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法幾次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法幾次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法幾次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法幾次產品中有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16萬的網紅林靜儀醫師,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做事】 去年以來,一直有醫界的朋友、性別圈的朋友、兒童與婦女權益的朋友,問我「2020年之後呢?」 我都傻傻笑說「不知道欸。」搞得很多合作議題的朋友們非常擔心,因為我們希望做的很多事情,需要慢慢整合、一點一點拆解、逐步生出資源、建立支持系統。都需要時間。 我在立法院本屆任期到了最後一...

  •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法幾次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19-10-23 21:52:07
    有 4,134 人按讚


    【做事】

    去年以來,一直有醫界的朋友、性別圈的朋友、兒童與婦女權益的朋友,問我「2020年之後呢?」

    我都傻傻笑說「不知道欸。」搞得很多合作議題的朋友們非常擔心,因為我們希望做的很多事情,需要慢慢整合、一點一點拆解、逐步生出資源、建立支持系統。都需要時間。

    我在立法院本屆任期到了最後一個會期,我也知道很多同事各自有所動作,政治是複雜的權力角力,這些我都懂。而我自己,認為我是老天的「工具人」,老天賦予我什麼責任,把我們放在什麼位置上,我就把事情一點一點做好。

    我們是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要推動「國家肺癌智庫」,為這個台灣癌症死亡率第一名的疾病,訂定短中長期目標,包括合理的篩檢與追蹤指引、精準醫療為方向的治療計劃和支付模式、同時必須修改相關法規,重新盤整重大傷病資源、建立新藥給付制度、建立國內治療能量及研究資源。

    要細緻「兒虐防治資源」,今年初我們終於修訂了家庭教育法,未來要讓地方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可以實質成為脆弱家庭、風險家庭的資源整合單位、支援教養困境的家庭,同時也要建立兒童心理及兒童發育專業的後援系統,讓面對特別體質或氣質兒童的家長,得以尋求專業協助。而疑似施虐或施虐者及目睹的家人,未來都還是會面對孩子,類似性侵害加害人刑後治療的後續輔導模式要生出來,才能避免悲劇一再發生。

    要修健保法,讓藥價調整及給付方式能夠成為分級醫療的助力而非阻力,而且必須建立比較合理與符合區域情況的藥價給付機制,逆轉過去20年健保只顧砍低給付成本,卻導致國內藥品研發、精進、治療方式、醫材衛材品質無法提升,甚至藥品撤出市場的問題。另外,健保法和施行細則對於停復保的規範,以及境外給付申報的規定,真的必須要修,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健保使用需求只會更多,但是繳健保費的勞動人口,只會變少;健保不能一直以砍醫師給付點值來維持假象。

    前年開始,與金管會保險局,和癌症病友與專業組織,還有幾個駐台外國代表處研擬中的癌症治療部分負擔co-payments 及癌症治療保險制度,因為需要蒐集其他國家私人醫療保險給付制度,以及專家提供癌症治療未來發展趨勢評估,所以雖然一開始是想改變「私人醫療保險與健保給付重複」,不利於新藥新治療科技的發展,也增加健保負擔的現有問題,但是後來討論到更廣泛而長遠的部分,就需要一些時間了。

    分級醫療的落實需要時間,需要與民眾溝通,需要協助建布廣泛而均值的基層醫療系統,也需要在制度預算與態度上,給分級醫療制度最強的支持;而同時在要求大型醫療院所「輕症下轉」的同時,要開始協調各專科醫學會,提出「應該調高合理給付」的急、重、難症項目。

    偏鄉醫療缺乏的問題,我一直認為應該直接由國家資源挹注醫療資源不足區,提供具有誘因的定薪,不要讓業績制的給付模式導致醫療提供者的都會區集中。譬如醫中計劃的補助不該再由醫學中心過一手,而是直接補給醫療人力不足的區域和機構。而部屬醫院應該整合成為一個醫院系統,各縣市的部屬醫院類似分院的模式,才不會都會區部屬醫院強強滾,偏鄉部屬醫院苦哈哈;以部立醫院各縣市分院模式,資源整合分配,人力也能以彈性調度,加上國家原本拜託私立醫療院所支撐基礎公共衛生、防疫、預防注射和篩檢的資源,回到部屬與軍方醫院,實質讓公立醫院可以以這些重要醫療任務營運存活。而鬆綁對於私立醫院的新治療新研究及對於非健保身份外國人的自費業務,讓私立醫療院所發展醫療研發和創新,不要大家通通困在一灘低價健保死水之中。

