維安全。
    (六)洗腳池應每日蓄滿,並隨即補注乾淨清水。
    (七)游泳教學輔助教具(浮板、浮球等物品),應排放整齊。
    (八)每週需清洗地板一次。
    (九)配合學校於段考時間徹底清潔地板及踏墊。
    (十)執勤時應穿著適宜救生員服裝與配備。
    (十一)協助配合各項器材管理(如器材室各項物品借還)。
    (十二)參與學校校隊訓練、會議、相關校務活動(如各類競賽)。
    (十三)協助配合體育組臨時交辦事項。
    二、維護游泳池機房設備
    (一)機房過濾系統設備操作、維護與水質消毒、管理等工作。
    (二)每2小時做泳池水溫、水質、含氯量等檢測及監控(檢測結果應合於 標準),做成記錄備查,並將結果公告。
    (三)執行泳池清潔與消毒工作,以維持環境清潔。
    (四)應妥善使用池底吸塵器與機電設備,避免人為因素所造成的損壞,否則將予以追究。
    (五)場地維護管理及修繕。
    工作地址:
    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屏東市建國路25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
    一、公告時間、方式:
    (一)公告日期:110年4月6日(星期二)起至110年4月12日(星期一)止。
    (二)公告方式: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ptivs.ptc.edu.tw)。
    二、報名日期:110年4月13日(星期二);報名時間:08:30~16:00。
    三、報名方式:備齊相關證件親自報名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予受理。
    四、報名地點: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體育組(屏東市建國路25號)。
    五、報名手續:
    (一)繳交救生員甄選報名表(附件一)。
    (二)繳交本人最近二吋脫帽半身照片(請自行浮貼於報名表上)。
    (三)繳交身分證正影本、救生員證照正影本。(正本驗畢發還)。
    (四)相關專長證明。
    (五)繳交救生員甄選切結書(附件二)。
    (六)繳交醫院健康體格檢查表【錄取後於一禮拜內繳交】。簡章及附件已公告本校網站(http://www.ptivs.ptc.edu.tw)。※※請注意,證件與相關資料不符者,恕不接受報名※※
    六、甄選時間:110年4月14日(星期三),上午09:00。(逾時視同放棄)
    七、甄選地點:本校校長室小會議室舉行。
    八、甄選名額:全職正取1名。
    九、甄選方式:面試(儀容舉止、工作理念、服務態度、表達能力、問題處理等)及相關專業證照(酌情加分)。
    十、放榜日期:110年4月14日(星期三),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校首頁(http://www.ptivs.ptc.edu.tw)。
    十、報到日期:110年4月15日(星期四);報到地點:國立屏東高級工業職業學校體育組。如正取人員期限內未報到則由備取人員遞補。於報到一個禮拜內,應繳交公立醫院健康證明書(含胸部X光透視)及良民證。無法繳驗者註銷錄取資格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隱瞞者經查明後隨時解職。
    十一、聘期與薪資:
    (一)聘期:
    (1)自中華民國110年4月15日起至中華民國110年12月31日止。
    (2)游泳池因限水原因停止使用及學校相關經費不足以支應救生員薪資時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約聘期間本校可依政府有關規定辦理停止聘用,未足月依比例計算。
    (3)契約終止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二)僱用報酬:全職人員依相關規定全月薪資為30,000元計算,未足月依天計算。
    十二、工作時間:
    (一)每週一至週五,每日08:00~12:00,13:00~17:00,不得遲到或早退。
    (二)配合辦理學校游泳活動,得依情形調整上班時間。
    (三)配合暑期泳訓班開課時間執勤。因故無法出勤,需自行商請成年具行為能力之合格職務代理人並經學校同意,落實職務代理工作。
    十二、附則:
    (一)參加甄選人員持有游泳教練證、傷害急救證(A級加總分15分、B級加總分10分、C級加總分5分)。
    (二)各項加分證明文件以報名時繳交者為限。
    職缺類別:
    不使用應徵者履歷調閱

