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律師考試年齡限制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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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考試年齡限制 在 Sarah | 律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7-11 08:42:06

- 之前有分享去年底低潮期到認識自己的一段故事 但因為不曉得該怎麼繼續呈現才好就一路擱置了😝 但今天想聊聊認識自己 我覺得認識自己是愛自己的前提 聽起來覺得很簡單,也許很荒謬 都活了30幾年難道還不了解自己嗎 是的,還真是有可能,時間在走,人也在變 你可能一直都沒有好好跟自己的內心對話、獨處,去...

  • 律師考試年齡限制 在 報導者 The Reporter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07 20: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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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疫情重點【新增211例本土個案、26例死亡;政院宣布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28日,大學指考20年來首度延期到7月底;苗栗電子廠群聚達265名,勞動部今頒布「移工指引」】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7)日公布新增211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本土個案及3例境外移入,另今天新增26例死亡。陳時中指出因校正數已解決,今天起不再公布校正回歸數量。

    由於全國疫情並未趨緩,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早召開行政院擴大防疫會議後,即宣布再延長全國的三級警戒管制兩週至6月28日,全國各級學校也配合停止到校上課至暑假;另外影響全國4萬名考生的指考,也首度延期到7月28日至7月30日。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下午在指揮中心記者會上,再度強調三級相關防疫作為、嚴守社區防線,包括外出全程佩戴口罩,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之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及社交聚會,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餐飲一律外帶等。

    另外苗栗電子廠群聚案擴大延燒,其中三間電子廠至今已累計265名外籍移工跟本土員工確診,晚間再傳第四間電子廠出現6名移工確診。勞動部今天頒布新增的「移工指引」,包含只要廠區有1名員工確診,就要匡列職場密切接觸者並實施居家隔離,若有不同廠區,實施分艙分流,各廠區的人員不得相互移動。

    ■新增211例本土個案、26例死亡

    指揮中心表示,今日新增之211例本土病例,為106例男性、105例女性,年齡介於未滿10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今年5月21日至6月6日。個案分布地區以新北市82例最多,其次為台北市60例,苗栗縣45例,彰化縣8例,新竹市、桃園市、澎湖縣及基隆市各3例,宜蘭縣、嘉義縣、屏東縣及新竹縣各1例。其中雙北地區以外縣市69例中,64例為已知感染源,1例有萬華區活動史,4例關聯不明。

    另外今日新增26例死亡個案,共計為男性20位、女性6位,年齡介於50多歲至90多歲,發病日介於5月10日至6月2日,確診日介於5月12日至6月5日,死亡日介於5月31日至6月6日。新增26例死亡個案中,有9例的症狀仍為「調查中」。對此,指揮中心發言人、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說明,這部分是因為病例還沒有調到,或是疫調人員打電話詢問家屬卻沒有接聽或沒有進一步說明,才會列為調查中。

    ■全國三級警戒延長至6/28,學校停止到校至7/2、指考20年來首度延期

    早上行政院召開行政院擴大防疫會議後,宣布三期警戒再延兩週至6月28日,學校也停止上課到7月2日,影響全國考生的大學指定科目考試,更是20年來首度延期。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全國各級學校已經有430位學生確診,為了避免群聚風險,全國各級學校、公私立學園、兒童課照中心及補習班停止到校上課、前往的日期,同步延長至7月2日,等同直接停止到校至暑假。至於沒有暑假的私立、非營利幼兒園部分,屆時將會視疫情再決定是否再延長。

    潘文忠說,除了全國學校延長停止到校外,大學指考也從原本的7月3日至5日,延期至7月28日至7月30日,因4萬多名學生要考指考,將會以最高防疫規格進行,包括每間試場人數調降至20人、確保考生間距達1.5公尺以上、試務人員優先施打疫苗,另原訂今年7月底舉行的111年學測試辦考試則取消,大考中心將另外提供紙本練習卷。至於7月底若疫情未趨緩,是否會再度延期?潘文忠說:「希望疫情能平緩,以這樣(防疫)規模希望能順利完成考試。」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朱俊彰接受《報導者》訪問時指出,大學指考從2002年舉辦以來,今年延期是開辦以來第一次;由於7月底正值颱風季,目前規劃若考試遇到颱風須需延期,會在一週內舉辦補考。

