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廢除軍法制度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廢除軍法制度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廢除軍法制度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saltlake (SaltLake)看板DummyHistory標題Re: [轉錄] 如何改革...


※ 引述《plamc (普蘭可)》之銘言:
: 標題: Re: [轉錄] 如何改革台灣的國軍
: 時間: Sat Jun 4 21:58:34 2022
:
: ※ 引述《julianscorpi (明)》之銘言:
:
....

: 國軍現在的嚴重問題都是亂改革改出來的,最要命就是洪仲丘案導致廢除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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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後,僅限於「戰時,具軍人身分者」,才須使用軍事審判制度審理。

比普通法嚴格的軍法還是在的,畢竟軍人帶著一堆武器。

但是軍法審判,「平時」或者說「非戰時」,被暫停行使。

: 說真的洪案跟軍法一點關係都沒有,為何最後會搞到廢除軍法,真的沒有匪諜滲透?

很難說。但是看這些年的司法改革以及行政政策,其實還是可以看出某些一貫性。

: 沒有軍法以後現在基層根本指揮不動,然後4個月役期根本開玩笑這就不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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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法還是在。指揮不動的主要因素不能歸咎到這邊來。

: ....
: 再來就是「平戰分離」
:

看到這邊當場噗哧一笑。

普蘭可公啊! 您老人家前面對軍法審判罵那麼大聲,結果自己提出來的軍隊制度

改革核心思想,和黨提出的軍法審判改革完全一致耶! 前述的軍法審判改革實作

的方法: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9668/1980006
....

平時(也就是「非戰時」)的軍人犯罪,變成跟一般人一樣,採用一般刑事審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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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審理,以排除上級、軍階影響的不公正,為軍人權益帶來更透明且實質的保障。
而各法院也將成立軍事專業法庭,並安排法官進修陸海空軍刑法相關課程,加強職
能訓練,兼顧維護軍紀與國防實需。

一個擺在大家眼前的現實問題:

當前解放軍空軍三不五時繞境台灣吸引香火,請問這種狀況是戰時還是非戰時?

會不會有其他類似的模糊情況?

: 推 chungrew: 軍事法庭裁撤 但「軍法」本身沒有廢啊 06/04 23:39
: → chungrew: 只是由普通法院法官來叛軍 06/04 23:39
: → chungrew: 判決 06/04 23:39
: → chungrew: 現在國軍跑去性侵女生一樣會被重判、加重量刑 06/04 23:40
: 推 Friedman: 洪案最後廢的是軍法官 軍法仍在 理論上由一般司法體系審 06/04 23:41
: → Friedman: 判會較公正 但看了軍旅板某個渣男強暴同袍女兵竟判緩刑 06/04 23:43
: → Friedman: 就知道我國司法確實爛透了 法官被大家敵視不是沒道理 06/04 23:45
: 推 coober: 司法改革又是另一個戰場了 06/04 23:53
: 推 chungrew: F大說的那個案子,是因為和解了吧 06/04 23:58
: → chungrew: 女生都說願意和解不追究了 還能怎麼判? 06/04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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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邊要釐清的是,「犯罪」,指的是犯刑法,這種行為雖然說有人民受到不法

