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強制執行命令消滅時效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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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強制執行命令消滅時效產品中有3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7萬的網紅行政法林清老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行政執行法命題(選擇及申論)重點複習:各位請依課本內容複習下列各單元 一、行政執行的概念 1、行政執行的意義、種類(第2條)、原則(比例原則第3條)、執行機關(第4條)、執行時間(第5條). 2、行政執行法第6條(執行協助)VS行政程序法第19條---->區別? 3、行政執行法第7條(執行時效)VS...

  • 強制執行命令消滅時效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6-01 06: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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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執行法命題(選擇及申論)重點複習:各位請依課本內容複習下列各單元
    一、行政執行的概念
    1、行政執行的意義、種類(第2條)、原則(比例原則第3條)、執行機關(第4條)、執行時間(第5條).
    2、行政執行法第6條(執行協助)VS行政程序法第19條---->區別?
    3、行政執行法第7條(執行時效)VS行政程序法第131條(請求權消滅時效)VS行政罰法第27條(裁處時效)----->區別?
    4、行政執行法第9條,義務人不服行政執行方法、命令、程序的救濟,不服聲明異議得否進一步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97年丶107年聯席會議決議)-------->這題很會考問答題,必須熟練!
    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1、何謂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2、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如何強制執行(行政執行法第11至16條)?
    3、公法上金錢給付如何拘提、管收(釋字588號、行政執行法第17、19條)?
    4、禁奢條款(行政執行法第17之1條)
    5、另外行政執行法第18、20、21、24、26條,選擇題要注意!
    三、行為、不行為義務
    1、執行名義(行政執行法27、33條)
    2、如何強制執行
    (1)、間接強制:代履行(第29條)、怠金即執行罰(第30、31條),以上2條選擇必考!
    (2)、直接強制:要件前提(第32條)、執行種類(第28條2項)
    3、行政罰(罰鍰)VS執行罰(怠金)----->區別?
    四、即時強制
    1、即時強制係人民沒有義務存在的處理緊急事件之強制措施(行政執行法36條),其時機、執行方法?
    2、對人的管束要件、限制(行政執行法37條)
    3、對物的扣留(38條)、使用處置限制之要件(39條)
    4、對住宅建物之進入(40條)、其他必要之處置
    5、合法實施即時強制之特別犧牲損失補償(41條)------>此題選擇常考!
    6、直接強制VS即時強制的區別------->問答常考!

  • 強制執行命令消滅時效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0-12-13 10:23:26
    有 1,143 人按讚

    行政執行法命題(選擇及申論)重點複習:各位請依課本內容複習下列各單元
    一、行政執行的概念
    1、行政執行的意義、種類(第2條)、原則(比例原則第3條)、執行機關(第4條)、執行時間(第5條).
    2、行政執行法第6條(執行協助)VS行政程序法第19條---->區別?
    3、行政執行法第7條(執行時效)VS行政程序法第131條(請求權消滅時效)VS行政罰法第27條(裁處時效)----->區別?
    4、行政執行法第9條,義務人不服行政執行方法、命令、程序的救濟,不服聲明異議得否進一步提起訴願、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97、107年聯席會議決議)-------->這題很會考問答題,必須熟練!
    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1、何謂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2、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如何強制執行(行政執行法第11至16條)?
    3、公法上金錢給付如何拘提、管收(釋字588號、行政執行法第17、19條)?
    4、禁奢條款(行政執行法第17之1條)
    5、另外行政執行法第18、20、21、24、26條,選擇題要注意!
    三、行為、不行為義務
    1、執行名義(行政執行法27、33條)
    2、如何強制執行
    (1)、間接強制:代履行(第29條)、怠金即執行罰(第30、31條),以上2條選擇必考!
    (2)、直接強制:要件前提(第32條)、執行種類(第28條2項)
    3、行政罰(罰鍰)VS執行罰(怠金)----->區別?
    四、即時強制
    1、即時強制係人民沒有義務存在的處理緊急事件之強制措施(行政執行法36條),其時機、執行方法?
    2、對人的管束要件、限制(行政執行法37條)
    3、對物的扣留(38條)、使用處置限制之要件(39條)
    4、對住宅建物之進入(40條)、其他必要之處置
    5、合法實施即時強制之特別犧牲損失補償(41條)------>此題選擇常考!
    6、直接強制VS即時強制的區別------->問答常考!

  • 強制執行命令消滅時效 在 施明德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08-05 07: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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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二之將相】