    ■蔡英文籲端午減少移動,台南鼓勵市民通報返鄉者篩檢、指揮中心不反對

    端午節連假將至,總統蔡英文今日下午發表全國談話指出,到昨天為止,包括高鐵、台鐵和國道客運,端午連假期間共賣出10萬張票,經過各種宣導後,仍有8.5萬張票。她表示,今年對國人最重要的請託就是留在原地不要移動,「端午節明年還有,若因為跨區移動造成大爆發,家鄉、家人會陷入險境。」

    針對端午返鄉潮,台南市市長黃偉哲昨天公布「端午守護台南行動」,返鄉者退票可到區公所申請200元獎金,以及鼓勵市民通報返鄉者前往篩檢,若PCR確診可領獎金10,000元。

    此政策遭到外界質疑,台南在地公民團體「台南新芽」發文指,此政策與先前被衛福部撤銷的離島全面篩檢令頗為相似,但因進入台南市範圍的交通管道多元,無法達到強制效果,且台南快篩量能是否足以負擔,都沒有評估;貿然執行不但無法達到家戶聯防效果,反而會變相鼓勵疑似確診者為了獎金集中前往台南,也造成鄰里之間彼此猜忌,呼籲台南市府收回政策。

    面對質疑,黃偉哲回應,篩檢是鼓勵性質,就算被通報的返鄉者拒絕快篩,不會強迫也不會處罰。陳時中今日則表示,地方政府篩檢措施若屬於強制性,一定要經指揮中心同意,但若是獎勵鼓勵方式,可根據財政需要去辦理。

    ■第四間電子廠傳出移工確診,勞動部補貼移工入住防疫旅館隔離

    苗栗電子大廠頻傳確診,今晚再傳出第四間電子廠確診,半導體設備廠京鼎今天公告竹南廠有6名外籍員工確診,經初步調查其中1名移工6月5日發燒去醫院快篩陽性,同時採撿PCR後確診,另5位移工則於6月6日在新竹市竹科園區快篩站快篩出陽性後確診,預計將轉往集中檢疫所。據今日苗栗縣政府統計,京元電子群聚案已累計238例確診(外籍移工200 例、本國38例),智邦電子有12例確診(外籍移工10例、本國2例) ,超豐電子則15例確診(外籍移工14 例、本國1例),總數高達265名外籍移工跟本土員工確診。

    勞動部次長王安邦表示,目前已經頒布「移工指引」,新增部分包含只要廠區有1名員工確診,就要匡列職場密切接觸者並實施居家隔離,若有不同廠區,實施分艙分流,各廠區的人員不得相互移動;勞動部正在針對50人以上的移工宿舍進行實地訪查,預計週三(9日)完成訪查,總數有1,168家。另外也會加強關懷移工,包括建立關懷中心機制、調派通譯人員進行疫調,以及母語電話關懷確診移工。

    王安邦指出,針對移工有需要隔離或降載宿舍容量,而需要移到防疫旅館,勞動部會提供部分補貼。移工1人隔離補助1,000元,若是宿舍的人數降載,例如8人減為4人,則會以房間數來做補助,至於補助金額仍在研擬中。

    ■苗栗縣禁止全縣移工外出,時力立委:發布權責應屬中央非地方

    為因應移工群聚擴大,苗栗縣縣長徐耀昌今日下午在苗栗縣防疫記者會上表示,全縣移工即日起,除了上下班外禁止外出,上下班並由事業單位或仲介單位接送,不能單獨通勤,以免無法掌控行蹤。移工的生活用品採統一採買管理,並要求警方加強社區巡查。

    苗栗縣全縣有約2.2萬移工將受到影響,此政策屬於強制性並非鼓勵性質,是否為適合的防疫政策?時代力量立委、律師邱顯智接受《報導者》訪問表示,限制人民移動自由的防疫政策,應屬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下稱紓困條例)》第7條的法律授權,但其賦予得發布法令授權的對象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而不是地方縣市政府。他質疑,日前中央已經到苗栗成立前進指揮所,如果真的需要發布移工禁止外出命令,也應該由前進指揮所來發布才對。

