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律師法第34條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律師法第34條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律師法第34條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律師法第34條產品中有1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5萬的網紅段宜康,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王如玄今天出庭,聽說是因為她告我的案子。 為了讓她告我更有意義,現在再指控如下;證明別說選副總統,她連當律師都沒資格: 王如玄為謝惠珍和周先生買賣契約,收費用當見證。執行業務後,居然轉身付錢給謝惠珍,「受讓」這個不動產的權利。 這種行徑,不但明確違反了「律師倫理規範」第36條: 「律...

 同時也有3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5,140的網紅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立法院在108年12月17日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毀滅性的結論就是,越修越「重」!本集節目中,李律師將會帶各位逐條說明修正內容,其中包括最具毀滅性的第九條第三項。再即將上路的恐怖修法前,請各位鬼粉們,一定要把這集聽起來,Zoe暴走不是沒有原因的! 整集都是重點,大家聽好聽滿...

律師法第34條 在 Lulu Liu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1-02-03 02:42:41

2014年我發生了一些事情, 原本赫司的股東跟我分家打了官司,對方有錢有資源, 我們這種什麼小公司連調查局都被約談過,基本上調查局資本額沒5000萬的公司才懶得鳥,我什麼都不懂一夕之間突然財稅法律什麼都要了解,走法院如入廚房,面對各種沒耐心不分青紅皂白就要你認罪的檢察官審判長 到對方確定拿不下...

律師法第34條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03 00:28:57

大家還記得之前在侵佔別人遺失悠遊卡的那篇有提到過一些 #侵占 的例子嗎?  其中一個是 #房客把租屋處裡房東的家具變賣,而今天新聞上正好就有一個案例發生了!  台中一個洪姓男子向邱姓女子承租34間套房,並且當起二房東,結果在之後卻因為租金問題而發生訴訟。  男子一時氣憤,就將租屋處的部分...

律師法第34條 在 周靈山 Elizabeth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4-27 09:30:37

你有無試過愛上一個人,但卻受不了他太懶散? . 朋友推薦我看《棟仁的時光》,說裏頭由王歌慧、胡鴻鈞飾演的一對,很有我和丈夫當年的影子。劇中,王歌慧是一名律師,有紀律有要求,我當年也在律師樓工作,好學又上進。而胡鴻鈞,則是一名愛打機的懶人,剛好,丈夫當年都是個終日打機的大學生。 . 理智上,兩個極端的...

  • 律師法第34條 在 段宜康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5-12-16 16:15:52
    有 2,361 人按讚


    王如玄今天出庭,聽說是因為她告我的案子。

    為了讓她告我更有意義,現在再指控如下;證明別說選副總統,她連當律師都沒資格:

    王如玄為謝惠珍和周先生買賣契約,收費用當見證。執行業務後,居然轉身付錢給謝惠珍,「受讓」這個不動產的權利。

    這種行徑,不但明確違反了「律師倫理規範」第36條:
    「律師不得就其所經辦案件之標的獲取財產利益。」

    更違反了「律師法」第34條:
    「律師不得受讓當事人間係爭之權利。」

    不但如此,王如玄後來經由發言人,公布了周先生和謝惠珍、謝惠珍和朱先生的買賣契約。

    違反了「律師倫理規範」第33條:
    「律師對於受任事件內容應嚴守秘密,非經告知委任人並得其同意,不得洩漏。」

    王如玄律師公布契約書,經過相關當事人同意了嗎?

    律師公會別只會當觀眾,你們的律師吔!

  • 律師法第34條 在 Ghost Island Media 鬼島之音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4-28 19:56:25

    立法院在108年12月17日三讀通過「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毀滅性的結論就是,越修越「重」!本集節目中,李律師將會帶各位逐條說明修正內容,其中包括最具毀滅性的第九條第三項。再即將上路的恐怖修法前,請各位鬼粉們,一定要把這集聽起來,Zoe暴走不是沒有原因的!

    整集都是重點,大家聽好聽滿!聽100次,背起來!然後,不要只是自己聽,請分享給你身邊的每一個人,否則不小心觸法,連神都救不了你!

    段落摘要:
    01:00 W Hotel 小模命案 - 東吳土豪鴿搞事?
    02:00 恐怖的修法什麼時候會上路?
    02:55 法條逐一盤點:整個人都不好了
    03:15 毒品分類,以及為什麼要這樣分?
    04:00 都什麼年代了?還搖腳丸
    04:33 「拉K一時,尿布一世!」K他命為什麼是三級毒品啊?!
    05:35 第二條有夠毀滅:「之虞」、「異構物」
    06:55 第四條有夠重:製造運輸販賣(聽好囉!)
    08:00 第十一條有夠沒道理:持有,純質淨重變5g(注意!大麻衰到囉 ...)
    09:42 第十九條太好賺:沒收,收好收滿
    11:34 第二十條注意囉:聲請戒癮治療
    12:00 第九條第三項怕爆了: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恐怖的咖啡包!
    13:45 第十七條認到底:自白減刑,第一次不認就gg
    15:20 毒品清單只會增加不會減少啦!
    15:40 修法後的Zoe … 每天崩潰暴走
    16:30 不要再開毒趴了啦!
    16:44 總結:就全部加重啦!

