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契約人員轉正職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為什麼這篇契約人員轉正職鄉民發文收入到精華區:因為在契約人員轉正職這個討論話題中,有許多相關的文章在討論,這篇最有參考價值!作者papayapa (木瓜爸)看板Salary標題Re: [問題] 正職轉約聘時間Wed Jan ...

契約人員轉正職 在 兒物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9-03 17:58:52

母親的直覺│ 兒物 X 薰鮭魚 專欄 ep57 從沒想過讓孩子念貴族學校、也沒那個財力的我們,沒想到最後還是讓孩子進了傳說中的貴族學校。這就來說說我們如何在半天內讓月支出平均多一萬,卻很心甘情願。 住在一級戰區,這裡最不缺孩子,最搶的就是好學校,慶幸禍福相倚,疫情改變了一些家長的工作型態,很...



各位好
新年快樂


昨天在戲劇下結束2013年 也結束了我的工作
(連我的鍵盤enter鍵也壞了)

早上十點半出席的人有我的直屬主管(主任)
評估我考績的協理(就是想出要把我變成約聘這個點子的主角)
副總 (公司的小老闆)
以及我

副總: 上禮拜協理去高雄一趟了解了你的狀況
她跟我報告說你這兩個月來(延長試用期)的進步我們有看到
但是你的溝通協調能力上有些不足
專業能力上也尚未達到標準
身為業務就是代表我們公司跟客戶面對面互動
是代表我們整個公司
我們認為在整體上你是不足的
但基於我們公司照顧員工的理念之下
想要再給你機會 協理也提出了約聘這個方式
讓你在這一年內可以繼續成長 成為我們所要的人才

我: 副總謝謝你
我想表達一下我的想法跟意見
我知道在這幾個月內的確工作上能力以及專業度是不足的
這方面我會盡全力的去做好 也想完成公司給的目標
但我個人比較想成為正式員工 而不是以約聘人員的方式
這樣我才能感受到公司有支持我去做事情 我才可以全力衝刺

副總:約聘跟正式員工的福利是一樣的
可以不用考慮這麼多

我: 如果約聘跟正式員工的福利是一樣 那為什麼不能用正式員工
況且依照勞基法來說,業務是不能簽定期契約的
(這是我犯的最大錯誤)

副總:勞基法我不懂,如果你要正式員工也是可以
只是要在聘雇合約上再加上一條如未達到公司要求須自願離職

我:這我不能接受 我還是希望以正式員工身分待在這裡

副總: 好吧 那我會再跟公司其他主管討論


會議結束後
我直屬長官跟我說 如果我昨天就已經決定要這麼說的話
你可以先打電話給我阿 把你要的什麼需求條列出來
我會幫你想好對策

我心想 你就是捅我最大力的 我怎麼可能把底牌掀翻給你看

會議結束後我就出門去跑業務
過三十分後
另一個部門的主管傳line給我說
"我被通知說你做到今天結束 這是怎麼一回事"
跟他通過電話解釋後他也才知道 並說你先假裝不知道
我說嗯 謝謝你

接著二十分鐘後我收到協理的line
下午四點開會


接著有人辭到五點才開始開會
宣布感謝我這期間的幫忙今天就是我的最後一天
然後轉接到人事 說我還有兩份資料要填
我詢問HR 請問有非自願離職單以及資遣費嗎
她:當初你進公司的時候我就跟你說了
在試用期中離開是沒有資遣費的 也沒有非自願性離職單
我:可是勞基法是沒有試用期這部分
她:我們的合約上就是有這一條阿 可能是你沒仔細看
我: 好吧 那合約還在嗎 你可以寄給我 我拿去問問嗎?
她: 合約已經歸檔 但我會找出來給你