    邱顯智也質疑,本國籍勞工也有確診,卻只限制外籍移工外出,顯然有公平性跟防疫成效的問題。他認為,就算有紓困條例第7條的授權,仍需要說明必要限制措施跟想要達成的防疫目標彼此之間有沒有關聯性。

    ■疫苗施打全列入公費,北市規劃3處大型接種站

    陳時中今天在記者會指出,接下來到貨的疫苗都不會開放自費施打,全部納入公費體系,施打順序將在明天定案。而台北市長柯文哲在今天下午記者會表示,目前的疫苗都還是優先提供醫療人員施打,未來要擴大到讓民眾施打時,已規劃花博爭艷館、和平籃球館,以及台北體育館等3處大型接種站場地。柯文哲說,這些地點都是北市適合大量民眾接種的場所,目前先準備再看中央給疫苗的速度,做適當部署,「不然東西擺好了,沒有疫苗也是浪費。」

    柯文哲表示,目前北市的施打數量,在醫院院所、十二區健康服務中心都可以負荷,未來若是開放全民接種,接種數量超出這些醫院場所負荷時,才會動用到大型場館,疫苗進來的速度將會決定規劃布置打疫苗的場地,他也希望中央能提供清楚的數字。

    (文/林雨佑、嚴文廷;設計與資料整理/黃禹禛、戴淨妍;攝影/余志偉、楊子磊、許𦱀倩)

    #延伸閱讀
    【「你們、我們」思維的代價:新加坡疫情,為何因移工宿舍感染失控?】https://bit.ly/3iiIFCc
    【疫苗進行式:COVID-19全球疫苗接種即時追蹤】https://bit.ly/2TFeFX0
    【武漢肺炎大事記:從全球到台灣,疫情如何發展?】https://bit.ly/3w3jffK

    #報導者 #COVID19 #本土案例 #確診 #死亡個案 #校正回歸 #快篩 #苗栗 #群聚感染 #三級警戒 #指考 #疫苗 #端午連假

  • 律師考試年齡限制 在 高嘉瑜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0-06-16 10: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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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瑜第一會期問政報告

    (一)提案力推18歲公民權
    1.現今網路科技發達,資訊大量流通,青年獲取不同知識、技能之管道以及公共事務的參與機會多元。各國在1960年代起陸續將投票年齡降低至18歲;國際第一波下修成年年齡的潮流,也在1970年前後開始。
    2.嘉瑜在本會期除了在質詢時倡議外,更提案下修民法成年年齡以及選舉、被選舉年齡,希望可以讓青年權責相符、促進青年自立。目前五個法案皆已完成一讀程序。

    (二)督促各部會落實司法改革
    1.呼籲改善司法選才制度,考選部承諾全面改革:
    ●考選部107年無預警增加之400分門檻,造成去年錄取率下跌至6.7%,與各國的高錄取率與考試目的相去甚遠。嘉瑜在質詢時,不斷強調律師考試應該是一個資格考,律師素質需長期養成。
    ●考選部承諾律師考試今年錄取率若低於8%,會進行全面改革,並不排除廢除400分門檻。

    2.建議司法院建立臉書粉絲專頁,增加社會對話管道:
    ●目前司法信任度之提升不如預期,仍有6成左右民眾不信任法官。嘉瑜在3月12日質詢司法院時,建議司法院建立臉書粉絲專頁,利用小編引起話題,並推廣系列影片。
    ●司法院會後表示將積極研擬與網紅、youtuber合作之計畫,事後並於4月17日成立臉書粉絲專頁。

    3.籲請法務部、司法院正視司法人員欠缺性別意識之問題
    ●部分法官、檢察官存在性侵迷思,在辦案及審判過程中檢討被害人,造成二度傷害。亦有法官對女助理性騷擾,被監察委員認定有8項違失,並遭職務法庭免職。此外,更有資深法官擔任導師期間,嗆懷孕女學員「會請產假,不要分發到新竹地院」。
    ●嘉瑜在質詢時不斷籲請法務部及司法院正視司法人員欠缺性別意識之問題,並將性別意識教育納入司法官學院課程。

    4.關心司法人員過勞問題
    ●司法人員之工作負荷逐年增加,即使每年終結件數不斷上升,但由於新收件數成長速度更快,未結件數仍年年高攀。除了產生司法官過勞之問題外,也勢必影響到判決以及辦案之品質。
    ●嘉瑜質詢時呼籲相關部會全面檢視現行制度問題,減輕司法人員負擔,留住優秀人才。