侵害,但是刑法的制定目的是「保護國家法益」。不需要受害人直接付錢的檢

察官,是國家聘請的律師,維護的是前述的「國家利益」。所以才會經常發生

受害人或其家屬哭得私心列廢說怎麼判那麼輕、怎麼沒死刑云云。厄,「現代

的」刑法,如前述,本來就不是在保護人民利益,保護的是國家利益。

回到和解就不再司法追究這事實上。實務上,法官和檢察官還是有些人性,

會顧到受害人的情緒和利益,不像某些「思想先進」的法學家在那邊講上面那

些「違反人民情感」的主張。法檢們會促成加害人與受害人和解,以使受害人

盡量獲得「實質補償」。畢竟,加害人被抓進去關,也不能強迫他在監獄做工

,工資轉交給受害人。課加害人「罰金」,那是交給國庫。畢竟如前述,刑法

是保護國家利益。

有網友會說,還有民事求償啊! 還有(免費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啊! 厄,確

實如此。但提一醒大家,打民事訴訟求償,是受害人控訴加害人不法侵害自己

被法律保障的權益。這時候,「受害者負擔舉證責任」。大家都聽過舉證之所

在敗訴之所在吧? 何況,就算打贏民事官司,法院判決的賠償額,通常不會「

太好看」。沒轍,因為有些人會很在意「某些人靠打官司裝可憐而賺錢」。這

可不只有要賠的加害人會這樣嚷嚷,有些正義之士會跳出來幫加害人抱屈的。

這點可不只我國。

所以呢,還是古人的智慧比較實用,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官司。讓加害人「心

甘情願」出錢賠償被害人比較實際。

為此,司法上才會有加害人與被害人和解的話,「比較有機會得到較輕的量

刑」。

: ....
: → lolitass: 某段看不下去 軍檢這種有關係沒關係的私設刑堂 搞過的 06/05 01:27
: → lolitass: 荒腔走板的冤案 看過的都搖頭 06/05 01:27

私設刑堂? 那就該針對這一點去做制度上的改革。例如古時候,民國法庭

有段時間法官和檢察官平齊高坐向下面對被告進行審判。後人被人批評說

這樣是法官和檢察官攜手合作對付被告,這樣的檢察官是「球員兼裁判」

(版友有沒有很眼熟?)。然後才真對這類弊端一步步改革,把法官和檢察官

的「距離」拉開,比方辦公室不可以設得太近等等。然後才有我們現在看到

「比較像話」的審判現狀。

回到軍檢私設刑堂上。因為有這種事實,所以平時乾脆不讓軍事法庭審判

軍人,改讓民間法庭來審? 這顯然不是針對問題點做改革,而是向如今版面

上某些網友主張,既然國軍很廢,乾脆另立新軍,那種(過激)改革。

私設刑堂這種事情,民間的警察系統偷偷刑求嫌犯,這種事情從大清一直

延續到民國。所以? 我們應該立法另設「親民警察」還是「人民警察」,讓

這些新警察完全替代既有的警察?

這種「把被毒蛇咬傷毒物感染的換不完全切掉」的作法,真的是最好或者

說「損益交換比」較佳的解法?

因為海裡有海龜鼻子必塑膠吸管插入而死,所以我國應該全面禁用塑膠吸

管來拯救海龜。大家不覺得這種解決政策和上面去除軍法審平實的審判權的

一刀砍之解法極為相似?

徹底不用塑膠吸管是一解,但是為啥塑膠吸管會從消費者使用丟棄後插到

海龜鼻子? 這整個環節當中,我們不能從其中某(些)個環節修改來救海龜?

國軍爛,就另立新軍

軍法審有問題,非戰時就禁止它運作

海龜被吸管插死,全國禁用吸管

大家沒看到很相似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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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24.128.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DummyHistory/M.1654408555.A.54D.html
hgt: 塑膠吸管就是源頭呀,源頭打擊有啥不對?? 06/05 14:42

這樣? 強暴女人的源頭就是男人,所以?

各種垃圾的源頭是各種產品,所以禁絕各種產品?

之前在版上寫過何謂「理性決策」: 客觀評估特定政策的潛在好處與壞處,

然後挑選好處大於壞處的。

※ 編輯: saltlake (114.24.128.26 臺灣), 06/05/2022 15:14:57
hgt: 強暴女人的源頭就是男人-->大部分是,所以就搞出啥化學去勢 06/05 15:22
hgt: 之類的東西 06/05 15:22

疲倦,塑膠吸管從使用到成為垃圾,到被任意拋棄,到插進海龜鼻孔裡面,

經過多少環節? 明明可以透過加強廢棄物管理來減少,一定要搞「源頭禁絕」?

然後呢? 替代物是金屬吸管、玻璃吸管,這些玩意從製造到最終廢棄,都不會產

生其他汙染源,進而造成其他損害?

還是說反正好海龜好可愛,我們為了海龜啥都不顧了?

說到插鼻孔,以前新聞報導過小孩被筷子插鼻孔。現在改成金屬或玻璃吸管....