    「四癌篩檢回歸基層」去年與國健署和基層醫療醫師們多次討論,但是今年的計劃依然有幾個細節讓基層很難參與,明年的修改和逐步整合基層醫療院所來承接癌症篩檢,同時促進生活習慣改善與慢性病控制,是還需要幾年的工作。

    糖尿病整合計劃跨越國健署和健保署,甚至還未納入口腔照護的部分,我一直在與新陳代謝科、牙科、眼科的學長們討論怎麼來要求衛福部整合可以用的相關資源,應該有更完整和友善的計劃及給付。糖尿病控制得好,我們洗腎與中風、糖尿病相關併發症的後續醫療費用才會少。

    另一個很大工程是病人自主權利法的許多細節修訂,以及朝向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整合。這二個法都牽涉到末期或者臨終照護,以及醫療委任代理和醫療決策權力的處理,但是二個法之間有些規範不同、決策順位不同、專業用詞不同,到了第一線醫療人員這邊,怎麼決定哪個部分援引病主法,哪個部分援引安寧條例?更包括醫療委任代理的委任和終止不在同一個法律位置(委任程序有一定嚴謹,但是終止可以隨時),對於第一線醫療人員來說,法律相關問題的困擾,根本難以配合。

    有幾個比較細碎的修法,包括男女結婚年齡拉到18歲,因為之前民法修法與其他法條綁在一起出委員會,結果一直無法協商,看來是得重新再提。而優生保健法的幾個細節,和其中幾個不符需求的規範(譬如醫師發現「有礙優生」又無法治癒的時候要「勸其結紮」),包括「優生」一詞早已不被遺傳諮詢專業所接受等等,雖然修法草案早在去年就提而且已經與行政單位討論過折衷,不過看來都得等下一屆重新提修法草案了。

    當然性別平等教育的戰場還在。要要求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和其他成人與家庭教育資源,能夠開始投入成年人、「長輩」的性別平等教育。同時必須幫忙整合性別平等教育輔導團資源,落實校園內的教師培力與社群的性別平等教育組織,這個是需要奮戰一陣子的工程。

    其他幾個很大的法律提案,包括「勞動教育法」、「國定假日法」,一直無法進入審議,當然我理解其實事涉複雜,但是總是非常希望有可以開始的那天。而「環境教育法」有許多已經不符真正永續環境的精神目標,也需要再處理。

    而物理治療師法,還有幾個必須斟酌與協調的部分;長照制度和給付之下的職能治療服務如何可以更從預防失能端介入,也是希望能夠再處理的部分。啊對了,中醫負責醫師訓練制度的更有實質訓練效益,以及難得爭取到的預算分配使用規劃,必須再盯個幾年。保健食品或食品濫用固有成方與療效暗示,還有以中藥作為西藥的名稱和廣告,也還要繼續與中醫師們合作。

    嗯然後我們還要再追幾年「醫院手術煙霧呼吸防護」和「職業安全衛生專業人力」的案子。

    外交的部分,除了答應了要繼續推動與波蘭、捷克、瓜地馬拉等國家的合作,更重要的是要要求外交部國際組織業務,要啟動目標式、策略式的補助規劃案,建立積極而有策略性的國際組織參與模式。

    嗯,還有很多……

    我一直覺得,當醫生,唯一目標是把病人照顧好、治好;當立委,唯一目標也是把工作做好,協調折衝、充分考慮,一一解決問題,即使再小,再沒話題性。

    我跟很多關心明年選舉的朋友們都說,「能做多少事,我們努力就是了」。這樣洋洋灑灑隨手捻來,寫得像發表政見一樣XD,其實只是想說,我們有很多事要做,如果有機會,我們就繼續努力吧。

  •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法幾次 在 林靜儀醫師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19-10-23 21:52:07
    有 4,129 人按讚