    (三) 提案替醫事人員爭取權益
    1.嘉瑜除了聲明政府因疫情限制醫事人員出國,須有法源依據並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外,在3月4日質詢時即要求衛福部儘速提出限制醫事人員出國的準則及補償方案。衛福部於3月24日,提出「醫院醫事人員及社工人員配合防疫取消出國之損失補助作業須知」因應。
    2.以臨時提案呼籲醫事人員津貼不應納入薪資所得課稅,也獲採納。依109年4月21日所增訂之特別條例第9條之1,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免納所得稅。

    (四) 提案降低汽機車進口關稅、貨物稅
    1.近年來,國產車不論國內市占率、外銷數量還是技術研發,都比進口車品牌遜色許多,但台灣過高的關稅、貨物稅率,讓民眾在購買進口車時,需要負擔更重的稅賦。
    2.嘉瑜多次質詢要求經濟部、財政部等相關單位正視此議題,並於財委會臨時提案,要求財政部調降不合時宜、無助產業轉型及競爭的汽機車進口關稅、貨物稅。
    3.提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修正草案」,將汽車貨物稅分別調降至10%(汽缸排氣量在2000立方公分以下)、15%(汽缸排氣量在2001立方公分以上),並調整機車貨物稅為5%,以減輕民眾負擔。

    (五) 提案修改汽燃費名稱、隨油徵收
    1.現行汽燃費係用於公路養護、修建及安全管理所需經費,其徵收與使用具有專款專用知性質,應正名為「汽車道路使用費」,以符徵收名目。
    2.汽燃費現採「隨車徵收」方式,忽略每輛車每年實際使用燃料之多寡,產生汽燃費多徵或少徵之不公平情形,無法落實使用者付費精神,亦違反租稅公平原則。
    3.提出「公路法地二十七條修正草案」,將汽燃費正名為「汽車道路使用費」,並將徵收方式改為「隨油徵收」,於汽車添加燃料時依添加量按公告費率徵收。
    4.可節省政府每年徵收及追繳汽燃費之業務費用約10億元,並有鼓勵國人節約用油、提升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意願之效果。

    (六) 確保國家安全,緊盯資安議題
    1.除網路攻擊,中資近年假借外資投資承作我國機敏資安系統承包廠商事件頻傳,嘉瑜多次質詢,要求金管會、經濟部投審會、國防部、國安局等各部會緊盯中資動向,以防範我國戶政、役政、軍情等重大資安系統遭中資滲透,對我國國家安全形成重大威脅。
    2.要求中央盡速公布資安危害疑慮產品清單,建立一致性規範,以免各機關及地方政府不慎採購有資安疑慮之產品。
    3.目前政府雖擁有跨部會的資安聯防體系,卻沒有足夠的資安人才,公部門中的資安人員佔比從未超過2%,導致各機關缺乏專責且具專業職能的資安人員,嘉瑜要求國安會做為我國整體資安政策的籌畫者,應亟思改變現況,例如成立專責之資安單位處理各部會資安預算及資安人才培訓,盡速提升各部會資安人才佔比,方能落實資安防護工作。

    (七) 呼籲金管會落實金融監理、財政部完善公股行庫管理
    1.要求金管會盡速完成元大原油正2調查報告,並通盤檢討決策過程
    ●針對元大S&P原油正2 ETF之相關爭議,要求金管會從速徹查是否有投資人因聽信營業員建議造成權益受損,以及3月19日當天是否有人因知悉內部消息獲取不法利益,構成證券詐欺,以維護投資人權益。
    ●另嘉瑜呼籲金管會清楚說明決策基礎,包括3月19日決議放寬門檻的時機,以及後續連續出手搶救避免下市危機之作法。

    2.針對華南永昌鉅額虧損案,督促相關部會完成調查,並進行人事懲處
    ●要求財政部、公股華南金控及華南永昌在兩周內,針對整體管理問題、風控疏失以及稽核制度,進行通盤性檢討與懲處。
    ●督促金管會從速完成並公告風控疏失查核報告,杜絕類似情事再度發生。金管會於4月30日完成查核,對華南永昌證開罰144萬元,並命令總經理與金融商品部主管、業務人員停職一年,風險管理部主管也遭停職兩個月。