另外,海龜的命是命,北極熊的命呢? 多少年前不是一堆聲浪說開冷氣導致

地球暖化,北極融冰,北極熊沒有家了,哭哭。

照上面那種「源頭禁絕」的作法,那我國要立法禁止冷氣機製造與進口,現有

冷氣機都要回收禁止再使用。
※ 編輯: saltlake (114.24.128.26 臺灣), 06/05/2022 15:38:22
hgt: 直接禁塑膠吸管最快最有效率呀!! ,還加強管理哩, 06/05 15:38

「時天旱禁酒,釀者有刑。吏於人家索得釀具,論者欲令與作酒者同罰。雍與先主
游觀,見一男(女)子行道,謂先主曰︰『彼人慾行淫,何以不縛?』先主曰:『卿
何以知之?』雍對曰:『彼有其具,與欲釀者同。』先主大笑,而原欲釀者。」

後世比對蔡公禁塑膠吸管之策、H 公滅強暴之策、與雍公諷諭先主之策,

不禁掩卷嘆息。

hgt: 這跟總統震怒一樣沒用 06/05 15:39
joh: 地球暖化最主要是碳排放,而最大國是美國 06/05 15:39
joh: 美國到現在都一直堅持他們工業都很乾淨 06/05 15:39
※ 編輯: saltlake (114.24.128.26 臺灣), 06/06/2022 17:27:24
julianscorpi: 另有岸(田文雄)公及文(在寅)公禁塑膠袋之策也要列入 06/06 19:19
julianscorpi: 另歐羅巴帕里門這群蠻夷把所有一次性塑膠製品都禁了 06/06 19:20
julianscorpi: 禁塑膠的還有莫(迪)公,這卷我看是掩不完了 06/06 19:21
julianscorpi: (本人對禁塑政策持中立態度,僅轉述世界現況) 06/06 19:22
joh: 塑膠吸管除了有可能進入海邊以外,有些還會變成塑膠微粒 06/06 20:26
joh: 在進入海上動物的食物鏈,為什麼歐盟的研究學者會呼籲禁止 06/06 20:27
joh: 因為在太平洋至少發現有10處的取樣都找到塑膠微粒 06/06 20:27
joh: 這些在淨灘的課程都會特別提到,全面禁止本來就是未來方向 06/06 20:28
joh: 幫鹽湖大作補充說明 06/06 20:28

感謝以上諸網友補充說明 :)

塑膠部分某沒先多做些背景調查確實是疏失,導致發文考慮不夠。

不過....如下。

HarunoYukino: https://www.gvm.com.tw/article/86083 06/06 23:29
HarunoYukino: 聽說有人要消滅源頭? 06/06 23:29

曾對垃圾和汙染感興趣而調查了一下。

文獻顯示,古時候就不只一次有各國學者發表各種學術期刊文章和專著,

大聲疾呼要減量或禁絕塑膠製品和保麗龍啥的高分子物質。有些更進而主

張用「相對容易腐爛」的紙質製品代替。

然而.....有些(美國?)學者真的到垃圾場去作調查,看經過十幾年後,塑

膠還是紙質垃圾腐爛的情況比較嚴重。大家要猜猜嗎?

樓上所引的連結只是冰山一角。

醫療器材裡面一堆用的都是各種高分子材料。這也是某先前一看到蔡公下令

啥源頭禁止塑膠以便就海龜時,立馬產生(政治作秀)反感。

當然這邊必須更嚴謹指出,塑膠是很籠統的一般說法,它只是「眾多」高分

子產品之一部分。高分子家族成員各有個別不同性質。真的有心了解,得更

仔細挖下去。

不過這邊有個一般性的觀察。我國在這邊這個那個活動在禁止或減用塑膠

袋或者塑膠製品。美國呢? 去過或住過美國的網友應該印象很深刻吧? 各種

超商或商店的塑膠袋隨便用,甚至為了避免一個塑膠袋承受不住,店員會主

動用兩個或多個。

君等可解釋是店員貼心或者人道關懷,但是一種解釋是袋子破了損傷顧客

貨品或者肉體,那個法律後果。

所以? 一國政策推出前,當政者到底做了多周全的事前考量,還是單純看

到「先進國家」幹了我們就跟?

另外,各種環保行動,國際上可看到各種團體包括美國出產的民間團體在

哇啦哇啦嚷嚷,他們又做了多廣泛的考量? 喜歡一刀切式的蠻幹,不是本版

某些網友專利,更非吾國民之專利。

好,美國民間團體嚷嚷環保,美國聯邦政府和各州與各地方政府真的盲跟

? 會啥美國官方不跟? 盼諸君思之。



※ 編輯: saltlake (114.24.128.26 臺灣), 06/07/2022 06: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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