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卦]失能險理賠案例是什麼?優點缺點精華區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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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險理賠案例 在 瑩真律師 Instagram 的最讚貼文

2021-02-22 16:47:07

根據新聞報導,台灣人平均一年會花上15萬元購買保單,而在這15萬元的額度裡,我想至少有一半以上都是父母幫子女購買的保單吧?父母親的愛真的好偉大🥰~~ 但是大家有想過嗎?為什麼父母可以幫子女買保單,而不用子女親自購買呢?而子女可以反過來幫父母買保單嗎?或是兄弟姊妹之間互相幫對方買保單呢?☹ 雖然「...

失能險理賠案例 在 腦洞大開|商業時事X 議題分析 Instagram 的最佳解答

2021-08-02 18:58:02

【01/25-01/31 腦洞一週商業大事】#腦洞商業時事 #1月⠀ ⠀ ❶ Clubhouse 你拿到邀請碼了嗎? ⠀ ⠀ 上禮拜千層編的臉書追蹤滑過去,台灣科技商業圈擁有話語權的霸主們,紛紛都宣告自己加入了Clubhouse,瞬間加入Clubhouse成了一種身分地位的象徵。⠀ ⠀ Clubh...

失能險理賠案例 在 小新學投資learn.invest | 投資 | 理財 Instagram 的最佳貼文

2021-08-03 14:19:31

不少投資者在投資初期都會想要快速且高勝率的賺錢,這樣的心態我能理解,一開始大家都是這樣。 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高報酬高勝率的工具一定有它背後的風險。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對【選擇權OPTION】有基礎的認識。 今天是9月份的第三個禮拜五 是衍生性金融商品的結算日,也稱做四巫日✒️ 【選擇權O...

  • 失能險理賠案例 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2021-09-09 21: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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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不約而同有一些粉絲來詢問咩媽 之前車禍的事處理如何
    ( 回顧: https://reurl.cc/L71RlK )

    因為不服初判結果,所以咩媽再花三千申請車禍肇責鑑定
    鑑定結果出來,對方從無責變成也有肇責
    對方有保險,所以後續的賠償問題通通交給保險跟我談
    後來,保險說依肇責比例來說,我還須賠償對方汽車維修費約10萬元,就如咩媽之前有提到,車禍當下對方的車外觀幾乎沒有損毀,加上她拖了一個多月後才進場處理,所以咩媽一直覺的這個價格非常不合理
    聽完保險要我理賠的金額後,我淡淡且冷靜地回:「不是我不賠,但太不合理,還是你就直接去法院告我,法官判我賠多少我就賠多少!」
    「另外,我後來有上網查,跟我類似的案子,一樣行駛在同車道上、前車未打方向燈是判後車全責,所以如果我再申請鑑定不一定能翻盤~」
    保險公司聽完我說的話後,就直接說『不然我們各賠各的妳覺得如何?』

    幾分鐘的差距,本來要求我賠10萬到不用賠,這代表什麼?!
    關於保險這塊我還真的不懂~ 怎麼可以說變就變?!

    其實在對方保險還沒說要各賠各的時,我有打算去提告,因為車主的態度真的很不可取,就算今天我要賠錢,我也想讓對方被罰過失傷害這條罰金給國庫,而不是讓她輕易全身而退

    但善良的家人們告訴我,算了~我們人沒事就好,傷沒留下後遺症就好~自己花幾萬維修自己的車就當作買經驗,下次騎車要多注意!

    所以後來咩媽就跟保險談好各自負擔自己的損失,和解了!

    講了這麼多,主要就是要跟大家說,如果真的很不幸運與人發生車禍,對初判結論不滿意時就自掏腰包去申請鑑定,然後多花一些時間上網找找看有沒有跟自己相同的案例,看大家的案例是怎麼判~
    然後,車險不要只有保強制險而已,就算你只是在住家附近騎乘,因為意外說來就來!

    後續:

    後解後的某一天,咩媽跟車主相遇了
    恩,很不幸,我們住同一大樓! 
    我住樓上,她住樓下

    那天我要下樓,電梯從樓下上來後,門一打開裡面站了一個人
    當時咩媽沒注意到是她,準備要進電梯時,她竟然按關門
    我差點被夾到,我馬上按電梯鈕讓門再打開
    進了電梯後,才發現是她!
    為什麼她會從下面上來又再下去
    想想,應該是她同時按了上樓和下樓的鈕,看哪台電梯先到
    她應該沒想到先到的電梯會再繼續往上,然後遇到了我!