    再說一次,整集都是重點,大家聽好聽滿!聽100次,背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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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節目聲明:大麻雖有神奇療效,過度使用還是會讓你腦袋壞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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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島之音 Ghost Island Media 出品
    嘖嘖集資:https://www.zeczec.com/projects/ghostislandme?r=99798cd2c6

    #大麻煩不煩 #podcast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主持 - 李菁琪律師 (有麻煩 Better Call Zoe)
    製作人 - 凱西 Cathy Hsu + 湯瑪仕 Thomas Lee
    剪接混音 - 湯瑪仕 Thomas Lee

    聽眾信箱:web@ghostisland.media
    MB01MPDSCE9GMII

  • 律師法第34條 在 范琪斐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0-02-14 22:00:06

    新型冠狀病毒,現在全球死亡人數突破SARS紀錄了,大家對中國民眾的刻板印象,一向是一致團結對外,對言論自由不怎麼在意。但這次情況卻不太一樣,因為發生李文亮醫師的事件。

    這位李文亮醫生是誰呢?我先科普一下。在去年12月,武漢出現不明原因肺炎,34歲的武漢市中心醫院李文亮醫師30日在他自己的150人醫學院同學群組裡,說華南海鮮市場確診了7例SARS,正在隔離中,沒想到被截圖po上網,幾天後他就被公安找去「喝茶」了。

    李文亮獲得訓誡書一張,上頭寫著:你的行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超出法律容許的範圍,公安機關希望你中止違法行為。「你能做到嗎?」否則將受到法律制裁,「你聽明白了嗎?」都說成這樣了,能聽不明白嗎?李文亮醫師只能乖乖畫押,就這麼「被噤聲」了。

    隨後他投入防疫工作,直到1月10日醫院接收了一名確診病例後,他就開始出現發燒症狀,兩天後住院,但當局依舊堅稱沒有人傳人也沒有醫護感染。中國當局一直到十天後,也就是一月二十日才首度承認有人傳人的現象。

    李文亮則是一直拖到2月1日才終於確診,而這也成為他的最後一條發文。他在這條微博發文裡說今天核酸檢測結果陽性,塵埃落定,終於確診了 最後甚至還有一個表情符號,如今看來格外令人不捨。李文亮最終在二月六日病逝。

    李文亮病逝後,網友封他為「烈士」醫生,認為他只不過是說了真話,做了正確的事,卻被迫認錯,當局欠他一個道歉。2月6日晚間消息傳出時,媒體紛紛報導,連WHO都推文哀悼,沒想到隨後中國當局又封鎖消息,施壓各界刪文,改口「全力搶救中」。根據英國BBC報導,2月6日當天深夜,《環球時報》和《人民日報》等幾家陸媒率先披露李文亮死訊:死亡時間晚間9點30分,沒想到隨後《環球時報》改口說,李文亮性命垂危,已被裝上葉克膜全力搶救中。

    現場記者和醫護,向BBC和其他媒體透露,「政府官員已經介入」,官媒被要求更改報導,說李文亮仍在接受治療,一直拖到隔天2月7日清晨三四點,大家都在睡覺的時候,官方才允許媒體發布李文亮死訊,稱他2點58分離世。

    從李文亮心跳停止後才被用上葉克膜進行基本毫無意義的搶救,到他接受搶救的時間一再更新,死亡的訊息一再被否認,這場鬧劇讓中國民眾看傻眼,很多網民痛批官方「政治性搶救」,「李醫師竟然必須死兩次,國家恥辱!」「死後3小時才開始救,厲害了我的國!」還有人大罵官員是狗官,「還李文亮的命來!」

    中國政府試圖壓制輿論,上演搶救「屍體」的戲碼,本來是為了平息網友們的質疑聲浪,反倒引爆了人民怒火,網路上要求言論自由、公開疫情真相的呼聲,排山倒海而來!

    「一個健康的社會 不該只有一種聲音」

    這句話是李文亮生前接受《財新雜誌》專訪時說的,現在已經廣為流傳。此外,北大教授「張千帆」為首的多名教授也發起連署,要求把李文亮心跳停止的2月6日訂為國家的「言論自由日」,網友創立微博話題「#我們要言論自由」,點閱數超過200萬次,底下還有5500條帖子,有人說:「大家都憋了好久,今天終於爆發了。」

    不過5個小時之後,這些言論統統被刪光,甚至連義勇軍進行曲都被禁播。

    欸?這不是中國的國歌嗎?原來是第一句歌詞「起來!不願做奴隸的人們」被網友拿來當作號召,關注李文亮事件,結果不久後就遭到網站刪除,原因是「含有激進時政或意識形態方面的內容」。李文亮的死訊被證實之後,他的名字還一度從搜索榜消失,原來在中國有個慣例叫做「生前封口、死後封網」。

