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強制執行清償證明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強制執行清償證明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強制執行清償證明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Rechtsanwalt (一起修練魔「法」吧!)看板PttLifeLaw標題Re: [其他] ...

強制執行清償證明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7-11 10:51:27

#法律白話文PLM 第10號IG圖文-特別篇 Q:聽說支付命令修法了,所以收到支付命令可以不用理他嗎 A:因為支付命令近年遭到濫用,因此104年7月新修正的《民事訴訟法》明定後支付命令僅有執行力,沒有確定判決效力。換句話說,如果收到支付命令不管他,財產可能還是會被法院強制執行(凍結、拍賣)。 支...


※ 引述《bushman (weery)》之銘言:
: ※ 引述《Rechtsanwalt (一起修練魔「法」吧!)》之銘言:
: 小弟對於撰寫「民事聲請狀」這部份有點疑慮,
: 如果執行名義是「保全程序」,可主張「已清償債務」,
: 但須先寫「民事聲請狀」,聲請撤銷保全程序的「民事裁定」
: 等確定後,再以民事裁定+確定證明書,聲請撤銷強制執行
: 如果是其他執行名義,似僅能由債權人主動撤銷or由債務人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
再回覆b大一下我的想法:

本案是終局強制執行,所以執行名義不是假扣押裁定,這點從原po的描述應當可
以推論出來。

要債務人撰寫上述聲請狀並檢附清償證據的目的,是提醒「執行法院」本件執行
程序應該已經要結案了,因為債務人已經清償完畢了。

這時候,書記官是可以直接聯絡債權人,確認「債務人就本件執行名義範圍內之
債權,是否已經清償完畢」的事實。在書記官說明下,如果債權人也沒有意見,
則或者債權人自己可以具狀撤銷本案強制執行,或者兩造可以前往書記官處製作
「和解筆錄」結案。

因此,先遞上述聲請狀的的彈性作法,是讓債務人能夠不需要直接就提起「債務人
異議之訴」。

另外,聲請撤銷「假扣押裁定」的時間也較為冗長,因為受理的法院不是執行處,
而是另外的民事庭,這時它可能還要去向執行處調卷。所以,除非真得沒其他彈性
或較簡捷的辦法了,不一定非得這麼做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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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195.217
bushman:原PO身富實務經驗,受教了,不過單就書狀的標題而言 09/07 09:42
bushman:似乎以「聲明異議狀」or「陳報狀」更為適當 09/07 09:44
bushman:用聲請狀為題,似易造成收件單位的困擾 (到底要不要收費?) 09/07 09:49
Rechtsanwalt:收狀處都有書記官,不會因為「狀名」產生收費困擾:) 09/07 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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