    在漫長的戒嚴統治時期,郝柏村將軍和我是站在絕對敵對的兩個人。
    美麗島事件諸被告在一九八〇年二月二十日,以意圖實現台灣獨立的叛亂罪名起訴。八天後,特務統治集團特別選擇在台灣人最悲傷,最難忘的「二二八」這一天,再度對林義雄祖孫四人採取滅門屠殺。這是對台灣人最嚴厲的警告:再反抗,殺無赦!
    事隔一年又發生「陳文成命案」。
    這兩件政治命案都是專家級才做得出來的命案,台灣人心中悲慟卻一直找不到證據,只能讓掌權集團以「懸案」高掛。
    一九八四年撰述「蔣經國傳」的作家江南在美國被殺。由於奉命赴美執行暗殺任務的陳啟禮擔心返台後會被「殺人滅口」,預留錄音,終於第一次讓世人逮到國民黨政權的恐怖暗殺罪行的證據。
    那時,我正囚禁於綠島政治監獄。我抓住這個機會立即宣布無限期絕食抗議,並發表聲明要求蔣經國停止恐怖統治及解除戒嚴。二十天後,我被押返台北三軍總醫院,一天被用鼻胃管強制灌食兩次……。起初,我被囚禁在整層的普通病房,可以坐在窗邊看窗外景色。有一天警總戒䕶官員神色緊張,快速把我拉離窗邊坐位,並移住四周都是水泥牆的「特別病房」。這時所長危敏中校才告訴我,他們獲得情報:有狙擊手要射殺我。從此,我的灌食物必須一式分三罐。製作者自己先吃一份,一份拿來灌我,端送者必須簽名。第三份放冰箱上鎖。
    一九八八年一月十三日下午灌食後,病監內的電視音樂聲突然中止,我放下手中的筆,轉頭觀看。電視畫面是全幕黑色,我的立即反應是:蔣經國死了。果然,電視畫面隨即出現無聲的新聞字幕 ——「蔣經國總統逝世」。蔣介石和蔣經國父子都曾各判處我一次無期徒刑,把我囚禁了二十幾年。他們也都把我關到他們先我而死才罷休。看到這則新聞,我應該欣喜若狂才對。但,這時我心中竟然沒有喜悦之情,反而出現一縷淡淡的感傷,就像鄰居老人去世般……。
    然後,一種焦慮湧上心頭。
    獨裁者死亡常常引發政變危機,多年來我與美麗島政團人士一直擔心蔣經國走了,軍事強人接著軍管,或者引中國解放軍佔領台灣,都是非常可能的。尤其接任總統是一個「崔台菁樣板」── 李登輝。國民黨外省統治集團怎麼會讓一個對國民黨沒有貢獻,沒有感情的台灣人繼任總統?
    李登輝雖然依法宣誓就職了,但危機時刻才剛開始。
    這不安讓我徹夜難眠。
    第二天,全國都在哀悼之中,國民黨的權力高層則是陰謀論四起,兩蔣統治台灣,憲法只是他們的玩具。蔣經國當行政院長是內閣制,當總統則集大權於一身。李登輝這時只贏得憲法第四十九條:「總統缺位時,由副總統繼位。」此時外省黨政權貴當然不甘大權旁落一個日語說得很溜,中國語講的怪怪的台灣人李登輝。但此時我心中只注視著一個人的反應,那就是掌握兵權幾近十年的參謀總長郝柏村。在集錦新聞中我看到郝柏村陪伴國防部長鄭為元代表全體官兵上電李登輝表達銜衷報效之意。郝沒有說話。這不是他的主埸,我心依舊不安⋯⋯。
    第三天,即十五日,大軍頭郝柏村終於親自上電視發表談話:重申國軍官兵擁戴李登輝總統,服從其命令,貫徹保國衛民的神聖使命……。
    這個表態立即安定了軍心民心,也向外省掌權集團表達一個強烈的訊息:我支持這個依中華民國憲法繼任的台灣人總統!這個動作對稍後引發的國民黨主席之爭,一定也產生相當影響。讓國民黨政客多少心存:「李登輝有槍桿子支持」!在那個全世界尚存「槍捍子出政權」的年代,郝柏村發揮了一錘定音的效果。
    這時,我整個心才安定下來,並立刻提筆致函郝柏村總長,向他表達致敬之意。
    沒有經歷過戒嚴統治的現代人,也許會認為軍頭不政變有什麼好致敬的?但是如果他們想想,自二次大戰結束,統治台灣的都是外省集團,一夕之間怎肯服從台灣人總統?何況,那時並沒有憲政體制的慣例存在;軍隊國家化的信念,仍未成形。甚至到今天,陸軍官校還在高歌「黨旗飛舞」。現代人如果又想想不久之前,北韓金正恩隱身近月,全球都在猜測如果金正恩死亡,恐將發生腥風血雨的政變,就能多少瞭解蔣經國死亡之時,手握兵權的郝柏村的現聲「效忠李登輝總統」有多麼安定局勢與難得!
    隨後,國民黨黨主席之爭,連遠在美國的蔣宋美齡都蠢蠢欲動,就能明白當時政局的詭譎。因為只要𣎴讓李登輝兼任黨主席,李登輝就會淪為嚴家淦第二。台灣現代史,勢必改寫。
    有權力跟有力量的人,用與不用都會影響國家的命運走向。用,是顯性的,後人比較看得到後果;不用,是隱性的,則須以智慧去評估。

    多年後,在某個場合和郝大將會晤,郝將軍竟然還主動提到我那封信。他說:
    「我真的沒有想到一位台獨份子會向我致敬。」
    「我是向你當時效忠新總統的行為致敬。」我説。
    然後,他笑著說,好像在向我討人情似的。
    「你無限期絕食,我發現你是來真的,是我親自下令灌食的:以不讓施明德死亡為最高原則。」
    我一生態度坦然,對統派我從不掩飾我的台獨立場。
    六年多前,蘇起先生到寒舍,建議邀請幾位統獨立場清晰的人士,討論是否能對兩岸問題草擬出某些共同的基本原則。郝院長和我及蘇起、陳明通、洪奇昌、程建人、焦仁和、張五岳等人曾多次在寒舍聚會。
    多次討論會中郝院長一再表示:我們守住了,中共並沒有把我們消滅。中華民國仍是主權國家,我們有參加聯合國和與其他國家建立正常外交關係的權利。我說,這就是「華獨」。他是死生不渝的中華民國派。所以,他斥責參加中國閱兵典禮的將領們,我就一點都不意外了。
    郝院長走後,龍斌兄代傳其父遺願:「永遠維持台灣的和平與安全。」這應該也是國人共同的願望,更是反對被征服的「台灣宣言」。
    多少風雨誘惑中,不二之將相,一路好走!

    (本文今日刊登於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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