    我只能說,她除了開車分心沒注意前方狀況外,還不耐等待,硬要按兩台電梯浪費公電!
    最後就是沒等我進電梯,反而立馬按關門,這種行為真的很沒品!
    真心希望以後不要再遇到她了!!! 老天保佑~

    #希望她的主能告訴她_要心存善念

  • 失能險理賠案例 在 邱顯智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1-08-28 16: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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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為了進一步釐清檸檬車法案的議題,我邀集馬自達SOS自救會、Volvo PS車輛安全關懷促進會、Toyota Rav4自救會、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台灣科技大學林瑞珠老師、台北教育大學郭麗珍老師、台北市汽車代理商業同業公會、台灣區車輛工業同業公會、台北市美國商會、歐洲在臺商務協會、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與交通部路政司、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及經濟部商業司,一同召開檸檬車法案公聽會,進行相關意見的交流。
     
    以下,針對今天公聽會中與會人員的寶貴意見,和大家報告。
     
    一、「標的物經中央公路主管機關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責令召回改正者」中,主管機關責令召回之內涵為何,是否有明確化之必要性?
     
    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表示,現行對於召回、重大危害行車安全之虞的描述性定義,並無太大的問題。但是,之所以美國有這樣的基礎,可以採取描述性定義,是因為他們有一群技術專家,專責判定是否有安全性危害。
     
    然而,#台灣目前欠缺這樣的量能和基礎。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說明,通案上,不管是品質還是安全,#要有一定的數量,就可能落入通案處理。路政司依程序會蒐集通報的個案,經過程序去彙整,如果認為有通案問題,將依據監督管理辦法,要求車廠召回改正,對通案問題進行處理。如果業者不處理,就會依法要求車廠有改正作為。
     
    二、12,000公里及180日之保障條件及期限,是否能有效保障消費者?延長對於業者營運成本之影響?
     
    輔仁大學劉清耿老師表示,年平均行駛公里的標準,美國運輸部監理單位有完整統計資料,是21,600公里,如果按照除以二的邏輯,美國的標準應該要更嚴苛,其標準卻普遍是24個月和38,400公里。
     
    對比台灣和美國,美國年平均行駛里程少於台灣,但保障條件比台灣寬鬆。
     
    以氣候條件和台灣相近的佛羅里達為例,檸檬車條件是2年內三次維修,或故障15天無法修復的。再以德州為例,德州對於瑕疵有四次修復的機會,但有潛在安全風險的只有二次:從購買日起兩年或24000英里,或是交付後有30日是故障的。如果滿足條件,就可以主張車子是檸檬車。
     
    在德州,消費者在相關程序中必須完整蒐證,同時給車商足夠合理的修復機會,如果程序完備而車子沒有辦法被維修,德州監理部門會指派技術專家,調解消費者和車廠的爭議。如果爭議無法調解,就會進入仲裁的程序,由監理單位召開類似於聽證會的場合,讓消費者說明如何給車廠合理地維修並舉證,接著就是等仲裁員針對問題做最後裁決。
     
    在美國負責裁決的部門,有些州是監理部門,有的在消費者保護機構。在這個全球車的時代,為什麼一樣日本TOYOTA的車,在美國有這樣的條件,營運上可以接受,在台灣卻不行?從這個角度來看,標準是可以調整的。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表示,目前定型化契約,對重大瑕疵的效果,有12000公里和180天的標準,是綜整了消費者和車廠的意見,並經過行政院通過,#標準不是交通部訂的。
     
    這個答案,當然無法令人滿意。
     
    三、如雙方未能同意選定鑑定之機構,應如何處理?得否由主管機關指定或其他方式決定?如鑑定後一方或雙方不接受鑑定結果,有無其他機制協助處理爭議?
     
    中華民國汽車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劉錦村理事長表示,原廠給各國經銷商理賠的條件不一,導致台灣消費者受到很大的損失。不是台灣的總代理故意不理賠,而是原廠不給這樣的權利,因此,台灣的總代理應該向原廠爭取和世界各國一樣的保固條件,
     
    至於如何舉證個案的瑕疵?如果是通案的瑕疵,原廠會召回。個案的瑕疵,基本上難以舉證。但是在美國,相關條文為了適用個案,不會制定細節,由一個公正的技術部門來做仲裁,原廠也很配合。所以,在外國檸檬車要得到理賠,並不會太困難。
     