    【做事】

    去年以來,一直有醫界的朋友、性別圈的朋友、兒童與婦女權益的朋友,問我「2020年之後呢?」

    我都傻傻笑說「不知道欸。」搞得很多合作議題的朋友們非常擔心,因為我們希望做的很多事情,需要慢慢整合、一點一點拆解、逐步生出資源、建立支持系統。都需要時間。

    我在立法院本屆任期到了最後一個會期,我也知道很多同事各自有所動作,政治是複雜的權力角力,這些我都懂。而我自己,認為我是老天的「工具人」,老天賦予我什麼責任,把我們放在什麼位置上,我就把事情一點一點做好。

    我們是還有很多事情要做。

    要推動「國家肺癌智庫」,為這個台灣癌症死亡率第一名的疾病,訂定短中長期目標,包括合理的篩檢與追蹤指引、精準醫療為方向的治療計劃和支付模式、同時必須修改相關法規,重新盤整重大傷病資源、建立新藥給付制度、建立國內治療能量及研究資源。

    要細緻「兒虐防治資源」,今年初我們終於修訂了家庭教育法,未來要讓地方縣市家庭教育中心可以實質成為脆弱家庭、風險家庭的資源整合單位、支援教養困境的家庭,同時也要建立兒童心理及兒童發育專業的後援系統,讓面對特別體質或氣質兒童的家長,得以尋求專業協助。而疑似施虐或施虐者及目睹的家人,未來都還是會面對孩子,類似性侵害加害人刑後治療的後續輔導模式要生出來,才能避免悲劇一再發生。

    要修健保法,讓藥價調整及給付方式能夠成為分級醫療的助力而非阻力,而且必須建立比較合理與符合區域情況的藥價給付機制,逆轉過去20年健保只顧砍低給付成本,卻導致國內藥品研發、精進、治療方式、醫材衛材品質無法提升,甚至藥品撤出市場的問題。另外,健保法和施行細則對於停復保的規範,以及境外給付申報的規定,真的必須要修,台灣進入高齡化社會,健保使用需求只會更多,但是繳健保費的勞動人口,只會變少;健保不能一直以砍醫師給付點值來維持假象。

    前年開始,與金管會保險局,和癌症病友與專業組織,還有幾個駐台外國代表處研擬中的癌症治療部分負擔co-payments 及癌症治療保險制度,因為需要蒐集其他國家私人醫療保險給付制度,以及專家提供癌症治療未來發展趨勢評估,所以雖然一開始是想改變「私人醫療保險與健保給付重複」,不利於新藥新治療科技的發展,也增加健保負擔的現有問題,但是後來討論到更廣泛而長遠的部分,就需要一些時間了。

    分級醫療的落實需要時間,需要與民眾溝通,需要協助建布廣泛而均值的基層醫療系統,也需要在制度預算與態度上,給分級醫療制度最強的支持;而同時在要求大型醫療院所「輕症下轉」的同時,要開始協調各專科醫學會,提出「應該調高合理給付」的急、重、難症項目。

    偏鄉醫療缺乏的問題,我一直認為應該直接由國家資源挹注醫療資源不足區,提供具有誘因的定薪,不要讓業績制的給付模式導致醫療提供者的都會區集中。譬如醫中計劃的補助不該再由醫學中心過一手,而是直接補給醫療人力不足的區域和機構。而部屬醫院應該整合成為一個醫院系統,各縣市的部屬醫院類似分院的模式,才不會都會區部屬醫院強強滾,偏鄉部屬醫院苦哈哈;以部立醫院各縣市分院模式,資源整合分配,人力也能以彈性調度,加上國家原本拜託私立醫療院所支撐基礎公共衛生、防疫、預防注射和篩檢的資源,回到部屬與軍方醫院,實質讓公立醫院可以以這些重要醫療任務營運存活。而鬆綁對於私立醫院的新治療新研究及對於非健保身份外國人的自費業務,讓私立醫療院所發展醫療研發和創新,不要大家通通困在一灘低價健保死水之中。

    「四癌篩檢回歸基層」去年與國健署和基層醫療醫師們多次討論,但是今年的計劃依然有幾個細節讓基層很難參與,明年的修改和逐步整合基層醫療院所來承接癌症篩檢,同時促進生活習慣改善與慢性病控制,是還需要幾年的工作。

    糖尿病整合計劃跨越國健署和健保署,甚至還未納入口腔照護的部分,我一直在與新陳代謝科、牙科、眼科的學長們討論怎麼來要求衛福部整合可以用的相關資源,應該有更完整和友善的計劃及給付。糖尿病控制得好,我們洗腎與中風、糖尿病相關併發症的後續醫療費用才會少。

