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水從日排到夜的日月光】
5 年前的今天,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工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罰金 3 百萬。
此外,廠務處處長和廢水組主任,分別被判 1 年 4 個月與 1 年 6 個月有期徒刑;兩名工程師 A、B 也遭判 1 年 10 個月與 1 年 8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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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從日排到夜的日月光】
5 年前的今天,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工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罰金 3 百萬。
此外,廠務處處長和廢水組主任,分別被判 1 年 4 個月與 1 年 6 個月有期徒刑;兩名工程師 A、B 也遭判 1 年 10 個月與 1 年 8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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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台灣的美麗,也看見台灣的哀愁
不知道各位朋友是否還記得《看見台灣》這部紀錄片?齊柏林導演透過空拍的方式,爆出了高雄後勁溪慘遭汙染,整條溪從空中俯瞰,呈現令人作嘔的深紅色。
日月光的處長、主任及 A、B 二位為廢水處理工程師,都知道工廠所產生的廢水含有鎳、銅等有害人體健康重金屬,必須先透過廢水處理系統處理後,才能將其餘廢水向外排放至後勁溪。
但如果廢水 pH 值經系統處理後,未能達到排放標準時,除了要先添加液鹼加以調整酸鹼外,若仍無法有效改善,則應依啟動廢水處理應變措施再進行處理,而無法改善水質時,就應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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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日月光卻這樣做!
2013 年某日,日月光委託一間廠商至「K7 廠」更換設備,因為施工人員未通知廠內人員停止程式設定,導致施工期間內系統不斷自動補充鹽酸,造成「K7 廠」廢水處理系統中的廢水pH值急遽下降(過酸)。 廢水過酸讓運作程序發生異常,無法有效處理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最後放流水中的鎳、銅及懸浮固體含量均逾越法定排放標準。A、B 二人先大量投放液鹼後,仍未有效調整 pH 值,A 便向主任報告——但此時主任卻未有任何具體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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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到就死不認錯 被罵就改遊戲規則
其後,環保局人員巡察後勁溪發現水質異常,並循線前往 K7 廠稽查,當場要求日月光不得繼續排放。主任得知此事後向處長報告,「K7 廠」水質異常過酸、不符放流水標準。
但是處長也沒有進一步主動瞭解實際狀況,或命「K7 廠」先行停工減少繼續產生的廢水,導致持續排放有害的廢棄物的廢水至後勁溪,嚴重汙染當地生態。
當時日月光甚至為了規避環保局查緝,還將自來水抽到採樣池內,提供環保人員檢驗,藉以掩飾犯行。
最後,最高法院雖然駁回上訴,維持每個人的刑責,但已被污染的環境,再也回不去了。
廢棄物清理法判決 在 行政法林清老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今天晚上6:30直播的重點資料先提供給大家,各位可以先預習準備
行政法國家考試重要命題一大法官解釋與司法實務
一、大法官解釋
1、釋字第784號:有關學生之行政爭訟(1-52頁)
2、釋字第802號:跨國婚姻媒合不得要求或期約報酬並未違反比例原則(1-84頁)
3、釋字第807號:勞基法規定女性不得於夜間工作規定,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性別平等之意旨。(上課第一本講義)
4、釋字第794號:菸害防制法第2條第4款菸品廣告、第5款菸品贊助,第9條第8款促銷、廣告丶宣傳等規定,並未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1-120頁)
5、釋字第788號:廢棄物清理法所課之回收處理費(課徵之構成要件、效果、業者範圍丶費率)以授權之法規命令定之,符合法律授權明確性原則。(1-133頁)
6、釋字第793號:黨產委員會之設置是否違反憲法増修條文第3條規定?(2-15頁)
7、釋字第787號:退伍軍人與台灣銀行優存利息給付事件(2-29頁)
8、釋字第785號:有關公務人員之行政爭訟救濟(2-55頁)
9、釋字第806號:台北市政府訂定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辦法(自治規則),未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以自治條例規定,亦未獲得自治條例具體明確之授權,與法律保留原則有違。(上課第1本講義)
10、釋字第797號:行政程序法第74條寄存送達生效日之規定,是否有違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3-44頁)
