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妨害名譽罪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雖然這篇妨害名譽罪鄉民發文沒有被收入到精華區:在妨害名譽罪這個話題中,我們另外找到其它相關的精選爆讚文章

在 妨害名譽罪產品中有124篇Facebook貼文,粉絲數超過9,143的網紅曹嘉豪,也在其Facebook貼文中提到, 【聲明稿 】 近日部分民眾竟在未經事實查證情況下,於網路惡意指謫本人為特定業者到環保局關說,有意干涉環保局針對排放臭氣等事宜。然此一指涉並非事實,本人並無以任何形式干涉環保局行使職權,就本件事情原委說明如下: 民國 108 年間,賴姓負責人暨同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因該公司過去屢次遭檢舉疑...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8萬的網紅公視新聞網,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台大新聞研究所前所長彭文正等人,在2019年質疑總統蔡英文的學歷造假,被總統府告發妨害名譽罪。北檢調查後,認定彭文正在總統說明學歷真偽以後,仍然刻意曲解事證,為了報私怨,也為了要增加自身的頻道訂閱人數、點閱率,所以持續詆毀總統聲譽,因此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彭文正。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

妨害名譽罪 在 Sunny溫婉廷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8-02 13:06:00

【網購常見糾紛Q&A】 Q1店家帳款系統出問題,處理方式是請顧客先匯錯誤金額,再換成購物金,再要求顧客提供帳戶退款,是合理的嗎? A1北市消保官:不合理,店家明知金額有誤,應與消費者協議,比如:「請給我大概五天時間,我會完成所有人的正確金額設定,請您再去繳款」,若店家堅持或民眾無管道向客服提出疑...

妨害名譽罪 在 黃靖芸律師 Instagram 的精選貼文

2020-05-03 00:16:09

什麼?被婚外情夠慘了,竟反被告 #妨害名譽?!  雖覺得「她是婊x」是事實,但也不能亂罵🤫🤫   一名機師跟空姐發生婚外情,而機師的妻子原先並不知情,直到發現丈夫竟然跟空姐一同出遊,讓她感到相當憤怒,登入丈夫的臉書帳號,發文將丈夫婚外情的事情公諸於世!  而在與機師離婚後,這個妻子除了...

妨害名譽罪 在 許麻瓜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0-05-10 00:06:38

媽媽是個很傳統的雲林女人 以前更是一隻母老虎🐯 媽媽常說 她懶得跟我囉嗦 因為我這隻嘴她真的講不贏 從以前荒唐叛逆到現在 我已經不想讓她們操心 我住外面 很多事情都能隱瞞著 報喜不報憂 可是有些事情還是無法隱瞞 就像我被告刑法第27章妨害名譽罪 這種起訴書一定會寄回家裡 逼不得已情況下才會讓爸爸媽...

  • 妨害名譽罪 在 曹嘉豪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7 11: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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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稿 】

    近日部分民眾竟在未經事實查證情況下,於網路惡意指謫本人為特定業者到環保局關說,有意干涉環保局針對排放臭氣等事宜。然此一指涉並非事實,本人並無以任何形式干涉環保局行使職權,就本件事情原委說明如下:



    民國 108 年間,賴姓負責人暨同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因該公司過去屢次遭檢舉疑有空氣污染、廢棄物清理等違法事由,負責人為瞭解具體如何調整、改善,即表示希望本人協助瞭解改善方式。本人基於居中瞭解、協助改善之立場,偕同環保局針對同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違法事由進行輔導,並告以如何調整、改進。且本人也在輔導過程中瞭解到同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可能有不符合環保規定之情事,故也強烈要求該公司務必即刻進行改善。嗣後據本人之瞭解,同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經環保局輔導後,已有進行實質調整與改善。惟其設備等調整尚有不完備之情事,目前尚在審核階段。故在其全數改善完畢前,環保局確實仍持續依法裁罰(參環保局 2020 年 11 月 18 日 20-109-110003 號函、2021 年 1 月4 日 40-110-010003 號函、2021 年 3 月 23 日 20-110-030015 號函)。


    又依據地方制度法,縣市議員的職權包含接受人民請願等在地服務。基此,縣市議員因服務選民,轉達民眾的陳情、請願、建議代為表達意見等事項,屬於依法執行其職務。況縣市政府等各單位之公務員受理縣市議員轉達民眾陳情、請願及建議事項,本自應循相關處理陳情、請願等法令規定處理。就本件環保局是否裁罰等相關事項係屬縣市政府職權,縣市議員並無影響縣市政府裁罰之可能。政府機關各單位人員皆會秉公辦理,請民眾放心。



    邇來部分民眾未經事實查證,對於本人有惡意不實之指謫,已涉犯誹謗等妨害名譽罪責,本人深感遺憾。請切勿再以虛假錯誤訊息造成社會不安,若日後對於本人仍有不實之指控,本人將依法提起訴追。

    #一元日常 #曹嘉豪 #朝家好
    #無的放矢

  • 妨害名譽罪 在 律師真心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7-31 15:53:37
    有 178 人按讚

    太多人在問妨害名譽能不能調臉書的IP(網際網路協定位置)和帳號資料,所以我把申請單貼上來。
    雖然案件性質最後一欄有其他這個選項
    ,但基本上寫妨害名譽是不會被接受的,所以以後不用再詢問妨害名譽罪要查IP的問題嘍!