    另一個很大工程是病人自主權利法的許多細節修訂,以及朝向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整合。這二個法都牽涉到末期或者臨終照護,以及醫療委任代理和醫療決策權力的處理,但是二個法之間有些規範不同、決策順位不同、專業用詞不同,到了第一線醫療人員這邊,怎麼決定哪個部分援引病主法,哪個部分援引安寧條例?更包括醫療委任代理的委任和終止不在同一個法律位置(委任程序有一定嚴謹,但是終止可以隨時),對於第一線醫療人員來說,法律相關問題的困擾,根本難以配合。

    有幾個比較細碎的修法,包括男女結婚年齡拉到18歲,因為之前民法修法與其他法條綁在一起出委員會,結果一直無法協商,看來是得重新再提。而優生保健法的幾個細節,和其中幾個不符需求的規範(譬如醫師發現「有礙優生」又無法治癒的時候要「勸其結紮」),包括「優生」一詞早已不被遺傳諮詢專業所接受等等,雖然修法草案早在去年就提而且已經與行政單位討論過折衷,不過看來都得等下一屆重新提修法草案了。

    當然性別平等教育的戰場還在。要要求教育部終身教育司和其他成人與家庭教育資源,能夠開始投入成年人、「長輩」的性別平等教育。同時必須幫忙整合性別平等教育輔導團資源,落實校園內的教師培力與社群的性別平等教育組織,這個是需要奮戰一陣子的工程。

    其他幾個很大的法律提案,包括「勞動教育法」、「國定假日法」,一直無法進入審議,當然我理解其實事涉複雜,但是總是非常希望有可以開始的那天。而「環境教育法」有許多已經不符真正永續環境的精神目標,也需要再處理。

    而物理治療師法,還有幾個必須斟酌與協調的部分;長照制度和給付之下的職能治療服務如何可以更從預防失能端介入,也是希望能夠再處理的部分。啊對了,中醫負責醫師訓練制度的更有實質訓練效益,以及難得爭取到的預算分配使用規劃,必須再盯個幾年。保健食品或食品濫用固有成方與療效暗示,還有以中藥作為西藥的名稱和廣告,也還要繼續與中醫師們合作。

    嗯然後我們還要再追幾年「醫院手術煙霧呼吸防護」和「職業安全衛生專業人力」的案子。

    外交的部分,除了答應了要繼續推動與波蘭、捷克、瓜地馬拉等國家的合作,更重要的是要要求外交部國際組織業務,要啟動目標式、策略式的補助規劃案,建立積極而有策略性的國際組織參與模式。

    嗯,還有很多……

    我一直覺得,當醫生,唯一目標是把病人照顧好、治好;當立委,唯一目標也是把工作做好,協調折衝、充分考慮,一一解決問題,即使再小,再沒話題性。

    我跟很多關心明年選舉的朋友們都說,「能做多少事,我們努力就是了」。這樣洋洋灑灑隨手捻來,寫得像發表政見一樣XD,其實只是想說,我們有很多事要做,如果有機會,我們就繼續努力吧。

  •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法幾次 在 冯以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16-06-28 20:30:16
    有 287 人按讚

    【黃軒專欄】
    文章:堅強了一輩子的爸爸,唯一恐懼的竟是急診維生系統...

    大約在10幾年前,我遇到一位75歲的伯伯,以前是個老菸槍,這幾年身體愈來愈不行了。他罹患了慢性阻塞性肺病,常常因為太喘跑來急診室,最近一年更是因為反覆得肺部感染住院,甚至開始需要在家使用氧氣罩。那天他來到門診告訴我,如果這個狀況一直持續下去,他總有一天會痛苦而死,我就趁這個機會,跟他聊了什麼是急救、什麼是插管、電擊和胸壓等等措施,他開始思考要不要簽下 DNR(拒絕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

    回頭看兒子和女兒,伯伯含淚對他們說:「爸爸簽下去好不好?好不好?不要讓我難過、也不想要你們替我難過,好嗎?」只見女兒馬上跪在伯伯輪椅旁,抱著伯伯哭著說:「爸爸,不要!爸爸,不要!我們不想失去你...」兒子紅了眼框,唉!這樣的場面,可以預見伯伯最後簽不下去了⋯⋯