    3.籲請金管會正視壽險業面臨之問題,為接軌IFRS 17做足準備
    ●我國壽險業海外投資比率連年攀升,且遠高於各國。目前疫情重擊全球資本市場下,今年第一季已有4家壽險公司淨值比低於3%以下。嘉瑜質詢要求金管會完整評估我國壽險業面臨之匯率風險,以及吸收風險之能力。
    ●台灣預計2026年接軌的IFRS 17,壽險公司需為過去賣的高利率保單提足準備金,面臨龐大增資壓力,另一波壽險業的倒閉潮可能隨之而來,嘉瑜呼籲金管會應預先準備。

    (八) 道路平權,取消車種分流政策
    1.內側車道禁行機車,使得機車必須兩段式左轉,但各路口規範不一、交通號誌也未做統一,常有機車騎士因不熟路況來不及反應,就因此違規甚至發生交通事故,目前陸續有地方政府取消機車禁行內側車道,為免一國多制造成民眾無所適從,嘉瑜要求交通部應作出統一性的政策規劃。
    2.機車兩段式左轉規定所產生的機車待轉區,設置在車道上、斑馬線旁,路幅若狹窄或是車潮壅擠,待轉區幾乎都淪為「待撞區」,且也會壓縮到行人路權,對於機車騎士與行人的安全都造成威脅。
    3.現行車種分流的道路政策,產生了機車禁行內側車道及機車兩段式左轉兩大不友善的規定,但實際上並無法達到車種分流,卻對機車族用路權益造成迫害,嘉瑜要求交通部道路政策應改採「車速分流、車向分道」,方符合用路人駕駛直覺與國際主流。

    (九)要求全面停用爭議區間測速系統並撤銷罰單
    1.台61線西濱彰化段區間測速系統出現對時誤差、精確度不足,導致民眾枉遭開罰,嘉瑜三度質詢交通部並提出提案,要求全面停用現行之區間測速系統。
    2.現行取締超速之執法儀器除區間測速系統外,均為度量衡法所規範之法定速度計,並經國家標準檢驗,嘉瑜提案要求修正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7-2條,明定舉發駕駛人違規超速所採用之科學儀器,應屬經國家標準檢驗之法定度量衡器,以確保執法工具之準確性。
    3. 民國97、98年都曾因執法器材未經檢定導致開出爭議罰單,而全面撤銷罰單之紀錄,區間測速系統未經國家標準檢驗,且也出現系統瑕疵導致開出烏龍罰單,在無法判斷哪些罰單是誤開的前提之下,嘉瑜三度於質詢時要求交通部及警政署應全面撤銷罰單,以維護國人權益。

    (十) 持續關注內湖、南港相關議題
    1.督促交通部積極推動捷運東環段、民汐線
    ●積極跟進捷運東環段、民生汐止線辦理情形,呼籲交通部積極推動此兩段捷運路線,才能盡早解決南港、內湖、汐止三區交通壅塞的現況。
    2.籲請文化部推廣南港茶文化,將地方產業結合觀光
    ●台灣包種茶發源自南港,南港茶文化已有200餘年的歷史,現在南港舊庄仍有茶業製造廠,以及許多茶農在地經營。嘉瑜在質詢時籲請文化部推廣南港茶文化,將地方產業結合觀光。
    ●文化部目前已將包種茶納入文化路逕的範圍,未來會與農委會跨部會合作,共同推出茶文化推廣的中程計畫。
    3.追蹤中油內湖漏油事件之檢討與補救
    ●呼籲中油應記取12年來34次漏油事件之教訓,全面檢視相關問題,盡速完成3D圖資建置。
    ●針對今年2月之內湖新明路漏油事件,嘉瑜要求中油重新審視檢測技術以及檢測頻率,並檢討發現漏油點、清除殘留漏油的方法與效率。此外,由於油管破裂為外力造成,中油也應積極究責,給附近補償和交代。

  • 律師考試年齡限制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7-12-13 19: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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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高中的畢業旅行去哪裡玩是怎麼決定的呢?

