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如何寫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切結書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如何寫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切結書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如何寫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切結書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Level (HowAreYouToday)看板LAW標題[問題] 一直很好奇切結書的法律效力時...


最近又看到有人在簽切結書

突然想上來問問各位專業的版友

一件在我腦海中困惑了多年的事情



一般像一些易有危險的事情

很多人都會自己開word打份切結書,來保障自己

內容不外乎是想要求保障的事情

然後雙方姓名.電話.生日.身分證.地址..這些基本資料

有些謹慎點的還會去蓋章壓手印

但如果今天切結書的內容是不合法的..那還具法律效力嗎???



我曾經看過一個很誇張的案例

我朋友去某間公司面試,面試成功後

老闆要求我朋友簽一張切結書

切結書的內容大該就是

進公司簽約一年,一年內不得任意離職

除非因疾病因素需住院滿半年以上或死亡,才可離職

不然就得賠償公司3個月薪水之類的

我想問這種切結書..真的有法律效力嗎?

如果真的離職,公司硬要上法院來告,真的要賠償公司3個月薪水嗎?



再者

如果今天切結書的內容是很合理的

就會真的具法律效力嗎?

就憑這幾行

雙方的姓名.電話.生日.身分證.地址..這些基本資料

有這麼強大嗎!?



還是切結書根本就是在簽自己心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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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yosuke: 如果不違反法律上的強行禁止規定 就是民事上的合約啊 11/11 23:43
saltlake: 那切結不論是被炒或主動離開公司在幾年內皆不得告公司 11/12 05:21
saltlake: 否則除賠償公司損失還要陪若干元 這樣有違法嗎? 11/12 05:22
saltlake: 這樣簽了切結 日後離職被公司扣錢也不能告? 11/12 05:23
KKyosuke: 無效啊 無條件式全面拋棄訴訟權已經是違憲的等級了 11/12 05:41
KKyosuke: 用比較法律人的用語來說 這個合約明顯違反公序良俗 11/12 05:42
KKyosuke: 基本上可以用民法72條來否定掉 11/12 05:43
hjgx: 不得任意離職 無效 11/12 10:15
hjgx: 但是賠償公司3個月薪水 有效 11/12 10:16
saltlake: 賠三個月薪水的法律基礎在哪? 11/12 12:33
saltlake: 特別是公司又沒有出錢培訓員工的狀況下 11/12 12:33
Ulster: 違約金 11/12 18:48
saltlake: 違約金可單方面要求任意高的金額嗎? 還是有啥法條限制? 11/12 18:52
a9301040: 法院可以酌減 11/12 19:14
v3su: 有效,因為我被告過,公司的訂定契約會由勞委會先出面調解 11/12 21:38
v3su: 調解不成再由法院法官裁判,我當初敗訴原由就是法官以公司當 11/12 21:39
v3su: 初契約明訂在先,我也知情,以合意行為判定我需給付違約金 11/12 21:40
v3su: 所以樓上U大回答是正解。我當初確實給付違約金沒錯 11/12 21:40
v3su: 另外切結書不要隨意亂簽訂,除非簽立一方有隱瞞、隱匿,不然 11/12 21:41
v3su: 在明知契約內容下,用民法任何條款來想要不履行、要站的住 11/12 21:42
v3su: 而您所提出的問題,一開始不會馬上由法院介入,是勞委會 11/12 21:44
v3su: 光這一關,明知公司契約內容還要硬掰硬凹,就會被唸了 11/12 21:46
v3su: 您如果有這方面的疑問,直接打電話問勞工局不就好了 11/12 21:47
KKyosuke: 離職違約金這條可能會成立 但是不准提告否則要賠錢這點 11/12 21:54
KKyosuke: 一定不會成立 11/12 21:54
v3su: 推樓上K大見解!! 11/12 22:38
saltlake: 突然想到 車禍的民事賠償約定也會有拿了賠償就不能對 11/13 00:55
saltlake: 提出賠償方提出民刑事訴訟的條款 更有提告是違約要倒賠 11/13 00:56
saltlake: 這種條款成立嗎? 跟不能告公司否則賠錢的條款差別? 11/13 00:56
v3su: 扯!!交通事故民事賠償和解是兩造要簽訂拋棄刑民權益,跟告 11/13 01:05
v3su: 公司會不會差太遠?另外公司有否委託律師、律師事務所,離職 11/13 01:05
v3su: 要提訴是權益,就看當除簽訂契約是不是自願,如是自願還不認 11/13 01:05
v3su: 賠、還要告公司,就看法官怎麼判而已啊 11/13 01:05
v3su: 這種類似勞資糾紛情況,不要以為員工就穩贏,白紙黑字的東西 11/13 01:09
v3su: 要把它掰正,法官信不信是一個問題。而且這種都要跑多趟法院 11/13 01:09
v3su: ,大多公司都幾乎讓聘請的公司律師全程處理。 11/13 01:09
v3su: 告公司是否還要賠錢?要看當事人是否明知自己行為不當、還預 11/13 01:14
v3su: 以訴訟逼之。如果公司舉證,當然可以索賠請求不是嗎?公司委 11/13 01:14
v3su: 託律師出庭花多少?就不能索賠嗎? 11/13 01:14
KKyosuke: 針對某件事情的和解契約是合理的 11/13 03:13
KKyosuke: 但是不管怎樣都不能告公司這點明顯逾越合理的範疇 11/13 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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