    雖然隔天武漢官員終於公開表示「深切哀悼」,這樣還是沒有辦法平息怒氣,甚至還有人質疑李文亮是”被病逝”,說李文亮的父母都被治癒活下來了,而他只有34歲,年紀輕輕怎麼會撐不過去呢?認為李文亮提到「健康的社會不該只有一種聲音」,踩到中共當局地雷,「黨要你死,你不得不死。」

    這一點中國醫療專家澄清,病情急轉直下是因為「炎症風暴」導致多重器官衰竭,這也是許多病患的死因。這一次的來自中國民眾自己的批評聲浪,讓許多外國媒體不約而同指出李文亮之死,可能撼動中共政權。

    李文亮事件讓很多人聯想到2003年時,SARS疫情升溫,軍醫「蔣彥永」認為官方低報確診數據,把真實情況告訴外媒,引起輿論高度重視,但事後傳出蔣彥永夫婦在前往醫院途中被當局「帶走」,疑似受到軍方內部審查。之後更被軟禁在家、限制出境,也被禁止受訪。

    中共當局在重大災害後封鎖消息、打壓言論,最後引爆民怨,已經不是頭一遭。2008年中國四川大地震,遇難人數至今成謎,北京當局給出的數字是69227人,但現場搜救團體和民間組織都認為,死亡人數至少30萬,官方挖個洞填滿遺體,隨便給個數字,再逼人民「積極展開新生活」。面對外界質疑救災實情、捐款流向,要求調查豆腐渣工程,更是充耳不聞,就連教會悼念活動都遭到禁止,結果引發第一次強烈公憤。

    三年後,浙江溫州發生動車追撞事故,車廂脫軌墜橋,現場宛如人間煉獄,兩輛車上一共載了1630人,當局竟然只花了不到8小時就宣布搜救結束,效率實在驚人,不少人擔心還有一堆罹難者甚至生還者在裡面,官方卻直接找來好幾輛挖土機推倒、拆解、就地掩埋車廂,中國網友全部驚呆了,上微博大罵冷血官僚毀屍滅跡,到底在殺人還是救人,嗆官方「你刪一篇,我就再發一篇」!批評聲浪排山倒海,但北京當局的解決辦法是「加強網路監管」。

    兩次事件點燃的憤怒情緒,和要求真相的聲浪,的確都隨著時間逐漸消退了,《紐約時報》報導也指出,習政府過去7年來不斷打壓律師、記者和商人,讓敢說真話的人比以前更少。

    不過這回連一些官員和企業高層都罕見表態,發表一些被認為是「不滿政府」的言論,顯示中共的宣傳機器已經不再像過去那麼有效了。中國網路評論人侯志輝認為,以前很多人可以置身度外,但這次不一樣。這是在說,地震是地域性的,動車你可以不坐,但面對病毒,是要怎麼樣置身事外?

    以前中國政府跟民眾的默契,是民眾交出言論自由,來交換政府照顧民眾,但這次中國在新型冠狀病毒上的處理,的確讓很多民眾開始對這個安排產生動搖。

    我一向都認為,民權是要自己爭取的, 台灣也是在許多像鄭南榕這樣的前輩的犧牲下,才有今天的民主。中國爭取言論自由的動力,也必需要是自發的,這不是國際壓力可以逼出來的,李文亮有可能是這股自發運動的開端嗎?非常歡迎大家在底下留言告訴我你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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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律師法第34條 在 錄低香港 DocHK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2019-09-29 09:30:00

    《檔案風雲 : 檔案員角色與圖書館管理員有何分別? 檔案判斷準則和鑿定又是甚麼?》 2019/06/22

    檔案(英語:archive;或稱存檔、歸檔、封存)是指組織或個人在業務處理過程所產生、持有並保存的一級來源文件。檔案記錄了組織或個人的功能、運作及決策過程。以案卷保管人及歷史學家理解,對法律、商業、施政及社會活動記錄存檔是有必要性及理所當然的。檔案被喻為「有機體的分沁物」[1],並與意途傳遞特定訊息而撰寫或創建的文件有別。

    普遍來說,檔案是按照文化、歷史或證據價值而挑選出來以作為永久或長期保存的記錄。檔案包括了信件、報告、賬目、會議記錄、照片、草稿和最終稿件。它們可以作為過去事件的文獻證據,並協助解釋和理解歷史。檔案一般是沒有出版或公開,和有很多相同複製本的書本或雜誌不同,它很多時候只有一份。這意味着檔案庫和圖書館在職能和管理上頗為不同[2]。

    以管理檔案為工作的人稱為案卷保管人。對檔案的組織、保存、獲取資訊的研究學科稱為檔案學。

    「檔案」一詞,初見於清朝楊賓的《柳邊紀略》,至今仍以此詞稱之。

    英語的檔案(archive )首次出現在十七世界早期,衍生自法語archives(複數),源於拉丁文 archīum或archīvu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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