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水從日排到夜的日月光】
5 年前的今天,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工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罰金 3 百萬。
此外,廠務處處長和廢水組主任,分別被判 1 年 4 個月與 1 年 6 個月有期徒刑;兩名工程師 A、B 也遭判 1 年 10 個月與 1 年 8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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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水從日排到夜的日月光】
5 年前的今天,高雄地方法院判決,日月光半導體製造股份有限公司高雄工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處罰金 3 百萬。
此外,廠務處處長和廢水組主任,分別被判 1 年 4 個月與 1 年 6 個月有期徒刑;兩名工程師 A、B 也遭判 1 年 10 個月與 1 年 8 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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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見台灣的美麗,也看見台灣的哀愁
不知道各位朋友是否還記得《看見台灣》這部紀錄片?齊柏林導演透過空拍的方式,爆出了高雄後勁溪慘遭汙染,整條溪從空中俯瞰,呈現令人作嘔的深紅色。
日月光的處長、主任及 A、B 二位為廢水處理工程師,都知道工廠所產生的廢水含有鎳、銅等有害人體健康重金屬,必須先透過廢水處理系統處理後,才能將其餘廢水向外排放至後勁溪。
但如果廢水 pH 值經系統處理後,未能達到排放標準時,除了要先添加液鹼加以調整酸鹼外,若仍無法有效改善,則應依啟動廢水處理應變措施再進行處理,而無法改善水質時,就應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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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日月光卻這樣做!
2013 年某日,日月光委託一間廠商至「K7 廠」更換設備,因為施工人員未通知廠內人員停止程式設定,導致施工期間內系統不斷自動補充鹽酸,造成「K7 廠」廢水處理系統中的廢水pH值急遽下降(過酸)。 廢水過酸讓運作程序發生異常,無法有效處理對人體有害的重金屬,最後放流水中的鎳、銅及懸浮固體含量均逾越法定排放標準。A、B 二人先大量投放液鹼後,仍未有效調整 pH 值,A 便向主任報告——但此時主任卻未有任何具體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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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抓到就死不認錯 被罵就改遊戲規則
其後,環保局人員巡察後勁溪發現水質異常,並循線前往 K7 廠稽查,當場要求日月光不得繼續排放。主任得知此事後向處長報告,「K7 廠」水質異常過酸、不符放流水標準。
但是處長也沒有進一步主動瞭解實際狀況,或命「K7 廠」先行停工減少繼續產生的廢水,導致持續排放有害的廢棄物的廢水至後勁溪,嚴重汙染當地生態。
當時日月光甚至為了規避環保局查緝,還將自來水抽到採樣池內,提供環保人員檢驗,藉以掩飾犯行。
最後,最高法院雖然駁回上訴,維持每個人的刑責,但已被污染的環境,再也回不去了。
廢棄物清理法刑責 在 屏東環保go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屏縣環檢警聯手破獲非法棄置案
環保局天羅地網計畫 非法棄置業者無所遁形
環保局針對非法廢棄物棄置案件長期監控佈點,於日前(9月24日深夜至25日凌晨)聯手警察局刑警隊執行「天羅地網」破獲非法棄置廢棄物案,於凌晨時段埋伏發現可疑貨車,立即驅車前往攔查,成功攔阻載有外縣市廢棄物的曳引車將進行棄置,涉案司機及交通公司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卻受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除了將現場涉案的司機押回警局偵訊外,立即報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查扣現場曳引車。隔日9月25日環保局再次發現轄內偏僻處有怪手及拖板車正載運外縣市廢棄物進行棄置行為,環保局稽查人員立即會同警察局枋寮分局趕往現場稽查及攔阻,現場涉案司機及交通公司同樣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卻受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行為,亦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因此,同樣將現場涉案行為人押至警局偵訊,並亦報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將現場1部怪手及2部拖板車進行查扣,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46條移送屏東地檢署擴大偵辦。統計110年1月至今,針對非法棄置廢棄物案件已移送法辦22件,並查扣非法清理廢棄物的機具共計11部,其中包括怪手3部、大貨車7部及小貨車1部,展現決心要讓非法棄置行為得不償失,並保護屏東縣國土環境安全。