11、釋字第778號:藥事法規定醫療急迫情形,限於「立即」、「當埸」施與針劑或口服藥品為限,有違法律保留原則。(4-18頁)
12、釋字第808號:社會秩序維護法第38條規定,刑事法律追訴並判決有罪確定,仍處以罰鍰,構成重複處罰,違反法治國家一罪不二罰原則。(4-224頁)
二、最高行政法院聯席會議決議
1、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5號裁定:性別平等委員會之組織,後來修法後如何適用?是否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2-77頁)
2、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大法庭第4號裁定:稅捐稽徵法第28條於民國98年修法之溢繳稅款,其退稅請求權關於行政程序法第131條10年之規定,如何適用?(4-135頁)
3、最高行政法院108年聯席會議決議:公立高中職以下敎師之年終考核、平時獎懲之法律性質、救濟?(2-77頁)
4、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敎師法規定,大學不服教育部再申訴決定,不得提起行政訴訟(2-81頁)
5、最高行政法院104年聯席會議決議:戶籍法第48條之「催告」法律性質、不服救濟?(4-47頁)
6、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違章建築處理辦法所規定之「補辦通知單」、「拆除通知單」之法律性質與救濟(4-52頁)
7、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公務員考績丙等之行政處分機關究為服務機構或銓敘部?(4-68頁)
8、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違法授益處分撤銷除斥期間的起算點(4-98頁)
9、最高行政法院102年聯席會議決議:公法上請求權消滅時效的起算點?(4-133頁)
10、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8年):行政機關對違法行政處分之撤銷,是否有「權利失效」法理之適用?(4-100頁)
11、高等行政法院法律座談會(109年):鐡路法於103年修法將違反加價販售車票之行為,由刑罰改為行政罰,究如何處罰?(4-240頁)
12、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藥事法第65條規定,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其實連續宣播廣告,究為一行為或多數行為?(4-240頁)
13、最高行政法院107年聯席會議決議:行政執行法第9條聲明異議後不服,究應如何救濟?(4-250頁)
14、最高行政法院101年聯席會議決議:遲到的行政處分與續行訴願(5-25頁)
15、最高行政法院105年聯席會議決議:原處分機關是否適用「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5-40頁)
16、最高行政法院106年聯席會議決議:有關公益訴訟之行政訴訟類型?(5-82頁)
三、重要修法
1、行政程序法第128條:行政程序重開(4-124頁)
2、行政訴訟法第237-18條都市計畫審查程序(5-131頁)
3、國家賠償法第3條:有關公共設施國賠之規定(5-168頁)
四、重要時事
1、疾病指揮中心所為疫情資訊公布等措施之法律性質、救濟?(4-189頁)
2、花蓮縣礦區,附近居民提起行政訴訟並經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經濟部展延20年之開礦權(4-55頁)
3、地方法規可否較中央法令作更高或更嚴格之規定,有關萊豬自治條例之爭議?(2-134頁)
以上為司法實務之考試重點,至於詳細命題方式、內容,上課時再作說明。
廢棄物清理法判決 在 愛信任-劉世芳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爭議多年的 #高雄旗山大林段轉爐石廢棄物 清理問題,在法院判決出來了:由中聯公司負旗山轉爐石 清理及環境改善責任。
世芳今天質詢 #環保署長 及 #經濟部次長,根據行政訴訟判決結果,中聯公司應負起清理責任,且公司為國營企業,依據 #廢棄物清理法 在法律上是否也須負起連帶責任?
世芳要求相關環保單位,務必釐清相關權責問題,勿輕易推諉,對於廢棄物非法傾倒問題,也建議 #環保署 結合數位科技應用等稽查方式,加強嚴格控管及取締!
💡高雄市政府環保局1026新聞稿: https://reurl.cc/ld42jY
廢棄物清理法判決 在 Z9 的看板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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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美國大選,勝負難料,台新環保公司彰化廠外張貼支持川普海報,董事長黃麗香還開記者會,喊出川普當選就放10天假,若是對手拜登當選,則放喪假3天。台新環保公司彰化廠當年堆置廢棄物事件如今被起底,彰化縣環保局證實,目前勒令停工中,沒有員工,該廠土地因為含載粵辛廢棄物,至今未清理,環保局依法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強制執行中,該廠區土地由執行暑扣押中。
公司雖由黃麗香掛名董事長,實際負責人是黃麗香的弟弟黃義彬,一審2018年12月被判刑1年6月,該廠孫姓副廠長判刑1年4月,罰台新環保科技公司100萬元。檢方認為一審判決太輕,已提起上訴,由台中高分院審理中,黃麗香召開記者會,說要放員工10天假,動機讓人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