    台北教育大學郭麗珍老師進一步說明,即使已經到了訴訟階段上法院,很多問題還是很難解決,因為涉及科技專業。消保法的規定是符合當時科技水準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什麼是通案什麼是個案的問題?通案是設計上有瑕疵,所以一整批都有問題;個案是製造上的問題,但是實務上很難區分。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謝家慧調查官則分享相關經驗,事故發生時,運安會會邀請相關單位,如車廠如果涉及事故,就會邀請參與調查,因為對車輛最熟悉的是車廠,運安會很難對車輛結構有透徹的了解。
     
    因此,在邀請車廠調查的過程中,會邀請第三方學者專家參與調查,也避免車廠對涉及自己利益的部分隱藏,若有第三方的鑑定單位來協助民眾,會有很大的幫助。
     
    交通部路政司趙晉緯科長表示,召回和瑕疵的部分,到底是安全問題還是品質問題,涉及專業,汽車原廠最需要了解。
     
    關於 #公正的瑕疵鑑定機構,交通部已協助經濟部,彙整可提供鑑定機構的名單;去年路政司也透過車安中心蒐集國外的做法,研議如何配合定型化契約的施行,保障消費者的權益。後續在行政院的會議,將報告如何優化相關機制,並邀請自救會等參與討論。
     
    四、「經四次以上維修仍無法回復正常機能」部分,於第三次維修後,短期間內再發生相同瑕疵,而已逾180日之期間,消費者是否得請求更換新車或解除契約?定型化契約宜否調整?
     
    台灣科技大學林瑞珠老師說明,在契約內分二種類型得以換車或解約,一是重大瑕疵,像自救會提出的暴衝;第二是屢修不復。在整個規範設計內,這兩種情形下可以要求更換新車或解約,就是在民法契約內做相應的補充規定,定型化契約可以滾動檢討修正不足之處。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陳星宏簡任秘書表示,在部會的會議中,消保處一直在思考是不是要在國內建立基於雙方衡平地位的鑑定中心。其實國內消費爭議不只汽車,例如旅遊就有一個協會的機制。所有定型化契約有滾動式檢討的存在,當然里程數或日數要隨時檢討調整,最後要有一個機制存在。
     
    五、「已提供消費者代步車或補貼相當代步費用之合理期間」,是否宜一律不予累計期間?
     
    馬自達自救會林松郁先生說明,自救會的車主有豐富的修車經驗。至今已經換了500多台車。除了保養維修,相信車廠還有很多服務在進行。代步期間只是讓修車現場有喘息空間,但是消費者還是要用車,在這些期間給代步車補償,對消費者而言本來就是應該的,因為車子有問題要排除,所以消費者忍受,重新叫料的維修時間也不該轉嫁在消費者身上。
     
    經濟部商業司李怡靜科長表示,當初有業者提出缺料待料狀況,必須等待船期,因此允許消費者可以使用或接受代步車,在合理期間內不計入維修期間。合理期間每輛車有各自的狀況,可能難以在契約內具體規定,建議回到個案判斷。
     
    總結來說,今天公聽會的兩個重點,一是建立公正的官方鑑定機構的可行性,交通部路政司已在研議;二是檸檬車保障範圍太小,也就是180日及12,000公里的限制,可以適用的案例可能有限,然而相關單位未有明確回應。
     
    #瑕疵鑑定 牽涉到事實認定上的問題,而非法律上的爭議。國內各項的消費糾紛之所以有各式爭議,是因為法官也沒有醫學或工程的相關知識,因此,建立一個公正有效的鑑定機構勢在必行。作為主管機關的交通部,應該積極研議。
     
    #保障範圍 180日和12,000公里的限制,考慮到車安中心鑑定作業的時間遠超過檸檬車條款的180日,可見這樣的設計並非「合理期間」。同時,和台灣有相似氣候條件的佛羅里達州,保障和相關制度遠比台灣健全。因此,經濟部應該進行滾動性的檢討,以利解決糾紛,維護道路安全。
     
    為了廣大汽車消費者的權益,我們會持續緊盯檸檬車法案的修正,讓台灣的汽車消費者,不再飽受檸檬車維修召回求助無門、來回奔波的困境!

  • 失能險理賠案例 在 康健雜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2021-08-04 18:4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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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經商失敗欠債自殺…女兒選擇拋棄繼承 保險理賠金歸誰?】
        
    最近東元父子相鬥的事件總算落幕,世代交替、傳承、接班的問題,不是豪門的專利,每個家庭,只要有資產,就算只有一張保單、一棟房子,就會有這方面的問題需要規劃。
           
    為人子女者到底該怎麼處理親人留下來的資產和債務的難題,比方,能夠選擇性的拋棄繼承嗎?也就是說,能夠繼承資產,但拋棄債務嗎?一起來看文中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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