    阿妹是一個高二生,她畢業旅行想去墾丁聽海,然而她的高中提出兩個畢旅地點的方案:→三天三夜的墾丁or台北

    學校是這麼規定的:

    「每個班級開始各自討論決定要去墾丁還是台北,決定好之後每個班級都有一票,在學校三月的會議上,由班長代表班級投票表決全年級畢旅的地點,投票的時候班長不可以連名帶姓。」

    最後表決結果的畢旅地點是:台北

    可是阿妹和她的姊妹都想去南部看台北很少有的一整片藍天,阿妹覺得這個表決結果讓每個人都心碎⋯

    這時候阿妹應該怎麼辦呢?

    #公民投票的制度或許可以幫助到阿妹!

    先來簡單解釋一下上面這個案例:

    班級→選區
    班長→立法委員(代議士)
    學校會議→國會
    畢旅地點→法案
    投票不可以連名帶姓→無記名投票

    現代社會的組織和事項龐雜,我們不可能每件事都要全體公民一起討論和表決,為了讓民主制度能運行,人類歷史發展出一套「代議民主」的制度。

    所以我們會選出民意代表(班長、立法委員)來參與政策和法案的制定,再用相關的法律(校規、憲法)讓這些代議士行使這些權力時必須受到法治限制。

    但是,除了在選舉之外,選民和被選者並無強制的約束關係,因此代議士在議會中未必能真正反映選民的意願,這個時候公民投票可以來彌補這個不足!

    「公民投票」就是「 #直接民主」的一種表現!

    「公民投票」讓人民得以行使「#創制權」和「#複決權」!

    —————————————————
    📌小提示:
    「創制權」→人民透過直接投票而非議會之方式來創設中央或地方的法規

    「複決權」→人民反對立法機關通過的法案時,可以用投票方式決定該法案是否可以作為法律施行
    —————————————————

    這個時候阿妹發現學校也有類似像「公民投票」的規定,阿妹決定勇敢地去行使她的「複決權」!

    可是她發現學校相關的規定跟中華民國「公民投票法」106/12/12修法前的規定非常類似,看似都對也都錯,「成案門檻」和「通過門檻」都很高!

    —————————————————
    📌小提示:
    「 #成案門檻」→多少人連署之後才可以拿來做為這次投票的案子
    「 #通過門檻」→投票的時候要有多少人出來投才算通過
    —————————————————

    她查到中華民國過去六次的公投:
    #同意票全部都高於反對票
    但最後這些案子的結果都是:#否決!

    原因是什麼?

    因為總投票數沒有超過可以投票人數的一半以上😢

    換成學校來說:
    假設全校有900人,全二年級有300人,就意謂著真正可以投票的人有300人。可是只要投票的人沒有超過150人就會被否決!

    所以阿妹提案反對去台北,即使最後支持阿妹提案的投票數是比較高的,只要學校或是支持去台北的班長們不去理會不幫忙宣傳,加上二年級學生外務繁忙又要準備考試(不是所有公民都熱衷參與政治事務),使整個投票數低於150票,就會維持原案。

    這個讓學生(人民)行使「 #直接民主」制度就形同虛設啦!

    從上述這個例子我們可以知道這就是我國的公投法之前之所以被批評為「 #鳥籠公投」的原因。

    🎉🎉還好,昨天通過修法了🎉🎉

    昨天106/12/12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 #公民投票法》的部分條文
    大致如下:

    →第七條:公投年齡從20歲降至18歲

    →第十條:將提案門檻降為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的萬分之一(約1800多人)

    →第十二條:連署門檻降為最近一次總統、副總統選舉選舉人總數的1.5%(約28萬人)

    →第三十條:「通過門檻」同意票數只要多於不同意票數,並且有效同意票達投票權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

    除了下修公投門檻外,草案的更動還有:

    1.刪除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2.公投遇選舉應在同日舉行
    3.新增行政院的提案權
    4.增加不在籍投票的機制

    希望這次公投門檻的下降和相關規定的放寬可以讓公民投票更加有效地被人民運用,使政府的施政更貼近人民的意向。

    公民投票有實際上的效果才能補充代議民主的不足,讓直接民主的「創制權」和「複決權」有實現的可能。

    透過上述,大家對這次公民投票法的修法,有比較清楚嗎?😂😂😂

    #黃靖芸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