之後那兩張單子一張是交接表
是一些公務上的交接我就簽名了

另一張title寫離職申請單
離職原因寫試用期結束
我心想這不就是自願離職單

我就跟我主管說 (HR在台北 所以是主管代辦這些事)
這單子我不能簽 一簽就是自願性離職
我會再打電話給HR問清楚

打電話找了20分鐘之後終於找到了 (那時5:50 整個台北公司沒人接電話)
HR :那一份不是自願離職單
我: 可是上面就是寫離職申請單
HR: 你如果要非自願離職單我會給你 還有資遣費
我:那剛剛不是說不能給
HR: 我剛剛有去詢問 跟請示主管 她說可以給
我: 那十日預告薪資呢
HR: 她說也會給
我: ......可是這單子我還是不能簽 可不可以你非自願離職單先給我
我拿去勞工局問她說OK我再簽
HR: 你要先簽我才能給你非自願離職單

接著一直鬼擋牆
她受不了了

HR: 你現在是卡在哪一點上
我: 我怕我簽了就是自願離職 公司不會說我是非自願離職
HR: 我跟你說 你這個case我不是第一次遇到了 非自願離職單我會給你
也會通報勞工局你是非自願離職 請相信我
我: .............
好吧我相信你

接著辦一辦完成手續
我直屬主管終於如釋重負 趕著下班去 跟我說下一個工作要好好加油
剩下我跟另外兩個同事收東西一起關門 小聊了一下
另一個部門的主管載我很長一段距離去坐捷運

坐在捷運上看著一堆人要去夢時代跨年看煙火有點感慨
想想我2013就這樣結束了 是個完美的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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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5.124.182
barry06:業務為什麼不能簽定期契約?? 01/01 11:30
barry06:勞基法沒有提到試用期 不代表試用期不合法 01/01 11:30
abm311:依法資遣必須十日前通報勞工局,依你的狀況公司應該沒通報 01/01 11:32
abm311:所以千萬別做任何承諾&簽字不然就等同放棄權利 01/01 11:32
abm311:至於正職轉約聘,實務上這樣還是會被視為不定期契約啦 01/01 11:33
papayapa:勞基法第九條 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才行 01/01 11:36
papayapa:她意思是試用期間被資遣不算資遣費,沒有非自願離職 01/01 11:37
BaRanKa:睡覺跟服裝問題這些到下一個工作記的改善就好。 01/01 11:54
barry06:正值是可以轉約聘 只是要給資遣費結清年資 01/01 11:57
JokerEX:副總真廢講啥勞基法不懂法條中重要條例就那幾條上網看一下 01/01 15:50
JokerEX:就有還能裝不懂 沒心去搞懂還裝傻 01/01 15:51
Hanbor:副總不懂勞基法 他當個屁副總啊 01/01 16:13
f1234518456:你簽了喔 直接去勞工局就好了 還跟人資廢話幹嘛 01/01 18:30
icestorms:你不該簽的,簽完跟簽後就完全兩回事了,你不能賭對方的 01/01 18:33
icestorms:人品,你簽就輸了...保重吧,現在只希望對方能說話算話 01/01 18:34
icestorms:錯字 簽前 01/01 18:34
AugustLover:我也是hr~但我從不會給資遣的人簽啥自願離職單 01/01 19:45
flyop:由此可知工作運真的很重要 01/01 19:46
AugustLover:會請對方簽離職單(但會說明是非自願離職) 01/01 19:46
AugustLover:快把相關證據保留好 1/2快打去勞工局問吧 01/01 19:47
zhi5566:簽這種東西 要留證據 日後申訴有憑有據 你簽了 就什麼都沒 01/02 20:20
zhi5566:了 你不直接找勞工局問怎麼做 就簽 怨不了別人 01/02 20:21
papayapa:後續結果出來了 他給的格式不符合勞工局需要 01/03 14:22
papayapa:但她可以開立勞工局的格式再寄給我,禮拜一就見真章 01/03 14:23
papayapa:這次我不是良好示範...請大家不要學我 01/03 14:23
Tco03:傻子 簽了你就沒非自願離職了,那個HR不知道用這招騙多少了 01/04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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