    這個伯伯,就在一個寒流來襲夜晚,因為意識不清,被送往急診室,依照緊急醫療處置措施,當時他被插管、電擊、送入加護病房;我親自找了伯伯的兒女討論病情,他兒子激動且堅決說:「只要老爸可以活的一天,我們會搶救到底!」女兒難過説:「我老爸是很堅強的,他一定可以渡過難關⋯⋯」正當我們在討論病情的當下,老伯伯真的醒了過來。

    當然伯伯發現一群穿著白衣服的陌生人,在他的頭上、身上和腳下;他心理當然是很恐懼的,開始抗拒起來;很快的,伯伯也發現了自己雙手雙腳是被綁在床上不能動,還有嘴巴也不知被塞了什麼東西,而且被膠帶綑綁住不能說話。他用僅有的力氣開始摔頭、搖頭,因為脖子是他當時唯一可以動的關節,很快的他也發現了他的頭、脖子被固定住了,因為他身上有太多維持生命的管子,只要一被扯掉或脫落,對醫護人員來說,是攸關病患安全的重要關鍵;當然不允許病患如此燥動。伯伯頭上生命監視系統,隨著伯伯身體不時的扭動,警示聲大響特響,似乎正像他喊的:「我不要!我不要!我不要這樣...」,可惜呀可惜,他的兒女當下才不理會呢!

    醫護人員不管如何勸說,伯伯依舊情緒不穩,也影響了兒子,他兒子竟然開始咆哮,叫我馬上把他父親身上所有管子拔掉。我心想:這就是一般民眾不了解醫療程序的關係,一般人以為只要情緒激動大喊,叫醫療人員做什麼,醫療人員就會順從他們的指令去做。任何有經過專業訓練的人,都知道病患的緊急醫療處置措施,是要依醫療常規的,而不是依照情緒指令去處置病危的病患。一但病患情況緊急或忽然意識不清,我們醫療處置有標準作業程序;即使在病患清醒之後,也得依照標準作業程序才能拔掉管子呀!如果沒有依醫療常规執行,醫療人員是犯法的!想必醫療人員吃了悶虧,還得要會和情緒失控的家人溝通,當時又沒有撤離維生系統的法律可以依循。

    直到民國 100 年 1 月 26 日,安寧緩和條例第二次修法,依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七條規定,有兩種狀況可以合法的撤除原本施予之維生持系統:第一種狀況,病人自行簽署「預立選擇安寧療護意願書」,經二位醫師專科醫師,診斷為末期病人,為尊重末期病人之自主權,得以「撤除」原本施予維生系統。第二種狀況,病人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若原本施予之維生系統欲「撤除」,經二位醫師專科醫師,診斷為末期病人,由配偶及直系三代親屬共同簽署撤除同意書,並經倫理委員會通過後,得以撤除。自此,台灣可以合法的撤除維生系統。

    無奈要找到直系三代親屬,對現代人多在外縣市、甚至是國外工作,一點都不方便;民國 100 年之後,我國三代家人共同簽署的臨床案例,往往因為湊不到三個親屬,倫理委員會也就不允許通過。而我當時執行能完全符合這個規定的案例,也是個位數而已。在第一缐人員操作的困難之下,促使了 101 年 12 月 22 日再次修正條文,放寬撤除心肺復甦術和維生醫療的門檻,只要一名病患家屬,如配偶、成年子女、孫子女、父母同意,不需再經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議,就可撤除維生醫療。再者,倘若末期病人沒有近親,也可經過安寧照會後,發出醫囑代替親屬同意書。

    從以前沒有法源可以拔管,到三代人共同簽署才可拔管,而現在只要一個親屬同意即可,若末期病人沒有親屬,也可經過安寧照會後,以醫囑代替親屬同意書。一再再的確認只希望末期的病患,可以不用天天躺著看天花板過日子,其實真的希望大家好好珍惜,這一路上醫療改革的用心,是台灣得來不易的善終之舉。

    文章摘自于 http://www.storm.mg/lifestyle/134972

    在高齡社會之下,如何保障高齡病患得以「善終」,是台灣多年來醫療、法律改革的目標。(圖/MIKI Yoshihito@flickr)

你可能也想看看

搜尋相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