  • 妨害名譽罪 在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2021-06-17 21:02:22
    有 703 人按讚

    -霸凌,惡中之惡!霸凌記者不是顯學-

    當記者以來,向來以和為貴,也特別感謝對我好的人。不過,採訪工作,難免遇到不理性的民眾。就在昨天,竟然被4人包圍叫囂、誹謗。

    是這樣的,我們自己掌握新北中和一家滿大規模的科技公司,裡頭有聘僱的移工確診,從知情人士受訪到求證到主管的說法,再到主管機關新北衛生局、勞工局,有憑有據。對我而言,這是一件相較單純的新聞事件,於是,我與攝影去這家公司外取景。

    非常時刻,怕染疫風險,因此保持距離站在對面,而攝影機也只拍建築物,沒拍公司名、沒拍任何員工,更沒侵入式採訪任何人。

    這時,四名自稱「這是我的公司」的人,來者不善,步步進逼咆哮,2男2女看來都很資深,他們舉高手機靠近我與攝影,邊照著我們的臉,邊吼我們離開,強迫我們拿出記者證跟名片,口出惡言大喊「製造假新聞、散播謠言」,就像趕路邊流浪狗一樣,還不斷要求檢查攝影機、刪除所有畫面,要我們不能站在那處路邊(?)

    敬業如我,告知他們,如果是主管,是否有人願意澄清,他們不講理、繼續叫囂,惡意帶風向引來周邊民眾。我行得正,沒有做錯任何事情,當然無所畏懼,用更大聲的聲音,告訴他們三件事。

    1、我站在馬路邊,這是公共場所,我沒有進到私領域,任何民眾都能站在這,包含拍攝建築物,這是我們的人身自由、採訪自由。
    2、採訪新聞,只是報導事實,沒有針對任何人事物,沒有任何立場,我不僅沒有拍任何人,只是站在那邊,沒有講出任何不當言語,他們也還沒看到我們即將製播的新聞,卻拿手機惡意照我們的臉,並辱罵「製造假新聞、散播謠言」。
    3、我光明磊落,做新聞一定掛名,沒必要給他們檢查證件、名片、提供個資。

    身為記者,我從來不跟民眾計較,只要別影響我的工作就好,但眼看這四人不罷休大鬧,擔心我與攝影的人身安全,於是報警處理。過程中,兩名婦人挑釁「哎唷~警察怎麼還不來,有這麼慢喔,騙人喔~」

    等到警察來了,副所長與兩名員警,娓娓道來、告知他們法律常識,強調這是我與攝影的自由與權利,雖然他們繼續鬼打牆、懷疑我們記者的身分要求檢查證件,不過已經逐漸啞口無言。

    其中兩名最囂張的女子,看場面不對,一人轉而低聲跟我說「大家其實不必這樣,各有立場」,另一人則指我「妳這小姐不要太伶牙俐齒!」,嗯⋯⋯我覺得被稱讚了。時間差不多了,我們回去處理晚間新聞。

    後來,警方為我們抱不平,認為他們涉及強制罪、妨害名譽罪,要讓他們付出代價,進而聯繫上公司老闆,對方不斷致歉,也表達想親自跟我道歉,釐清這些人完全不是主管,只是一般員工,事後被老闆修理。

    我只想說,我尊重每個人的言論自由,我們也有新聞自由。沒有人這樣粗暴壓新聞的,新聞是沒辦法壓的。讓民眾知曉大公司有染疫危機,好壞都可受公評。

    再者,他們一再吼說「公司沒人確診」,這不就打臉了嗎?還要我交出爆料員工跟主管名字,我怎麼可能洩漏消息來源,這是我的職業道德。以上言論,字句屬實,都有錄影蒐證。

    https://youtu.be/IAyQhUISrOI
    獨家》科技公司移工快篩陰、PCR陽 勞工局介入全員快篩

    雖然覺得那些人惡劣至極、欺人太甚,但新聞製播仍舊毫無個人情緒。長期跑社會新聞,就是保護自己與身邊的人,處理新聞,我問心無愧。



    法律小教室

    強制罪
    刑法第 304 條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誹謗罪
    刑法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 妨害名譽罪 在 公視新聞網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2021-03-31 20:58:15

    台大新聞研究所前所長彭文正等人,在2019年質疑總統蔡英文的學歷造假,被總統府告發妨害名譽罪。北檢調查後,認定彭文正在總統說明學歷真偽以後,仍然刻意曲解事證,為了報私怨,也為了要增加自身的頻道訂閱人數、點閱率,所以持續詆毀總統聲譽,因此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彭文正。

    詳細新聞內容請見【公視新聞網】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519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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