  • 急救人員證照期限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0-03-09 16:3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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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2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9/03/09~109/03/17
    資格條件:
    (一)男女不拘,年滿18歲,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
    (二)中華民國國籍;未曾有刑事案件不良紀錄者(檢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三)「教育部體育署」核發之合格(法)救生員證明,且證件尚在有效期限內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八條各款之ㄧ情事者。
    (五)熟悉水上救生急救技巧及具有泳池管理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一、工作時間:
    (一)學校上課期間每週一至週五,每日08:00~12:00,13:10~17:10。
    (二)配合辦理學校游泳活動,得依情形調整上班時間。
    (三)因故無法出勤,依規定請假。
    二、工作內容:
    (一)游泳池開放一般事項:
    1、配合游泳池開放,維護體育課教學之安全管理及參與活動人員秩序。
    2、注意游泳活動安全,禁止潛泳、跳水,遇有奔跑、嬉戲、跳水及其他危險行為,應予制止或勸導之。
    3、每日定時不定時巡視及維護泳池相關設備(含泳池四週、過濾及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安全及整潔。
    4、於休池前十分鐘,吹哨通知即將停池時間,俾利清場工作。
    5、確認人員全部離開,再將入池進口關閉,避免人員離池後再行進入;並做好環境清潔,巡視泳池設備(含泳池四週、鍋爐、消毒設施、電源管理、淋浴設施、廁所及其他週邊設施)確實關閉水電等設施。
    6、離池前最後檢視,確認已無人員後,關閉泳池大門以維安全。
    7、游泳教學輔助教具(浮板、浮球),應排放整齊。
    8、配合學校段考時間徹底清潔地板及踏墊。
    9、執勤時應穿著適宜服裝與配備。
    (二)維護游泳池機房設備:
    1、機房設備操作、維護與水質消毒、管理等工作。
    2、每日做泳池水溫、水質、含氯量等檢測(檢測結果應合於標準),做成記錄備查,並將結果公告。
    3、執行泳池清潔與消毒工作,做成記錄備查,以維持環境清潔。
    4、應妥善使用池底吸塵器與機電設備,做成記錄備查,避免人為因素所造成的損壞,否則將予以追究。
    (三)協助學校一般行政工作:泳池未開放或學校游泳課結束時需協助學務處辦理一般行政工作。
    工作地址:
    屏東市忠孝路231號
    電子地圖
    聯絡E-Mail:vx6210@pths.pt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應備審證件:證件部分採驗正本收影本(請依序排列)
    (一)繳交甄選報名表。(請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http://www.pths.pt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10/)
    (二)繳交本人最近2吋脫帽半身照片(請自行浮貼報名表)。
    (三)繳交身分證、有效合格救生員證照。(正本驗畢發還,影本請先自行影印,報名資料留存本校)。
    (四)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五)繳交切結書。(請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http://www.pths.ptc.edu.tw/ischool/publish_page/10/)
    (六)繳交醫院體格檢查表(錄取後1週內繳交)
    以上證件及相關資料不符者,恕不接受報名。

    ※相關聯絡方式:
    1.對本次甄選報名資格條件如有疑義請洽本校體育組(08-7656444#350)或人事室(08-7656444#621)
    2.甄試方式如有疑義請洽本校學務處08-7656444#350或301。
    3.本校申訴電話專線:人事室(08-7656444#621),申訴信箱:vx6210@pths.ptc.edu.tw(國立屏東高級中學人事室)。

  • 急救人員證照期限 在 李世淦-屏東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9-12-17 08: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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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徵才機關:國立屏東科技大學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官職等:無
    職系:無
    名額:1
    性別:不拘
    工作地點:90-屏東縣
    有效期間:108/12/16~108/12/23
    資格條件: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徵聘「校安人員」公告