為嚇阻外縣市廢棄物入侵,環保局與警察局積極合作進行攔檢,並與屏東地方檢察署密切配合,打擊廢棄物非法棄置,不定期、不定時在重要道路進行「天羅地網」專案,呼籲不法業者不要輕視環保局與警察局保護屏東國土環境安全的決心,以免得不償失,經統計自108年年8月起,環保局與警察局針對非法廢棄物稽查主動出擊已累計執行攔查行動120次,並出動1028人次、攔查487輛車,有效遏阻非法棄置廢棄物行為。
環保局也特別呼籲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依法應善盡管理之責任,閒置的土地應設置圍籬、圍牆等阻隔設施或監視設備並定期檢查,以免遭人任意棄置廢棄物;對於閒置農地或廠房出租,務必謹慎並瞭解承租人用途,加強巡查,避免出租給不肖業者作為非法堆置處理廢棄物場所,否則可能面臨刑責及清除處理廢棄物或土壤整治等重大財物損失,切勿因小失大甚至觸法。
廢棄物清理法刑責 在 元照出版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月旦法學教室 第228期(2021,10)
全世界的疫情持續發燒,未有停歇趨緩的走勢。因而所有的焦點都放在防疫與疫苗的討論之上。然而,誠如疫情剛發生時,有許多關於人身自由限制的憲法層次議題,曾有廣泛的討論。本期特別連載有二篇,「行政法研究室專題」邀請李建良老師,以居家檢疫所發生的實際行政爭訟案例,來探討行政處分所涉及的基本問題。另一連載「經濟刑法第四講」,由黃士軒老師就實務上常發生卻鮮少被探討的「多層次傳銷特別刑責」,進行深入的說明與探討。
另外,釋字第806號解釋,就街頭藝人表演許可,所涉及自治規則的限制,進行是否有違憲的審查,亦值得關注。法學論述欄目部分,邀請王志誠老師,就證券交易法第155條第1項第6款,有關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行爲之認定標準,從立法論、學說與實務見解的統整歸納後,提出其最終見解。
最後,本期大法庭選輯兩則裁定見解,係就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第4款,以及不獲會晤之郵寄掛號催吿函的生效時點,亦值得高度關注。
📕本期內容
【法學教室】
🎯法官聲請地方「自治條例」違憲/吳信華
🎯流抵約款/温豐文
🎯道路競駛與客觀結果歸責/古承宗
🎯販賣槍枝──不自證己罪拒絕證言權告知義務/王士帆
🎯簡政便民?同次股東會進行同額減資與增資之程序/張心悌
🎯神聖的受益權與附條件之解約金債權?/葉啟洲
🎯‧郵件投遞員從屬性的具體認定標準/林更盛
🎯我的著作、你的著作權?/王怡蘋
【特別連載】
🔸行政法研究室:第三講
行政處分的消滅、構成要件效力與行政爭訟──COVID-19居家檢疫的法學思考實驗/李建良
🔸經濟刑法:第四講
初探變質多層次傳銷行為罪(上)──以關於變質多層次傳銷行為之判斷的我國立法、學說與實務為中心/黃士軒
【法學論述】
✒證券交易法上散布流言或不實資料行為之認定標準/王志誠
【實務選編】
◾公法類
◾民事法類/曾品傑
◾刑事法類
【大法庭選輯】
📃行政程序法「時效規定」──最高行政法院109年度大字第4號裁定
📃部分土地共有人違反通知義務出賣土地之效力
📃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時事直擊】
◾街頭藝人取得許可證方可表演案──釋字第806號解釋
◾手機大戰開打──淺談專利授權
◾電機大廠經營權爭奪戰
📕完整介紹:http://www.angle.com.tw/magazine/m_single.asp?BKID=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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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刑責 在 屏東環保go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環保局「天羅地網」結合科技執法
接連揪出非法棄置廢棄物 有效遏阻不法
為阻絕境外非法廢棄物進入屏東縣棄置,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自109年起結合警察局不定期、不定時在重要道路進行「天羅地網」專案,針對非法廢棄物稽查主動出擊,已累計出動864人次、攔查190輛車,同時搭配遠端監控科技執法、密錄蒐證,接連揪出任意棄置廢棄物達182件,有效遏阻非法棄置。
環保局長期監控佈點,今年3月5日聯手警察局執行「天羅地網」破獲非法棄置廢棄物,成功在三地門鄉賽嘉村攔阻外縣市曳引車載運廢棄物棄置,涉案司機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卻受託從事廢棄物清除處理行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現場立即報請屏東地檢署檢察官查扣曳引車並將司機聲請羈押;同月11日環保局再與第七河川局共同於萬巒鄉查獲不肖業者使用怪手開挖2公尺深坑洞,用於回填非法廢棄物,同樣將怪手查扣,要讓非法棄置行為得不償失,並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46條移送屏東地檢署擴大偵辦。
針對易遭棄置垃圾、廢棄物地點,環保局採科技執法架設隱藏式攝影機密錄蒐證,於108年11月起已成功查獲共計182件棄置垃圾及廢棄物案件,並依廢棄物清理法裁罰共計50萬1,000元整,有許多原本常遭棄置垃圾地點,目前髒亂問題都已根絕。
環保局長顏幸苑表示,為嚇阻外縣市廢棄物入侵,環保局積極與警察局合作進行攔檢,打擊廢棄物非法棄置,特別呼籲土地使用人、管理人或所有人,依法應善盡管理之責任,閒置的土地應設置圍籬、圍牆等阻隔設施或監視設備並定期檢查,以免遭人任意棄置廢棄物;對於閒置農地或廠房出租,務必謹慎並瞭解承租人用途,加強巡查,避免出租給不肖業者作為非法堆置處理廢棄物場所,否則可能面臨刑責及清除處理廢棄物或土壤整治等重大財物損失,切勿因小失大甚至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