    ◆用人單位:學生事務處
    ◆名額:1名(得置候補2名)
    ◆工作項目:
    1.校園安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制校園霸凌、學生賃居安全、災害防救、校安通報、校園安全防護)相關工作執行。
    2.校園安全防護機制,須輪值校安中心值勤(須24小時待命),其任務以學生及教職員工緊急意外事件處理、通報、急救(視狀況),處理校內外交通事故及交通安全取締輔導及人員安全防護相關工作。
    3.擔任指定院、系、所學生輔導工作。
    4.輪值校安中心。
    5.校園汽、機車停車、行車管理與稽查相關業務規劃與執行。
    6.交通安全專案進度控管及追蹤事項控管。
    7.學生宿舍修繕相關業務規劃與執行。
    8.年度宿舍安全輔導暨防災演練。
    9.學生宿舍輔導管理。
    10.學生事務委員會議。
    11.境外及交流學生生活輔導。
    12.性別平等、生命、人權法治及品德教育之計畫、執行、管制與結報。
    13.重大慶典活動及外賓參訪交通安全管制(輪值系所教官配合) 。
    1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學士學位以上學歷。
    2.具教育部「校安人員」培訓合格證書者尤佳;尚未具「校安人員」資格者可投遞履歷,惟倘錄取時尚未具教育部「校安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將暫以「定期契約」僱用,一年一聘,至多二年,如二年期滿仍未取得教育部「校安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將不予續聘;如錄取者於二年期限內取得「校安人員」資格,則於次年聘期起改以「不定期契約」僱用。
    3.具電腦操作技能,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等相關軟體之操作。
    4.具公文處理能力。
    5.具英文溝通閱讀能力者佳。
    6.積極進取、具溝通協調能力,且能獨立作業者。
    ◆管理及待遇:
    1.依本校「約用人員工作規則」相關規定辦理;新進人員須經過3個月的約僱試用期,期間用人單位負責評估工作能力及整體表現,試用合格後始得正式約僱。試用期間經評估不適任者,由用人單位主動簽會人事室通知隨即停止試用。
    2.待遇依本校「約用聘僱(約僱)人員工作酬金支給標準表」規定支給:
    新進人員以行政(技術)助理1級223薪點27,805元起薪。
    3.本校僱用前依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報到查訪及查閱辦法第14條之規定,應申請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
    ◆應徵方式:
    1.符合上開資格條件者,請於公告截止日108年12月23日前,依序檢具下列資料:(1)本校報名表(必檢附,如附件)(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必檢附,需於公告截止日前取得之學歷資格始予採認)(3)各類型考試、測驗或專業訓練合格證照等影本(無則免附)(4)經歷證件影本(無則免附),掛號郵寄至本校-屏東縣內埔鄉老埤村學府路1號國立屏東科技大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親送者以本校人事室「職缺收件章」收件日期為憑,請於報名截止日前之本校工作日期間親送至本校行政中心二樓人事室,交由人事人員收執,並加蓋「職缺收件章」。。甄選資料不齊全者,恕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應徵信封右上角請註明應徵單位及職稱,所附本校報名表務請書明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合則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函覆,惟於徵聘作業完成後,甄聘結果將公告於本校人事室網頁;如未獲錄取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
    3.若公告期限截止,報名人數未達徵選員額數之3倍以上名額者,本校得重新辦理公告事宜。
    4.候補名額之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應徵者之個人資料將用於本校此次徵選之各項相關業務;且錄取後,同意將其個人資料供校務行政之用;未獲錄取且未附回郵信封者之個人資料,將於此次甄選完畢後併予銷毀。
    6.本公告同時刊登於下列網站:
    (1)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址http://www.dgpa.gov.tw/點選「事求人」。
    (2)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npust.edu.tw/index.aspx 點選「求才資訊」。
    (3)本校人事室網址 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
    (4)「台灣就業通」網址http://www.taiwanjobs.gov.tw/點選「找工作」。
    7.聯絡電話:(08)7703202轉6112蘇先生。

    <詳細內容及相關報名表格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參閱、下載。
    網址:http://personnel.npust.edu.tw/bin/home.php 點選「最新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